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研究
2022-01-01西南大学朱思越
西南大学 朱思越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外部环境和现实条件的深刻变化,中国城镇化建设进程已经进入到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21年“十四五”规划再次强调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与此同时,自“十三五”规划以来,贵州省深入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城镇化进程迅速推进,不过在取得了一定成就的同时也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因而研究贵州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现状,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发展现状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贵州省统计年鉴、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和贵州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本部分主要有以下从三个方面展开:
(一)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从整体来看,在2010-2019年间贵州省城镇人口比重已从33.81%持续上升到49.02%,同时据《贵州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数据显示,2020年贵州省常住人口城镇比率为53.15%,相较于2010年第六次普查数据提高了19.34%。与此同时,全国城镇人口比重也在不断增加,在2010-2019年间已从49.95%上升到了60.60%。据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城镇人口比重为63.89%,相较于上一次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增加了14.21%。由此可见,虽然贵州省在城镇化率方面离全国整体水平仍有较大差距,但是在城镇人口增长幅度方面已经快于全国大多地区,城镇化水平与其他地区的差距有进一步缩小。
具体而言,2010年末贵州省常住人口合计3479.00万人,城镇人口数为1176.25万人,城镇人口所占比重远低于此时的全国整体水平,后者约为二分之一。三年后,贵州省与全国整体水平的差距在细微波动之中缓慢缩小,并且从2014年起,二者之间的差距表现为持续缩小的状态,2019、2020年与全国人口城镇化率之间的差值已经分别比降到11.58%、10.74%。
在西部地区,虽然单就城镇人口比重而言,贵州省在2010-2018年间连续9年位列倒数第2,2019年排名有所上升,位列第9,但是其城镇化率提高幅度是2010-2019年间变化最大的省份,且相较于提高幅度最小的省份内蒙古,前者比后者增加了7.34%。2019年重庆市城镇化率为66.80%,位列第一,内蒙古为63.37%,位列第2,可以看到,即使2010年贵州省城镇化率已经有所提高,但还未能超过2019年重庆和内蒙古就已达到的城镇化水平。
(二)就业人口比重
一方面,关于产业结构,2010-2019年贵州省就业人员已从1770.90万人持续增加到2049.40万人,在这其中不同产业的就业人口比重均发生了十分明显的变化。首先,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员比重明显下降,从2010年占总就业人口的将近7成不断下降到2019年占总就业人口的5成左右。其次,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人口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持续上升。2010年从事第二产业的人口数量为203.52万人,占比只有11.49%,不过在贵州省建设新型城镇化等多种努力之下,2019年其就业人口数已上升为376.07万人,占比18.35%。相较于第二产业,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数量稍多一些,2010-2019年间其人口数量及比重已从357.82万人、20.21%分别增长到598.42万人、29.20%。
另一方面,关于城镇与乡村就业人口,在2010-2019年间贵州省的城镇就业人口连续上升,2010年城镇就业人口数量仅为525.76万人,占总就业人口数量的比重约为30%,在2019年已增加到987.69万人,占比将近一半。相较于2010年的人口数量其增幅达到87.86%。反观乡村就业人口,2010年的数量为1245.14万人,是同期城镇人口数量的2.36倍,所占比重高达70.31%,随着城镇化的持续推进,乡村产业结构也在不断升级,农村剩余劳动力在不断往城镇流动,2019年贵州省乡村就业人口的比重已降到51.81%。
(三)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首先,在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2010-2019年贵州省城镇常住居民的收入远远高于农村常住居民,不过,由于后者在此期间每一年里的增长速度均快于前者,二者之间的差距在不断减小。2010年贵州省城镇常住居民的收入为14142.74元,而农村只有3471.93元,其收入金额数目不及城镇的四分之一;2015年贵州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7386.87元,相当于城镇的30%左右;2019年农村又在人均收入方面成功突破万元,相当于此时城镇的31.26%。
其次,在人均消费性支出方面,2010-2019年贵州省城镇常住居民的消费支出同样表现为明显多于农村,不过二者之间的差距在细微波动之中不断缩小。2010年其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0058.29元,而农村仅为2852.48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28.36%。2011-2015年,农村居民的生活消费支出数额不断上升,2015年其金额相当于城镇的39.29%。虽然在2016年该比例有轻微下降,但是自2017年起该比例再次逐年上升。2019年农村常住居民的生活消费支出为10221.65,相当于城镇的47.76%。
最后,在城镇与农村各自的收入消费特点及其恩格尔系数方面,城镇常住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整体上增长速度快于其消费性支出。除此之外,相对于前者较为稳定的增长趋势,后者虽然逐年保持增长状态,但是自2017年起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二者间的差额在细微波动之中不断扩大。农村常住居民,二者的变化趋势较为趋同,都是呈现出逐年上升的特点,且均在2014年增加较快,不过关于二者间的差额,该数值表现出在反复波动中逐渐下降的特点;至于恩格尔系数,除去2011年城镇和乡村都在这方面有轻微的增长以外,在其余年份二者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三、存在的问题
(一)区域之间城镇化水平差异较大
从地级市层面来看,结合上述提到的相关普查数据,2010-2020年间贵州省城镇人口增加最多的是贵阳市,增加人数多达184.91万人,占全省总增加量的21.14%,而安顺市城镇人口数量增加最少,就增加人数而言前者相当于是后者的4倍。而关于城镇化率,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贵阳市也是最高的,比例在80%左右,毕节市的比例最低,两个地区之间的差距将近38%。除此之外,区域之间的人口吸纳能力差异也比较大。在贵州省的九个地级市之中,贵阳市的人口吸纳能力最强,其次是遵义,相较于2010年,在2020年这两个地级市的人口增量占全省总增量的56.17%。由此可见,区域之间人口的空间分布并不均匀,城镇化水平差别较大。
(二)城乡差距仍然较大
以2019年贵州省各地级市(州)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家庭人均年收支为例,其城镇常住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性支出的平均值分别是农村的约2.9倍和2倍。具体而言,城镇常住居民的人均收入和支出的平均值分别约为33757元和21730元。其中贵阳市在人均收入和支出方面均排名第一,人均收入最少的是铜仁市,比贵阳市少了6082元,人均支出最少的是毕节市,比贵阳市少了10435元。农村常住居民方面的人均收入和支出的平均值分别约为11786元和11057元,在收支水平方面与城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中贵阳市依旧在人均收入和支出方面位列第一,黔东南州在这两个指标方面均位列最末,人均收入和支出分别比贵阳市少了7042元、5336元。从上述分析可知,在资金使用能力以及生活水平方面,贵州省城镇常住居民明显远远高于农村居民。
(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工作依然需要进一步推进
随着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是这一过程中的必然走向。然而由于以往贵州省的城乡二元结构较为明显、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善、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等现实问题,使得贵州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之中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并对农村人均收入的增长等方面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再加上户籍制度的改革还有待深化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移动受到了许多方面的限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机会,城乡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始终较为严重。
四、对策建议
(一)重视农村闲置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优化调整人口空间布局
为了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逐步消除城乡障碍,一方面,需要优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体系。比如加快推进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区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的改革,为流动人口融入常住地创造更好的条件;加强人口信息管理工作,完善相关信息网络系统,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充分发挥社区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从而积极引导人口流动。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体系。贵州由于其独特的喀斯特地貌特征,部分地区人口居住分散,相关保障体系还有待完善。因而仍需深化相关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实现城乡社会福利平等分配,为不愿离开农村的居民提供物质和精神层面的双重保障。
(二)合理布局推进区域间城镇化均衡发展
可推进“强省会”等战略,充分地发挥贵阳作为省会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之间人口的合理布局、均衡发展;合理规划和有序推进县、乡两级新型城镇化建设,从总体上提升县城、乡镇街道对人口和人才的吸纳能力;增加对县域经济的资金投入以及政府的支持,比如创新农村金融产品、降低对农村企业的贷款利息等,从而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农民创造更多的非农业就业岗位,拓展农民就业途径,增加其非农业收入。
(三)加大对乡村教育的投入
贵州省农村居民整体收入水平及其增速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对应劳动力的教育水平偏低。政府需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村居民的平均受教育水平。政府和相关教育部门可以推行具有针对性的政策,鼓励优秀年轻的教师去到农村任教,建立更全面的教育保障制度,为农村居民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要重视对职业农民的素质建设工作,可以由政府出面通过聘请专业人士定期到农村进行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在种养殖方面的技能。这一系列措施不仅有助于加强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寻找工作的竞争力,而且也可以改变相对落后的生产方式,增强农村经济建设的内生动力,并进一步缩短城市与农村居民在平均收入水平方面的差距,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