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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妻制度下的女性缩影
——论《为奴隶的母亲》中的悲剧女性形象

2022-01-01王一名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奴隶秀才悲剧

王一名

(东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24)

受西方先进文化影响,在20世纪30年代,我国国内掀起了一阵如文艺复兴般的以弘扬人性和解放思想为主题的文学创作热潮。其中,柔石的短篇小说《为奴隶的母亲》,通过描绘两个女人的悲剧命运,向读者展示了人性解放的主题。文中的这两个悲剧女性形象可谓是旧社会中国女性的缩影,造成她们悲剧命运的原因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一、典妻制度下的女性缩影

在封建制度的阴影下,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演绎着各自的悲剧人生:将自己的妻子典当出去而失去男人尊严的皮贩,沉沦为“奴隶”而失去做母亲资格的春宝娘,饱读诗书却深受传宗接代重压的秀才,阴狠毒辣却不得不忍辱负重和其他人共享自己丈夫的秀才妻……其中,在两位女性形象春宝娘和秀才妻的身上,作者又加诸夫权的压迫,使她们的悲剧意味更加浓厚,使读者更加为之动容。

(一)春宝娘:为奴隶的母亲

春宝娘是小说的主人公,在小说中拥有多重身份。她是黄胖的妻,是春宝的娘,是秋宝的娘,然而她从来不是她自己,她只是一个奴隶,甚至不配拥有自己的名字。她一直被身边的人拖累,以至从未有过属于自己的时刻。在自己的家里,她要听从丈夫的安排;在秀才家里,她夹在秀才和秀才多疑的妻子中间,谨小慎微地处理她与他们之间微妙的关系。在秀才妻这个老妇人的监视下,连秀才对她的一点点好,她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接受。她仿佛是一片漂泊无依的残叶无处托付,她的悲剧命运仿佛冥冥之中早有注定。当家中境况不佳的时候,她的丈夫黄胖颓靡堕落,债台高筑,出卖家中的女人春宝娘作为劳动力,换得一百元继续苟活下去,春宝娘就是这样被当成一个物品租赁。在男尊女卑的时代,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她无力反抗,甚至都没有慨叹老天不公的念头,只得无条件接受丈夫的选择,离开刚刚5周岁的儿子春宝来到另一个村子的秀才家里。她丧失了作为“人”的资格,沦落为一个满足丈夫生存需要的商品和为秀才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工具,沦落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奴隶”。

奴隶也罢!可她作为一个母亲的资格也一次次地被夺走。在小说的结尾,春宝娘的典期已满,她离开刚刚一岁半的儿子秋宝,长途跋涉回到原来的家中。“轿子里躺着一个脸色枯萎如同一张干瘪的黄菜叶那么的中年妇人,两眼朦胧地颓唐地闭着。嘴里的呼吸只有微弱的吐出。”[1]82从这段描写中我们看到,春宝娘仿佛失去了人的灵魂与意识,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只剩下一具干瘪的躯壳。回到家中,她见到了8岁的春宝,可她发现春宝已经不认得她了,家中的境遇也并没有凭着她当初被典当换来的一百元钱而改变。只得继续做黄胖的妻子,继续当这个家的奴隶。她悲惨的命运如同这沉静而寒冷的、死一般的长夜,无限地拖延着,拖延着。

(二)“秀才妻”:“二分之一”的妻子

和春宝娘比起来,秀才妻过着富裕的生活,不必为生计所困扰,在家里也是颐指气使,作威作福。但就是这样,显赫的家境和较高的家庭地位也仍然掩盖不了这个形象的悲剧意味。封建制度下的宗法制度要求女人必须履行传宗接代的义务,可她没有生育能力。不能生儿育女的妻子,在当时的封建社会是不能被接受的。因此可以说,她的悲剧是当时的封建社会造成的。然而作为秀才的妻子,她却是造成自己悲剧命运的封建统治的维护者,她身处悲剧命运的漩涡无法自拔。她有义务规劝丈夫纳妾,可是她也有着刚烈的性子,与别人共享自己的丈夫,她怎么肯?两害相权取其轻,她不得不放下尊严接受丈夫纳妾。她在心里怨恨春宝娘,可当着外人的面,她又不得不戴上虚伪的面具,掩盖自己的娇纵蛮横,装成一个懂事大度的妻子,她的委屈只能从对他人的喊叫训斥中发泄出来。春宝娘怀孕后,秀才对春宝娘的关怀备至更让她怒火中烧,她夜夜辱骂春宝娘……她骂烧饭的,又像骂她自己,她不明白,她所维护的封建制度才是症结所在。

作者将秀才妻刻画成一个凶狠毒辣的悍妇,而不是像春宝娘那样被丈夫随意摆布的柔弱妻子。在人人都为春宝娘的悲剧人生而感慨唏嘘的时候,谁又能想到秀才妻夜夜的辱骂何尝不是对自己悲剧命运的哭诉?因为自己不能生育,她只能和别人共享自己的丈夫,她只是秀才“二分之一”的妻子,这对一贯骄横的她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屈辱。她和春宝娘一样,都只是在夫权压迫下无奈生存的女人。

(三)小结

春宝娘和秀才妻是柔石先生在小说中着力刻画的两个女性形象。她们在性格和家庭地位等方面形成鲜明的对比。一个柔弱麻木,无依无靠;一个精明奸诈,凶狠毒辣。可是她们的命运却是殊途同归,她们都是封建制度的牺牲品,在悲剧的阴影下苟延残喘。而这两个本来就被生活摧残得体无完肤的女人,还因为封建制度的男权暴力产生了矛盾冲突,更让读者感受到旧社会女性生活的无奈与凄凉。柔石为读者展示了那个时代乡村生活的一角,让读者看到典妻制度对两个女人、两个家庭的摧残。

二、造成小说中女性形象悲剧命运的原因

典妻制度是造成小说中两位女性主人公悲剧命运的直接原因。典妻是一种旧社会买卖婚姻派生出来的临时婚姻形式。被典者在承典人家中的地位很低,一般都是被当作传宗接代的工具,她们生下的孩子可以入宗祠和家谱,但是她们自己却不能。[2]典妻这一制度是古代女性社会地位低下的典型体现。对于从小接受贞操观念的女性来说,这一行为让她们的精神和身体受到了双重伤害,是奇耻大辱。它剥夺了一个女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权利,对女性的伤害难以估量。在旧社会,典妻制度反映了封建伦理道德的扭曲,是对女性生命的迫害和尊严的践踏。

毫无疑问,造成小说中两个女人悲剧命运的原因就是典妻制度的泛滥。因为这一现象的存在,使春宝娘成为了被典者,也让秀才妻在一夫多妻的制度下苦苦煎熬。而典妻这一陋俗的泛滥必定有其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原因。

(一)经济因素

造成典妻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当属经济因素。在小说的时代背景下,也就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伴随着城市工业化,农村资金和人才普遍流入城市,这就造成农村的极度贫困,百姓普遍在贫困线上挣扎。这个时期的生产力水平不足以让多数人丰衣足食,因此像春宝娘这样的贫困家庭其实不在少数。1928年,中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许仕廉曾对农民生活进行过调查。根据每人每年最低175元的标准,他得出“全国有一半的农民生活在贫困线下”[3]的结论。在农村经济萧条的大背景下,天灾人祸,苛捐杂税,样样都能使一个普通的家庭陷入绝境。而农村的贫困又进一步造成人们与外界隔绝的封闭生活。封闭环境下的无序状态构筑了人们的特殊心理,人们在一个封闭的“圆”中消极隐居、痛苦挣扎。人们顾不上伦理纲常,只能想尽一切生存的办法,为了活着而活着。一方面,农民的贫困程度和耕地面积是有直接关联的,像黄胖皮贩的职业,缺少耕地所获得的稳定收入,因此家中的境况也就一年不如一年;另一方面,地主又在不断加重对贫农的压榨和迫害,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性。

当时的中国是一个传统农业社会,但面临着以工业化为主导的社会变迁。越来越多的资本流入城市,工业化产品经济对传统的农产品经济是一个不小的冲击,这就导致了农产品价格远远低于工业制成品的价格。农业的投资低落,再加上官员贪污腐败,地主阶级压迫,贫农的生活质量难以保证,连最基本的温饱都是奢望。连年的自然灾害也会让一个地区的农业经济一蹶不振,农业的生产回报率低,农民很难从本来就低迷的农业生产中获取生活所需的资金。总的来说,农村生产力的落后导致了贫苦百姓数量增加。对于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来说,他们要承受更多生活带来的磨难。

作者在文章中并没有直言农村经济的紧张,只是寥寥几笔写出了皮贩黄胖的境遇,“然而境况是不佳,债是年年积起来了。他大约就是因为境况的不佳。烟也吸了,酒也喝了,钱也赌起来了。”[1]26黄胖只是那个时代所有贫困农民的一个代表。出于生病无力支撑家庭,或者欠下赌债等原因,走投无路的男人通常会启用家里的妻子作为劳动力来换得生活补助。总之,经济的落后为典妻这一陋俗的滋生,培育了自然土壤。

(二)文化因素

1.宗法制度

戕害人性的封建宗法制度使得“典妻”这一余孽存留下来的罪魁祸首。我国封建社会的宗法制度中有着男尊女卑的陋习,社会生活中处处体现出男女地位的不平等。这样的不平等从女性称谓上便可略知一二。女性被称作“内人”“贱内”,有时还被直呼为“床上的”“屋里的”和“炕上的”。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不仅造成了典妻制度的蔓延,还伴随着溺女婴、童养媳等社会现象。小说中春宝娘的第一个女儿就是被黄胖用沸水烫死的,可见宗法制度下男女地位的不平等是这一制度得以蔓延的社会根源。

2.女性的无我思想

从旧社会两性所扮演的社会角色来看,男性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女子出嫁后便会沦为男性的附庸,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使得女性从心底里就不会认可自己的价值。“女子无才便是德”是明末清初社会上流行的一种共识。这说明社会对女性角色的期望和要求,也是对女性能力的否定。同时,宗法制度中对女性提出了“三从四德”的要求,对女性在道德、行为、修养等方面进行规范约束。这些都是封建社会对女性压迫和奴役的真实写照,是套在女性脖子上的精神枷锁。这样的社会分工和角色定位磨灭了女性的存在价值,造成了女性的无我思想和自我意识的泯灭。

3.文化背景下的禁锢力

女性的根本出路在于战胜自己。但平心而论,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男权传统观念已经沉淀为常规心理,女性已经习惯了顺从,失去了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就像春宝娘,对生活的要求是极低的,刚到秀才家里生活时,即使被当作下人一样使唤,但是她“也比以前好,白而且壮了”[1]30。虽然她也有过改善生活的幻想——把春宝接到秀才家一起生活,但当她有进一步追求生活质量愿望时,这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注定会被泯灭。包括秀才妻对她的不公平待遇,她都是按照宗法社会的观念去理解,对自古以来“大可压小”的观念没有丝毫质疑。她只是秀才花钱典来的妾,在秀才妻这位正妻面前,就应该低眉顺眼地服从。从秀才妻的角度来看,她因为自己不能生育,就和丈夫商量好典来一个生育的工具。从小说中的描写推测,她似乎早就叫她的丈夫纳一房妾。这说明几千年沿袭下来的男尊女卑的观念在女性的头脑中是何等的稳固和坚实!无论是让男性还是女性卸下历史的重负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意识可谓根深蒂固。这种意识渗透到女性的深层意识结构之中,便形成了心理定势。封建伦理观念对女性的约束,就像人类对野生动物的驯服一样,把女性塑造成了男性的附庸,让她们对封建礼教无条件地服从。传统的婚姻观念束缚了女性的思维方式,但对传统的自觉皈依又铸成了女性难以改变的命运悲剧。

(三)历史因素

历史因素也是造成典妻制度在闽浙一带泛滥的重要原因,典妻制度有其独特的地域特征。《为奴隶的母亲》这篇小说所描述的故事发生在民国时期的浙江农村。也正是因为这篇小说,让大家知悉了分布在闽浙一带的典妻习俗。典妻这种陋俗,在宋代已经十分流行,世人见怪不怪。《续资治通鉴长编》就有用妻女来抵债的记载。[4]到了南宋,国都迁移到了浙江杭州,浙东的典妻陋习一朝登临天子门,就发展得更加蓬勃了。因此,典妻制度的地域特征与历史因素也不无关系。

三、结语

鲁迅先生认为,“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他从劳动人民地位的角度将中国历史分为“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5]正如鲁迅先生所言,几千年来中国的下层人民从来没有过上安稳无忧的生活。而像春宝娘和秀才妻这样的女性,是下层人民之中的下层,她们在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多重压迫束缚下深受其害。春宝娘和秀才妻的悲剧,正是千千万万旧社会女性悲剧生活的缩影。然而从她们身上,我们不仅看到了被封建思想和制度毒害侵蚀的扭曲灵魂,听到了旧社会妇女精神世界被宗法礼教挤压变形的呻吟。我们还认识到,旧社会女性自我的悲剧意识可怕到甚至都无法令她们暂时落脚坐稳奴隶。女性的自我意识得不到确立,便无法认识到自身地位的屈辱;女性的主体意识得不到张扬,便无法改变自身悲剧的命运。[6]

从这个角度来说,1950年,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实施。它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其在我国妇女解放运动中的历史价值将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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