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关于安徽省庐江县农业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
2022-01-01西南科技大学施云
西南科技大学 施云
一、庐江县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成效
2021年1月,笔者走访了庐江县矾山镇的土鸡养殖基地。矾山土壤和地表水中富含硅酸盐矿物成分,能促进土鸡壮骨强体,肉质细腻有弹性、汤汁清香而浓稠。矾山镇土鸡养殖户在政府的帮助下,组建了庐江县土鸡养殖协会,为当地土鸡申领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证书”。一位养殖场负责人表示,自从矾山土鸡认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土鸡的价格得到了提高,销售渠道变广,收入十分可观。目前,矾山镇1.5万亩山场中,有7千亩成为“矾山土鸡”规模养殖场,年产值3千多万元。
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乡村振兴方面,庐江县作出了极大的努力,2020年提出了“510”产业提升相关政策,政策明确指出要建成五个农业生产基地,这些生产基地的面积都是10万亩,通过生产基地来发展稻虾、绿色蔬菜、名优茶、特色果林以及品牌粮食等,树立知名农业知识产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等成果,优化产业布局。
巩固庐江县农业条件优越性。庐江县农业生产条件优越,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坚实,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巩固和发展庐江县农业的现有优势,就需要在发展经济、促进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农产品与知识产权有效结合,能够大大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农民获得更高收益,并长效稳定增收。
繁荣庐江县农村文化的发展。近年来,庐江县新增中粮面业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五个、金鸿珍禽等示范家庭农场十个、菇源食用菌等示范合作社十个。
庐江县有着十分丰富的农业知识产权商标,能够更好地与当地丰富的文化进行结合,进一步拓宽农民的致富道路,也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乡村振兴奠定文化基础。
攻坚脱贫,振兴庐江经济。庐江县坚决落实“要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利用农业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推动乡村农业、产业发展,成功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了乡村经济的腾飞发展。并把农业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
二、庐江县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农业企业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程度和运用能力低。对庐江县的调研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农业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与发展一知半解。总体表现为:一是庐江百姓和企业对农业知识产权制度认识不够,专利意识淡薄;二是庐江人民不善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尤其是对农业知识产权仿冒仿制行为消极对待,不去维权;三是相当一部分庐江县农业企业对作为内在技术支撑的专利、标准等农业知识产权的认识较肤浅,重视程度远远不够。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庐江县农村群众对知识产权的了解十分有限,有超过60%的人表示并不了解这一法律,有18%左右的民众认为知识产权的主要作用是获得许可收益,并不认可知识产权能够提高企业知名度这一作用。除此之外,只有18%的民众表示了解植物品种保护法律法规,有超过50%的民众表示根本没有听说过这一类法律法规。比如,在农村市场上有很多假冒伪劣产品,这就表示农村市场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较低。
此外,目前庐江县还有大量“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没有开发。虽然黄陂湖大闸蟹成功认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小红头入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但对金牛大扁糖、山粉圆子、庐江米面等却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作为庐江的传统文化之一,上述农产品没有采用商标、地理标志或者专利确立其品牌价值,也没有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他人擅自使用相同或者相近的标识、商品名称、包装等。这样既给予假冒、仿造者以可乘之机,也不利于传统文化产品的保护。
对农业知识产权的转化扶持力度远远不够。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于农业知识产权的转化,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政府需要进行大量的扶持。长久以来,庐江县在农业科技进步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然而在农业知识产权转化方面扶持力度却不够。分析庐江县的乡村管理现状可知,知识产权没有实现统一管理,管理部门是分散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不健全,且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较弱。在对知识产权进行事务管理方面,管理的方法和形式比较抽象,且所提供的服务也难以满足现实需要。知识产权的管理存在政府干预过度的问题,无法做到完全中立,比如说,农业品牌的评选完全由政府主导,且存在补贴过度的问题,这样就导致一些腐败行为的出现,不利于农业知识产权利益的转化。
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不健全。随着庐江县经济迅速发展,农业知识产权又相对新兴和复杂,因此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方面还不够完善,现有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与实际农业生产的交互性不强。目前,尚未对遗传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专门立法,而仅仅停留在部门规章上,当然其发挥的作用相当有限,不利于保护庐江县农业知识产权。除此之外,庐江县在农作物品种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我国的相关专利法却没有针对农作物专利的法规,仅仅对农作物生产方法给予了专利,这也就导致农作物专利的保护缺乏客观依据。本次调查结果表明,超过60%的民众不了解知识产权法律,18%左右的民众认为知识产权的主要作用是获得许可收益,并不认可知识产权能够提高企业知名度这一作用,只有18%的民众表示了解植物品种保护法律法规。
三、提高庐江县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为了巩固庐江县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成效,改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根据调研的结果和实际情况,在庐江县原有工作基础上,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发力:
(一)做好农业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加强民众对农业知识产权的认识
具体来说,应该发挥新媒体的作用来做好农业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各种典型案例的宣传。第一,邀请一些专业的农业知识产权学者和专家来参加相关研讨会,帮助群众了解农业知识产权,且提高群众利用农业知识产权的能力,将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和生活中。第二,在农村区域可以运用广播、电视等渠道来做好农业知识产权的宣传,重点是运用微信公众号来进行宣传,这样能够更加全面地做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也帮助民众知晓如何做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在宣传过程中,重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明确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程序,更好地培养出一批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了解的新时代农民。
(二)加强对农业专利申请和实施转化的指导和服务
首先,政府应狠抓农业科技领域分配制度改革,落实激励农业科技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的相关奖励机制。其次,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促进农业知识产权变现运用的保障措施,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门区域、专业平台、工作网络,鼓励发展并大力培育农业技术转化利用的交易平台等。安徽省庐江县打好“组合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引导县场主体走品牌化的发展道路,突出对农产品的商标注册,截至2019年年底,全县商标有效注册量4279件,增幅33%。同时,庐江县积极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宣传,帮助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农民和农业科研工作者作为农业知识产权的主体,在政府及各部门的宣传、教育、引导下,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紧跟时代潮流,在优惠激励政策的感召下,积极转化利用农业科技成果,推动农业知识产权变现,促进了农业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发展,全面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三)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首先,健全农村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立政府、县场监督管理局等专业执法部门多元化保护渠道,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及时处置相关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保护权利主体合法权益。其次,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重点宣传《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提高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第三,严厉查处侵害农产品商标标识、地理标志、新品种及仿冒知名农产品包装等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县场环境。第四,通过开展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执法保护农业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农业知识产权仿冒仿制行为,推动农业知识产权、农业技术、农业产业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