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贵州卫所粮饷困境与来源多元化研究
2022-01-20高丽珊颜丙震
高丽珊 颜丙震
(1.安顺学院人文学院,贵州 安顺561000;2.独山县兴农中学,贵州 独山558200;3.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550025)
贵州在明朝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是连接滇楚至中原的重要通道。明政府着重从军事上加强对贵州的控制,在贵州沿线构筑庞大防御体系,共设有十八卫二守御千户所。贵州土司众多,因此战乱频发,甚至有“十年不剿则民无地,二十年不剿则地无民”之说。所以卫所粮饷供应成为贵州的一大负担。本文对明代贵州卫所粮饷问题开展研究,首先梳理贵州卫所粮饷困境的原因;其次结合明政府解决贵州卫所粮饷困境的措施阐述贵州卫所粮饷的来源;最后对贵州卫所粮饷困境问题反映出的系列地方政治问题进行探讨。
一、明代贵州卫所粮饷困境及原因
明王朝建立之初,即着手经营西南边疆,在贵州沿线构筑庞大的边防体系,共设有十八卫二守御千户所。为有效解决军需问题,“明初,各镇皆有屯田”。在此政策影响下,明朝初年贵州便开始通过屯田解决卫所粮饷供应。然而由于贵州自然环境恶劣、屯田日益破坏以及战乱多发等原因,卫所粮饷短缺问题始终成为明代贵州的一大难题。
(一)自然地理因素
自然地理因素包括水文、气候、地形、地理位置等方面,但贵州历来是穷山恶水、地瘠民贫的代名词。明代贵州官员在奏疏中多用“万山险恶”“弹丸之地”等词描述贵州的地理状况。气候方面更是“天无三日晴”。在此等恶劣的自然条件下,物产匮乏,民众困苦,根本无力支撑卫所需粮饷。复杂多变的气候特点与频发的自然灾害直接或间接影响农业生产,导致粮食产量低下。且贵州各地高峰林立,山谷纵横,交通极为不便,严重影响粮草运输。以致朝廷外调与商人开中所运粮饷,实际抵达贵州的大大减少,出现外省调粮“一夫负米仅可三斗,给食之余所剩无几”的状况,运粮耗费大量民力,导致明后期出现“黔之患不在无米,而无运米之夫”的现象。
(二)屯田破坏
明政府设立卫所之初,为维持军队粮饷开支,推行屯田制,鼓励军士开垦耕种,以求实现军粮自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屯田不断遭到破坏,卫所粮饷日渐成为贵州一大难题。
屯田衰落的直接导火索是兵士逃亡。士兵大量逃亡导致粮食产量达不到卫所粮饷需求,从而出现粮饷短缺。卫所屯田破坏的另一原因在于官兵隐占以及土司侵占,这在明代官员奏议中多有提及,靖远伯王骥在疏奏贵州卫所官兵粮饷匮乏之状时言道:“屯田之法久废,徒存虚名,良田为官豪所占,子粒无收,百不及一,贫穷军士无寸地可耕”。据《大明会典》记载,明朝中期,贵州共有屯田392,100亩,这一屯田数已不及洪武年间93万亩之半数。这反映了贵州屯田破坏的实际情况,尽管后来统治者采取一些措施以图挽救,但终究无法改变它衰落的命运。屯田破坏成为导致贵州卫所粮饷困境的主要原因。
(三)战乱多发
贵州自古以来是少数民族聚集地,战乱频发。既有土司与中央政府的斗争,又有土司之间的相互仇杀,还有土民反对土司和地方统治者压迫的斗争。如此战乱多发,使贵州卫所粮饷开支巨大。
以“播州之役”为例,明官员申时行认为该役使“三省财力耗费以巨亿计”。那么“播州之役”中贵州到底耗费多少钱粮?贵州巡抚郭子章在其《播平奏报军饷疏》对贵州在平播之役中的军费开支情况有详细记载:“共动过五十三万二千零四两六钱六分”;剩余白银“共五十一万六千六百三十二两二钱一分”;用过湖广本色漕米“九千五十三石六斗八升七合二勺,尚剩米八万一百七十六石五斗六升三合六勺”。除此之外,贵州向四川借10万两军饷。最后将所有军队开支及借款折算合计,仅贵州一省便费饷638,341两,可见播州之役粮饷耗费之巨大。从所费钱粮看,面对战乱多发的状况,贵州财力、物力根本无力承担如此巨大的粮饷开支。因此,平播后贵州卫所及地方政府“疮痍未起,库藏益竭”。
如上所述,自然地理因素、屯田破坏、战乱多发成为导致贵州卫所粮饷困境的重要原因。为解决卫所粮饷困境,明中央及贵州地方政府在不同时期采取诸多措施。
二、明代贵州卫所粮饷来源的多元化
贵州地区自明初便受到统治者高度重视,在此遍设卫所,粮饷供应自然成为贵州卫所核心问题。随着屯田衰落,卫所粮饷短缺问题日益突出,明代不同时期的中央及贵州官员力图通过各种途径解决卫所粮饷困境,使有明一代贵州卫所粮饷来源呈现出多途化特征。
(一)屯田
“屯田之政可以纾民力,足兵食,边防之计,莫善于此”,朱元璋此言高度概括屯田之于卫所粮饷供应的重要性。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廷率先在普定、普安、乌撒等重要地区进行屯田,此后至明中期规模日益扩大,屯田数量不断增加。据统计,洪武年间贵州屯田在93万亩以上,可看出贵州自创立军屯以来屯田数量便较为可观。
表1 明代贵州都司军屯情况表
从表1可以看出,至嘉靖年间贵州屯田仍达93万亩以上。但此后便因屯田日渐废弛,军屯田亩数呈下降趋势,以致军士无地可耕,军队粮饷入不敷出。据万历《贵州通志》记载,万历十年(1582年)贵州屯田仅剩335,964亩,可知屯科粮产量因田亩数变化而大幅度下降。虽然屯田对解决卫所粮饷困境只是在明前期发挥优势作用,但屯田所入依然是明后期贵州卫所粮饷的一个来源。
(二)协济
“贵州地接三省,岁用之需仰给湖、川。”。自明初贵州地区纳入明王朝直接统治之始,川、湖两省便有向贵州调粮的历史。正统年间正式确定川、湖两省协济贵州粮饷数和供给范围。正统七年(1442年)户部称:“湖广粮每年该运偏桥等卫者,宜令五分纳米,五分折粮。其所属府州县近贵州地方者,每年银折布十万匹运赴镇远府,供给贵州迤东兴隆等卫官军。四川所属近贵州者,每年粮亦准此数折布运赴永宁卫,给贵州迤西暨(安)南、普安等卫官军”,这一时期两省协济米、布折算每年共军粮10万石。景泰以后,贵州官员常以灾害和战乱多发为由向川、湖两省提出增加协济数额,至此川、湖两省协济贵州军粮数额大幅提高,大体保持每年在20万石左右。与万历《贵州通志》记载四川每年协济贵州军粮共计119,753石,折银37,474.5两。湖广每年协济贵州军粮共计112,400石,折银3,720两,数据大致相同。除此之外,明廷还在特殊时期给两省及周边省份临时加派协济贵州任务,如播州之乱和奢安之乱,贵州平乱军队亦多倚仗各省拨运粮草。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川、湖两省协济贵州卫所粮饷到明后期屡屡拖欠,以致郭子章感叹川、湖两省“徒负协济之名,无益军兴之实”。
(三)赋税
明初,为笼络当地土司,明廷并未对贵州地区严征赋役,但随着统治的日渐稳固,贵州各府州县及土司的赋税征收标准亦相继确定。自洪武十七年(1384年)开始对贵州征收赋税,“改乌撒、乌蒙、芒部为军民府,而定其赋税。乌撒岁输二万石……乌蒙、东川、芒部皆岁输粮八千石”。洪武以后,明廷不断加强土司土民管理,定额征收赋税。明中后期,因屯田破坏、协济拖欠,贵州财政运转愈加困难,各府州县及土司土民赋税成为贵州卫所兵饷的重要来源。从万历《贵州通志》所载贵州各地所征田赋数额可见一斑:
表2 明代万历年间贵州地区所征田赋粮数额
(四)中盐
“中盐”亦为“开中”,明朝采用开中法作为边饷供应的重要补充方式。贵州地处偏远,政府降低盐价鼓励商人往贵州开中运粮以解急需,开中法有力地弥补了贵州军屯军粮不足问题。贵州中盐早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已开先例,这一年“普安纳米六斗者给淮、浙盐二百斤,米二石五斗者给川盐二百斤;普定纳米五斗者给淮盐二百斤,米四斗者给浙盐二百斤,川盐如普安之例;乌撒纳米二斗者给淮、浙盐皆二百斤,川盐亦如普安之例。”景泰、成化年间贵州中盐愈加增多,据郑维宽先生统计,“景泰年间引盐数约为1,725,757引,折计纳米数为270,250石左右;成化年间引盐数约为388,740引,折计纳米数为236,000石左右。”可知,开中法亦为贵州卫所粮饷供应的一个重要来源。普安军指挥使周骥即言“自中盐之法兴,虽边陲远在万里,商人图利运粮时至,于军储不为无补”。
但到明后期因开中无度、官盐缺额、经营周期长等原因开中法逐渐遭到破坏,该项措施对贵州军粮的保障作用慢慢消失。
(五)内帑
内帑即国库钱财。请求拨发内帑亦为贵州解决军粮供应的一个重要途径,在一定时期对卫所粮饷紧张状况起到缓解作用。贵州地方土民频起为乱,为平定动乱、维护地方治安,贵州常向朝廷请求拨发内帑解决军饷。景泰五年(1454年),贵州监察御史张琛言:“朝廷出内帑之金,发仓库之粟,以拯救之,其不去为寇盗者无几矣!”虽然明政府时常拨发内帑以缓解贵州卫所粮饷短缺状况,但实际情况是在贵州官员再三奏请的情况下方予批准,且往往是“内帑之金钱不继”。
综上所述,有明一代通过屯田、协济、赋税、中盐、内帑等多种途径,不同程度地为贵州卫所军队提供所需粮饷。此外,明朝廷对贵州还采取过“纳米补官”“纳米赎罪”的方式,但由于存在一定的弊端,这只是特殊时期的应急性措施。贵州粮饷在整个明代一直处于供应不足的情况,各项措施都难以解决贵州粮饷不足的状况,直到明朝灭亡贵州粮饷问题一直未能完全解决。
三、明代贵州卫所粮饷问题与地方政治
明代贵州卫所出现的粮饷困境,以及不同时期明廷与地方官员为解决困境所作的一系列努力及成效,反映出明代一系列地方政治问题。如卫所制度崩坏、土司桀骜日甚、土兵征调频繁,以及省际矛盾突显等。
(一)卫所制度崩坏
明代贵州卫所制度的崩坏始于明中后期,卫所制度崩坏除屯田破坏外,兵额不足、军纪败坏亦为两个重要表现。军士逃亡是致使卫所军队兵额不足的主要原因,从全省来看,贵州“卫所原额旗军及铜仁思石等府,戍守汉土军兵通计一十五万八千七百零七名。万历二十五年,查存二万六千八百四十名,各卫所原额操马通计二千三百九十一匹,万历二十五年,查存一千一百九十匹。各卫所原额军器通计一百四十三万六千零一十三万件,万历二十五年查四十九万一千六百二十九件。”士兵、操马、军器数额均大幅度减少,反映出卫所军事实力减弱、军备废弛。后虽采取清勾之制解决兵额不足问题,但士兵逃亡现象仍十分严重,根本无法解决。
官员腐败以及军纪败坏在卫所军队中有突出体现。贵州卫所军官利用私权胡作非为,肆意剥削压迫卫所士兵,士兵负担各种苛捐杂税和沉重徭役。此外,卫所官兵好大喜功、贪暴懦弱、谎报军情和战功的现象更为突出,兵部尚书朱燮元在《陈黔省情形用兵机宜疏》中对卫所官兵杀降、冒功、争功等多有揭露,其记载:“地方最为害者在于零星小功。缘各将坐耗廪饩,无可搪塞,有虚报贼级而杀顺苗以送验者,有一将已经抚定而一将乘隙掩杀者,有本来投顺而诡称设伏缚献骈首就戮者。”军纪败坏使卫所几乎丧失基本的军事职能。
(二)土司日益桀骜
贵州历来汉少夷多。明初,西南诸卫所设立的目的在于弹压诸土司。明前期,卫所实力强大,各大土司皆有所畏惧,但到了明中后期,随着卫所屯田破坏、士兵逃亡,实力大幅削弱,“这种弹压与被弹压的关系名存实亡”。失去卫所弹压的西南诸土司遂变得日益桀骜,贵州亦是如此。主要表现在土司仇杀甚至叛乱、焚劫卫所屯堡、侵占屯田、拖欠协济粮饷等方面。在土司仇杀和叛乱中,卫所屯堡成为劫掠对象。如杨应龙叛乱之时,“掠屯堡七十余,焚五开南城,陷永从,围中潮所。”土司改流之时更易引发土官土舍对卫所的洗劫,芒部改流引起诸土司不满,遂起兵“攻劫毕节屯堡,杀掠士民”,致使毕节卫残破不堪。卫所粮饷短缺更是令土司敢于肆意杀掠而无所忌惮,正如万历间贵州巡抚张鹤鸣所奏“彼备知我兵乏粮缺,是以敢于跳梁无忌”。
(三)土兵征调频繁
平播之役中,总督李化龙奏称“迩来卫所兵疲敝脆弱,各省皆然。”贵州同样如此,随着卫所制度的破坏以及战争规模的扩大,卫所军队战斗力下降,不能承担地方平乱的基本职能。因此从明中期开始,明廷便开始大规模征调土兵参与平乱。至明后期,明王朝处于内忧外患的境地,土兵已取代卫所军队成为地方平乱的主要兵力。如在平定播州之乱、奢安之乱、沙普之乱中,西南诸省土兵被大量征调。如在平播之役中,李化龙兵分八路,“每路三万,官民三之,土司七之”。频繁征调土兵反映的是明王朝“以夷治夷”“以夷攻夷”的治理措施。但此政策也使应征土司看到卫所兵力的不足,从而变得日益骄纵,成为国家及地方统治的安全隐患。播州宣慰使杨应龙便因屡从征调有功而生异志,终致发动叛乱。黔蜀两省倾尽全部财力平播,明王朝也因此战消耗巨大。之后“奢安之乱”更是让本就贫乏的贵州雪上加霜。
土兵在奉调过程中军纪败坏、骚扰百姓、要挟多求粮饷之事时有发生,以致于郭子章在《黔记》中称“非邀厚赏不赴,所过村落杀掠无噍类者。”同时大量征调土兵亦严重影响贵州农业生产,在地方赋税收入减少的同时,粮饷开支却有增无减。
(四)省际矛盾突显
明代贵州与周边省份因土司之间的疆土争夺、承袭之争、协济粮饷拖欠等等存在诸多矛盾,且这种矛盾到了明中后期日益突显。
由于卫所制的破坏,贵州卫所时常遭到本省及邻省土司洗劫,由此引发黔蜀官员争议,万历年间,黔蜀两省因阎宗傅劫掠贵州卫所问题争执不下。此外在播州土司杨应龙、水西土司安疆臣议处问题上黔蜀两省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为彻底解决四川诸土司拖欠贵州卫所协济粮饷问题,郭子章等贵州官员提出将乌撒府改隶贵州的建议,亦引起四川官员的不满。明后期,在因协济粮饷拖欠引发的省际纷争中,各省官员本着为地方利益着想而时常拖欠,甚至对中央协济贵州军饷的命令百般推脱。
结 语
明初,统治者为加强对贵州的统治而在此广设卫所,而卫所的设立亦给贵州带来了巨大挑战,即巨额的粮饷供应。因恶劣的自然环境、屯田破坏、战乱多发等,贵州卫所的粮饷供应一直成为困扰明廷及贵州官员的一大难题。针对粮饷困境问题,贵州地方官员及明廷力图通过屯田、协济、中盐、赋税、内帑等措施予以解决,屯田、协济、中盐、赋税在明前中期发挥作用较大,基本解决了贵州卫所粮饷供应。但到了后期随着屯田破坏、开中衰落、协济拖欠以及战乱频发等,加重赋役、奏拨内帑亦成为地方官员的重要解决途径。这些措施所构成的供给体系终究是杯水车薪,粮饷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以致到明后期贵州土司日益桀骜,地方政府开始频繁征调土兵参与平乱,协济粮饷也引发贵州与其他各省矛盾,尤以黔蜀二省纷争最为严重,这些社会问题的出现都与贵州卫所存在的粮饷困境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贵州卫所粮饷问题积弊已久,存在于整个明朝时期,对明代贵州甚至西南局势产生了重要影响。
(编者按:
本文系安顺学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发表时根据学术规范有所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