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驻华使馆档案中的“丙午日知会谋反案”
2022-02-03崔志海
崔志海
“丙午日知会谋反案”是1911年武昌首义之前发生在武汉的一个重大历史事件,该案中遭受取缔的日知会被誉为“武昌革命之源泉”①《武昌日知会纪念碑文(摘录)》(一九三八),李希泌、张椒华编:《中国古代藏书与近代图书馆史料(春秋至五四前后)》,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80页。;该案中牺牲的刘敬庵则被誉为“密谋武昌首义之第一人”②“刘敬安先生遗像”赞,曹亚伯:《武昌革命真史》(上),上海:上海书店,1982年。,由此可见该案在辛亥革命史中的影响和地位。
“丙午日知会谋反案”纯粹是一个反清革命性质的案件,但由于日知会为免清政府的镇压,利用美国中华基督教圣公会所设的日知会阅报室取名并开展活动,刘敬庵本人也洗礼入教,因此,该案发生后与美国方面多有交涉。本文根据美国驻华使馆档案中有关“丙午日知会谋反案”文件,同时结合中文档案和文献资料,就该案相关史实及中美交涉情况做一补充,并就如何看待美方的干涉略谈浅见,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案情与刑讯
“丙午日知会谋反案”的经过大体如下:1906年冬,革命党人组织发动萍浏醴起义,孙中山派胡瑛、朱子龙、梁钟汉前往武汉,与日知会总干事刘敬庵联络,商议响应起义,结果事被内奸出卖,刘敬庵、胡瑛、朱子龙、梁钟汉、李亚东、张难先、季雨霖、吴贡三、殷子衡等九人被湖广总督张之洞逮捕下狱。在“丙午日知会谋反案”被拘捕的9名革命党人中,以刘敬庵的案情最为复杂。
刘敬庵系于1907年1月12日在黄陂县被湖北军警拘捕。湖北地方官员开始时误将刘敬庵作为因发动萍醴起义遭悬赏通缉的刘家运,并不知刘敬庵的真实身份,待拘捕审讯之后,据刘的自供,方知刘敬庵系潜江县人,本名炳炎,入教受洗后改名贞一,除父母外,有兄弟两人,壬寅年在黎元洪协统下担任书记,出营加入教会,在文华书院任教习,“联络军学两界中人,为革命之预备”,并不叫刘家运,时年27岁。①《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致外务部照会》(光绪三十三年二月十日),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编:《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广西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96页。1907年1月19日张之洞电询袁世凯的电文,也是如此反映,谓:“前准大函并抄折内开革命匪党名目,湖北全省会首为刘家运。昨据拿获匪党朱子龙等供称,武昌革命运动机关仅有刘贞一,即刘敬庵,并无刘家运其人。当将刘贞一拿获,得有悖逆佐证极多,迭讯仅据供认名贞一,号敬庵,在武昌省高家巷圣公会充当教习。曾经办日知会,聚众演说多次,夏间并有法国人到会演说等情。似与来函有法人分头来武昌运动之说相符。惟该匪坚不承认为刘家运。查洋员报告姓名,当系拼音译出,请将原报尊处洋文抄寄,或请转询原报洋员,所报何自得来,所称湖北全省总会首刘家运,与敝处现拿之刘贞一即刘敬庵,是否一人?请速电复,切盼。”②《致天津袁宫保》(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六日丑刻发),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1册,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9568页。
“丙午日知会谋反案”发生后,湖北地方官员对革命党人所施刑讯,以刘敬庵、朱子龙和殷子衡三人最为残酷。朱子龙因受刑讯伤害,1907年5月就病死狱中;殷子衡在遭刑讯之后亦一度病重,终在狱友的照护下度过劫难。对于他们三人所受刑讯和狱中情况,曹亚伯著《武昌革命真史》多有详细记述。根据美国驻华使馆档案中由圣公会方面提供的一份《节略》,对刘敬庵的提堂问讯系在武昌府进行,参加提讯的官员有梁星海、冯启钧、王世味,陈书屏及其他五六名官员,刑讯过程如下:
最初官问日知会是何宗旨,刘说是以道德劝化人、开通民智。次问圣公会救世军是何宗旨,说是野外传道方法。梁、王、冯说救世军即革命军,不要遮掩,这是教会办的,那里有这样传道的方法,你可从基督教的书上找出有这样传道的法子来。刘说颂主诗上有圣徒如同精兵争战向前行的话,救世军就是这个意思。官说不能这样附会,在中国的各教堂都无甚麽救世军,独圣公会文华书院跑出一个救世军来,翟雅各说救世的意思不是这样,你们认错了,可见救世军、翟雅各亦不认作传道法子,你快说出实话来。刘说实是专讲基督道理。官便吩咐打刘四十嘴巴。再问救世军是何宗旨,说实在是传道的方法,官便吩咐动大刑,上弸子,踹压杆。刘说这实是教会传道方法,官便吩咐用竹条帚鞭背四百……见刘不招,乃问文华学界是何宗旨,文华书院为何注重兵操并有军歌二首,报后广告为何单是军装的告白,刘说实不晓得。官说你既在文华书院当教习,那有不晓得的,但是同着办报的还一些甚麽人,可将他们姓名说出来,两首军歌可念给我听。刘答应军歌我不记得,但其中意思是讲爱国、讲公德。官便发怒,吩咐鞭背四百。官又问日知会是不是革命的宗旨,说实在不是。官说别人都供说日知会是革命的宗旨,你偏说不是,吩咐鞭打四百。刘说有何凭据,官说别人供你就是凭据,还要甚麽凭据,吩咐再打。那时刘背上肉血横飞,刑不住,乃供日知会是革命宗旨,依官的供。官仍吩咐鞭打,问刘日知会到底是不是革命宗旨,刘答应说是。又问今年茶会,法人演说是何话,刘说是讲德育。他又吩咐鞭打数百,刘说要我怎么说。官说别人供称说的革命,刘说法人说过法国先前革命的事,实在注重道德。官又吩咐打,刘因受不住凶刑的苦,便说他们供的是的。官又问别人供称是湖北会首,是不是。说不是,官吩咐打死。约计打了七八百,刘就晕了。到转过气,官又问是不是,刘说别人以为我是日知会会长,其实日知会另有会长。官便说你快说你是日知会会长,不然又要用刑。刘无可奈何,便认作日知会会长。官又说朱元成供称你与他同谋,刘说可以对质。官吩咐叫朱云成来,把朱谋的供把给他看,不准开口,教朱某说与他同谋。刘开口问朱某,官便要打。就是这样对质。官又问郭尧阶供你向他借一万银造反,刘答说可以对质。官叫郭来站在旁边,不准刘开口,只叫郭说。郭便随口说刘向他借过款子,说预备作革命的事。官便吩咐郭下去,便又问朱元成供你,你招不招。刘说要求实情,官又吩咐打四百。刘无法,乃说他供的是。官又问郭某说的是不是,刘未答应,官便吩咐打,不打是不招的。刘因受刑不住,乃说郭某所说的是。刘受苦的时节喊天,官讥诮道:耶稣天主不来救你了,你吃教有何益处?外国人翟雅各也说你是叛党,你迷信洋教云云。①《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致外务部照会》(光绪三十三年二月十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97—99页。
在湖北地方官员的严刑逼供之下,刘敬庵在审讯官员拟定的一份招供书上签名画押,共涉7条:一、日知新会系注重联络军学两界人,为革命之预备。二、吴昆带法人鄂西禄来鄂,介绍人入会,由小子接待。是日演说法国革命事,谓路易十四为暴君,专制残虐,法人群起革命,中国今日亦当如是。三、《民报》系东洋寄来二三十本,由小子承售,报费银由小子代收。四、《训兵谈》是小子令熊芝香转托殷子衡在黄岗地方翻印。五、朱元成回国时曾向小子说孙汶派伊来湖北运动军队。六、小子曾向郭荛阶说若有银一万两交由小子布置,大可运动军学两界,预备革命之事。七、熊芝香到处向人演说小子是湖北总会首,小子原系日知新会会首。②《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致外务部照会》(光绪三十三年二月十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97—98页
需要指出的是,湖北地方官员虽然采取了刑讯逼供手段,但对刘敬庵判罪并非仅凭其供词,据6月22日张之洞向外务部的汇报,湖北军警在拘捕“丙午日知会谋反案”革命党人过程中已收获到许多相关证据和证言。其中,在拘捕朱元成时,搜得日记一本,记述1906年间事,与刘往来极秘密。朱亦亲笔供认有与刘同谋革命之事,此次受孙中山指派来鄂运动军队。在拘捕胡瑛时,搜得信函数封,其中一封为黄兴密交小垣信件,“信内有湘中起义,请胡君就谋,望主持鄂中一切等语”;另一封为胡瑛致周、陈两人未发信件,“内有赐书由敬庵处转交等语”。此外,胡瑛也亲笔供认“在日本与朱元成同受孙汶指使,回鄂屡与刘晤谈”。在拘捕吴贡三(之铨)时,则“起获木字粒及逆书并《孔孟心肝》一本,语极悖逆。吴之铨亲笔供认为同盟会内湖北省之秘密刷印所,《孔孟心肝》梁醉生印;刘印有《估占辽东》《训兵谈》两书。”在以上证人供认并与刘对质之后,“刘无可狡饰,始自供认”。①《外务部致美国驻华公使照会》(光绪三十三年五月十六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34页。
再者,在日知会翻印宣传反满作品中,既往文献资料中提到的一个作品为《德占辽东》,有学者已提出这个书名可疑,根据《中国近代出版史料二编》第293页所载,指出应为《俄占辽东》②[日]川村规夫:《日知会的革命活动》,《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4期,第118、120页。。但这两个书名都与日知会翻印的诸如《嘉定屠城记》《扬州十日记》《太平天国史》《猛回头》《革命军》等宣传反满的作品不相符合,都不准确。根据上文张之洞向外务部所写报告,该作品的书名为《系占辽东》或《估占辽东》。③按: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33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2页)收录的《收湖广总督致外务部电》(正月十四日)及《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96页收录的《美国驻华公使致外务部照会》(光绪三十三年二月十日)中,这部小册子的书名均作“系占辽东”,但在《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34页收录的《外务部致美国驻华公使照会》(光绪三十三年五月十六日)中,小册子的书名却变为“估占辽东”。两者之间存在一字之差,系笔误,抑或尚有其他原因,有待做进一步考证。虽然迄今没有找到这部作品或相关的介绍文字,但依据合理推测,该作品应该是讲述明万历年间努尔哈赤出兵进占辽东的战争,这段历史符合革命党人宣传反满的要求和需要,也与《嘉定屠城记》《扬州十日记》等以宣传反满为主题的小册子相吻合。
二、美方的交涉
虽然根据革命党人方面的相关记述及后来学界对日知会革命活动的研究,清政府审讯的“丙午日知会谋反案”均为实情,并非冤案,但由于刘敬庵和日知会借助美国基督教中华圣公会开展革命活动,圣公会在获知7条罪案发后便出面说动美国驻华外交官和美国政府与清政府交涉,加以干预。
1907年1月12日刘敬庵被拘捕后,美国驻汉口总领事马墩(Wm.Martin)即因圣公会主教吴德施(Logan Herbert Roots)的要求,与张之洞进行交涉,指责湖北地方政府以“叛党”罪名拘捕圣公会文华书院教习刘家运,“毫无凭证”,要求派人到堂听审,指责地方政府严刑逼供,“实系有违新律”。但美方的这一要求被湖北地方政府拒绝。美国驻汉口总领事转电告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W.W.Rockhill)出面加以干预。2月5日,柔克义照会外务部,以刘家运一案牵涉圣公会名声,对湖北地方官拒绝美国驻汉口总领事派人听审表示不满,要求清政府饬令湖北地方官重审此案,并允许美国驻汉口总领事派人到堂听审,声称“领事实有此权”。④《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致外务部照会》(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86-87页。这一要求未得到清政府的回应。
1907年2月19日,柔克义在收到美国驻汉口总领事发来的7条罪案的来函后,代表美国政府照会外务部,表达以下意见:一、张之洞提供的刘贞一的7条罪案系审判官刑讯供词,因刑迫逼认,“不能靠为确据”。二、7条罪案中的第一、第七两条提到的日知新会系圣公会所立,严重损害美国教会声誉,尽管张之洞答应愿将连累圣公会的供词删除,但“此等办法不足雪教会带累之声名,本国政府断不能按此轻易办法了结此案”,声称“本国政府以此案于在华美国人之名誉甚有关系,是以不能漠视。按照和约,此等案件,本国政府有派员听审之权,俾得详查此中确据,并可传集证人,来堂质辩明晰,方成信谳,舍此别无他法可以保全美国人在华之声名。是以本大臣定必再请贵政府嘱该处地方官复讯此案,准驻汉美总领事派员前往观审。再请贵亲王照此不可稍缓行,嘱该地方官刻即照办,是为至要。因闻该刘姓受刑最重,恐将就毙。”①《美国驻华公使致外务部照会》(光绪三十三年正月七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87—88页。
柔克义的这次照会终于引起清政府的重视,外务部接照后,即电询湖广总督张之洞。张收到电询后,于26日连复二电。其中一电抄录刘的供词,刘供称自己为“供潜江县人,本名炳炎,入教受洗后改名贞一,不叫刘家运,年二十七岁,家有父母,兄弟二人,小子居长。早日在家读书,壬寅年在黎协统当过书识,出营盘后始入教会,在文华书院充当教习。已考过学堂,在过营盘,遂联络军学两界中人为革命之预备,是为道德革命、学术革命。今年夏间黄冈人吴昆从日本来鄂,带有法国人鄂西郎来鄂开会演说,大致言法国革命的事,谓路易十四时代为暴君专制残虐,是以法人群起革命,中国今日亦当如此。是日照有相片。《训兵谈》《系占辽东》两书是小子用原本托黄冈人熊芷香交殷子衡在黄州印刷的。《民报》系友人从日本带来,存在小子处,备人随便购取,报价是小子代收的。朱元成与小子向来认识,此次从日本回国后,曾到小子处告说孙汶派他回鄂运动军队,以萍醴事起,湖北派去军队甚多,欲使已往者劝其倒戈,未去者劝其暴动。小子当告以前曾向郭尧阶说过借款一万两,为运动革命费用,郭尧阶已经允许,并令朱元成往与商议。及闻朱元成被拿,小子就往黄陂去了。至熊芷香到处说小子是湖北总会首,小子实不知道。以上俱是实供,愿画押。”②《收湖广总督致外务部电》(正月十四日),《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33册,第52页。
张的另一电文则对美方的观点和要求一一严词辩驳,拒绝复讯和美领事派员听审,干涉此案,指出刘家运系黄陂县境内抓获,并非在教堂。刘家运犯罪证据确凿,供词合法,刘本人供认系革命党会首,售卖《民报》及筹集经费、图谋革命等事,刘并无恐将就毙之事,此案“先有侦探禀报,嗣有证佐凭据,考查既确,始委臬司督员集讯。该犯于供内字句一再考较,亲笔书名画押,毫未逼勒。查奏定新律,罪犯应死证据已确而狡不认供者,准其刑讯。该犯现在眠食如常,曾亲笔作书声谢,岂有就毙之事”。此外,刘罪案第一、第七两条已答应美领事要求,加以删除,“以符教会劝善之本指”,“该教会恐损声望,未免过虑”。至于“华人在内地犯罪,约内并无准领事派员观审之条;又欲集证来堂质辩,尤属条约所无,万难照允。”“总之,中国谋逆重犯,于外国教会无涉。案已定谳,未便复讯。”③《收湖广总督致外务部电》(正月十四日),《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33册,第50—51页。
在收到张复电的当日,外务部即通知柔克义,但仅将张之洞抄录的电录供词转交来署的美国使馆参赞。3月11日,柔克义照会外务部,称2月26日外务部提供的刘案供词电文与此前张之洞抄送美驻汉口总领事的供词存在不同,此次供词电文略去与教会有关文字,由此可知,“似系有以公文控诉教堂之意”及承审官“预拟逼迫该犯画供”、“诬陷美国教堂有至重之罪”,教堂方面也已提供许多相关方面的证据,此事关系重大,“是以切请贵亲王行嘱所应管理此案官员,必须暂时停讯;如罪案已定,亦请暂缓办结,一俟本大臣将所来之凭证次序录出,即便转送,请于查阅后再行所当行之事”①《美国驻华公使致外务部照会》(光绪三十三年正月二十七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91—92页。。
鉴于美方的执意要求,3月20日外务部复照柔克义,转述2月26日鄂督给外务部的辩复电文。外务部在照会中表示完全赞同张的意见,并拒绝美方暂缓办结的要求,指出:“查鄂督电开刘家运供词,业将涉及教会各条悉数删除,以符教会劝善之本指,是以缺少数语,自无用公文控诉教堂之意。此案证据确凿,又经该督特派大员督饬集讯,定有信谳,自未便转行缓办。”②《外务部致美国驻华公使照会》(光绪三十三年二月七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13—14页。
对此,柔克义于3月21日照会外务部,重申3月11日照会要求和主张,要求外务部在收到其所提供的相关证据之前“不可办理此案”。③《美国驻华公使致外务部照会》(光绪三十三年二月八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94—95页。过了两天(23日),柔克义即照会外务部,提交教会及美领事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及意见。这些材料除正文的刘家运供词及审讯节略外,附件材料有圣公会主教辩驳抄件,日知新会宗旨历史,日知新会章程,法国人鄂西郎演说节略及法国公使致圣公会主教证明鄂西郎为法国驻华武官、并非“匪人”的信函,日本人在日知会演说节略,中西新报论日知会告白,朱元成论与刘敬庵、郭尧阶往来节略等。根据这些材料,同时结合圣公会主教、美国领事与张之洞之间及柔本人与外务部之间的交涉,美方完全否定刘敬庵的供词及罪状,指责清政府刑讯逼供,判处刘革命谋反之罪缺乏证据;判处刘有罪,“直系具控该教会,决无可疑”,有关刘的7条罪案“实系败坏圣公会声名,系为至要之事,该教会有权自护其名誉。若不允其当公堂剖辩,实系于教会有所障碍。是以必切请贵亲王行嘱张宫保详讯此案,准该教会随带律师代其辩论,并准邀同证佐到堂研讯一切及准美政府派员观审。”柔克义要求外务部“必即按所请办理,因此系理宜然”。④《美国驻华公使致外务部照会》(光绪三十三年二月十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95—101页。
根据美方的说词和要求,刘敬庵案几乎成了一桩清政府与圣公会之间的案件。外务部在收到柔克义3月23日的照会后,便未予理睬。过了2个多月后,柔克义于5月31日再次照会外务部,加以施压,将外务部未做回应宣布为默认刘家运“委系深受冤枉,被人诬控无疑”,指责地方承审官“不按律例详讯,惟事刑求”,有损圣公会名声,向清政府提出两个解决办法:或将刘立即释放,并声明刘敬庵和圣公会确均无罪;或公开裁判此案,允许圣公会延聘律师、并准美国政府派员会审。表示美国政府之所以执意于此,系为圣公会争取遵守条约权利,“公平办理”,“本国政府闻此不幸案件已深为痛惜,贵亲王若不允照办理,必愈增其痛惜也”;“若再耽延似系,实难见谅”。⑤美国驻华公使致外务部照会》(光绪三十三年四月二十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115—116页。
在美国的施压下,外务部接到照会后又将美方要求转达张之洞处理。6月22日,张咨复外务部,追述美国领事最初交涉经过,指出在美领事提出交涉后,湖北地方官员即已删去与圣公会相关的文字,并声明此案与教会无关,“此正以极力保全教会名誉”,同时,张进一步提供刘的犯罪证据及教会方面的最新态度,指出湖北地方官在拘捕朱元成、胡瑛和吴贡三(之铨)中都搜获到他们谋反的各种证据,且三人都亲笔供认其与刘的关系,不能以刘自撰节略小传为据,小传“即刘所自为,安有自以为罪之理”;表示刘敬庵案“只拟以永远监禁之罪,洵属情浮于法”。26日,外务部即以此复照柔克义,支持张的表态,指出“该督于教会名誉实已极力保全”,教会牧师及监院也“不以为刘无罪,可知刘贞一为中国有妨治安之人。该督止拟永远监禁,实属情浮于法,不得以刘所自为节略小传掩饰之词,为之开脱。”①《外务部致美国驻华公使照会》(光绪三十三年五月十六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33—35页。
在张之洞和外务部的严词峻拒之下,柔克义在7月10日的复照中虽然坚持认为刘的7条供词系刑讯逼供,不足为据,但态度明显发生转变,不再要求复讯和派员观审,也不再坚持刘完全无罪,解释美国政府之所以提出交涉,“并非欲证刘决无谋逆之罪,缘该督属下谳员与他人或系实无知识,或素系恶教之人,预先拟有该供词数条,按照刑逼,使刘承认画押,是以迭次照会贵亲王,请贵亲王设法以雪教会之耻。本国政府与本大臣并非欲干贵政府自行审讯之权。因张宫保中堂所派谳员不本公平,牵涉教会,本国政府甚望贵政府为教会昭雪其冤,系为理所宜然。”表示根据张之洞声明此案与教会绝无关系及美国政府的最新指示,鉴于该案与教会仍有牵涉,“兹请询贵亲王欲设何法以雪教会之污,望拟一可使本国政府满意办法,早为见复可也。”②《美国驻华公使致外务部照会》(光绪三十三年六月一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124—126页。换言之,只要求清政府方面在该案中进一步恢复圣公会的名誉。
9月12日,柔克义又照会外务部,抱怨清政府方面“未将教会被污名誉之处洗清”,有损中美两国关系,催促尽快回应,加以解决,称:“在贵亲王与本大臣久经办事,常愿照约办理,现在如此耽延,本大臣决不明系因何故,想本国政府定必疑贵国于彼此常有办事之情有意舍弃也。”。③《美国驻华公使致外务部照会》(光绪三十三年八月五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139—140页。外务部只好又电催张迅速复核。9月20日,张核复外务部,称“本阁部堂于该会向来优待,刘贞一所犯罪案,委系与圣公会名誉无碍,现已札饬按察司出示晓谕,声明刘贞一罪案确系一人之私罪,平时行为秘密,为圣公会所不知。湖北地方官办理民教案件,向来持平。圣公会在鄂名誉极好,本阁部堂甚为欣悦。”9月23日,外务部复照柔克义,转达张之洞的函复,认为张的处理办法,对于教会名誉“已属十分完全,足副贵大臣保全之意”。④《外务部致美国驻华公使照会》(光绪三十三年八月十六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56—57页。26日,柔克义复照外务部,表示由美国政府“核定此办法为能否足使该教会被污名誉及教会于有何项牵连抵制中国政府之意,足以一概洗清否。”⑤《美国驻华公使致外务部照会》(光绪三十三年八月七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46—1931)》第11册,第143页。
在吴德施主教因事返美后,受托接管武汉圣公会事务的雷德礼(L.B.Ridgely)牧师继续关注此案,9月19、21日致电、致函使馆,控诉刘敬庵“长夏受苦于狱,并致病极笃”,于刘与教会都不公,反对清朝政府判处刘永久监禁,希望使馆方面继续向外务部交涉,加以干预,“早得佳音”。①曹亚伯:《武昌革命真史》(上),第156—158页。10月22、24日美使馆参赞、署理公使费勒器(Henry P.Fletcher)两次复函雷德礼牧师,明确告知根据中美天津条约第十四条的规定,“恐不便再行干涉”。②曹亚伯:《武昌革命真史》(上),第159—162页。至此,美国对“丙午日知会谋反案”的干涉以虎头蛇尾而告结束。
结语
根据对中美“丙午日知会谋反案”交涉的考察,我们大致可获以下几点认知:一、尽管清政府在“丙午日知会谋反案”中采用了刑讯手段,但谋反案却是实情,并非美方教会所说“毫无凭证”。对此,美国政府最后也不得不予承认。二、清政府指控刘静庵罪案,并无损害圣公会声誉意图;所谓损害美国圣公会名誉之说,只是同情革命党人的圣公会主教吴德施和中国牧师黄吉亭和胡兰亭等人为说动美国政府出面干涉“丙午日知会谋反案”而制造的一个借口,并无多少事实根据。因此,美国政府提出的恢复圣公会名誉的交涉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三、根据美国驻华使馆所藏相关档案及其他中文档案和文献资料,日知会印刷的其中一本宣传反满革命小册子的书名,并非既往中文文献或后来研究者所说的《德占辽东》或《俄占辽东》,而是《系占辽东》或《估占辽东》,内容应是讲述明万历年间努尔哈赤出兵进占辽东的历史。最后,对于中美基督教人士同情和支持革命党人反清活动与美国教会和政府干涉“丙午日知会谋反案”应区别对待:对于前者,我们理所当然予以肯定;但对于美国教会组织和政府为维护教会特权和领事裁判权干涉丙午日知会谋反案,则不宜盲目肯定。他们的做法明显严重干涉中国司法权,并且也缺乏事实和条约根据,美国政府在清政府的严词峻拒之下,最后也不得不放弃干涉。这种一分为二的立场,同样适用于其他类似案件的中外交涉。否则,我们对中国近代治外法权的评价会陷入自相矛盾之中,易滋生错误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