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络结社环境间心理平衡机制探究
2022-01-18薛静华张立鹏
薛静华 张立鹏
(1.江苏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与社会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0;2.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0 )
由于网络的普及以及信息交流的快速高效,大学生网民可以快速地在网络上建立某个社团并且组织虚拟或现实活动。在这个意义上,大学生网络结社是指大学生主动建立或者参与网络群体组织的行为,即“高校学生基于相似的爱好和需求,以虚拟的身份在网络空间上建立的有明确或特定宗旨的群体组织”[1]。这种“组织”,不管是虚拟形式还是现实形式,往往都带有政治性,可作为大学生政治心理的表征途径之一,如借助网络论坛建立“大学生保钓联盟”,通过发布信息组织社团成员参与网络投票活动等。大学生参与网络结社有其特殊的心理动因,如自我认同需求和自由宣泄等[1]。基于大学生网络结社心理动因的分析,结合环境交互作用的观点,进一步探究大学生在虚拟和现实环境中的自我平衡意识,对帮助大学生突破网络虚拟空间的局限,自觉在多维多彩的现实空间发展自己具有重要意义。
一、虚拟社团的权威服从——现实生活中的孝道投射
大学生网络结社往往始于大学生网友对某个对象或重大事件的一致看法或主张。当其运作成熟后,这个虚拟的网络联盟或团体通常有着明确的组织结构与活动规范。该团体的领导人由具有资历和权威号召力的网民来担任,下一级是群主或者版主,再下一级是组长或者楼主,接着是老兵(较早加入论坛的网民),最后是刚入群的新手。这种层级结构和分工明确的虚拟团体形式,俨然是一个网络家庭。虽然成员间没有血缘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没有任何交集,但是他们在网络中却能保持较好的沟通交流,使得组织运作良好。总之,它在某种程度上契合了现实家庭或者是类家庭的基本特征。
由于虚拟社团的类家庭特点,网络中的权威服从究其本质则是现实生活中的孝道投射。孝道在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极具重要性,尤其在家庭亲子关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调节作用[2]。因为孝道更多是基于亲子感情的自然展现,与现实家庭中的血缘亲情相比,网络社团成员之间大多无现实关系,彼此之间只是一种“权威性孝道”的体现,即类似于子女尊重父母或其他长辈的权威,听从其指示。这种“权威性孝道”是一种基于儒家文化的“尊长之道”[3],这里的“长”已不再局限于父母或者其他亲属,而是指整个关系网络中的意见领袖或者是社团负责人。大学生网络社团属于虚拟的关系网络,它仍然在此种孝道的适用范围之内,其运作机制是通过大学生在现实组织(家庭、学校、社团等)中秉持的孝道投射或者泛化到网络虚拟组织中,如图1所示。
图1 孝道的环境间投射机制
权威性孝道的形成多与文化氛围有关。传统中国社会特别重视人际关系的和谐,提倡长幼有序的道德理念渗透到人们生活的诸多细节中,甚至内化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和道德约束力,使人们在这种文化氛围中自觉养成孝道观。在网络社团出现后,社团中较有权威和资历的领导者能够激发大学生权威性孝道信念,使得他们作出与在现实世界中一致或者类似的尊重和服从行为,从而在这个维度上达到不同环境下的自我平衡。这种平衡也是自我认同需求的满足,即认为自己不管在现实世界还是虚拟世界中都是合乎规范的、有价值的。
权威性孝道信念促进了大学生网络结社行为的稳定。首先,网络环境对于大学生思想观念、行为意识的影响力,权威性孝道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网络生活占用大学生大量业余时间,大学生在网络空间中花费的精力已多于同年龄段的其他网民。一方面,较之其他人群,大学生课业压力与生存压力相对较小,拥有更多的自我支配时间;另一方面,大学生具有强烈的情绪体验,网络成为他们表达情感诉求的最合适也最安全的方式。在高速信息化的今天,大学生网络生活成为仅次于现实生活的第二大生活空间。从交互作用的视角来看,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并非彼此隔绝,而是相互影响相互形塑。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价值观与世界观会不自觉地渗入到虚拟生活中,影响其在网络环境中的价值判断和行为准则,而大学生在网络空间中接受的信息或者养成的习惯又会反过来影响其对现实生活的看法。聚焦于这两种生活环境所具有的共性及其相互影响的特点,已经具备是非判断力的大学生群体在纷乱复杂、拥挤热闹的网络世界中并不会轻易被影响,但当影响源具备足够的权威和人格魅力时,权威性孝道对大学生的影响就会加大。其次,网络科技的发展使虚拟世界渐渐贴近现实生活,基于权威性孝道观的大学生网络生活日益便利化。由于大学生知识层次较高,创新能力较强,他们对网络科技的了解与应用处于较高层次。他们不仅通过网络手段来丰富自己的现实生活,而且通过虚拟空间实现现实世界无法实现的愿望,比如网络在线交友、网络课程学习、网络咨询、网络购物,等等,虚拟与现实的生活随着网络生活的可操作化变得渐渐贴近,甚至融合,因此,基于权威性孝道观的大学生网络生活日益便利化。最后,网络结社促进了大学生情感表达热切化与多元化愿望的实现。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自由的学术风气给大学生成长成才带来了自由的竞争空间,加之渐渐觉醒的成人感和使命感,使得大学生群体更加希望受到他人的关注,迫切表达自己的想法。但是,出于对社会道德规范的敬畏或自我保护心理,很多时候他们将自己的想法或情感先在网络世界表达或宣泄出来。这种表达往往是试探性的,它能否会继续延伸或者现实化,往往受到网络成员对其态度或评价的左右,尤其是一些资深的论坛成员对这个想法的评价往往具有很大影响力。这就好像在绝大多数的家庭会议中,家长具有绝对的权威与决策权。因此,大学生群体在更加依赖网络的同时,也通过网络结社来表达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社团较之现实家庭,更受大学生群体的青睐,是一种名副其实的“网络家庭”。
二、环境间的灵活转换——自主性的连结
大学生网络结社的另一个心理动因是自由宣泄,体现了大学生自主性的心理特征。自主性分为个体化自主性和关系自主性。个体化自主性是通过对抗外在的压力和限制或者表达个人内在特质与想法的方式,来达到独立的自我认同,并且适时发挥个人意志的能力;关系自主性是指通过重视人际关系品质和回避自我的行动方式,来达到关系连接的自我认同,并适时表现个人意志的能力。
大学生的自主性发展程度较高,已经具备成人的判断力和自控力,能够通过不同方式来表达对某个事件或人生的看法。由于在现实世界中法律规范和道德标准的限制,当大学生们产生一些激进的或天马行空的想法时,迫于维系现实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和个人形象需要,他们只能在虚拟世界中结交志同道合的网友,自由地、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想法,释放自己的心情。特别是由于网络社团往往带有群体性、政治性,大学生更多倾向于在虚拟世界中宣泄情感,平衡理想与现实的差异。也就是说,不同分工的自主性连接着大学生不同环境中的行为表达方式,因此,也可以将自由宣泄理解为大学生对在虚拟世界中的个体价值的认同,如图2所示。
图2 自主性的环境间平衡机制
虽然网络空间中的自由宣泄带有消极的性质,但是大学生群体能够很好掌握宣泄的“度”。除去个别因为自由宣泄导致的网络犯罪等案例外,从整体上看,大学生网络社团能够平衡自己在不同环境中展现的不同形态,比如他们不会因为在网络游戏中所使用不文明语言交流而影响其在现实世界中所展现的个人素质。不同个性的大学生在虚拟环境中会作出不同的宣泄行为,而这类行为是他们不能或者不敢在现实环境中作出的,因此,这类自由宣泄具有很强的隐私性。而这种网络的自由宣泄往往不具备现实的道德评价标准,只要大学生群体能够通过两种自主性去很好地平衡其在不同环境中的价值诉求和行为差异,且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那么这种宣泄就不该被过多地干涉和评论。
网络是大学生排遣心理压力的主要途径之一,通过适当的、合理的宣泄,能够舒缓大学生的心理烦闷,其正面作用不可小觑。但沉溺于网络虚幻之中,也容易给个人成长带来负面影响。我们常常听到“心病还需心药医”,可是这个“心药”的副作用也是很大的。因此,必须重视不良的网络宣泄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比如长期沉溺于暴力游戏的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冲动的情况下很可能作出攻击和伤害他人的行为等。虽然此类案例较少出现,但是我们仍然需要警惕,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宣泄可能对大学生身心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
三、由虚拟到现实——规范管理的现实路径
有学者认为,大学生网络社团是高校学生社团发展的新形式,具有传统社团的特点,又带有网络文化的印记,拓宽了大学生思想交流和个性发展的空间。高校要与时俱进,既要清醒地看到大学生网络社团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挑战,又要紧紧抓住机遇,采取“掌控主动、把握规律、完善监督、科学引导、横向联合”策略,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吸引力,在大学生网络社团进行“自转”的同时又引导其有规律的“公转”[4]。确实,大学生网络结社行为是大学生人生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它并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好或坏。另外,大学生网络社团的存在与发展也是必要的,只有对其进行规范管理,才能更好地促进大学生的人格健全发展。
首先,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鼓励其敢于质疑和挑战不当权威。大学生网络社团形式多样。一方面由于大学生涉世未深,很容易受到网络不法分子的鼓惑和利用,通过网络社团来麻痹和控制大学生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由于大学生对网络社团权威可能产生的盲目崇拜和服从心理,使得大学生渐渐失去是非判断的价值标准和能力,沉迷其中,迷失方向,甚至不能自拔。因此,应当帮助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他们敢于质疑、挑战不当权威,不再将“尊重”无限泛化到可能牺牲自身参与网络社团的初衷地步。在权威性孝道观日渐式微的今天,即便其作为某种因素渗透到网络社团中的上下关系中,它也无法像其在旧社会那样钳制晚辈对长辈说“不”的勇气。只要适当引导和提高大学生的是非判别力和法律意识,就可能避免大学生因网络结社不当造成的被骗或者伤害。这部分工作可以通过高校定期开展大学生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教育活动来完成。
其次,健全网络干预机制,激励大学生树立文明、有序的网络参与理念。某些大学生网络社团是由一些大学生游戏发烧友组成,而部分游戏往往带有血腥、暴力、色情等不良内容。诚然,游戏的确具有情绪宣泄的作用,但是由于大学生自控力不足,往往容易受到游戏中某些情节或者片段的暗示,轻则沉溺其中,重则作出模仿游戏中做法的犯罪行为。这就需要学校和教师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健全网络干预机制,帮助学生树立合理、适度、文明、有序的网络参与理念,如在必要的情况下采取适度的奖惩机制,使得大学生自觉遵守网络游戏规则;通过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辅以心理团体辅导或者自由宣泄室来缓解大学生的不良情绪或压力,使大学生面对困境和挫折养成自觉的自我调节行为;以学生会为单位建立学校网络社团,通过举办丰富有趣的社团活动吸引大学生加入,并由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领导能力的同学或老师来领导社团,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通过这些努力,网络自由宣泄必将不再成为大学生首选的释放心理压力的途径。
再次,尊重自主选择,引导大学生朝良性发展。应当承认,年龄上的代沟往往造成价值观的差异甚至冲突。大学生具有强烈的探求新事物、新知识的欲望,其标新立异的思维特点往往也会成为一些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相悖的思潮的有力支撑。由于思维意识、人生阅历、社会经验的迥异和差别,作为父母或者老师的价值观往往与学生产生冲突,这时候就会造成争论甚至争吵:父母会很气愤孩子为何会有如此“荒谬”甚至“大逆不道”的想法,子女也会抱怨父母为何会如此“保守”和“固执”,以至于不理解自己的正当想法。其障碍的存在使得作为子女的大学生渐渐不再愿意把其真实想法诉父母,因为他们已经预见到父母是不可能支持自己的想法的。在这种情况下,转而诉求于网络,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寻求心理的释放,一旦遇到一帮“知己”,网络结社便自然出现了。在这个问题上,作为父母和老师,应认真听取孩子的真实想法,经常同孩子保持交流和沟通。在理解子女想法的前提下,予以适当引导,促其良性发展,切不可动辄责骂和讽刺,损害其自尊心,以堵塞进一步沟通和疏导的路径。
最后,完善校园网络监管体系,保障大学生健康的网络交往。网络社团作为大学生日渐首选的交往方式,其对大学生学习和心理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使大学生主体意识和民主意识得到增强,团队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提高,多元意识与全球意识得到确立,竞争意识与进取意识得到提升。但是,网络结社对大学生思想也产生消极的影响,使大学生道德意识弱化、法律意识下降、民族意识失落、自我意识迷茫[1]。由于大学生群体多数时间是在学校的宿舍或者附近的网吧中度过的,这些地方大都属于校园网络的涵盖范围,因此,抵制不良网络社团对大学生的诱骗和侵害是校园网络监管工作的重心。学校应当采取主动监管和防御相结合的措施,一方面,更新和完善软硬件设施来监管校园的正常网络秩序,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良网站和论坛,并且配合公安、网监等部门及时处理一些突发事件;另一方面,成立网络安全学生会或监督小组,经常走访学生宿舍,做好监管工作,尤其对一些沉溺于网络游戏的同学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配合其家长进行教育。
总之,不同的思想表达途径能够更好地宣泄大学生的不良情绪或困扰,应当相信大学生能够很好地平衡自己在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的不同身份和价值诉求。但由于网络的灵活性和隐蔽性,如何规范和引导大学生正确的网络结社,避免不良网络结社造成的负面影响,应当是值得持续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