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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对儒学的认知与实践

2022-01-01杜洪涛

关键词:洪武董仲舒朱熹

杜洪涛

(内蒙古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2)

朱元璋是对中国历史产生深远影响的重要人物,关于他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不过,由于朱元璋出身贫寒,早年又曾为僧、为丐,很容易给后人留下一个粗鄙武夫的形象。或许是因为这个缘故,研究朱元璋学术思想的论著并不多见。在先行研究中,最为出色的是朱鸿林先生。他论证了朱元璋对孔子的崇拜[1]483-530,考述了他学习经史的过程[2]141-172。他主编的《明太祖的治国理念及其实践》一书也是这个领域中的经典著作。这部书收录的朱鸿林、陈学霖、戴彼得和范德四位先生的论文,分别从政治思想、教子之道,道德谏争和理想的社会秩序等角度进行了精彩的论述[3]1-139。本文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探讨朱元璋对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学,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代儒学与以朱熹为代表的宋代理学的认知与实践,期望能够对明初的政治文化史研究有所助益。

一、朱元璋与孔子的儒学

朱元璋出身贫寒,没有接受过蒙学教育。17岁时,因饥荒所迫,入皇觉寺(即于皇寺)为僧后才有机会读书识字。朱元璋起兵不久,就体现出尊崇孔子、礼敬儒生的政治态度。这表明他对儒家的基本主张已有所认识。此后,他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儒学对于一统江山、治理天下的重要意义。至正十八年(1358年)十二月,他下令每天由两名儒臣为他讲解经史[2]141-150。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朱元璋还自称:“吾每于宫中无事,辄取孔子之言观之。如‘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真治国之良规。孔子之言,诚万世之师也。”[4]287由“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可知朱元璋时常研读的“孔子之言”即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论语》。

朱元璋不但时常研读《论语》,而且高度肯定孔子的历史地位。他写道:“孔子善明先王之要道,为天下师以济后世,非有功于一方一时者可比。”[4]1034他还尊称孔子为“万世帝王之师”[4]275。

为了建构其政权的正统性,朱元璋在政治实践中广泛运用孔子的礼乐、祭祀、夷夏、有教无类等思想。

其一,礼乐观。朱元璋非常重视礼乐制度,朱元璋曾对尚书牛谅说:“礼者,国之防范,人道之纪纲,朝廷所当先务,不可一日无也。”[4]1449在洪武年间,朱元璋进行了一系列礼制建设。今仅以朱元璋关于车礼之制的讨论为例,予以说明。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朱元璋研读古代车制,读至“周礼五辂”时,说道:“玉辂太侈,何若止用木辂?”詹同答曰:“昔颜渊问为邦,孔子答以乘殷之辂,即木辂是也。孔子以其朴素、浑坚,质而得中,故取焉。”朱元璋说:“以玉饰车,考之古礼,亦惟祀天用之。若常乘之车,只宜用孔子所谓殷辂。然祀天之际,玉辂或未备,木辂亦未为不可。”参政张昶对曰:“木辂戎车也,不可以祀天。”朱元璋坚持原议,说:“孔子万世帝王之师,其斟酌四代礼乐,实为万世之法乘。木辂何损于祭祀?况祀事在诚敬,不在仪文也。”张昶顿首、致歉[4]275。在这个例证中,朱元璋十分尊重孔子的观点,他在玉辂未备之际,以木辂祭天的决策,也深合孔子“礼与其奢也,宁简”的箴言[5]62。

其二,祭祀观。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在诏书中指出:“凡祭享之礼,载牲致帛,交于神明。费出己帑,神必歆之。如庶人陌纸、瓣香,皆可格神。不以菲薄而弗享者,何也?所得之物,皆己力所致也。若国家仓廪、府库所积,乃生民脂膏。以此为尊醪、俎馔,充实神庭,徼求福祉以私于身,神可欺乎?惟为国为民,祷祈如水旱、疾疫、师旅之类,可也。”[4]668-669朱鸿林先生指出,这条材料体现了费由己出,量力而行,真诚为本的祭祀原则,是孔子祭神如神在教义的延伸[1]502。笔者认为,这条材料还从另一个侧面揭示了朱元璋诚敬祀神的原则,即如果动用民脂民膏祭祀,只能用于祈祷水旱、疾疫、师旅等为国为民的目的,绝不可祈求私福。洪武六年(1373年),朱元璋在给太常寺的诏书中不但同样体现了诚敬祀神的观念,还直接引用了孔子的话:“夫祀神之道在诚敬,孔子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苟有一毫诚敬未至,神必不格,而牲醴庶品皆为虚文,又焉用祭?”[4]1437

其三,夷夏观。孔子曾经感慨:“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5]153孔子所著《春秋》中,也体现了“内诸夏而外夷狄”的思想[6]3834。朱元璋将上述理念在他的政治实践中加以运用。在北伐中原时,《谕中原檄》宣称:“自古帝王御临天下,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治天下也。”[7]1在建立明朝之后,他在《免北平、燕南、河东、山西、北京、河南、潼关、唐、邓、秦陇等处税粮诏》中写道:“重念中国本我华夏之君所主,岂期胡人入据已及百年?天厌昏淫,群雄并起,以致兵戈纷争,生民涂炭。”[8]43上述文本,即使为儒臣代写,也不会违背朱元璋的基本理念。

其四,有教无类。朱元璋还将孔子有教无类的思想运用到政治实践之中。《封元幼孙为崇义侯诏》中说:“今朕为天下主,一视同仁,华夷无间。”[9]1877《谕中原檄》言:“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国之人抚养无异。”[7]2洪武三年(1370年)的诏书曰:“蒙古诸色人等皆吾赤子,果有材能,一体擢用。”[4]1000

朱元璋虽然礼敬孔子,又时常研读《论语》,然而他对孔子思想的理解却存在一定的偏差。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在给礼部的敕谕中写道:“孔子明帝王之道以教后世,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纲常以正,彝伦攸序,其功参于天地。今天下郡县庙学并建而报祀之。”[4]2263朱元璋将孔子的正名观念等同于董仲舒的纲常理论,并将所谓纲常视为孔子伟大的历史贡献。然而,孔子主张“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5]66,这是有条件、有选择的效忠,与董仲舒强调绝对服从的纲常理论并不相同。与此相应,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5]136,指的是君臣、父子各自拥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只有尽到了相应的义务,才享有相应的权利。如果君主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臣子可以选择抛弃君主。孔子本人因鲁国君主耽于女乐,不按传统礼仪分配祭肉,弃鲁君而去就是最能说明问题的例证。朱元璋将董仲舒的纲常理论说成是孔子主张,实属张冠李戴。此外,他屡兴大狱、滥杀功臣的行为也与孔子的仁爱精神不符。

二、朱元璋与董仲舒的儒学

汉儒董仲舒创造性地将阴阳家的理论融入儒学思想体系之中,他提出的纲常理论和天人感应等学说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朱元璋对纲常理论极为认同,他甚至将三纲五常视为古代圣王治理国家的重要原则。他说:“自古帝王之治天下,必先明纲常之道。”[4]2968

为强化君权、建立稳固的统治秩序,朱元璋在政治实践中广泛运用三纲五常的理念。

其一,教化臣民。洪武十一年(1378年),年仅21岁就为夫殉死的赵氏,得到明廷的表彰。朱元璋在《诏书》中写道:“夫妇人之大伦,三纲五常,风化所系。其能志不二天,与夫同死,可谓难矣。今赵氏生则同室,死则同穴,较之剔目、割鼻,誓死不嫁,诚为过之。宜在褒嘉,以敦民俗。其令有司旌表其门,仍蠲其家杂役。”[4]1925

其二,安定边疆。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户部知印张永清建议在云南、四川等世袭土官管辖的区域设立学校,教育土官子弟,使他们懂得“三纲五常之道”。朱元璋深表赞同,他在给礼部的《敕谕》中写道:“边夷土官皆世袭其职,鲜知礼义,治之则激,纵之则玩,不预教之,何由能化。其云南、四川边夷土官皆设儒学,选其子孙弟侄之俊秀者以教之,使之知君臣父子之义,而无悖礼争斗之事,亦安边之道也。”[4]3475-3476

其三,解释元明交替的正当性。朱元璋宣称:“我中国纲常所在,列圣相传守而不失。”[4]3234与此同时,朱元璋将败坏纲常视为元朝的罪状。他宣称:“惟彼胡元,以昏淫之主任世禄之将,昧纲常而无节义。”[4]751又说:“胡人之俗岂止如此而已!兄收弟妇,弟收兄妻,子承父妾……所以夫妇无别,纲常大坏。与我中国圣人之教何如哉?”[10]24-25于是,恢复三纲五常成了解释元明交替的理论工具。朱元璋写道:“曩者,我中国为胡人窃据百年。遂使夷狄布满四方,废我中国之彝伦。朕是以起兵讨之。”[4]786徐达在占领大都后的捷报与朱元璋的表述相映成趣:“百年之污染一新……人纪修,风俗变,正万世之纲常。”[4]618-619

朱元璋对天人感应理论深信不疑。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博士许存仁为朱元璋讲解《尚书·洪范》时,朱元璋借题发挥,大讲天人感应。他说:“天道微妙难知,人事感通易见,天人一理,必以类应。稽之往昔,君能修德,则七政顺度,雨旸应期,灾害不生;不能修德,则三辰失行,旱潦不时,乖异迭见。其应如响。”[4]298

朱元璋还在政治实践中运用天人感应的理论。据《国初事迹》,洪武元年(1368)[11]142,京城自夏至秋无雨,官府组织求雨仪式也没有效果。朱元璋运用天人感应的理论分析久旱无雨现象,他指出:“在京法司,在外巡按御史、按察司冤枉人以致天旱。”朱元璋差人抓捕京畿巡按御史何士弘等人,将他们捆在马坊。他命令中书省、御史台及都督府对久旱不雨现象发表意见。第二天,御史中丞刘基上奏,指出导致久旱的三个原因:“一曰出征阵亡、病故军妻数万, 尽令寡妇营居住,阴气郁结。二曰工役人死,暴露尸骸不收。三曰张士诚投降头目不合充军。”朱元璋认为刘基言之有理,便下令:“寡妇听其嫁人,不愿者送还乡里依亲。工役人释放宁家。投降头目免充军役。”然而,十天过去了,还是不下雨。朱元璋大怒,下令“刘基还乡为民,御史按察司官俱令自驾船只发汴梁安置,被问官吏赦罪还职役”;“出征阵亡及病故军妻俱令于寡妇营居住,不许出营,令人巡绰及把门”[12]73-74。

《明太祖实录》中也有相关记载。洪武三年(1370年),正月至十二月,屡次出现太阳黑子现象。笃信灾异谴告的朱元璋命令朝廷大臣直言朝政得失。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起居注万镒、吏部尚书郎本中谙熟天人感应的政治理论,先后上奏。万镒说:“日者阳之精也,至阳之中而有黑子焉,是阴之奸乎阳也。其在人事,德为阳,刑为阴;君子为阳,小人为阴;刑胜乎德,小人胜乎君子。臣请凡臣民有罪、法当死者,宜三覆五奏,毋辄置之刑。小人而奸君子之位者,黜之。庶乎天象可感也。”郎本中说:“日者君之象也,在陛下修德以禳之,君德既修则天变自消……天之仁爱人君,眷视告戒,无所不在,则人君体天心,而施之于政者,亦当无所不用其情也。”朱元璋对万、郎二人的言论大加赞赏并采纳了他们的建议[4]1164-1165。

朱元璋虽然十分重视三纲五常和天人感应,但在他看来,上述理论并不是董仲舒的发明,而是先秦儒家的传统观点。朱元璋将三纲五常视为孔子的历史贡献,已如前文所述。这里主要谈一下天人感应的问题。朱鸿林先生指出,朱元璋的天人感应理论虽然受到董仲舒的影响,但《尚书·洪范》才是这种思想的源头[3]34。这也就是说,朱元璋笃信天人感应虽然也受到董仲舒的影响,但他认为这种思想是先秦儒家的观点。

朱元璋虽然将三纲五常和天人感应误解为先秦儒家的传统思想,但他仍然对董仲舒颇有好感。他曾在颁发给各地学校教官的诏书中正面评价董仲舒:“汉贾谊、董仲舒辈皆起于田里,上书数陈时务,议论得失。”[4]3219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三月,行人司副杨砥建议将董仲舒从祀孔庙,他写道:“孔子庙庭从祀诸贤皆有功世教,若汉扬雄臣事贼莽,忝列从祀。以董仲舒之贤,反不与焉。事干名教,甚为乖错,宜黜雄、进仲舒,则礼典明矣。”朱元璋欣然应允[4]3555。

三、朱元璋与朱熹的理学

朱熹是最著名的理学家,他的代表作《四书章句集注》《朱子家礼》等影响深远。朱元璋在他奠定的明代科举制度中,确立了朱熹在解读儒学经典方面的权威地位。洪武三年(1370年),明廷颁布了《开科取士诏》。《诏书》在批评了唐宋科举“但贵词章之学”,元代科举奔竞横行等弊端之后,公布了明朝的取材标准,即“务在经明行修,博古通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在第一场五经义的考试说明中,《诏书》给出了考试必读的权威著作:“《易》,程氏、朱子注、古注疏;《书》,蔡氏传,古注疏;《春秋》,左氏、公羊、谷梁、胡氏、张洽传;《诗》,朱氏传,古注疏;《礼记》,古注疏。”[9]1862-1864在这份书目中,以汉唐注疏为主要标准的《礼记》《春秋》姑且不论,在以宋儒的注疏为权威解释的《易经》《尚书》《诗经》三部经典中朱熹的解释占有重要地位。首先,解读《易经》的权威著作虽然是先提二程而后及朱熹,但呼二程为“程氏”,尊朱熹为“朱子”的表述,彰显了朱熹在《易经》解释方面的权威性。其次,在理解《诗经》的权威著作中,朱熹的《诗集传》成为超越汉唐注疏的经典文本。最后,在解释《尚书》的权威著作中,超越汉唐注疏的虽然不是朱熹本人,却是他的得意门生蔡沈。

在上引《开科取士诏》中没有提及解读《四书》的权威著作。不过,《明太祖实录》留下了相关记载:洪武十七年(1384年)三月,明廷在公布“科举成式”时,肯定了朱熹在解读《四书》方面的权威性,即“《四书》义主朱子《集注》”[4]2467。

《明太祖实录》中还有两条记载,可以显示朱元璋对朱熹的敬重。首先,认同朱熹所著《小学》的权威性。洪武十七年(1384年)十二月,翰林待诏朱善在讨论由禁止姑舅婚、两姨婚引发的民间婚诉问题时,将朱熹的《小学》作为立论的经典依据,称“朱子《小学》一书正所以明人伦也”。他的论说获得了朱元璋的认可[4]2575-2576。其次,因蔡沈的个别记载与朱熹的学说不同,朱元璋召集儒臣,共议蔡沈之是非。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朱元璋在研读《尚书》《诗经》等经典时发现蔡沈在《尚书集传》中对日月、五星运行的描述与朱熹在《诗集传》中的记载不同。此外,蔡沈对《尚书》的一些解说与其他学者也有所差异。于是,朱元璋下令,召集儒臣共同商定蔡沈《尚书集传》的是非。

上引三条《明太祖实录》的相关记载在提及朱熹的文字中,皆尊朱熹为朱子。结合前文所引《开科取士诏》尊朱熹为“朱子”的表述,《实录》中的尊称并不是儒臣在三次重修《明太祖实录》时润饰的结果。

不过,朱元璋对朱熹的态度并非一味尊崇。据出生于永乐六年(1408年)的明代名臣李贤在《古穰杂录》中的所载,朱元璋曾直呼朱熹为“宋家迂阔老儒”,且在聆听儒臣讲述《论语》等书时,多次批评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所作的注释。李贤还特意举出一个例子:某天,儒臣进讲《论语》“夷狄有君,不如诸夏之无也”时,提及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援引二程的解释,即夷狄还有贤明的君主,而中原各国却没有。朱元璋不悦,驳斥道:“夷狄禽兽也,无仁义礼智之道。孔子之意盖谓中国虽无君长,人亦知礼义,胜似夷狄之有君长者。宋儒乃谓中国之人不如夷狄,岂不谬哉?”[13]10

上述记载虽未见于在永乐朝屡经改易的《明太祖实录》,但还是可以从时人的记载中找到旁证。据明朝开国名臣宋濂《恭题御制论语解二章后》:洪武六年(1373年),朱元璋命孔克表、刘基等人摘取《五经》《四书》中的精要文字,用日常语言予以解说,使常人也能通晓经典要义;他还亲自动笔解说《论语》中的两章,作为示范[14]875。《明太祖文集》中恰有《解夷狄有君章说》与《解攻乎异端章说》。其中,《解夷狄有君章说》与李贤所载大体相同:“夷狄禽兽也,孔子贱之。以为彼国虽有君长,然不知君臣之礼,上下之分。争斗纷然。中国纵无君长,必不如此”,“宋儒乃谓中国之人不如夷狄,岂不谬哉?”[15]218可见,李贤所载必有所本。此外,传世文献所见朱元璋《解攻乎异端章说》与《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的观点皆与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的观点相左[2]171。

综上所述,朱元璋虽然肯定朱熹在解读经典方面的权威地位,但对朱熹的代表作《四书章句集注》却有所批评。此外,朱元璋对宋代理学关于本体论与认知论的思辨不感兴趣。据笔者所见,在现存史料中,尚未见到朱元璋探讨无极、太极、理、气、天地之性、气质之性、格物致知等抽象概念的记载。可见,作为一个白手起家的实用主义者,朱元璋对这些与治国之道无关的、宋代理学家的论辩不感兴趣。

结语

为了建构政权的正统性,巩固统治基础,朱元璋尊孔重儒。他尊称孔子为万世帝王之师,令汉儒董仲舒得以入祀孔庙,并确立了朱熹在宋代理学家中的至尊地位。朱元璋对儒学的认知,有以下四个方面值得注意。其一,他不能正确理解孔子的正名思想,误将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视为孔子的主要贡献。其二,在他看来,三纲五常、天人感应是先秦儒家的传统观点,而不是董仲舒的发明。其三,他对朱熹的观点并不盲从。生于永乐六年(1408年)的名臣李贤对朱元璋驳斥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的观点,并认为朱熹迂阔的记载,并非向壁虚构。其四,他对与治国之道无关的,太极、无极、理、气、天命之性、气质之性、格物致知等理学家的抽象思辨不感兴趣。在政治实践中,他广泛运用孔子的礼乐观、祭祀观、华夷观、有教无类等思想和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天人感应等儒家思想,同时确立朱熹对儒学经典的解释在科举考试中的权威地位。不过,从本质上说,朱元璋是个实用主义者,他的思想观念不限于儒学,他屡兴大狱、滥杀功臣的行为,更与儒家思想存在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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