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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研究还应以文学为本

2022-01-18李汉君

书屋 2022年1期
关键词:脂砚斋红楼梦小说

李汉君

《红楼梦》是本什么书?很多人都会说:当然是本小说。这似乎不是问题。但实际上,却并非所有的人都拿它当小说来看。甚至有那么一阵子,《红楼梦》在一些人那里,已经脱开了文学领域,有的把它当成了历史典籍,有的当作了政治教科书,还有的,竟要把它排在“十三经”之后,当作“第十四经”。更叫人哭笑不得的是,居然有人拿来显微镜、显影液和译码本,试图从这部“秘密档案”的字里行间、天头地脚甚至纸背脊缝中,勘破本为臆测之“迷局”,解析实属虚无之“隐语”。他们专一去找寻所谓的“微言大义”,以致穿凿附会为新说别解,而曹雪芹披肝沥胆创作出来的“文学”,却反被置诸高阁了。一时之间,小说《红楼梦》研究,竟被强行拉进了历史学或政治学领域,作者也被有些人分析得如同一个“设谜者”或“阴谋家”,笔底波诡云谲,高深莫测。这就如同看那幅《蒙娜丽莎》,置其画作本身的艺术鉴赏于不顾,偏去揣摩演绎什么“达·芬奇密码”,以此来满足一些人的猎奇心理。

不可否认,《红楼梦》的确是一部内涵丰富、涉及领域广泛的作品。它所反映出来的皇权制度下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现实,深刻而又生动;书中写到的建筑、园林、服饰、饮食、医药、诗词等诸多内容,包罗万象,博大精深,堪称一部中国古代文化的活教材,要想把它阐释明白,并能有所建树,必须具备深厚的文化功底,远非一般只会“讲故事的人”力所能逮。《红楼梦》有政治,却并不等于在“讲政治”,有历史,也不等同于历史学,它所涉及的内容再怎么丰富,也非“博物志”,说到底,它仅是一部小说。作为小说创作,其最突出、最本质的特征,便是艺术的描写与文学的虚构。书中的一系列人物和故事,并不是从现实中直接照搬过来的,什么大观园、荣宁二府,什么贾史王薛、正副十二钗,所有这一切,都不过是作者的“心生之物”。但他也绝非凭空捏造,而是凭着自己以往的生活经验,依据现实中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思,用文字创造出了一个令人信服的“真实世界”。但不管怎样“真实”,作品中人物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却绝不能与现实中的“真人真事”直接画等号,二者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关于这一点,评注者脂砚斋早已说得明明白白了:“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書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合目思之,却如真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移之第二人万不可,亦不成文字矣。”这段批语,红学家冯其庸认为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最早的“典型论”。而书中写到的那座“大观园”,显然既不坐落于北京,也未曾建在南京,它只存在于《红楼梦》这本书中,因此,根本无须做什么“田野发掘”。这一点,不正是小说鉴赏的一般常识吗?所以说,书中那些文字,皆为“小说家言”无疑,没有必要做艺术鉴赏之外的揣测或过度解读。对此,脂砚斋似有先见之明,书一问世,便对可能的“好事者”提出了告诫: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听罢红楼十二支的“枉凝眉”,作者这样写道:“宝玉听了此曲,散漫无稽,不见得好处,但其声韵凄惋,竟能销魂醉魄。因此也不察其原委,问其来历,就暂以此释闷而已。”甲戌本上,脂砚斋写下这样一条眉批:“妙。设言世人亦应如此法看此《红楼梦》一书,更不必追究其隐寓。”并强调,“此结是读《红楼梦》之要法。”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但某些后之来者,却偏是置若罔闻,非要钻到犄角旮旯里去,非要把一本小说拿过来反着看,倒着看,似乎书中字字暗藏玄机,句句别有他意,弄得人云里雾里,反不知如何去读这部小说了!

小说就是小说,再伟大的小说也只是虚构的文学作品。小说家的本事,就是要把自己编排出来的故事、人物说成实有其事,让人信以为真。一部小说,作者写此而不写彼,这样写而不那样写,没有别的原因,只在于艺术创作本身的需要。就《红楼梦》而言,它不循守之前章回体小说的固有模式,采用了一种新的叙事方法,其原因,正在于内容“独创”的需要——古典小说四大名著中,《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都是在已有的历史故事或民间传说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红楼梦》的故事,则为作者所独创,与其他几部小说相比,从形式到内容,都截然不同。书一开篇,作者便说,全书刻于大荒山无稽崖补天石上。这分明就是在告诉读者,书中故事本为虚构。而说它“假作真时真亦假”,则又在暗示读者,书里面的人物和故事虽属编造,但此等人,此类事,人世间却不乏其例——这不正符合现在所谓“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创作理念吗?

不错,作者确有“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语,但其实,这其中之“味”并不难解。所谓“其中之味”者,无他,所指的就是作者的创作意图与小说所要表达的题旨。试问,世间流传的文艺作品,哪一部没有自己的“其中之味”呢?我们读诗歌,就要体味语言中的诗情画意,感受作者的喜怒哀乐;读小说,就要保持一种文艺心态,去领会故事的思想内涵,玩味人物的性格特征;听戏,更要有一颗体察人情世故的平常之心。只有自己的阅读心态正常了,眼中的作品才正常,也才能解得出符合实际的“其中之味”来。

曹雪芹之所以能够写出《红楼梦》一书,正是缘于他自己在现实生活里,也曾经作为“红楼梦中人”生活过,而梦醒时分,家道已然中落,昔日的荣华富贵,转眼便化作了一地烟尘。正是过往的奢华、优渥,正是眼前的落拓、困窘,才让他有了刻骨铭心的感悟,他才能够写得出沐浴天恩的元妃省亲、铺排张扬的秦卿丧仪,写得出凑雅趣才结海棠社、展俗情大设螃蟹宴,写得出黛玉投亲、金钏跳井、大观园抄检、宁国府获罪等一连串的故事。而这些故事,则又无不遵循着由盛转衰这个“其中之味”去展开。这里,我们不妨试举一例。第十六回的题目是“贾元春才选凤藻宫,秦鲸卿夭逝黄泉路”。首先让我们来看文字上的对应关系:“贾元春”对“秦鲸卿”(一个是恩宠荣极的皇妃,一个是即将殒命的公子哥),“才选”对“夭逝”(一喜一悲),“凤藻宫”对应的则是“黄泉路”(一个人间天堂,一个阴曹地府)。不难看出,在这里,总是喜对着悲,而且先喜后悲。前面写到了“贾元春才选凤藻宫”,荣、宁二府上下无不欢喜,正在“言笑鼎沸不绝”时,作者忽然笔锋一转,接着却又去写秦业被不肖之子秦钟气死,秦钟随后也病势转重。于是,这里贾宝玉就愁闷起来,便将“贾母等如何谢恩,如何回家,亲朋如何来庆贺,宁、荣两处近日如何热闹,众人如何得意,独他一个视有如无,毫不曾介意”。作者采用这样一种叙述方式,固然有省略笔墨之意,但更重要的,恐怕还在于暗示乐极生悲吧。果然,被选进“凤藻宫”的贾元春不久也同样走上了“黄泉路”。如此一来,这样的“其中之味”,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整部《红楼梦》,特别是前八十回,此类笔法比比皆是。宝玉初见北静王,无论对宝玉来说,还是在众人眼中,都算得上是一件十分隆重的大事,但作者却偏偏要把见面的场地安排在发丧的路上,你道喜耶悲耶?上元佳节,正当荣府阖家兴高采烈猜灯谜的欢乐时刻,作者忽然笔锋一转,却去描写贾政因“悲谶语”反而“愈觉烦闷”,以此来作为这一章的结尾。第四十三回也是如此。上半段写贾母为凤姐操办生日,合府上下好不热闹,下半篇却写宝玉因这天是金钏的忌日,便赶着去祭奠,撮土为香拜祭,同一章节,一个庆生,一个祭亡,你道巧也不巧?而在第六十三回,这里正“开夜宴”寻欢作乐,酒酣耳热,醉作一团,那里却忽见几个丫头惊慌跑来,一路大呼小叫:“老爷宾天了。”于是乎,喜宴顿时变成了丧席……荣中寓衰,福里藏祸,欢喜开篇,哀伤收场,喜必转悲,悲喜交织,这正是《红楼梦》叙事的一个突出特点,而作者所谓其中之“味”,也就寓于这样的结构之中了。此等笔法,正如王船山在他的《薑斋诗话》中所说:“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可见,解得这个“其中之味”,便是参透了作者的良苦用心。所以,对于《红楼梦》的研究,绝不能抛开作品本身的思想内涵和艺术审美于不顾,以为《红楼梦》的学问,全在红楼之外。

推究起来,此等“学术”,正是世风浮躁的一种体现。它导致了一些人以奇为尚,以怪为荣,甚至定要“语不惊人死不休”。其实,学术研究与新闻“揭秘”,与娱乐“八卦”,且不说在内容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即便是在传播学上,也根本就是两码事。考古界有句话说得极好:“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文艺理论也应如此,万不能以一种娱乐心态去替代严肃扎实的学术研究,或者反过来说,学术研究万不可娱乐化。现在,许多人在《红楼梦》的研究上,以别解他说为时髦,不肯沉心潜意,埋头钻研,只想借“红”走紅,一鸣惊人。就说那门“新学问”——“红楼探佚学”,考其“探佚”二字可知,探者,试也,佚与“逸”通,带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所谓红楼探佚,就是顺着《石头记》前八十回故事发展的走向和评注者提供的线索,去推测后面三四十回(有人说后面还有三十回,有人说有四十回)的故事内容。其实,虽说故事的发展有其自身的逻辑,但优秀的作家,笔下往往出其不意。我们熟知的美国小说家欧·亨利,他的小说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结局不落俗套,常常出人意料之外。其实,那种看了开头便能猜出结尾的故事,多半都为平庸之作。传说,杜甫有一首《曲江对雨》,曾书于院墙上,颔联是“林花著雨燕脂湿,水荇牵风翠带长”,其中那个“湿”字已剥脱不见。苏轼、黄庭坚、秦观、佛印四人游玩至此,欲补其字,东坡曰“润”,山谷曰“老”,少游曰“嫩”,佛印曰“落”,后来查到原著,方知乃一“湿”字,四人无一猜中。《红楼梦》的故事线索,尽管有脂砚斋、畸笏叟的片言只语可作参考,但若想与作者的意图、构思、文笔真正合上拍,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说,这个“探佚学”不但毫无风险,简直就是好玩。你道此话怎讲?因为如何去探,向哪个方向探去,究竟探出一个什么结果来,全凭这“探子”的一张嘴,别人根本无法判定对错。能够评判对错的,应该是曹雪芹本人或看过全书的脂砚斋、畸笏叟,但他们早已都作了古,如今再也开不得口了。当然,缺失的那部分原稿也可以印证探佚之对错,但原稿早已不见了踪影,这是人尽皆知的事。如此一来,这些探佚者还何忌之有呢?况且,说起这部分原稿,现在几可断言,如果《红楼梦》的后几十回曹雪芹确已写完的话,那么,人们永远也盼不到在古墓里出土的那一天了。何以如此说?理由很简单,即:祖宗不敏,当时只拿《红楼梦》当“说部”去看,并未奉为瑰宝,有“俗人”去读它,也只为了消遣,“正经”的儒者、学究、官员,无不视其为一部淫书,所以,那时的《红楼梦》,不过就是个地下手抄本罢了。这样的书,生且不能公开陈列于书案之上,死后又怎能与人同穴于地下呢?而那些把珍宝打包墓藏的帝王将相们,在椁室里有限的空间摆放金银珠宝尚嫌地方狭小,这样一本“稗官小说”,又不是什么宝典秘籍,再怎么附庸风雅,到了那一刻,墓穴里也是不搁它的!退一万步说,就算有哪位“娱乐至死”的老爷太太,阴间还想解个闷儿,弄部《红楼梦》放进了梓宫,但偏又遇着那些蛰伏其间的阴类恶物,一个个大字不识,怎知此书的妙处?只把那些册页你撕我咬,吞下肚里,当作美食享用了。但话又说回来,《石头记》虽为残本,其毕竟是中国古典小说中的经典之作,残缺也是一种别样美。《石头记》恰因无结尾,才让人们浮想联翩,以致续书不绝。但尽管如此,对其研究,如果要靠那些旁门左道去吸引大众眼球,多半也就与学术无关了。任何学术,一旦要靠娱乐的方式来寻求发展,恐怕就离寂灭不远了。

走笔至此,忽然想起美国小说家威廉·福克纳。此人是继乔伊斯之后,被认为美国最重要的现代派小说家。在他的笔下,完整地虚构了一个约克纳帕塔法县。他还煞有介事地为这个县画了一张地图,并在地图下方注明面积和人口。福克纳的小说,大多都是以这个县作为故事背景。有研究者指出:“总共,属于约克纳帕塔法体系的有十六部小说以及《野棕榈》的一半,到底有多少个短篇就很难统计了。”与曹雪芹很相似的一点是,福克纳的作品起初也是读者很少,但自从他1949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人们便写了大量的评论,去研究他的作品。但你若翻翻那些论著,竟没有一篇是考据约克纳帕塔法县的,没人琢磨该县究竟是在密西西比的哪个方位,书中的人物可与现实中哪个人对上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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