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经验研究
——以山东省东营市为例
2022-01-01东营市农业农村局王宁
东营市农业农村局 王宁
一、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截至2020年年底,山东省农业龙头企业总数发展到682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4家、省级38家、市级255家,5家企业入围2020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0强。经营领域涵盖农林牧渔各业,形成了以半球、元灏、万得福等为代表的粮油加工企业集群;以华誉、澳亚、大地等为代表的畜牧养殖加工企业集群;以景明、海跃、通和等为代表的水产养殖加工企业集群;以晨阳、方华、利农等为代表的工厂化食用菌企业集群;以民兴、丰泰、一大早等为代表的果蔬食品、饮品加工企业集群。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泰国正大、江西正邦、河南牧原、新希望六和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先后投资落户,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一)强化政策扶持措施
东营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选认定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龙头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以及政策措施等。构建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推进机制,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对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改扩建项目、基地和研发机构建设、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创建等贷款进行贴息扶持。建立银企对接机制,完善信贷需求信息库,在资金投放、金融创新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提升精深加工水平
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加快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术创新步伐,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提升粮油、果蔬、畜产品和水产品等产业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转化能力。比如,华誉、万得福、半球、元灏、民兴等5家企业被评为山东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其中,华誉集团集育种、养殖、加工等于一体,年可加工肉鸡3500万只、饲料18万吨,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16.8亿元;万得福集团拥有大豆深加工完整产业链,年可加工非转基因大豆30万吨,产品远销50个国家和地区,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13.7亿元;半球面粉、元灏面粉年可加工小麦粉分别达40万吨、20万吨,2019年分别实现销售收入7.8亿元、6.8亿元。
(三)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着力培育终端型、循环型、体验型和智慧型等“四型”农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逐步开展多元主体、多种业态融合发展。民兴食品、万隆农林等建设了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贸易,形成终端型融合模式;盛元农业、华林庄园等依托特色种养殖,发展旅游观光、农耕体验等农旅融合项目,形成体验型融合模式;宝力能源、巨丰农业等推进各种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形成循环型融合模式;晨阳菌业、方华食用菌等将农业生物工程技术与工业先进生产手段相结合,形成智慧型融合模式。截至2020年,市级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发展到115家,省级达到19家。与此同时,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积极推进小麦、水稻、蔬菜等产业链延伸,通过“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形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行种养加、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比如,百胜客农业科技公司联合26家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成立了“黄河三角洲百胜客蔬菜产业联合体”,合作生产“东滨”“荷塘月色”等品牌系列蔬菜产品,进一步增强了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提升了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强化了家庭农场生产能力,形成了完整产业链条,实现“1+1+1>3”的放大效应。
(四)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等方式,积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农民致富增收。华誉、万得福等一批领军企业形成了产业化发展格局,带动了区域相关产业产加销一体化发展;荣丰食用菌、景明水产等一批骨干企业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了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一邦农业、民兴食品等一批中小企业上接基地、下连市场,不断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全市4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9万多农户,直接为农民提供就业岗位8000多个,成为带动农民致富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平台。
二、规范发展农业民合作社
截至2020年年底,总数发展到2579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8家、省级96家、市级200余家,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引领农民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逐步走向有组织、有规模的联合经营,比如,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1045家,拥有注册商标的130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91家,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的37家,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27家。总体来看,合作深度已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展到产前、产中、产后等生产经营全过程;合作广度已从技术信息、农资购买、产品销售服务,扩展到产加销一体化、品牌创建、实体经营各领域;合作范围已由村内、镇内,发展到跨县、跨市,辐射带动25万余农户从事订单和专业生产。
(一)坚持典型示范带动
制定《东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指导农民合作社健全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利益分配等制度,培育了一批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广饶县健士富硒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国百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模式各具特色且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树立了可学可比的标杆和样板。
(二)探索多种发展模式
制定《东营市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劳动力(劳务)合作社实施方案》,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形式创办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村两委领办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劳动力(劳务)合作社,使入社农民既能获得“股份分红”收益,又能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还能外出经商务工。将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列入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引导和支持村级党组织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创办农民合作社。2018年以来,市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投向支部领办合作社产业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达523家。
(三)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编制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目录,支持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特别是市级以上示范社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实行动态监测,对未通过监测的一律取消示范社资格。开展农民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重点对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在抽查抽检中发现异常情形、群众反映和举报存在其他问题的合作社,核查具体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保证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四)提供人才培养支持
编制《东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手册》,加大农民合作社法规政策和基础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分期分批对村居干部、合作社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等进行系统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累计培训10000余人次,培养了一批合作社骨干力量,为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三、大力培育家庭农场
截至2020年年底,总数发展到2316家,其中,省级示范场42家、市级221家。经营范围包括种传统种养和产业融合,其中从事种植类的约占50%,养殖类和产业融合类各占约25%。东营市人少地多,主要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平均经营面积达到400亩以上,达到500亩以上的占比超过20%。创办主体多样,约80%由种养大户转型而来,传统农民升级为职业农民;约10%由社会工商资本投资创办,为工业反哺农业树立了典型;约10%由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创办,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探索了新途径。家庭农场普遍采用优良品种和机械化生产,注重质量安全,产销连接紧密,基本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经营。
(一)制定发展政策
先后制定《关于积极推动家庭农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东营市家庭农场示范场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提出了加快土地流转、落实扶持政策、搞好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民培训等一系列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办法措施,对示范场认定标准提出主体职业化、规模适度化、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市场化和效益综合化等“六化”要求,为推动家庭农场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各县区结合实际,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发展家庭农场的积极性。建立完善信息备案制度,及时更新家庭农场名录系统数据,实现家庭农场动态管理与数据共享。
(二)开展示范创建
制定《东营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方案》,自2014年起开展市级示范场创建工作,2015年起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场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场创建,培育发展了一批产业特色明显、运作管理规范、示范作用大、社会影响力强的家庭农场,带动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注重以项目扶持带动家庭农场发展,对符合标准的家庭农场给予资金扶持,用于土地流转、技术引进、质量控制等建设内容。
(三)加强培训指导
结合农民创业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工程,制定专门方案,开展优秀家庭农场主培训,重点从发展形势、政策解读、规范化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营销及电子商务等方面进行培训教育,有效提升经营者管理水平,为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强化金融支持
与邮政储蓄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建立家庭农场推荐合作名录,积极推进银农对接,累计为家庭农场争取信贷支持130余万元。鼓励和引导涉农金融机构积极推出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方式,帮助家庭农场缓解融资难问题。比如,河口区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中,积极引导家庭农场申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办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利津县开展融资增信贷款业务,由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