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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如何维护快递员群体的劳动权益?
——基于北京市快递员的调查研究

2022-01-26雷晓天范丽娜

山东工会论坛 2022年1期
关键词:业态权益工资

雷晓天,黄 丹,范丽娜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劳动经济学院,北京 100070;2.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 工会理论与职工教育研究所,北京 100054)

一、引言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被注入新的活力,我国的快递行业呈现飞跃式发展态势,稳居“世界第一快递大国”的位置。从2013年到2020年,我国的快递业务量增长约9.05倍[1][2]。国家邮政总局预计,2021年我国全年快递业务量将超过950亿件[3]。随着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快递员群体的规模也持续扩大。2019年我国快递业从业者规模超过320万[4],快递员群体已成为我国劳动力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直以来,快递行业工作门槛较低,社会需求量大。但由于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职业风险高、保障水平低等工作特征,我国快递员群体的劳动权益及生存状况不断引发研究者的关注。快递员本质上属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5],他们普遍存在超时工作、精神压力大、缺乏社会支持等问题[6],深深地陷入了由于强压和不自主带来的“身体之困”、由于职业歧视和社会支持不足带来的“身份之困”、由于压力积聚和社会认同弱化带来的“心理之困”[7]。快递员群体的劳动权益问题突出,这与快递行业的蓬勃发展形成了鲜明对比。如何有效地维护快递员群体的劳动权益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当前,快递员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2020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迅猛发展,采取多种手段,维护好快递员、网约工、货车司机等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8]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是劳动者权益的代表,在维护劳动者就业、工资分配、休息休假、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合法权益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于2018年初开启了针对卡车司机、送餐员、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群体(简称“八大群体”)的入会工作,随即又进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简称“三新”)为核心的组织建会与职工入会工作。2019年,全国总工会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货车司机、快递员等群体入会。这一系列举措显示,在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国家和工会把新业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

随着快递员群体入会工作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快递物流企业成立了工会。那么,工会在快递行业的维权工作呈现怎样的特征?工会在改善快递员群体劳动权益状况方面能否起到积极作用?对此,本文将从快递员群体的工资收入、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保护三个方面进行研究,探析工会维权工作的有效性。本文聚焦新业态中的劳动者以及工会在新业态领域维权的具体实践,其研究意义体现在:对新业态领域劳动权益维护的工会实践进行评估,有助于提升我国工会针对特定群体职能履行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尝试探索了我国工会面对新业态劳动者维权工作的切入点和工作展开方法;丰富了新业态从业者劳动权益状况的相关研究,并为快递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具体参考。

二、理论分析和文献综述

(一)快递员群体的劳动权益状况分析

劳动权益的核心是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过程中所享有的与劳动相关的权益[9]。快递员是以青年为主、工作和雇佣形式灵活的新业态职业群体,其权益意识和维权能力相对薄弱。实践中围绕该群体的大量劳动权益问题层出不穷,主要表现为:过度劳动、工资拖欠、劳动保护不足及工作压力过大等。

工作时间过长、社会保障不足和来自于竞争的工作压力导致快递员群体整体表现出过劳趋势[10]。过度劳动往往伴随不良后果,过长的工作时间与接连无休的加班导致快递员工作中态度消极、满意度与组织承诺较低,进而离职现象普遍[11]。过大的劳动强度也严重危害快递员身心健康,出现与其职业环境密切相关的疾病以及情绪困扰、抑郁等心理问题[10]。加之快递员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自身健康的短视行为,导致快递员群体健康水平不容乐观。快递行业普遍实行计件工资制度,虽然总体收入较为可观,工作也较为自由,但是快递员的工资不稳定、工资拖欠成为困扰该群体的又一核心权益问题[12]。工资拖欠往往成为快递行业劳资冲突的导火索,快递员不满情绪的堆积最终导致罢工或“走掉”式的反抗[6]。时间成为影响快递员职业安全状况的关键。快递员通常负责固定空间范围内的派件、揽件工作,对时效性的要求极高是其工作特点之一。为了按时送达,提高收入,快递员与时间赛跑,甚至不惜违反交通规则,此类不安全因素增加了职业伤害的风险[13]。

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劳动权益保障不足和劳动控制的加强所影响的不单单是劳动者个体行为的反抗式回应,快递员在社会身份建构方面也存在脱嵌现象。作为特殊农民工群体的快递员[14],脱离与原有的家庭、工作单位的社会联结后,其在新的城市中由于工作所受到的社会排斥容易使快递员产生由城市新青年走向城市边缘人的身份困境,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认同感不高、心理压力过高的心理困境[7]。快递员群体缺少社会参与的动机,同时也缺乏参与的渠道和能力,在劳动权、参与权、社会保障权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的社会排斥[15]。

(二)快递员群体劳动权益受损的归因分析

已有研究开始尝试探析导致快递员群体劳动权益受损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两种研究视角:一是以快递行业的商业经营模式为视角,通过比较“直营”与“加盟”两种模式,揭示“互联网+”的引入对加盟制快递企业劳动关系的隐蔽作用。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加盟的快递企业选择逃避法律责任,对快递员工作时间、工资等核心劳动权益视若无睹,致使快递员基于法律的劳动权益难以得到承认[12]。二是以快递员的劳动过程为视角,挖掘在实际的劳动过程中的控制与反抗。快递员的人身从属性在互联网平台下增加了“虚拟性”的特征,使得快递企业得以通过数字技术对收派件程序进行实时监督,并以惩罚站点的方式将惩戒落实到快递员身上,用人单位出现“重影化”[12]。通过规范化的操作、严密的信息监控、严格的时效要求及客服系统,使得除了资本以外,消费者也可以对快递工人的劳动过程进行监管,尤其是在收件环节和派送环节[16]。再加上规范化的管理和重复的价值宣扬对快递员实现了外在行为和内在思想的双重控制[6],快递员不仅在法律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在实际的劳动过程中也更加受控于用技术武装的企业[17]。

(三)工会对特定群体的维权效用研究

有关工会效用的研究始终是工会研究领域中的重要议题。这一领域既包括总体平均意义上的工会效用研究,聚焦于工会对劳动者的各项权益是否发挥作用,主要以劳动工资和福利为主;也包括针对不同群体的工会效用比较,主要关注流动人口和农民工群体。

在总体劳动权益的工会效用研究方面,多数研究结果偏向积极。如陈宗仕、张建君基于2012年全国民营企业调查数据,得出工会有利于提升民营企业工资率[18]。李明、徐建炜基于六省的雇主雇员匹配数据,得出工会能够有效提高会员的工资率和降低工作时间[19][20][21]。Yi Lu等研究工会对中国民营企业绩效和雇佣关系的影响,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22]。而针对流动人口和农民工群体的工会效用研究更多地关注“底线权益”,研究结果并不统一。孙中伟、贺霞旭发现,工会对外来工的权益保障仅限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底线型劳动权益,而对月平均工资的增长型权益影响不显著[23]。杨正喜等通过相关性分析,得出工会在提升福利水平方面要大于在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方面的作用[24]。谢勇以南京市外来农民工为样本,发现工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性因素对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没有显著的影响[25]。

已有研究也开始关注工会在新业态领域的效用发挥。由于目前新业态领域中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仍存在争议,所以有关工会开展工作的对象、范围、手段方式等议题仍在不断探索之中。但在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维护方面,工会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已不断得到研究者的关注。目前学者对新业态领域的工会维权路径有多种观点。一是针对新业态领域中用工关系本质仍是劳动关系的,地方和产业工会借助传统的工作方法,如开展集体协商、民主参与、生活服务等保护新业态领域劳动者的各项基本权益[26][27]。二是暂且搁置新业态平台用工关系的界定问题,先以工会普惠制服务平台劳动者,以解决平台劳动者目前最迫切的劳动问题,如工资不稳定、超时劳动、职业伤害、社保缺失等[28]。另有观点认为,在平台用工中个别劳动关系无法确认的情况下,应明确并拓宽我国《工会法》中现有集体劳权的劳动者概念,以保障平台劳动者的组织权和集体协商权,从而通过工会吸纳会员和推行平台行业协商的路径维护平台劳动者的权益[29]。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平台经济所涉及的用工范围不断扩大,以快递员为首的新型职业群体的劳动权益问题对工会的职能发挥提出新的挑战。在实践层面我国工会正在通过维权方式的转型,创新已有工作模式,着手解决新业态劳动用工群体的劳动权益问题,努力为具有新特征的平台劳动者提供关于工资、工时、劳动保护及劳动争议等迫切问题的解决途径。然而在研究层面,工会在平台经济范畴的维权特征还未得到充足考察,有关新业态中的工会效用并未得到有效挖掘。那么,在用工规模巨大的快递行业中,工会能够真正起到积极作用吗?工会能否有效维护快递员群体的劳动权益?工会在快递员群体的维权工作方面又存在怎样的问题?本文将以快递员群体为研究对象,聚焦这一系列问题进行探究。

三、研究设计与数据来源

(一)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研究团队2020年开展的“北京市快递行业从业者劳动权益状况调查”。此次问卷调查涉及邮政、中通、圆通、申通、顺丰、百世快递等10家快递企业。问卷内容涉及快递行业从业者的劳动待遇、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劳动权益内容。本文选取工作岗位填答为收递的快递员样本,在数据整理后,一共得到1126个有效样本。

(二)变量选择

1.因变量

工资、劳动时间、劳动安全保护三类权益是分析劳动权益过程中关乎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直接前因[6][7][10][11][30][31][32],因此本文将采用这三个权益类别并结合正面的权益获得和负面的权益损害指标来分析快递员的劳动权益状况。其中工资权益的测量指标分为三类,分别是月平均收入,为有序多分类变量;工资结构,分为有底薪(赋值为1)和无底薪(赋值为0);加班工资,分为有加班工资(赋值为1)和无加班工资(赋值为0)。工作时间权益类别,用每天工作小时数和每周工作天数相乘得到每周工作小时数,并将其取对数再纳入模型。劳动保护权益类别共有6个变量指标,其中免费劳动保护用品指标,分为提供了劳动保护用品(赋值为1)和没有提供劳动保护用品(赋值为0);劳动安全卫生培训,分为提供了培训(赋值为1)和没有提供培训(赋值为0);工作疾病经历,分为有过该经历(赋值为1)和没有该经历(赋值为0);工作意外伤害经历,分为有过该经历(赋值为1)和无该经历(赋值为0);社会保险,分为有社会保险(赋值为1)和没有社会保险(赋值为0);意外伤害保险,分为有保险(赋值为1)和无保险(赋值为0)。

2.自变量

是否是工会会员,是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由于快递企业多采用加盟制,且快递公司工会的辐射范围有限,站点的快递员很多并没有纳入工会系统。因此本文采取快递员自报告是否是会员的数据结果,自下而上研究工会在维护快递员权益方面的效用。

3.控制变量

通过梳理影响劳动权益的主要因素,本文选取以下变量纳入模型:劳动者个体特征如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户籍类型;家庭特征如婚姻状况、抚养孩子数量、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例;企业特征如企业类型、经营模式。

变量具体描述见表1。

表1 快递员权益的基本情况(N=1126)

四、数据分析结果

(一)样本描述性统计

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基层快递员群体大部分为男性,占比96.18%。快递员群体普遍年轻化,属于青年群体,平均年龄为31岁。文化水平普遍偏低,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快递员占比达82.24%。其中已有配偶的快递员占比64.03%,有抚养孩子负担的快递员占比61.01%,66.52%的快递员其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例超过50%。绝大部分快递员为农村户口。快递员的个体特征和家庭特征情况说明基层快递员群体由新生代的外来务工人员组成,由于劳动力市场上的弱势地位,其劳动权益往往更易受到侵害。在工作特征上,经营模式为自营的企业占比90.85%,非国有企业占比81.97%。

在工资类劳动权益方面,快递员的月平均收入较高,仅14.65%的快递员工资在3001—5000元之间。但大部分的快递员都没有底薪,占到了样本量的77.53%。54.71%的快递员没有加班工资。在工作时间方面,快递员的周工作时间平均为74.58个小时,远高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最高限44小时的标准。可见,快递员的高工资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超长的工作时间,且自身必须为高工资承担责任风险,一旦脱离了高强度的时间投入,没有底薪的工资制度实际上会强化快递员的工作风险。在劳动保护权益方面,有55.68%的快递员可以获得免费的劳动保护用品,64.30%的快递员经过了劳动安全卫生培训,85.17%的快递员有社会保险,61.28%的快递员有意外伤害保险。这些数据说明,快递员在劳动保护方面的权利总体上得到了保障。但31.79%的快递员反映有过工作患病的经历,22.20%的快递员因工作导致过意外伤害,这说明了劳动保护的实际效果不足,同时快递员的健康状况堪忧。

(二)工会对快递员工作时间的影响

由于模型中对工作时间采用了连续变量的对数值形式,故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模型进行检验。线性模型在估计前需要确定模型的自变量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经检验,本文自变量和所有控制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均小于10,平均方差膨胀因子为1.35,因此不存在此问题。

表2中模型(1)显示,在控制了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和工作特征后,拥有工会会员身份的快递员每周的工作小时数显著减少。由此可见,在快递员付出超长工作时间的状态下,工会的介入和实践能够有效改善快递员过度劳动的状况,进而在一定程度上能维护快递员的劳动权益。在实践中,工会应督促快递企业根据标准工时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保证快递员的休息时间,以缓解快递员的过劳情况,保障快递员权益。

在控制变量的解释方面,快递员群体大部分为男性,工作负荷大,其相比于女性的工作时间更长。由于快递员群体年龄结构普遍年轻化、学历水平普遍不高的原因,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对工作时间均没有显著影响。户籍类型、配偶状况及抚养孩子状况对工作时间的影响均不显著,但个人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例越大,快递员的工作时间越长,说明家庭经济压力是促使快递员被动接受或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的重要因素。在工作特征方面,国有企业快递员的工作时间显著低于非国有企业,说明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相对规范。而在采用加盟模式的快递企业中,快递员的工作时间受工会影响更加明显。这可能是由于采用直营模式的快递企业管理相对规范和严格,在工作时间方面更加标准化和具有刚性。但是采用加盟模式的快递企业,多数存在管理不合规不合法的问题,对外部施加的管理和监督手段的影响更加敏感。

(三)工会对快递员工资的影响

表2中模型(2)—模型(4)分别是工会对快递员工资权益类型中的月平均收入、工资结构以及是否获得加班工资的影响,分别采用了Ologit模型和Logit模型进行验证。

表2 工会对快递员工作时间和工资的影响

首先,在月平均收入方面,作为工会会员的快递员工资收入显著高于非会员的快递员,这验证了工会的工资效应对新业态平台经济领域劳动群体的适用性。工会确实可以给快递员带来更高的工资收入。其次,模型(3)验证了工会对工资结构的影响。数据显示,工会会员身份的快递员虽然可能正向增加有底薪的概率,但是其作用并不显著。最后,模型(4)中发现工会能够显著提高快递员获得加班工资的概率。从数据结果可知,工会虽然能够显著提高快递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也能够保障其合法收入的获得,但是对于工资结构的影响作用并不明显。

目前,快递行业的工资结构绝大多数采用了计件工资制度,快递员长期处于没有底薪的状态,其收入与收派快递件数紧密挂钩,这种收入结构虽然满足了市场竞争环境下的工资激励性要求,但是劳动者承担着收入不稳定的风险。快递员在遭遇因病或因事导致的工作中断期间没有任何收入,那么工资的保障性意义也就无法凸显。当然,这样的工资结构短期内可能会吸引大量的快递群体进入快递行业,但是随着快递企业的市场灵活性要求越来越高,快递员工资的不确定性风险显著加大。工会应致力于改善快递行业的这种利益风险分配机制的不平衡现状。

(四)工会对快递员劳动安全保护的影响

表3中的六个模型均采用了Logit模型,探究了工会对快递员劳动安全保护的影响。由模型(1)和模型(2)可知,是工会会员的快递员获得免费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培训的概率显著增大。由模型(3)和模型(4)可知,是工会会员的快递员遭受工作疾病经历和工作意外伤害的概率增大,但并不显著。这和工会维护劳动权益的理论观点不符,说明工会在实际的劳动安全保护上缺乏实效性。由模型(5)和模型(6)可知,是工会会员的快递员获得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概率显著提高,说明工会在工作保险方面确实为快递员提供了劳动安全的基础条件,增加了工作安全保障。

表3 工会对快递员劳动安全保护权益的影响

综合表3模型(1)—模型(6)的数据结果,实证分析考察了工会在维护快递员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两类指标。一类是过程行动类指标,即工会开展的维护劳动权益的具体行动,包括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劳动安全卫生培训、疾病伤害保险等实践。另一类指标是结果效用类指标,即工会在维护快递员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实际效果,包括快递员的疾病状况和工作中的意外伤害。比较这两类指标发现,工会作用在过程行动类指标方面较为显著,但在结果效用类指标方面并不显著。两类指标结果间的差距说明工会促进劳动安全的行为存在实际效果转化的困境。劳动安全保护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快递员群体的生命健康权,促进快递员更加健康和安全地工作和生活。所以,工会应继续创新工作思路与方法,不能仅停留在工作指标和任务完成上,须更加注重工作实效,有针对性地开展快递员群体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实现维护快递员劳动安全权益的实质改善。

五、结论和讨论

本文以快递员群体为研究对象,具体探究了工会对快递员群体劳动权益的改善状况。研究结果表明,在工作时间方面,工会可以显著降低快递员的周工作小时数,改善快递员普遍的过劳趋势;在收入方面,工会能够显著提高快递员的工资水平,并保障快递员获得应有的加班工资,但是并不能显著增加其获得底薪的概率;在劳动安全保护方面,工会能够显著提高快递员获得免费劳动保护用品、职业安全卫生培训、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概率,但是对工作疾病经历和工作中意外伤害的影响并不显著。

根据研究的相关结果,本文发现工会在新业态平台经济劳动用工领域中的职能发挥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平台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但是由于平台用工的去劳动关系化和法律保护的不足以及劳动过程中的控制强化,工会在维护劳动权益方面略显乏力。面对由数字经济带来的劳动关系的深刻变革,工会必须重视其“内部自觉”,主动探索其维权和服务的有效作用机制。因此,为进一步提升工会在快递员群体劳动权益方面的保障作用,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发挥工会源头参与作用,推动快递行业有关政策法律的完善

工会应建立健全与政府邮政管理部门、快递行业协会的沟通和联系机制,定期就行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法规政策特别是涉及一线快递职工生产生活及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协商,源头上参与涉及快递行业职工切身权益的行业政策的制定,代表职工发出声音;推动完善快递行业准入制度,防止不具备营业条件或资金实力的经营主体或个体人员进入快递业,对该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提出明确的要求,做到持证上岗。

(二)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提升快递企业建会和职工入会力度

针对快递行业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权益受损的状况,应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要建立各级工会之间的定期联系沟通机制,特别是就区域内的加盟快递企业建会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联系更多的快递企业,覆盖更多的“盲区”和“飞地”,改善快递行业职工群体最基本、最迫切的工资、工时、劳动安全等保障性权益。

(三)做好快递行业职工精准化服务,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要针对快递行业特点和职工所盼所愿,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开展工作。要从快递企业大多是私营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开展建会建制建家工作,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总结相关经验,持续开展快递行业职工精准化服务,做好送温暖、送关爱、送健康等常态化工作,让广大快递职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要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项目,丰富服务手段,多做雪中送炭、温暖人心的工作,尽力帮助一线快递员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使快递职工体会到工会组织像“家”一样的温暖,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推动建立行业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对由快递平台经营模式带来的不平等的市场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问题,应推动建立行业集体协商制度。适时开展快递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和“要约行动”,代表职工就行业工资及劳动保护、带薪休假等福利标准的落实提出主张,为快递员提供发声的渠道和机会,维护平台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为快递员从业者争取更加公平和体面的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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