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党内监督作用的发挥
2022-01-01浙江省舟山市启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朱茂卢海军
浙江省舟山市启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朱茂,卢海军
一、党内监督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价值
(一)可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进入新时代以后,为了达成“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从真正意义上助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国家整体层面上必须培育并发展一批彰显全球竞争力与竞争优势的世界一流企业。而为了更好地贯彻与落实国家战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我国一批又一批国有企业先后成立,这些企业的初心与使命即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下,加快自主研发与生产,加强经营,将“大国重器”的地位及作用有效地发挥出来。
现如今,我国不少国有企业尚存在发展质量不高、治理效能不理想、管党治党不严谨与实效性差等问题,通过加强党内监督,可以确保国家战略在企业内部的落地,对企业实现优质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同时,有效发挥助力作用。
(二)可强化与改进国有企业党建
进一步深化与落实国有企业改革,助推国有企业做大、做强,明确关键的发力点所在,将其定位为始终坚定不移地对中国共产党的伟大领导予以坚持,同时,加大力度进行党的建设,通过一流的党建促进企业实现一流的发展。然而目前,我国一些国有企业面临着以下问题:党委全面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不够明确有力;基本组织、队伍与制度建设不够扎实;党建围绕中心、服务中心、融入中心有所欠缺,两张皮现象较为明显;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性较差,没有足够健康的政治生态等。通过开展党内监督,能够对全面从严治党在向基层延伸时逐层递减的问题加以规避,使企业党组织将“四个意识”强化,始终对“四个自信”予以坚持,切实、有效地做到“两个维护”,以此为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国家大政方针在国有企业发展与改革进程中的全方位落实提供保证。
(三)可强化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
国有企业各个层级的领导干部不仅是对中央决策部署予以贯彻与落实的中坚力量,还是推动企业更加高效改革与发展的关键力量。对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而言,领导干部的素质及形象十分重要。
根据近年来央企的党内监督可知,我国国有企业目前依旧有腐败与违规违纪等情况存在,部分党员干部已经逐渐弱化了对于主观世界的改造,他们的理想信念出现了动摇,党性与党纪观念逐渐淡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贪污受贿等问题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很多国有资产被浪费,且在一些权力集中、资源富集的高风险领域及岗位,还有很多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出现。通过党内监督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能够实现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的强化,让更多的领导干部始终坚持树立规纪底线,最终实现对清正廉洁、兴企有为、对党忠诚的国有企业干部的锻造。
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党内监督问题与相应解决办法——以某国资系统为例
自从我国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起,国有企业党组织便对强化与不断改进党内监督的重要性有了清楚的认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由此而得到了持续性的强化,很多企业开始对监督制度进行积极探索与落实,总体来说,国有企业的党内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新成效,以制度建设的强化、领导与工作机制的进一步优化、党内监督重视程度的提升以及适应于现代企业制度的监督体系的初步建立为重要表现。不过与上述成果相随而来的是国有企业在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以及挑战均表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对于部分企业而言,党内监督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尚不够完善,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对其予以健全,另外,党建工作及相关活动的开展与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被弱化、淡化以及边缘化的状况,监督力量相对薄弱,根本无法与应有的要求相提并论,职能部门的权力也受到相应的限制,加之党员领导干部没有足够的主动监督意识,他们接受监督的意识也并不强烈,这些均导致企业党内监督效率不理想,效能发挥亦不明显。为了解决这些重点与难点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创新措施,通过蹊径的另辟,对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党内监督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有一个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对改革进程中党内监督的具体要求以及目标加以挖掘,在国有企业改革及不断发展与进步的整个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将党内监督应有的重要作用以及效果有效发挥出来。
对此,为了实现对《条例》的深入贯彻,更好地规范国有企业的发展,使其党内监督工作表现出更加突出的常态化以及长效化特征,同时,使国有企业朝着更加健全的方向进步,我国Y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下文均将其简称为国资系统)以严格的态度对党内监督相关政策与规定予以落实,现已取得一定成效。整体层面上看,该国资系统党内监督工作的开展主要对以下内容予以涉及。
其一,以创新性思维进行党内监督体系的打造。在党内监督工作的开展中,该国资系统开放与创新思路,在国有企业党内监督中引入可追溯理念,以积极而又坚定的态度探索“互联网+党内监督”平台的建设路径,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平台建设的可行性与有效性,同时,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有力支持,对国有企业党建及其党内监督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的内容与整个过程的具体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而又准确的“追踪”,针对全部党员、党组织的行为和整个信息,均做到全面了解及掌握,在较大程度上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系统性建设形成推动。
其二,通过新的信息化技术进行党内监督平台的构建。该国资系统对互联网信息等现代化技术加以运用,将国有企业党内监督履责监督平台构建起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多元主体进行鼓励,提高其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并通过数据录入与信息公开等工作,将信息技术在服务管理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其三,运用“四+”等彰显创新理念及要求的方法对党内监督工作予以落实。此处的“四+”指的是“共性+个性”责任清单、“日常纪实+实时督导”动态监管、“问题反馈+提醒谈话”整体改进以及“数据分析+多方评价”综合考评。
在“四+”方法的支持下,国资系统有效组织与调动所涉国有企业党委与纪委的力量,通过上文所述监督平台,严格监督全部企业每一个责任主体对具体职责的履行情况,同时,给出详细的反馈,并适时采用实地走访等方式,让相关人员针对日常信息监督方式等作出量化考评,测评其满意度情况。
三、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党内监督创新实践的启示
(一)进行大监督计划协同机制的创建
企业党委与纪委将重要的带头作用有效地发挥出来,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并最终确定各类监督主体的年度工作计划,针对各种类型的监督活动,全部将它们纳入到整体性的工作计划之中,在确保各监督方工作针对性以及相对独立性的前提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对各项监督资源进行整合,统一行动目标,为各个参与方以及各项监督资源之间的衔接性以及相互配合性提供切实可靠的保证,在“能合则合”原则及理念的指导下,多个部门在工作中建立起相互之间的合作关系,统一协调具体的监督活动。
(二)构建大监督信息共享机制
针对一些联席会议或是重大问题,及时进行有效沟通机制的制定,并在得出最终结论之后尽快落实,按照具体的月度计划集合相关的监督主体,主体与主体之间进行定时与及时沟通,另外,针对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对其所涉及到的各项活动的实际进展进行跟踪,在总结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确保每个监督主体之间的行动趋于一致,统一思路,将各项监督工作及活动做好,对由于认识角度或专业能力等不同而导致的事物判断偏差加以规避,多方协作,发挥合力,为监督质量提供保证。
(三)建立各类监督人员工作交流机制
针对一些重大的监督工作,进行人员的统一调配,确保监督管理的投入力量是足够的,实施人员轮岗机制,保证每一个监督人员都熟知自己负责的各种类型监督工作的重点及程序,对专业化的监督方式与方法加以掌握,由此实现协同工作效率的提升以及可适应不同监督工作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强化监督团队的战斗力,将更好的监督效果发挥出来。
(四)对融入中心服务管理予以坚持
密切结合国有企业的发展战略,将监督工作真正地融入到企业管理的各个相关流程之中,同时,在企业管理制度流程中增加监督工作规范的内容,从真正意义上做到无缝融合、相互促进以及相互提高。在有效发挥每一个监督主体能动性的基础上,打造立体化监督网络,充分做到监督组织、工作职责以及任务落实等的全面到位。
四、结语
始终坚定如一地重视党内监督,是我党一直保持先进性以及纯洁性的重要前提条件。对此,国有企业必须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有一个全面而正确的认识,将《条例》的贯彻与落实作为强化企业党建的一项基础工作,积极主动地适应新的形势与要求,在对党内监督现状进行正确分析的基础上,以机制、制度等为入手点,构建科学而又完善的监督体系,通过相关措施的有力实施,对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形成推动,从政治层面切实保证企业的改革、发展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