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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招生的现状分析与体系构建思路

2022-01-20赵利军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残疾人志愿考试

赵利军 陈 宇 代 客

我国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招生的现状分析与体系构建思路

赵利军 陈 宇 代 客

(长春大学 特殊教育学院,长春 130022)

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是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方向,通过对我国近年来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招生专业、招生数量、招生考试方式及录取过程等现状进行分析,探究现阶段高等融合教育发展所面临问题,以及对我国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招生现状的思考,并给出探索多元化的招生体系、完善多样化招生考试模式、搭建统一的志愿填报与录取平台等三方面的优化思路。

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招生考试

《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办好特殊教育,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多年来,我国一直探索适合我国国情发展的融合教育发展模式,全面推广融合教育的全新教育理念,并于2016年开展残障学生高等融合教育试点工作。截止到2020年,我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244所,招收特殊教育学生14.90万人,在校生88.08万人,专任教师6.62万人[1]。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与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合作共建融合教育学院,标志着全国首个融合教育学院在校揭牌成立,2021年融合教育专业被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之中,可见我国对融合教育发展重视程度[2]。《残疾人蓝皮书: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报告(2020)》指出我国初步形成“残疾人高等教育学院为骨干,以普通高校为主体,成人高等教育和远程教育等方式为辅”的高等融合教育发展格局。为此高等特殊教育学院顺应融合教育发展趋势,构建特殊教育走向融合教育已然成为新征程。

高等融合教育招考是残障生迈向融合教育的“敲门砖”,是衡量残障学生是否能够进行完全融合教育的考核标准。建立完善的高等融合教育招考体系,公平的、科学的选拔具有一定能力的残障学生是实现融合教育的根本保障。

1 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招生数量及规模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历年发布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如图1和图2所示。

图1 2014—2020年我国残疾人被高等院校录取情况

图2 2014—2020年残疾人进入高等特殊教育学院情况

以上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2014—2020年我国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人数一直以来都保持正向增长,到2020年,我国残疾人被高等院校录取人数已经超过1.3万人,共计超过7万名残疾学生能够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和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学习[3],这也对我国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

对我国招收残疾人高等教育学校进行统计,在参与统计的23所高校中,从办学层次上看,现阶段主要以招收专科生、本科生为主,并且向更高层次发展,研究生招生数量也在逐年增加,其中专科、本科、本硕分别占比为43.4%、39.2%、17.4%。从我国高等院校招收残疾学生类型上看,主要以听障、视障学生为主,23所高校中有20所高校能够招收听障生,10所高校能够招收视障生。

能够接收听障生的高等院校较多,听障生在进入高等院校学习中能够选择的专业也较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口腔医学、电子商务等二十几个专业;视力障碍学生能够选择的专业有临床医学、音乐表演、应用心理学等近十个专业。

2 我国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招生方式

目前,我国针对残障学生的高等融合教育招生考试主要有普通高考、单考单招、联合招考三种形式[4]。

2.1 普通高考

普通高考是残疾人依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的形式[5]。在参加普通高考的考试过程中,国家制定相应政策提供考试支持,如《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中明确指出,给与听障生免除听力考试或佩戴助听器等相关政策。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中,教育部对维护残疾考生的权利也作出明确要求。

2.2 单考单招

残疾人“单考单招”制度是1987年长春大学首次获批并实行,也是现阶段我国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大多采用的方式[6]。“单考单招”制度是由高等院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除去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要科目外,高校会根据自身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制定专业科目。如长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是完全融合教育专业,需要听障生具备一定听说能力,因此实施“单考单招”时会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制定相应的招生能力测试。为增加残疾人群获得受教育的机会,教育部批准二十几所高校面向残障考生采取单独考试、单列计划、单独录取,鼓励高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

2.3 联合招考

多校联考是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由两所或两所以上高校共同举办的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被其他高校认可,并建立统一的录取平台[7]。该招生考试形式更好地减少了考试成本,提高招考效率,避免一生多录的情况出现。

我国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招生方式如图3所示,其中实线型为现阶段已经实施,虚线型为预计或尚未实施。

图3 我国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招生方式

综上能够看出,以后在我国高等融合教育招生考试方式中,由普通高考、单考单招、联合招考三种模式同时存在。普通高考、单考单招两种制度正处于快速发展并在发展过程中探寻现实困境与解决思路,而联合招考尽管能够有效改善“单考单招”制度上的不足,但仍然正处于探索阶段。并且现阶段无论是单考单招方式还是联合招考方式,主要面向的群体依然只有听障、视障学生,对于其他残障类型支持程度较少。

3 对我国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招生的体系构建思路

目前,我国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招生考试面临的问题[8]是招生数量规模有限、招收专业及残障人群受限、招生考试模式单一,以及单考单招过程中,由于报名、考试以及录取的时间不统一,高校间互相争抢生源,导致很多考生在没有参加完全部想报考的院校就被要求限时确认录取,另外还有很多学生被多所学校录取又不确认,放弃不打算就读的高校,挤占了本应录取他人的名额,甚至严重会造成一部分残障学生无学可上。因此,高等融合教育的招生、录取方式应进行优化。

3.1 探索多元化的招生政策体系

1)提升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招生数量以及残疾类别。现阶段我国有关残疾人融合教育招生中主要还是面向听障生、视障生,其他残障类型考生所设立的招生院校以及招生力度等都较为薄弱。因此在未来发展中基于高等教育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适当扩大残障生的招收类别,探究能够接纳其他残疾类型学生招生和培养模式。

2)专业设置合理,提升办学层次。在扩大招生数量的基础上还应当保障残疾生有更多选择不同专业的机会。现阶段所能够招收的残疾生高等教育主要集中在本科阶段,很少能够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能够接纳研究生教育的高等院校仅有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滨州医学特殊教育学院、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而只有提升教育办学层次,才能够更好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质量。

3.2 完善多样化招生考试模式

现阶段我国能够接收听障学生的高等院校,大多采用的是单考单招政策,尽管我国在2015年出台《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但该政策在听障生融合教育招生考试系统中还没有展开。因此就需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招生考试模式和经验,结合我国本土听障生生理、心理、学习特点等,探索适应我国国情的听障生高等融合教育招生考试体系。在国外,如:美、日、俄均采用“统分结合”考试招生考核机制,用以平衡高校“单考单招”与“全国统考”之间的关系[5]。因此,我国在完善招生考试结构模式中,也同样可以借鉴该种模式,通过“单考单招”与“全国统考”两种结构模式的融合,发展融合教育的“融合”招生考试结构。近年来为了推进“融合”招生考试结构,部分高校也探索开展了校际联合考试、统一考试大纲、同时段招录的相关招生模式,为日后的深度融合提供借鉴意义。

3.3 搭建统一的志愿填报及录取平台

尽管实现高等特殊教育招生考试全国统考还十分困难,但几十年的残障招生考试经验深深地感受到,在全国范围内迫切需要搭建一个统一的志愿填报及录取平台,解决目前考生和高校遇到的现实问题。搭建统一的面向残障学生和残障招生院校的志愿填报及录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该平台应具有高校信息管理、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招生录取、信息查询等功能。

3.3.1 高校信息管理

高校设置单独账号,每所高校登录平台后进行招生简章发布、考试时间发布、准考证发放、考试相关信息上传下载、招生录取等。高校还需通过平台账号维护本校当年招生专业、专业兼报设置、考生报名所需必要信息等。

3.3.2 报名及志愿填报

该平台具有报名及志愿填报功能。考生先注册并登陆该平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相关证件照片等,进入院校志愿填报部分,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按顺序填报院校志愿,在每个院校志愿中,考生填写专业志愿。各高校下载相关信息后即可安排本校考试,考试时间统一在平台公布。

3.3.3 招生录取

1)按顺序志愿方式录取

所有残障招生高校考试完成后,平台统一按顺序志愿投档方式将第一志愿院校考生匹配给相关院校,各高校登陆该平台根据考生成绩及本校招生录取原则录取并上传本校各专业录取名单。

2)按平台匹配方式录取

所有残障招生高校考试完成后,各高校先登陆该平台根据考生成绩及本校招生录取原则录取并上传本校各专业预录取名单,平台统一按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在平台库中进行匹配。对于只有1所高校录取的考生,平台直接匹配给相关录取的高校;对于2所高校以上录取的考生,平台将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进行最终匹配,即匹配给最高优先级的高校。

3.4 信息查询

该平台可提供考生最终成绩及录取情况的查询,被高校拟录取的考生可在平台提交最终录取所需信息。

4 结 语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特殊教育的关注度不断提高,能够进入高等院校接受融合教育的人数也不断增长,通过对现阶段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招生现状的分析,结合考生和高校遇到的现实问题,优化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的招生模式,促进融合教育高质量的发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R/OL].(2021-03-01)[2021-07-15]. 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103/t20210301_516062.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1〕1号)[EB/OL].(2021-02-10)[2021-07-15].http://www.moe. 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103/t20210301_516076.html.

[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R/OL].(2021-04-09)[2021-07-15].https://www.cdpf.org.cn/zwgk/zccx/tjgb/d4baf2be2102461e96259fdf13852841.htm.

[4]窦凤云,党志敏,柳雯雯.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实施联合招考制度的迫切性需求研究[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20, 36(12):74-76.

[5]徐子淇,贾兆娜.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单考单招”:现实困境与发展理路[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2020,34(3):70-76.

[6]王振洲.我国高校残疾人招生考试政策的历史、现状及趋势[J].残疾人研究,2019(3):46-55.

[7]张悦歆,王蒙蒙,张晓芳,等.中澳高等融合教育政策比较研究[J].现代特殊教育,2019(14):14-22.

[8]边丽,张海丛,滕祥东,等.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现状与改革建议[J].中国特殊教育,2018(5):9-14.

G760

A

1673-2219(2021)05-0100-03

2021-08-06

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听障生高等融合教育招生考试方式的研究与实践”(GH19070)。

赵利军(1967-),男,吉林长春人,硕士,教授,研究方向为高等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研究。陈宇(1984-),男,吉林长春人,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等特殊教育及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招生考试方式研究。代客(1982-),男,吉林长春人,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等特殊教育及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招生考试方式研究。

(责任编校:宫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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