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质量管理制度现状问题与优化对策应用研究
2022-01-01上海南康科技有限公司程挺
上海南康科技有限公司 程挺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交易的重要步骤,登记质量的高低不仅关乎群众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对于政府行政效能是否充分发挥以及整体服务形象具有重要影响。目前在登记管理时,由于质量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登记管理工作形式化问题较为严重,在影响社会稳定性格局构建的同时也不利于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质量,规避登记风险,对质量管理制度进行不断优化调整已迫在眉睫。
一、不动产登记质量管理工作重要性剖析
(一)有利于全面提高不动产登记效能
不动产登记工作作为不动产交易的重要环节,登记质量是影响登记效能的重要因素,随着近年来国家经济的飞跃式发展,在新形势下为全面缩短各项业务的处理时间以及提高登记质量,保证登记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序、有效落实已迫在眉睫。目前在登记质量管理中,由于人员流动、专业素养有待提升以及服务面拓点问题的普遍存在,在影响登记处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也影响了登记速度,为此对登记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不断优化调整,是提速增效的有效渠道。
(二)有利于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在不动产交易中,由于房屋、土地经由不同登记部门登记,规则的不统一导致了各种历史遗留问题的出现,在影响政府行政效能及整体服务形象的同时,也不利于国家区域和谐格局的构建。若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则可在有效解决遗留问题的前提下全面提高人们的整体生活水平。现阶段在不动产交易中,两证(房产证、土地登记)不全、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以及登记要求不同等问题的存在,是影响不动产管理质量的重要因素,为此加强登记质量管理,是目前推动区域稳定性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不动产质量管理制度现存问题剖析
伴随经济的飞跃式发展、不动产交易市场的火爆,区域经济得以进一步发展,相比国外发达国家,我国不动产登记质量管理制度起步较晚,因此在落实相关管理工作时,管理工作的形式化在影响管理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也不利于区域稳定性格局的构建。现阶段为在全面提高不动产交易安全性和合法性的前提下有效解决不动产交易市场无法可依的现象,我国登记机构基于《物权法》确定了关于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以便为后期登记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科学参考依据。作为人们重要的财产构成要素之一,“不动产”现已逐步成为了家元素的重要组织单位,作为个体不动产管理的最终环节,“不动产登记”质量管理制度由于某些不和谐因素的普遍存在,在影响群众对不动产工作满意度的同时,人民整体生活水平也受到一定波及,区域发展也受到了一定阻碍。
(一)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虽然我国不动产登记机构基于国家在《物权法》中对不动产质量管理制度进行了初步完善和优化,但由于我国地域的辽阔性以及不动产种类的复杂化,再加之不同区域有着属于当地独特的登记管理方式,因此在管理中难以做到统一,不动产登记质量管理工作受到影响的同时,区域发展也受到了一定阻碍。(1)针对“不动产登记管理”,国家由于缺乏系统化的法律法规,在落实管理工作时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处理工作的形式化在导致基础信息极易丢失的同时也不利于国家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2)由于不动产登记各部门制度的不完善、不科学,导致在后期沟通管理过程中不动产质量管理体系处于杂乱无章的状态,整体登记管理工作也由此受到了一定影响。
(二)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存在弊端
伴随近年来不动产交易的愈发频繁,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受到了各界高度关注,由于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问题的存在,在影响群众满意度的同时也不利于区域稳定性格局的构建。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即制度和程序的规范性以及不动产登记相关人员的服务质量上,具体来讲,制度和程序的不规范以及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孱弱化,是影响整体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因素。除此之外,在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建设部门、管理部门和登记部门沟通不畅,相关窗口服务人员服务态度难以满足要求以及特殊问题难以有效处理,在影响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也不利于区域稳定性格局的构建。
三、不动产登记质量管理问题的优化对策
不动产登记管理是我国提高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是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体现。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政策、程序和服务等方面着手,标本兼治,综合提高我国不动产质量管理水平。当然,我国不动产质量管理建设不仅需要政府的强化和完善,还需借助不同层次和不同方面的社会力量进行有效监督和强化,以保证整个不动产登记质量管理工作可以在自我提升的同时,有效接受外部监管和强化,综合提升我国不动产登记管理的质量和效能。
(一)不断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
党的十八大后,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大幅度改革,但由于历史问题和突出矛盾,导致我国在不动产登记中存在制度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的情况。对此,登记机构要在各级政府指导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的满意度和效率,提高对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重视程度。在此基础上,还要不断优化和完善流程,特别是城镇不动产和农村不动产应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因此,制定和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的各项制度是规范不动产登记管理方案的关键,在制度设计和实施上要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符合我国不动产管理的根本原则。
(二)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内容
在不动产房屋登记管理中,登记服务作为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高客户整体满意度以及推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效强化和提升不动产登记的服务内容、层次和质量,对于提高当前不动产登记管理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1)在服务内容优化方面,作为服务工作的核心,服务内容的翔实与否将会影响人民群众满意度,因此,要在服务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水平,引导他们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是目前服务内容优化的主要目标。(2)登记机构需首先强化专业素养的培训,针对复杂的不动产登记问题可通过服务将矛盾缓解。(3)强化专业服务能力的学习,打破传统的面对面服务的窗口服务模式,再次是转变思维观念,形成“为人民服务”的思维定式,并将其有效转化到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中。(4)在服务层次优化方面,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和服务人群要使用不同的服务方式方法,在进行优化时登记机构需根据区域实况采取有效性提升对策来落实提升工作。(5)在服务质量优化方面,简单来讲服务质量是在解决服务内容和服务层次的基础上,对服务质量进行优化和完善,特别是针对由于不动产带来的历史问题和遗留问题,要加强问题引导,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保证整个过程的完备性。
(三)健全和完善相关责任机制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不产登记管理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筹部署不动产登记管理建设工作,在落实相关管理工作时,由于责任机制的不完善以及不规范,导致各项工作形式化问题较为严重,区域发展也由此受到了一定阻碍,为此,应健全和完善相关责任机制,打造具有特色不动产登记管理品牌的有效渠道。(1)现阶段在责任机制健全过程中,登记机构除了要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外,还要完善考核评议机制、监督问责机制以及信息通报机制,具体来讲在联席会议机制完善过程中,联席会议由不动产登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研究解决各成员单位在不动产登记管理建设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2)议题由各成员单位提出,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完善考核评议机制中,建立优化不动产登记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广泛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做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估,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评议,各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定期对优化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进行调度和会商。(3)在完善监督问责机制时,实行日常检查和定期考评制度,对优化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建议优化不动产登记管理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4)在完善信息通报机制时,建立协调有效的信息管理体系,加速内部信息的传递,不动产登记管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以工作简报形式,及时、真实地对不动产登记管理建设中的工作动态、典型做法以及经验、教训进行通报。
四、结论与建议
概括而言,随着近年来国家经济的快速化发展,不动产作为群众重要的财产构成要素之一以及家元素的重要组织单位,交易市场的火爆在推动区域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同时,登记质量管理问题的普遍存在也给区域稳定性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为在改善当前登记管理质量的前提下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在登记管理制度优化过程中,登记机构除了要结合当前市场发展趋势不断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外,还应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内容,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这是推动区域稳定性发展的有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