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电力市场“云南模式”推进高比例清洁能源交易
2022-02-02南方电网云南电网公司刘祥瑞欧阳婷婷
■南方电网云南电网公司 刘祥瑞 欧阳婷婷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南方电网云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网公司”)牢牢把握驻滇央企职责使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决策部署,立足电力行业实际,以改革谋发展、以发展促改革,依法合规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开展高比例清洁能源交易,促进云南清洁能源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深化改革之路。
经过多年耕耘,云南电力市场已成为云南电网公司落实推动改革的一张重要“名片”。云南电力市场在多个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电力市场放开程度居全国前列,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长期连续全国第一、市场交易主体数量全国领先、清洁能源交易比例全国最高,在全国范围内颁发了首张绿色用电凭证,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建立了电力市场“云南模式”。
全国范围内清洁能源率先参与电力市场
云南省自然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是清洁能源资源的“富矿区”,水电可开发量居全国前列、可再生能源开发前景可观、发展外送电力潜力巨大,是全国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截至2022年12月,云南省内以清洁电力为主的交易电量实现连续7年两位数增长,电力市场的建设与完善功不可没。
随着供需形势的变化以及清洁能源占比的逐年攀升,云南清洁能源市场交易机制“设计”面临几点挑战:一是清洁能源具有高波动性。云南省清洁能源装机比例高,具有随机性、波动性大的特点,若不能合理“设计”市场机制,将对市场平稳运行造成不利影响。二是清洁能源具有全额保障性收购的要求。在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展初期,保障性收购政策通过保量保价有效保障了项目的合理收益,但随着新能源发展规模持续快速扩大,需要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促进新能源消纳。三是清洁能源交易具有高风险性。由于清洁能源预测精度相对较低,参与市场交易存在一定风险,需要在市场规则设计中予以考虑,兼顾经济性和系统安全。针对以上难点,为进一步突出云南电力市场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更好发挥云南清洁能源基地的发展优势,云南电网公司加大对云南清洁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机制的“设计”优化。
云南在全国率先全面放开清洁能源进入市场,依托昆明电力交易中心,针对清洁能源随机性强、波动性大、出力不稳定的特点,创新设计了多项机制助力清洁能源参与市场,从价格机制、电量机制、评价机制、清洁能源消纳机制等多方面着手,将正向激励与反向惩戒相结合,将“激励相容”原理深入渗透到交易规则中,使市场参与者的个人利益和设计者的既定目标达成一致。
为充分消纳清洁能源,云南在全国首创建立火电调节电量机制,根据清洁能源发电的情况灵活增减火电发电量,为清洁能源电厂减少弃水、弃风、弃光积极创造条件,调节电量同步给予调节价格,进行正向激励。当系统有电力电量缺口需要调用备用火电容量而相应火电厂不能完成时,对火电备用容量补偿费用考核扣减,进行负向激励,通过正向和负向的激励机制既保障了清洁能源消纳,又稳定了火电厂的收益,确保了电力有序供应。
云南省清洁能源“设计”多维度市场激励机制的先进经验先后两次在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座谈会上交流改革经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委领导多次到云南电力市场调研,给予“各方在改革上讲政治、行动上顾大局、协调上明事理、进程上重协同,云南电力体制改革先行先试,起步早、力度大、有亮点、成效好”的高度评价。全国近30 省(区、市)先后到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学习调研,多项机制在国家《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中得到借鉴引用。
完善电力市场体系 丰富交易品种
针对清洁能源的出力及用户用电需求的预测误差,亟须通过多品种协同的市场机制处理偏差。近年来,云南电力市场逐步建立起“中长期交易为主,日前短期交易为补充”的交易模式,实现多周期的发电优化调度,提高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效率,同时帮助市场主体进一步降低因预测偏差引起的偏差电量考核风险。
云南电力市场不断丰富市场交易品种、缩短交易周期,在全国率先引入日前电量交易,为市场主体提供了灵活的电量偏差处理方法。其次,提供丰富的事前、事后偏差处理机制,优化事前合约转让、事后偏差电量交易品种设置。再次是建立了免考核机制,市场主体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偏差可以申请免除考核,交易偏差执行情况结果对所有市场主体进行公布。此外,云南电力市场在2020 年交易方案中率先引入结算解耦模式,借鉴金融市场的做法,建立中长期合同“类差价合同”机制,由交易中心担任类似中央对手方的角色,双边交易合同提交给交易中心之后,发用电双边的发电和用电完全解耦,中长期合约“照付不议,偏差结算”。发电企业只需要关注自身是否按交易合同完成了相应的发电量,而用电企业只需要关注自身是否按交易合同完成了相应的用电量,有效解决了清洁能源预测难、交易偏差大影响双边合同履约的问题。
通过市场丰富的交易品种,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效促进市场主体履约,除了完成中长期合同“高比例签约”,还实现了“高比例履约”,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交易行为信用评价、信息披露、市场运行监测等机制。2021年,云南水电、风电和光伏电厂中长期合同履约率均超过99%,有效应对清洁能源波动性、随机性,充分发挥了中长期市场“稳定器”“压舱石”的积极作用。
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了多个“第一”:云南省在全国第一家全面放开大工业用户参与市场,在全国第一家全面放开经营性用户参与市场,高效的市场机制吸引各方主动关注和参与云南电力市场,共享改革红利。市场交易用户由2014 年的214 户增长至目前的近25 万户,增长1075 倍,数量在全国领先;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长期保持全国第一水平,2021年达到70%;通过水火置换、火电调节价格补贴、备用补偿等市场机制,促进富余水电得到消纳、火电生存困难得到缓解,全省电力工业主要矛盾明显缓解,行业整体效率得到持续提升。
市场化改革营造内顺外和良好环境
资料图
“十三五”期间,云南电网公司充分利用云南水电富余的“窗口期”,发挥南方电网公司的大平台优势,通过“计划+市场”模式在全国率先通过市场化交易机制消纳富余电量,使困扰云南的弃水问题得到解决。2016 年以来,云南省绿色能源发电量15753 亿千瓦时,占比超过90%,绿色能源优势处于国际一流水平。2021 年上半年,云南风电利用小时数达1664 小时,远超全国1212 小时,位居全国第一。
云南电力市场充分发挥“连接粤港澳、辐射东南亚”的区位优势,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推动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在全国首创建立跨境交易平台,累计跨境交易电量超过200 亿千瓦时。2015 年,云南电网公司与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协同配合,严格落实“西电东送”战略,构建“两级市场、协同运作”市场体系,形成“协议+市场”的西电东送交易机制。6 年来,云南西电东送迎来“黄金期”,送电规模从2014 年的887 亿千瓦时增加至2021 年的1473 亿千瓦时,增长66.07%,年均增速9.44%,2014—2021 年,云南电网公司累计完成云南西电东送电量9938 亿千瓦时,其中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协议外增送电量近1200 亿千瓦时,为发电企业增收超过175 亿元,充分巩固了南方电网大平台在西电东送国家战略中的重要地位,促进东西双方共赢发展。
如今,云南省内市场化交易从2015 年的320亿千瓦时增长到2021年的1491亿千瓦时,每年保持两位数增速。2022年1—11月市场化交易电量156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超过70%,市场化程度居全国前列,2015—2022 年11 月累计交易电量7840 亿千瓦时。云南电力市场通过完善的市场交易规则设计,吸引了全国多个行业、多家企业到云南投资兴业,拉动“十三五”省内全社会用电累计增长40.8%,推动云南绿色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助力云南省打造“绿色能源牌”,激励新能源企业电源投资,能源产业跃升为云南省第一大支柱产业。
在国家“双碳”战略提出后,云南电力市场探索出基于区块链技术,以电力交易合同为基础,综合电费结算单等依据的绿色用电溯源机制,在全国形成了有效可借鉴的领先经验,为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提供重要参考依据。2021 年4 月14 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开具了全国首张基于区块链溯源的“绿色用电溯源证明”,截至目前已经累计为省内用电企业开出绿色用电溯源证明433 张,累计溯源电量1604 亿千瓦时,其中清洁能源电量1413 亿千瓦时,绿色电量折合减排二氧化碳超6800 万吨,为云铝、隆基、伊利等数百家在滇投资建厂企业开具绿色用电凭证,为企业成功通过国际碳足迹认证、打造“零碳工厂”、增强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对引导电力用户主动购买和消费清洁能源发挥积极作用。
自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以来,云南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和清洁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均居全国领先地位,清洁能源消纳成效显著。2021 年云南电力市场清洁能源交易电量占比89.2%,继续领跑全国。截至2022 年11 月底,云南清洁能源装机占比接近90%,新型电力系统初现雏形。云南送入的清洁水电占广东全社会用电量比例逐步提高,2021年达18.7%,极大地减少东部省区煤炭消耗和碳排放,形成了“市场有效率、用户降成本、电厂多发电、人民得实惠、东西共发展、产业更兴旺”的共赢局面,为促进国家清洁能源战略落地和云南省绿色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