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末年屯田失察案 背后的“屯田”问题
2020-03-08胡晓明
胡晓明
本文通过对康熙末年屯田失察案的分析,进一步探讨清朝的屯田问题,着重研究清代北路屯田、西路屯田、新疆屯田产生与发展过程,从屯田这一侧面反映清代经济和土地制度,从而揭示屯田与边疆治理的关系,以及屯田在边疆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
清代屯田是清廷对准噶尔部用兵过程中所采取的基本国策,主要分为北路屯田、西路屯田、新疆屯田。北路屯田兴起于康熙末年,主要在天山以北的苏勒图、喀喇乌苏、拜达里克河域、察汗、扎卜罕河域、布拉罕口一带;西路屯田兴起于康熙末年,主要在哈密、巴里坤等区域;新疆屯田兴起于乾隆中期,主要从巴里坤向西,集中在伊犁河一带及周边地区,包括乌鲁木齐、玛纳斯、济木萨等地区。
清代屯田在我国屯田史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它上承汉、唐、元、明诸朝遗制,而实行时间之久,种类之多,制度之完备,成效之卓著,均超越了前代。对于奠定北部边疆、西北疆域有效管辖基础,推动北部边疆、西北边疆地区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特别是在外蒙古地区、新疆地区民族结构、经济格局、政治制度的形成完善过程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清代屯田的研究工作一直是我国史学界相对薄弱的领域和环节。近年来,随着清朝档案的进一步开放,清代屯田研究开始逐步热起来,相关论文和研究成果日益增多。王希隆在《清代西北屯田研究》中,深入分析探讨了清代西北屯田兴起的背景、屯田形式和特点,以及在清代巩固边疆稳定中所发挥的作用;彭新雨在《清代土地开垦史》中,深入研究了清代土地开垦的整体状况,涉及到了新疆屯田的状况和形式;马东玉在《清代屯田探讨》一文中,探讨了清代屯田的性质以及其剝削形态和发展趋势;宝音朝克图、王国军在《浅析清代科布多屯田》一文中,深入研究了清朝北路屯田的整体情况,结合史料分析了科布多屯田兴起的原因、特点以及局限性,充分肯定了其在平准战争和边疆治理过程所发挥的作用;李帆在《论清代屯田》中,通过对清代屯田的产生与发展过程、屯田内部的生产关系与屯田的破败,以及屯田的作用等一系列问题的研究,展示清代屯田的全貌,从而揭示封建土地制度的本质和它必然的命运。上述论著和论文客观反映了清代屯田的整体情况,虽然侧重的角度有所不同,但是基本上把住了清代屯田的现状和特点。本文主要从康熙末年屯田失察案谈起,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深入探讨屯田失察案所涉及的、与屯田有关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分析来展示清朝屯田的来龙去脉及概况,以北路屯田、西路屯田和新疆屯田为研究重点,进一步分析屯田在清王朝“以耕济运”的历史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康熙末年屯田失察案
在清朝对准噶尔战争的过程中,军需供给成为一大难题。为解决军粮供给问题,康熙皇帝接受了臣下的建议,把传统的屯田办法纳入了解决方案之中,实属无奈之举。
康熙六年(1667年),湖广道御史萧震对投诚兵丁日益增多深感忧虑,上疏建议:“与其糜费养兵之资,何如使开荒芜之地,每投诚若干兵应给荒田若干亩,岁省饷银若干两,行之三年,照旧起科,是既省饷而又增赋。”从此段史料可见,在康熙初年就有人提出屯田的建议。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议准,“哈密地方,可以耕种,令将军席柱、尚书富宁安将西吉木、布隆吉尔等处勘明具奏”。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议准:“勘明哈密所属布鲁尔、里克接壤之处,并巴里坤、都尔博勒金、喀喇乌苏及西吉木、达里图、布隆吉尔附近之上浦、下浦等处,俱可耕种,应各令人耕种,给予口粮、牛种。再,兵丁有原耕种者,亦令耕种,俟收成后,以米数奏请议叙。” 康熙六十年(1721年)上谕:“吐鲁番现驻官兵,其可种之地甚多,总督鄂海、按察司永泰,着往吐鲁番地方种地效力。”康熙末年,关于屯田的奏疏比较频繁,皇帝和臣下对屯田事宜也越来越关注。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议政大臣等遵旨会议:“见今吐鲁番驻兵种地,多积米粮,甚属紧要。蒙圣恩赏给吐鲁番种地人等牛羊,又令哈密回人等一并垦种,于军务愈有裨益。”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富宁安上疏言:“嘉峪关外、布隆吉尔之西,为古瓜、沙、敦煌地。昔吐鲁番建城屯种,遗址犹存,若驻兵屯牧,设总兵一人统之,可扼党色尔腾之路。”从此段史料可见,到康熙末年,屯田亦然是热点话题。富宁安上疏要求在吐鲁番建城屯种,又请求清廷专遣大臣领屯田粮储及牧驼运粮事,康熙皇帝准其请求。
康熙皇帝关于力主屯田的圣意如此,臣下自然投其所好。从康熙五十四年入夏开始,西路清军统帅富宁安和北路清军统帅傅尔丹、征西将军祁里德先后发回奏报,皆称在哈密、巴里坤和推河、察汉瘦尔等地划定了适垦土地。此后三年,他们的奏折时常谈及屯田,往往是“整肃兵马,耕种地亩,以为久驻之计”之类的论调,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却未见成效。尽管当时清朝已经将重罪犯人和谪贬官员发配到军前屯田效力,并且军中有专门的“总理种田事务”官员负责屯田工作,但是收效甚微。从康熙五十四年到五十七年,康熙皇帝逐渐质疑两路清军屯田奏疏的真实性,先后派兵部汉尚书范时宾、内阁学士高其倬等人去漠北清军各处驻地核查屯田事务。各路臣下得到的反馈信息是:屯田实际成效与奏折里的描述相去甚远,所得粮食尚不能满足大军驻守口粮,更不要说开战时的耗用了,屯田只能为辅,军粮还是要靠内地调运。这一事件被称之为“康熙末年屯田失察案”。
康熙五十九年年底,清廷已经决定翌年两路进兵,两路清军统帅无法掩饰屯田收效甚微的事实,才被迫改口。富宁安相对来说比较老实,直接奏称不能太过指望哈密、巴里坤两地的收成,还请朝廷务必加紧调粮。傅尔丹依然想掩饰,编了一个不是很高明的谎话,奏请议政王大臣会议,“请借支官兵一年俸银共二十六万三千四百余两,于每季每月,将所借之银,照数扣补还项”。这道奏折让康熙皇帝十分震惊,意识到北路清军的军粮供给问题比预想的还要严重。
康熙皇帝在朱批中询问道:“尔等于傅尔丹奏请之处、应相度机宜、详核定议。明年果否进兵及官兵之马匹器械、曾否齐备、粮饷作何运送、将军等并未奏闻。尔等亦未议及。止议借支饷银。倘明年不进兵、至后年进兵、将再借乎。否乎。从前运到军前之米及种地所收之粮、果否足用。又各官自备牛种。交收之粮、或系空名、亦未可定。官兵唯以借饷为事。不思借无底止、则钱粮、易至匮乏矣。”
清军的各项饷银都是户部按数按时拨发,以前确实有过应急拨付银子的先例,但不存在需要以“支借”名义临时拨饷的情况,且饷银数额和前线兵额也不相符。傅尔丹在奏疏里借银子,他的意图是想利用康熙皇帝对下属官员较为宽仁的性格特点,打着在开战前给官兵多发饷银鼓舞士气的名义给朝廷听,正好还能讨皇帝欢心。康熙皇帝若是龙颜大悦准了这笔银子,则里面只有一小部分发往前线犒赏官兵,用以搪塞视听,大部分交给某位议政王大臣亲手操作,赶紧筹粮运往前线。这道奏疏是傅尔丹和议政王大臣串通一气,打算蒙蔽康熙皇帝,企图用计划外的拨款,堵住屯田收效甚微的虧空。
屯田失察之事直到康熙六十一年才被查清,依然是富宁安率先坦承,西路清军共计三万三千五百人,每月耗粮至少六千七百石,巴里坤的屯田收成预计只有两万石,仅够三个月的耗用,哈密的屯田更是没有指望,连预计收成都没有。北路清军的情况比西路更糟糕,察汉瘦尔军屯连年歉收,已被完全放弃,需要把当地军屯兵调配到科布多等地重新试种,至于收成数字根本没有统计,干脆就是一笔扯不清的糊涂账。
针对屯田失察案,康熙皇帝再一次展示了他的政治胸襟和智慧,他低调处理了这一负面事件。考虑到眼下正是对准战争的用人之际,他把事件由“失职”定性为“失察”,并没有追究傅尔丹等人的欺君之罪,借以保住皇家颜面。但是,屯田失察案背后的屯田问题,他在有生之年却无法加以解决。好在雍正、乾隆两朝继续加大屯田力度,最终取得了成功。
康熙末年屯田失察案所反映出来的问题
外蒙古推河、察汉瘦尔及新疆哈密、巴里坤等地,在屯垦试种的初期并没有选好合适的农作物,以至于屯田之初收效甚微。外蒙古地区虽然与中国吉林黑龙江、乌克兰和加拿大等“温带大粮仓”处在同一纬度,但因为地处欧亚大陆腹地,远离海洋,大陆高压气团势力极强,五月初河水才完全化冻,八月末又要降霜,夏季太短促,日照积温难以满足小麦等传统农作物的生长需求。而源自南美洲的喜寒速生、能在沙质土里生长的高产作物马铃薯在中国北方得到推广,又是十九世纪以后的事情。以科布多地区为例,“该地区地形以山脉、戈壁、平原为主,气候属温带荒漠性气候,夏季酷暑,冬季严寒,且四季长短不均,大抵春秋皆只一个月,夏凡两月半余,皆冬令矣”。此地区适宜大小麦等耐寒作物的生长,清朝中期以后主要种植小麦、大麦、青稞等三色粮食。但是,在康熙末年,驻守官兵在屯田过程中,反复试种各种农作物,收成却不尽人意。
清朝在外蒙古的驻军主要集中在乌里雅苏台,但是乌里雅苏台却不适合屯田,北路屯田举步维艰。雍正皇帝继位后,针对外蒙古地区的屯田并没有因为失察案就告中断。雍正皇帝继位后依然加紧督促北路屯田,不过作出了若干调整:屯田的地域集中在外蒙古的推河、鄂尔昆河一带,播种的作物也是适应高寒地带的青稞和燕麦以及蔬菜等作物,另外在草场上重点撒播苜蓿。雍正皇帝对北路清军在外蒙古屯田的要求是广种薄收,做到尽量提高军马饲料的自给率,至于官兵吃的米面,还是要从内地输送。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定边左副将军成衮扎布建议:“减乌里雅苏台兵以节糜费,屯田科布多,以省粮运等款。”乾隆皇帝赞同这一建议,谕称:“乌里雅苏台虽不便屯田,而科布多向属可耕之地,若令成衮扎布仍驻扎乌里雅苏台,另派参赞大臣在科布多屯田,数年后将官兵移驻。将来塔尔巴哈台、额尔齐斯等处驻兵,便成犄角之势”。
康熙末年屯田失察案反映出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当时的北路清军、西路清军的官兵并没有屯田的意愿,或者无暇顾及屯田解决给养的问题。客观地说,当时的八旗官兵“不谙农事”,屯田效果不理想也很正常。为解决屯田的人丁问题,康熙皇帝居然从土默特调来善种兵丁来解决这一问题。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正值清廷再次出征准噶尔之时,费扬古建议派归化城土默特善种兵丁1000人赴外蒙古屯垦,次年,清廷派傅尔丹率土默特兵1000人赴漠北西部的布延图郭勒、科布多等处屯田。此后,科布多地区的屯垦不断扩大,到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科布多、乌兰固木、特里河、坤都伦河等多处可种之地被开垦,已成为当时漠北重要的屯田基地。后期,随着移民实边政策的推行,从事边疆屯田的人口也越来越多了,较好地解决了从事农业的人口问题。
康熙末年,屯田失察案背后还反映出来一个问题,就是当时的兵屯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没有专职人员负责屯务,尚未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因而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很正常。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清廷正式设置科布多参赞大臣,率兵屯驻科布多,使该地区步入长期屯垦驻防的兵屯轨道。参照科布多参赞大臣负责屯务的模式,清朝在新疆屯田的体制机制更为健全,后期的回屯、兵屯、旗屯、民屯、犯屯等屯田形式都有配套的管理体制,因而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使得北路屯田、西路屯田、新疆屯田与直隶屯田并称清朝“屯田四区”。据史料记载,到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仅北路屯田就有五十多万亩之多。
康熙末年屯田失察案所反映出来的上述问题,直到乾隆皇帝时期才得到有效解决。乾隆皇帝不仅在北路屯田、西路屯田取得了成功,还在新疆屯田即西北屯田取得了成功,着实达到了“以耕济运”的目的,不仅解决了驻军军需保障问题,还有效推动了屯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巩固边疆地区的问题作出了突出贡献。
正如乾隆皇帝所说:“我国家承天眷佑,百余年来,太平天下,化泽涵濡,休养生息,承平日久,版籍益增,天下户口之数,视昔多至十余倍。朕临御以来,辟土开疆,幅员日廓,小民皆得垦边外土地,借以暂谋口食。”清代向边疆地区的移民实边,有效推动了屯田实施,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都有不同特点。其中,向西北边疆地区的移民,则在康雍乾三朝对西北用兵之后,兵屯、民屯相结合,实行有计划地招垦移民,政策导向性十分明显。
乾隆时期伊犁屯田的成功经验
清代西北屯田与北路屯田、西路屯田是同步实施的既定方针政策。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军试垦哈密塔勒纳沁和巴里坤,揭开了新疆大规模屯田的序幕。但是中国屯田历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笔就是清代伊犁地区的驻兵屯田。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军进军伊犁,统一北疆之后,天山北路的屯田随之开展。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准奏:
巴里坤至济尔玛台、济木萨、乌鲁木齐、罗克伦、玛纳斯、安济哈雅、精(晶)河等处,俱有地亩可资耕种。伊犁附近地方,约有万人耕种地亩,空格斯、珠勒都斯等处,可耕之地亦多。现在伊犁有回人三千余名,令巴里坤办事大臣及甘肃抚臣,派出绿旗兵一百名,委员酌带籽种、农具、耕牛,于明年正月内前来,分别按地酌给耕种。俟试看一年,再行办理。
清代的伊犁地区是清廷与准噶尔的兵家必争之地,“東与乌鲁木齐所属精河接界,东北与塔尔巴哈台所属阿鲁沁达兰卡伦接界,南与阿克苏所属噶克察哈尔海台接界,东西一千五百余里,南北一千余里”。乾隆二十五年(1760),阿桂由南疆率领一部分官兵和维吾尔族人到伊犁,开始驻兵屯田。清政府统一新疆后,即在伊犁大兴屯田,为加强西北边疆防务和农业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因此,在谈到清朝屯田问题时,就不能不把伊犁屯田作为重点。虽然其仅仅是新疆屯田乃至西北屯田的一部分,但是由于其“地处极边,形势四塞”,战略地位极其重要,随着平定准噶尔部及平定大小和卓战争的结束,该地区千里空虚,土地荒废,渺无人烟,亟须驻兵防守。
清代伊犁屯田,按不同的屯田者,分为回屯、兵屯、旗屯、民屯和犯屯五种。回屯,是由维吾尔族人民进行的屯田;清朝称维吾尔族为“回子”,故维吾尔族人民进行的屯田叫作“回屯”。兵屯,是绿营兵进行的屯田。旗屯,是驻防八旗的满洲、察哈尔、额鲁特、锡伯、索伦等营兵进行的屯田。民屯,亦称户屯。它主要是从内地迁居的商民、农民、绿营眷兵分户子弟以及期满为民遣犯等进行的屯田;其中,商民最先迁到伊犁,除经商外,还认垦地亩,缴纳租银。犯屯,亦称遣屯,它是由流放犯人进行的屯田。上述五种形式中,回屯、兵屯、民屯为重要形式,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旗屯次之,犯屯再次之。
为了推动伊犁屯田,清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设置牧场保障耕畜数量。分别以回屯耕畜、兵屯耕畜、民屯耕畜的形式来保障牲畜数量。其次,明确粮赋数额并做到固定征收、奖惩分明。清政府根据不同的屯田形式,规定屯田者各自的粮赋数额和奖惩办法,以资鼓励。第三,设置义仓、官仓筹办屯田借贷。保证屯田人众特别是回子连续耕种。第四,精心培育并挑选良种推广试种。在伊犁屯田后,清政府非常重视改良种子,改进耕作方法,确保粮食的产量和质量。上述措施保障了伊犁屯田的可持续进行,使得伊犁屯田取得了成功。
伊犁屯田在清朝巩固西北边疆的统治中发挥了突出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伊犁屯田保障了驻军的军粮供应,有利于加强对边地的军事控制;第二,依托屯田推行州县制度,保障了中央对边疆的有效治理;第三,多种屯田形式促进了民族交流与融合,进一步优化了民族结构和文化基因;第四,加强了边陲军事重镇建设,有利于抵御沙俄势力的渗透和侵略。
上述作用放之到北路屯田、西路屯田同样如此。清朝中央政府把屯田与盟旗制度、伯克制度、军府制度以及军事驻扎、卡伦、台站等结合起来,形成了有效的边疆治理模式,确保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边疆稳定,这才是更深层次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据史料记载,伊犁原为“一空之地,并无城垣”,经过屯田以后,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商业都有了较多发展,尤其是农业,清朝中期以后逐步发展为“阡陌纵横,余粮栖亩”。伊犁屯田模式的成功及推广普及,有效推动了清朝的农业发展,较之官屯、兵屯,民屯才是解决民生的根本途径,在随后的推广普及过程中,民屯逐步替代官屯、兵屯,从而有效地推动了土地垦植面积,最大限度地丰盈了清朝的粮仓。
“屯田守兵,与其养兵以困民,孰若使民力耕而自卫。”明代学者顾炎武这句话道出了清朝屯田的根本原因,清朝地域广阔,各地守军数量庞大,军需给养比较困难。特别是乾隆中期以后,中国人口激增,突破了一亿大关,无论是养民还是养兵,都是摆在统治者面前的棘手问题。客观形势要求,清朝统治者加大边疆区域屯田的力度,否则无法解决帝国人口多、吃粮难的问题。难能可贵的是,乾隆皇帝在这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北路屯田、西路屯田、新疆屯田与直隶屯田共同支撑了帝国的粮仓,较好地解决了一亿多人的吃饭问题。
从康熙末年的屯田失察案到乾隆中后期西北屯田取得成功,侧面印证了康雍乾三朝把屯田作为基本国策的正确性。康熙皇帝在晚年就看到了养民与养兵的隐忧,并且着手外蒙古屯田以及新疆屯田,足见其远见卓识。
因此,今天回顾清代的屯田历程,我们也应当充分肯定清朝统治者特别是康雍乾三朝,在屯田方面所作的艰苦努力及其对后世所产生的深远影响,特别是在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与治理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