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习贯彻《监察官法》为契机强化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建设
2022-01-01武汉大学纪委监察部郑梅娟
武汉大学 纪委监察部 郑梅娟
教育兴则国家兴。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使命,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高校纪检监察队伍是确保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动摇、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的坚强纪律保障。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以下简称《监察官法》)。《监察官法》立足“责任法”定位,将监察官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性
(一)从严治党新形势下高校反腐败工作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和改进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中央巡视加强对中管高校全方位的“政治体检”,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高校腐败案件被坚决查处,高校政治生态得到明显好转。但高校腐败和作风问题仍有发生,形势依然十分严峻。2021年以来,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川生、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等校级领导干部先后被查。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反馈指出,高校在科研管理、基建工程、资产后勤、物资采购等领域,校办企业、附属医院等单位廉洁风险较大,甚至直接点名四川大学基建领域腐败问题多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透露,高校腐败问题具有涉及领域广、“微腐败”占比高、多种问题交织等3个突出特点。
腐败行为隐蔽复杂,揭露和查处难度加大,需要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练就扎实内功,提高实战本领,透过现象抓本质,能从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辨别真伪、识别真相,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二)持续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201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逐步铺开。2018年9月,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导下,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分类施策推进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职责发生了重大转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要着眼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标本兼治”的目标定位,打牢“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大力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克服本领恐慌、能力不足问题,敢监督、善作为,坚决清除象牙塔内污染源,为加快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准确把握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建设的内涵
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由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纪定、职责法定。按照这一原则,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建设应对标国家纪检监察法律法规,把“纪”“法”作为履职行为的依据和标准。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先后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官法》,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行为全过程、各环节履职要求逐步进行了明确和细化,这正是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建设的根本所在。
(一)政治能力的淬炼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担负着 “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政治能力必须放在首位。当前,全球化引发的价值文化冲突、市场经济深度推进引起的政治文化问题、网络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思维意识挑战,让高校办学治校面临着严峻复杂的社会环境。高校纪检监察干部是守护学校健康政治生态的“啄木鸟”,必须始终保持同党中央高度一致,时刻绷紧讲政治这根弦, 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方向、路线开展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落实落细、真抓实干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纪法思维的培养
“执法者必先知法”。对于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而言,纪法思维的培养是至关重要的。纪法思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以党章和宪法为根本遵循。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不能超越宪法法律、党规党纪赋予的职责边界行使权力,执纪者自身绝不能置身于纪法红线之外,必须心有规矩、行有尺衡,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二是监督执纪行为必须公平公正。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同时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制约,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自我监督体系,对权力进行刚性约束,让纪检监察工作经受得住方方面面的检查和考验。
(三)专业能力的提升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石。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法规新知识、新要求更新速度快,培养良好的学习能力,不断丰富干部队伍的知识储备,是专业能力提升的第一步。其次,注重提高综合研判分析能力。全面分析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等环节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掌握“四种处置方式”的核心要义,正确理解问题线索的内容,及时有效地处置问题线索。再次,要增强精准定性量纪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把握好原则的刚性力度和政策的柔性温度,防止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的情况,确保定性准确、量纪恰当。
三、全面探索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的路径
《监察官法》全面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 对监察官履职提出“忠诚坚定、担当尽责、清正廉洁,做严格自律、作风优良、拒腐防变的表率”的总要求,为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也为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一)严格准入制度,永葆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底色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干部最首要的政治品质是对党忠诚。政治方向上若出现偏离,将不可避免地出现颠覆性错误。因此,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新时期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建设一支专职为主、兼职为辅、专兼结合的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一是在优化干部队伍专业背景、年龄结构,为纪检监察事业注入新鲜血液的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旗帜鲜明讲政治”和“政治标准是选人用人首要标准”的遴选导向。多渠道、多层次深入了解拟选用干部的日常表现、年度考核、群众评议等情况,优先考虑党性好、作风正、群众评议高的干部,对考察中发现有问题的、群众反对意见强烈的、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坚决 “拒之门外”,要将新进干部的政治素质把准考实,从源头上保证队伍的纯洁性。二是要着眼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大局和长远发展,提高选拔标准。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对纪检监察人员专业素养有严格的要求,他们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还要有丰富广博的知识积累和严谨正直的工作作风。要优先选拔专业对口的具有一定理论积淀、实践经验的专门人才,如有思想政治、法律、审计等专业背景的人员。要注重专业技能与岗位的匹配度,确保更好地将理论知识与业务实践有效结合,让专业人做专业事。
(二)强化监督考核,坚守纪检监察干部“干净”底线
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从健全内控制度入手,针对自身权力运行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用制度约束行为。一是要整合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集体决策分工制约、执纪执法协调制衡、内设机构规范运行、问题线索闭环管理等内部制度,强化内部相互监督,确保监督执纪权力规范运行。二是要构建科学合理的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制度,要探索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办法,重点从工作实绩、作风建设、审查调查、案件质量、民主测评等方面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干部队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咬耳扯袖,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出现。坚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激励奖惩相结合,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廉洁用权。三是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健全系统内部谈心谈话制度,提醒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和交往圈,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监督约束,刚性落实“八严禁”要求,坚决防止家人、亲友利用影响力非法牟利,严防“灯下黑”。四是要坚持刀刃向内,加大自我净化力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知纪破纪、执纪违纪的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及时打扫庭院、清理门户”。
(三)抓实教育培训,夯实纪检监察干部“担当”底气
使命重在担当,担当需要本领。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质与执纪执法水平直接影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只有不断增强学习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才能保证纪法素质和业务能力“双过硬”。一是要加强学习培训。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全员培训,依托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省市纪委监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系统扎实地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条例,提高运用科学思维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行政管理、财务、审计、心理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学习,增强研判甄别线索、精准发现问题的业务技能。二是要强化实战练兵。坚持“走出去”,有计划、分批次地选派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挂职锻炼、参加专项检查工作,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够跟班学习,拓宽视野,丰富监督执纪实战经验。坚持“请进来”,邀请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干部到高校举办讲座,传授经验和办案技巧,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三是要充分发挥高校学术优势,鼓励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研究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升政策研究水平,增强对工作领域新问题、新动态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四、结语
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倍珍惜党和国家赋予的光荣使命,以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忠实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对标新时代新要求,牢牢把握增强纪检监察队伍履职本领这一重要支撑,紧紧围绕国家重视、社会关心、学校关注、师生关切的重点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助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治理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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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Higher Education)指在完成中等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职业人员的主要社会活动。高等教育是教育系统中互相关联的各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常包括以高层次的学习与培养、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为其主要任务和活动的各类教育机构。20世纪后半叶是高等教育发展史上不寻常的扩展和质变的阶段,社会对高级专门人才需求的迅速增长以及个人对接受高等教育就学机会的迫切需要,使得高等教育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化教育。
2020年5月,教育部官网公布的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400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1.6%。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00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740所,含本科院校1258所、高职(专科)院校1482所;成人高等学校265所。本名单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