鄂托克前旗为野生动物“遮风挡雨”
2022-02-03梁建军张彦东刘乐
梁建军 张彦东 刘乐
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林业和草原局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不仅关系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也关系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近年来,在加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鄂托克前旗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监管的原则,主动担责、狠抓落实。
鄂托克前旗境内野生动物资源较丰富,有两栖纲、爬行纲、鸟纲、哺乳纲等共166种野生动物。全旗境内有旅鸟、留鸟、夏候鸟和冬候鸟,包括鹳形目、雁形目、隼形目、鸡形目等17目40科137种,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1种(留鸟7种、候鸟4种)。
强政策 坚持高位推动
为扣好鄂托克前旗野生动物保护的“第一粒扣子”,提升工作科学性和监督针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鄂托克前旗结合全旗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及栖息繁衍规律,制定印发了《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鄂前政发〔2020〕1号)。该通告明确提出鄂托克前旗全域为禁猎区,禁止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以及破坏、干扰野生动物繁衍生息场所及生存环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多举措 筑牢保护屏障
干群力量有效衔接。近年来,全旗广大群众积极加入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列。在发现有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时,能及时拨打救助电话,报告具体情况,使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救助。同时以护林员和草管员为主力,建立全旗网格化巡护队伍,做到重点巡护、网格管理、不留死角。
科学规范收容救助。鄂托克前旗设立了野生动物救助站,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流程,对救助的野生动物建立台账,保证救助野生动物工作可追溯。对受伤的野生鸟类进行及时救助,根据恢复情况进行试飞,试飞成功后放回自然,并做好跟踪观察;若受伤情况严重,则将其就近送到银川动物园继续救助。对于死亡的野生动物,在做好疫源疫病监测的基础上,进行无害化处理。近两年,救助站先后成功救助凤头䴙䴘、雕鸮、草原雕、红隼、小天鹅、赤麻鸭等20余只野生保护动物。
鄂托克前旗林业和草原局监测到,近几年来,境内候鸟迁徙数量逐年递增,其中包括大天鹅、灰鹤等野生保护动物。为了解决由于冬季下雪、冰封湖面而导致候鸟觅食难的问题,旗林业和草原局干部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到候鸟聚集地及时投放食物;同时积极捐款,用于购买野生动物冬季粮食补给;发起倡议献爱心众筹“云喂鸟”,公开募集资金用于投食救护,并加强巡护,共同守护全旗野生鸟类越冬。
加强疫源疫病监测。近年来,鄂托克前旗林业和草原局在野生动物主要活动区、重要栖息地和主要迁徙通道持续开展动态监测和防控工作。调查野生动物,特别是野生鸟类在迁徙途中的健康状况、获取食物情况及疫病发生情况,多次赴中水湖候鸟栖息地开展野生鸟类疫源疫病巡查工作。同时在中水湖监测点围湖布置高清摄像头,用于野生鸟类的保护与实时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处置。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近年来,为坚决取缔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鄂托克前旗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旗林业和草原局联合旗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检查组,在全旗范围内多次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整治等行动。深入餐饮场所、花鸟市场、冷库以及主要交通路口等检查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运输行为。通过全旗多部门联合执法,杜绝了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有力地打击和遏制了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广宣传 壮大保护队伍
鄂托克前旗始终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为增强全旗人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旗林业和草原局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内容,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一方面,组成生态文明宣传小组,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时间节点,发放宣传册和印有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语的生活用品,多次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保护野生动物的倡议书和日常行为规范。另一方面,在自然保护区、候鸟栖息及野生动物活动的重点区域设立警示牌,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不滥捕滥杀、不食用、不非法买卖和运输野生动物,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今后,鄂托克前旗将在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道路上,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真抓实干、持续发力,更好地为全旗野生动物“遮风挡雨”。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