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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繁城:“夜经济”发展的南北差异、成因及提升路径

2022-01-12俞诗婷张浩然

商业经济 2022年2期
关键词:夜色省份经济

唐 洁,俞诗婷,张浩然

(江苏师范大学 商学院, 江苏 徐州 221116)

一、引言

夜色中最热闹的城,正如黑暗中最闪亮的星,耀眼处皆是繁荣、时尚与文明。“夜经济”作为日间市场的延伸和休闲消费的另一个“主战场”,不仅彰显了一座城市的生机与魅力,更直接反映了居民对高质量美好生活的强烈需求。“夜经济”的产业形态主要分为餐饮夜宵、文化艺术、生活配套和休闲娱乐四类,见表1。繁华夜景下,灯火斑斓,商城林立,城市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夜经济”与服务产业充分融合,为人们提供了全新、多样的夜间生活打开方式。

表1 “夜经济”的产业形态

二、“夜经济”的研究现状

在国外,有关“夜经济”的研究起步较早。20世纪70年代,英国城市中心地区夜间空巢现象有所改善,“夜经济”诞生;20世纪80、90年代,国外“夜经济”研究主要聚焦于夜间犯罪与暴力、夜间治安与管理、群体行为特征等社会文化治理难题。如Monaghan(2010)从社会学视角进行了有关英国西南地区城市夜间经济发展过程中暴力冲突行为的实证研究;Ashlee(2019)等采用事后观察和深入访谈相结合的方法,探究公共交通的工作时长与夜生活场景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人们花费在夜生活方面的时间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 (公共交通的运行费用等);Holton(2017)分析了夜间活动对学生群体的影响,指出夜间活动的展开会拉近学生群体与其他群体的距离,增加学生群体的社会属性。

国内对于“夜经济”的研究时间相对较短,理论基础较为薄弱,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零售行业发展与转型需求的逐步增加,学者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夜经济”的发展成因来看,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是夜间消费增加的现实性基础,商品经济发展与城市化建设是“夜经济”市场开拓的动力。同时伴随着观赏艺术、感悟历史的美学文化日渐兴起,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成为“夜经济”繁荣发展的背后助推剂(金元浦,2019)。我国社会进入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互联网+”时代后,亟需根据“夜经济”的特色健全“夜经济”良性发展的相关机制(许光建,2020)。

从“夜经济”的发展方式来看,夜间消费主要集中在夜间旅游、餐饮消费、夜场电影等某一单独方面,这暴露出夜间消费种类匮乏、创新性不足的问题。在当前夜间消费项目中,物质产品消费数额远大于精神产品消费数额,两极分化趋势明显(刘昕远等,2010)。随着人民群众对夜间文化消费需求的增加,需要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文化与“夜经济”融合发展(郑自立,2020)。面对丰富“夜经济”业态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除了优化应用场景、完善基础设施外,更应该重新审视“夜经济”的形成机理和打造方式,再次定义城市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点亮城市的灯光(马敏行,2019)。

从“夜经济”的发展意义来看,“夜经济”在城市治理、交通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不容小觑,素有“城市心跳”的美誉(王婧,2019)。“夜经济”具有人文色彩、产业多元化、主体年轻化的特点,是一个潜力巨大的蓝海市场,有望成为下一个使城市文化焕然一新的重要载体和就业扩大的新型增长点(要丽智,2019)。“夜经济”作为夜生活的高端形态,其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提高区域经济效益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整体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徐宗波等,2009)。

在目前的研究当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夜经济”的研究对象多为某一特定城市,且以一二线城市(北京、天津、济南等)为主,研究内容多为“夜经济”整体的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对于“夜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空间差异及其成因则缺少应有的关注。从空间范围来看,“夜经济”在南北地区之间存在显著的发展差异,但差异仍缺乏可供参考的量化指标。因此,本文选取六项指标构建“夜经济”综合评价体系,从南北地区视域衡量区域间“夜经济”的发展差异,剖析其产生区域差异的原因并探究“夜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路径。

三、我国“夜经济”发展的空间差异

(一)夜色繁城指数的测算

本文基于已有文献从“夜经济”的参与者、“夜经济”的相关产业和“夜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三大方面构建“夜经济”的综合评价体系。

第一,从“夜经济”的参与者来看,人是经济活动的主体,经济要素是人员流动的主要驱动力,地区间人员流动与经济空间格局显著相关(钮心毅等,2021)。故本文选取与人口迁入和迁出相关的人口机械增长率作为消费群体的特征变量。

第二,从“夜经济”的相关产业来看,第三产业是“夜经济”的基石。夜间消费离不开住宿和餐饮、批发和零售、休闲娱乐等第三产业的支持。在2019年4.67万亿的餐饮市场调查中,从18点开始的夜间餐饮消费为餐饮市场贡献了一半以上的份额(程小敏,2020)。夜间休闲娱乐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也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能(金元浦等,2019)。因此本文选取住宿和餐饮的GDP、批发和零售的GDP,以及文化产业娱乐场所机构数作为第三产业的主要评估对象。

第三,从“夜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来看,“夜经济”的发展与夜景观的亮化工程紧密相连,重视城市照明体系建设有利于增添城市生命活力,提高夜间经济效益(吴松涛等,2020);交通运输既影响经济的发展方向,又影响经济的发展节奏(李志兵,2021)。所以本文选取城市道路照明灯数量以及公共交通车辆运营数作为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的量化指标。

综上,本文采用2007-2019年如表2所示六项指标来衡量城市“夜经济”的发展状况。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目前尚未有关于2020年表2所示六项指标的官方数据披露,本文使用SPSS软件的专家建模器预测2020年我国“夜经济”的发展情况,得出了2020年31个省份的夜色繁城指数。

表2 指标说明

本文采用主成分回归分析法,基于因子得分系数,借助各因子方差贡献率在总体因子方差贡献率中的权重为各因子客观赋权,建立线性加权综合评价模型,从而得到公共因子的得分函数:

进行加权汇总后,夜色繁城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二)我国总体“夜经济”的发展情况

为从时间序列维度对我国“夜经济”发展的整体状况进行评价,将每年的31个省份数据除权计算后可以得出2007-2020年我国夜色繁城指数,其变化情况见图1。随着时间的推移,夜色繁城指数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具体可以将我国“夜经济”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2010年以前、2011-2015年、2016年至今。

图1 2007-2020年我国夜色繁城指数变化情况

2010年以前是我国“夜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在2010年之前,我国经济建设的重心位于第二产业,对于第三产业的重视程度相对较弱。消费者对于夜间消费,即“夜经济”的需求并不旺盛,故夜色繁城指数一直处于负值,计算可得,2007-2010年的平均夜色繁城指数为-0.2676。

2011-2015年是我国“夜经济”发展的起飞阶段。在此期间,我国政府加大了对第三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服务业迎来了飞跃增长的新阶段,“夜经济”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从图1中可以看出,在2013年我国实现了夜色繁城指数的转负为正,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良好趋势。经计算,2011-2015年的平均夜色繁城指数为0.0467,此阶段的“夜经济”发展情况较上一阶段已实现了重大突破。

2016年至今是我国“夜经济”发展的转型阶段。2015年底的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施以“三去一降一补”为主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各个产业都面临着转型的机遇与挑战。因此在2016年,受第三产业供给因素的影响,我国夜色繁城指数出现了大幅下跌的情况,几乎仅为2015年同期水平的六成。在经历“阵痛期”之后,2017年我国夜色繁城指数实现了“逆袭”,甚至超过了2015年的同期指数,达到了0.2791,实现了历史最好水平。2018年,我国为推动化解第二、三产业的过剩产能,大力破除无效供给,一批经营管理不善的“夜经济”参与者纷纷被淘汰出市场,夜色繁城指数又经历了一次断崖式下跌,跌至0.1070。尽管近年来“夜经济”发展波动十分明显,但是从其发展脉络来看,这种波动本质上来说是“夜经济”的自我完善,有益于其实现稳中向好的基本面。2019年夜色繁城指数又一次峰回路转,达到了0.3579,实现了“涅槃重生”。即使是在疫情笼罩下的2020年,本文利用SPSS软件预测的夜色繁城指数也处于0.3537的高位,凸显了我国“夜经济”发展的强大韧劲。总之,2016-2020年的夜色繁城指数均值达到了0.2381,高于2011-2015年同期的平均水平,表明我国“夜经济”仍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

可以预见的是,无论现在还是未来,“夜经济”必将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三)“夜经济”发展的南北差异

为了对我国南北地区“夜经济”的发展情况做对比分析,该部分借鉴国内学者张存刚等的分类法,并征求地理学等学科专家意见,最终确定以秦岭—淮河地理分界线划分我国南北地区各省份。因为《中国统计年鉴》暂未披露港澳台的相关数据,所以暂不考虑这三个地区,具体的省份划分见表3。

表3 我国南北地区的省份划分

总体而言,2010年,南方地区的GDP总值为249959.32亿元,占全国的57.19%,北方仅为187082.67亿元,占全国的42.81%,南方地区GDP是北方的1.34倍。而到了2019年,南方地区GDP值增加到636115.13亿元,而同期北方省份GDP值为349217.98亿元,南北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GDP比重的差异达到了29.18%。北方地区的发展远滞后于南方,经济增长乏力,急需寻找新的增长动能,而“夜经济”正是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地区经济增长的助推剂。

1.从夜色繁城指数看南北地区“夜经济”繁荣程度

在计算出31个省份2007-2020年夜色繁城指数的均值后,将其按照南北地区进行划分,从而得到南北两大地区的夜色繁城指数平均值,结果如表4所示。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南方地区的夜色繁城指数均值远高于北方,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南方地区的“夜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北方。

为进一步说明南北地区的“夜经济”的发展差异,本文将31个省份2007-2020年夜色繁城指数的均值进行降序排名,并注明其所属区域。在表4所示排行榜中,排名最高的前十个省份有七个在南方;排名最低的十个省份有七个在北方。其中位于南方的上海和位于北方的北京受区域面积、人口、城市功能等因素的影响,排名处于中间位置。由此可见,南方地区的“夜经济”发展水平优于北方。

表4 南北地区夜色繁城指数排行榜

2.从海底捞、肯德基、麦当劳等餐饮业数据看“夜经济”繁荣程度

“国以粮为本,民以食为天”,人们对餐饮的最初需求源于基本的生理需要;地理环境的影响和千年的兴衰变迁为中国饮食文化烙上了南北地域的独特烙印。当下人们对美食的热衷不再局限于满足口腹之欲,而是逐渐成为一种热爱生活、享受生活的表现。夜间消费的兴起带动了我国餐饮行业的发展,同时餐饮的加入亦为夜间经济的繁荣注入活力。各种美食夜市游人如织,餐饮称得上是“夜经济”的重头戏。因此,从定性角度而言,通过分析餐饮业数据来比较南北地区的“夜经济”发展差异是合理的。

本文利用极海品牌监测平台的相关数据,选取如图2所示的海底捞、肯德基、麦当劳等24小时营业的全国连锁餐饮业品牌为分析指标,对南北地区“夜经济”的发展差异做进一步探究。

图2 31省海底捞、肯德基、麦当劳数量 (单位:个)

选取预测得到的2020年我国31个省份夜色繁城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相应地区的海底捞、肯德基、麦当劳等商家数量作为解释变量,如图3所示,分别画出散点图进行分析。通过线性拟合发现夜色繁城指数与海底捞、肯德基、麦当劳三家餐饮店的数量都呈正相关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夜经济”的发达程度与餐饮业的繁荣程度呈正相关。因此,从定量角度而言,通过餐饮业数据比较南北地区“夜经济”发展差异是合理的。

图3 31省海底捞、肯德基、麦当劳商家数量与夜色繁城指数的散点拟合图

如图4,做出海底捞、肯德基、麦当劳三种品牌商家总量的省份分布地图,商家数量分布最多的前三个省份分别是广东省(2209家)、江苏省(1400家)和浙江省(1115家),而宁夏回族自治区(30家)、西藏自治区(11家)和青海省(27家)的三种品牌门店数量较少。由此,从地域分布上来看,本文所选取的三种餐饮品牌门店数呈现出“南多北少”的特点。综上,本文认为“夜经济”发达程度呈现“南高北低”的特点。

图4 海底捞、肯德基、麦当劳门店总数全国分布图(港澳台地区除外)

四、我国“夜经济”南北差异的成因

(一)消费水平不同

消费行为模式是消费者画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居民收入是影响消费水平的关键因素。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上半年消费对经济增长额贡献率超过60%。在这其中,“夜经济”正在成为消费领域冉冉升起的新星。因此本文选取2015-2019年我国31个省份的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数据,计算其均值以比较地区差异。据图5显示,南方地区居民的平均可支配收入持续高于北方地区。因此,就“夜经济”的发展水平而言,南方较为发达,北方略显落后。

图5 2015-2019年南、北地区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单位:元)

(二)人口流动不同

劳动创造价值,人作为劳动的主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人口差异是造成“夜经济”南北差异的因素之一,其中某一地区人口的迁入迁出引起的数量变化通常用人口机械增长来表示。

本文通过选取《中国统计年鉴》2015-2019年全国31个省份常住人口数和人口自然增长率的数据,计算31个省份常住人口增量和人口自然增长数量之差,整理得到南北区域的人口平均机械增长数据。据图6显示,南方地区人口平均机械增长通常为正,而北方地区人口平均机械增长通常为负,说明南方地区是人口流入的集聚区,而北方地区存在人口大量流失的问题。

图6 2015-2019年南北地区人口平均机械增长情况(单位:万人)

据图7显示,在2019年全国31个省份人口机械增长的数据中,南方16个省份中有10个省份人口机械增长为正,同期北方15个省份中有11个省份人口机械增长为负。一方面,人口持续外流使北方城市的经济增长动力受损,“夜经济”消费贡献不足;另一方面,劳动年龄人口尤其是年轻劳动力的丧失,也使北方“夜经济”发展缺乏合适的经营者、管理者乃至规划者。最终,双重影响导致南北区域“夜经济”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图7 2019年31个省份人口机械增长情况 (单位:万人)

(三)营商环境不同

“夜经济”的有序运行离不开营商环境的支持。我国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通常包括企业生命周期、城市投资吸引力和城市高质量发展三个维度。据《后疫情时代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2020)》显示,2020年我国营商环境指数排名前十的城市见表5。从南北区域来看,10个城市中有8个城市在南方,2个城市在北方。

表5 营商环境指数TO P10

对于“夜经济”来说,良好的营商环境意味着便利、公平、法治、透明,以至于吸引更多的投资与消费。区域之间营商环境的差异加速了营商要素向营商环境较好地区的转移,从而加剧各地区的“夜经济”发展差异程度。

(四)生活习惯不同

睡眠标志着一天经济活动的终结。《2020年中国睡眠指数报告》显示,除了宁波和黄冈,人们较早入睡的前十个城市中有八个在北方,见表6;而除了新疆喀什和乌鲁木齐两地受日照时长影响,日落较晚,人们入睡时间也随之推迟,晚睡排名前十的其余八个城市都在南方,见表7。由此可见,北方城市熬夜“熬”不过南方城市,夜间消费时长与南方亦有差异,因此北方“夜经济”的发展较南方而言相对落后。

表6 早睡城市TO P10榜单

表7 晚睡城市TO P10榜单

(五)气候条件不同

我国南方和北方夏季气温普遍偏高,区域气候差异较为明显的季节是冬季。相较于南方,北方受北部西伯利亚的寒流影响更大,冬季的平均气温在0℃以下且多降雪;最冷的居民生活区域,例如东北,冬季温度可低达零下50℃,年平均积雪厚度达两米。而南方的冬天平均气温在0℃以上,最高可达20℃。冬季,南方地区因为气温较高,较为温暖舒适的环境促使消费者更愿意外出,10点后人们的消费热情依旧不减;而北方地区因为室外气温低,室内有暖气,10点后大部分人会选择呆在家里抑或是早早休息。因此,气候条件的不同造成了“夜经济”发达程度“南高北低”现象。

五、“夜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路径

(一)注重城市内涵,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夜经济”形态

我国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绚丽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无形的文化财富,各级地方政府可以对本地区的优势资源进行整合,努力挖掘城市“夜经济”特色,打造独特品牌。例如,相关部门可以此为基础,大力开发系列旅游产品,作为吸引消费者的标志性招牌,推动城市旅游等行业的转型发展。另外,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合理布局、营造氛围,在发展夜间经济的同时兼顾各地非遗特色展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两者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结合,达成既培育夜间经济特色内涵,又宣传城市非遗文化的双赢效果。

(二)稳住生育数量,培育人力资本和提升人口质量并重

在我国经济逐步趋向由内需和消费拉动的大背景下,人口是判断城市值得投资程度的重要标杆,其稳步增长也许是未来区域经济增长的下一个关键。人口不断流失导致的地区人口机械增长率为负值易使相应地区丧失经济的增长动力,降低“夜经济”的消费贡献度。马太效应是世间的基本规律,人口流失越多的地区会加剧人口的进一步外流,人力资源相对枯竭。因此,在国家“三孩政策”的背景下,各地方政府要积极响应号召,在稳住生育数量的基础上提高生育质量,人口流失严重的地区还要发布政策吸引人才,培育人力资本。

(三)加强规划治理,综合改善夜间营商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促进“夜经济”良性、有序、稳步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政府部门必须提高治理水平。第一,建立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有效增强营商环境的公正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用法治手段为“夜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第二,应加强对“夜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降低夜间经营有关项目的准入门槛,在招商、用地和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吸引更多商户进入夜间经济服务行业。第三,加大对夜间经济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以工商部门为主,联合其他市场部门成立“夜经济”管理委员会,规范商户行为,加快解决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垃圾堆放等问题,保持整洁的市容市貌,营造有序规范的夜间消费情境。第四,在政务服务区设立夜间经济服务中心,开通公共服务热线,提供“有温度的服务”,从而增强“夜经济”的魅力。

(四)借助新基建“东风”,完善夜间活动相关基础设施

“两新一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由国务院于2020年5月首次提出,各地方政府应当承借着国家发展新基建的这阵“东风”,以升级交通、灯光、公共服务等城市基础设施为契机,发展夜间经济。交通环境是影响当地居民和外地游客夜间外出的重要因素,发展新基建能有效缓解消费者在进行夜间活动时面临的自驾出行“停车难”、公共交通出行“打车难”等问题。

简单来说,适当延长公共交通运营时间或者开通专营夜间公交、地铁是一个可选项。引导网约车平台和出租车企业加大对重点商圈的夜间车辆投放也可为夜间商业活动提供基本保障。此外,夜间经营场所范围的休闲座椅安排、停车场车位规划、公共厕所设置等基础设施的改善,以及重要场所警力调配的增加也能够从不同方面提升居民的夜间消费体验,增强消费者的幸福感。

(五)活跃夜间市场,共同打造室内、室外夜间经济消费模式

“夜经济”业态的繁荣可以满足消费者求知、求乐、求雅、求美的消费动机,美好的生活愿望没有地域之分。打造室内、室外联动的夜间经济消费模式,可以减轻气候季节等因素对夜间商业活动的约束,使得即便在低气温或是雨雪天气的情况下,消费者对于夜生活的场所也能够有更多的选择。

各地区除继续发展夜间影院、KTV、酒吧等室内专项娱乐休闲项目,经营夜游城市、景区演艺、灯光秀等室外游览活动外,还要鼓励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综合利用室内共享空间和室外指定广场区域丰富夜间商业步行街,提升“夜经济”的居民参与度。

综上,政府应秉承开放包容的原则,在坚持市场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打造活跃有序、繁盛热闹的夜间市场,推动“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形成一道道“亮”丽的城市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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