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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皇家宫廷研究的精品之作
——读宋杰《汉代宫廷居住研究》

2022-01-01赵智涌

南都学坛 2022年5期
关键词:宫廷

赵智涌, 晋 文

(南京师范大学 历史系,江苏 南京 210097)

宫廷是中国古代最高统治集团中皇室的居处,也是国家政治运作的核心场所。历史学界、考古学界以及建筑学界在近一个世纪内对汉代宫室与居住情况、后宫建置、宫殿配置、政局演变等方面均有探讨。宋杰先生在这一领域亦有丰硕成果,所著《汉代宫廷居住研究》[1](以下简称《宫廷》)约52万字,收录7篇以宫殿建置及皇室系统为主要研究对象的论文,采用专题研究的形式编为7个章节,除第五章外,其余章节均分别在《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南都学坛》上发表[2-7],论文详细论述了两汉皇室的宫廷居住情况,以及对宫廷斗争的影响,可谓近年对这一领域研究的精品之作。

一、独特丰富的研究内容

从研究内容上看,《宫廷》主要探讨了两汉的两宫分居制度、皇帝居住区域、禁内侍奉机构、东汉宫室徙居、后妃宫室居处演变、后妃的“就馆”与“外舍产子”风俗、两汉时期的太子宫等,将静态的建筑空间与活动着的人相互勾连,具有独特视角。以往学界对汉代宫室居住的研究多将宫殿建筑区域与皇室政治活动分开讨论,未能动态考察皇室成员活动及相关政治制度与其居处之间的联系,对宫廷居住情况对政治斗争的影响也少有探讨。限于史料,传世文献对于瑶台琼室亦着墨不多,对宫廷生活的记述散见于多处,使汉代宫廷生活史研究存在诸多困难。而《宫廷》则独辟蹊径,立足于传世文献及考古发掘报告等资料,结合当时的政治制度与具体的历史事件,从宫殿建置的角度出发,探讨两汉皇室的居住情况、侍奉机构及其时代特征,论证严密又颇具启发意义。《宫廷》第二、第三章即充分体现了前述特点,两章分别以“汉代皇帝的宫内居住区域”和“汉代皇帝的禁内侍奉机构”为考察重点,对“黄门与禁省”问题展开论述,可谓全书的重点和主体部分。前者对“黄门”与“禁省”的关系、“黄门”的别称与形制、“黄门”出现的时间、西汉未央宫与东汉洛阳南北宫的“禁省”与“黄门”、“黄门”的警备检查制度、汉代禁省之演变以及在宫廷政变中的作用做了深入系统的梳理,侧重于皇宫内部区域及其建筑研究,对两汉“禁省”之内的寝殿也进行了考述;后者全面讨论了“黄门”之内的郎官、侍中与中常侍、黄门宦者与其寺署、附于“黄门”的服务人员与机构、汉代禁省的“诸尚”和宫禁侍奉警卫职务的宦官化问题,而侧重于职官的设置与职责的考辨,并与党锢之祸等重大历史事件相联系,将静态的区域与动态的人有机结合在一起。上下两篇衔接得当,逻辑清晰,主题鲜明,内容也能够兼顾到专业研究人员及一般读者的阅读需求。再以政治斗争与宫廷居住关系为例,《宫廷》在第一章梳理“汉代皇室‘两宫’分居制度的演变”的过程中,通过对西汉“两宫”分居未央宫与长乐宫、东汉皇帝与太后共居北宫或南宫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结合东汉前期时代背景,指出“社会风俗与家庭观念的改变”和“‘两宫’同居的生活方式可以为皇帝、太后与外戚集团提供政治活动的便利”[1]37-39,使得东汉摒弃了“两宫”分居的旧制。作者将皇帝与太后居住情况与政治权力及政治斗争联系在一起,使“空间”和“人”与“制度”都有机结合起来,令人耳目一新。同样,在探讨王莽嫁女为平帝皇后的目的时,史家多谓王莽是通过担任国丈来加强自己权势以控制汉平帝的,如班固《汉书·王莽传》称:“莽既尊重,欲以女配帝为皇后,以固其权。”[8]4051书中则结合汉代的“两宫分居制度”,认为此举还有另一目的,就是“利用汉朝礼制,皇后一旦册立入宫,太后就要回到长乐宫居住,以此来逼迫王政君离开未央宫这个权力中心,借以减少她对朝政的干预,以利于自己日后篡权称帝”[1]24。通过探讨太后迁居这一空间上的迁移与政治制度和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在空间中理解人与政治,触类旁通以小见大,给老问题赋予了新的思考和解读。

二、扎实可靠的研究方法

从研究方法上看,《宫廷》运用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考古资料相结合的“二重证据法”,对汉代的皇家宫廷问题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考辨。例如除政治与居住之间的关系外,居所规模同样可以反映出时代变化。《宫廷》第五章对后宫规模与妃妾数量的骤减原因进行梳理时,结合考古发掘资料,指出东汉皇帝所居宫城的后宫部分应比西汉明显减小,并勾稽《东观汉记》“太官上饭,累肴膳备副,重加幕覆,辄撤去,谴敕令与诸舍相望也”[9],与光武帝休养生息的政策相联系,对东汉前期的后宫建置变化得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再如,在本章对后宫嫔妃受宅面积进行探讨时,《宫廷》亦征引汉初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对自彻侯至庶人依身份占有田宅数目的规定,结合《汉书·外戚传上》对昭仪、婕妤、娥等封号比于诸侯王、列侯、关内侯等爵级的记载,对嫔妃占有的宅基地作出了推论,认为:“妃妾的住宅,即后宫的‘区’之面积大小,显然是和她们的秩位高低有直接关系,可以参照《二年律令·户律》按爵级受宅的情况。”[1]282又如,在讨论掖庭宫室形制时,《三辅黄图》有“桂宫,汉武帝造,周回十余里。《汉书》曰:‘桂宫有紫房复道,通未央宫。’”[10]133的记载,书中在对这些传世文献解读时征引了《汉长安城桂宫二号建筑遗址B区发掘简报》《汉长安城桂宫(1996—2001年考古发掘报告)》等考古资料,大大丰富了读者对桂宫形制在空间上的认知。同样,在对长安桂宫建筑进行说明时,《宫廷》在书末附上相应的9张图片,从汉长安城桂宫遗址平面图、桂宫二号遗址总平面图、桂宫明光殿二号遗址前殿复原平面图、桂宫二号遗址前殿复原上层平面图、桂宫二号遗址后宫复原底层平面图、桂宫二号建筑遗址北院(B区)建筑一号地下通道平、剖面图等方面立体地展现了长安桂宫的具体形制,将桂宫所包含的历史信息进行了剖析与复原。尤其“后宫殿堂之内有暗室与两条地下通道。附图29中的F2是一座暗室,位于大台中部偏东处,向南开口前有巷道直通大台南壁,巷道口在三号天井的北廊,即大台南壁的西北隅,东折由漫道出入”[1]289等细节描述,也更加有助于读者理解,堪称传世文献与考古资料相结合的研究范例。除此之外,《宫廷》第三章在对禁省“诸尚”进行考辨时,还征引了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所记“大(太)官”[11]74“未央食官、食监”[11]79,就传世文献中的“尚食”作了令人信服的印证;在对“尚卧”进行考辨时,则征引了秦封泥中“尚卧”半通印、“尚卧仓印”,以及1981年5月陕西兴平县发现的“阳信家”铜器窖藏中鎏金银竹节熏炉盖“内者未央尚卧……四年内官造,五年十月输,第初三”[12]3的铭文。还有温手炉铭文——“阳信家常(尚)卧铜温手炉承槃,重二斤四两”[12]3等考古资料,由此认为:“西汉未央宫内亦有‘尚卧’,上级为内者。”[1]181作者在考辨时将传世文献与金石简牍中的相关内容互相关联,视野广博,方法得当,得出了超越前人的结论。

三、富有创新的研究结论

从研究结论上看,独特的视角与扎实可靠的研究方法使《宫廷》的一些结论富有创新和启发意义。其突出案例,就是第四章中对灵帝徙居南宫原因的解析。传世文献对桓灵二帝有“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13]等说法。而书中从灵帝徙居南宫后在政治、人事和皇宫卫戍系统上所作的调整出发,结合黄巾起义与灵帝徙居南宫前后外戚与宦官集团势力的消长,提出“灵帝与桓帝在政治才干上具有显著区别,前者显然要高明得多”[1]234。以往史家大多以桓灵二帝并作衰世昏君的代表,但单就政治才能看,灵帝要高于桓帝,不能简单将他定义为“白痴”,此论可以说颇具新意,发前人之未发。再如,《宫廷》第七章通过梳理传世文献对太子宫的记载,如《三辅黄图》所记“太子宫有甲观画堂……画堂,谓宫殿中彩画之堂”[10]185,《汉书》所载“太后从容言曰:‘我始入太子家时,见于丙殿,至今五六十岁尚颇识之。’莽因曰:‘太子宫幸近,可壹往游观,不足以为劳。’于是太后幸太子宫,甚说”[8]4030-4031,并结合长乐宫建筑区域考古发掘的成果,提出西汉太子宫地址应位于长乐宫内的假设。然后又通过戾太子起兵时对长乐宫卫的调动,失败后逃跑路线所经覆盎门的位置,以及太子所领博望苑的空间距离,进一步说明西汉太子宫设置在长乐宫内的可能性更大。尽管此说还需要深入探讨与论证,但其创新和启发意义却完全值得肯定。本章曾以《两汉时期的太子宫》为题发表在《南都学坛》2019年第3期,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先秦、秦汉史》2019年第5期转载,也引起学界的较多关注。在考证中,《宫廷》还尽述前人已有观点,进而提出自己的看法。如第二章讨论“棨”的形制及使用制度时,作者注意到颜师古“棨者,刻木为合符也”的说法并不准确。书中结合出土汉简的实物,引述日本学者大庭脩与杨建关于“棨”“传”的不同观点,在认同杨建观点的基础上根据《后汉书·百官二》和《汉官解诂》的记载认为:“‘棨传’或‘棨’应当专用于宫殿门户的通行,和普通的‘传’有所区别,为‘外人以事当入’即临时出入者所专用。”[1]85丰富了读者对“棨”的认识。又如本章中讨论“黄门”何时出现的问题,古人和现代学者认为“黄门”最初是秦代对禁门的称呼,如《汉书·百官公卿表》载:“中黄门有给事黄门,位从将大夫。皆秦制。”[8]739但书中通过考辨“黄门”一词在文献中出现的时间次序,以及秦人社会观念变化过程后认为:“《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言秦代已有名为‘黄门’的官职一事未必可靠,或许只是根据‘汉承秦制’的传统说法所作的推论,并未进行深究,故与有关的历史记载不相吻合。”[1]58这也使得《宫廷》的表述更符合行文逻辑,模范遵守了学术规范。

四、多学科交叉的研究视野

《宫廷》还具有内容丰富、视野宽广的多学科交叉研究特点。第六章对汉代后妃的“就馆”与“外舍产子”风俗的诸多讨论就是一个范例。在论述“外舍产子”风俗起源时,《宫廷》列举了苏联民俗、宗教学家谢·亚·托卡列夫《世界各民族历史上的宗教》中对北美的爱斯基摩—玛莱穆特人对初潮妇女需在屋内幽居四十日的习俗,以及美国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三个原始部落的性别与气质》中对大洋洲的阿拉佩什人认为妇女分娩时孩子需降生在寨子之外的例子。而后引证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金枝》所说:“在许多民族中间,对于分娩后的妇女都有与上所说相似的限制,其理由显然也是一样的。”[1]318又结合中国的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赫哲族、羌族、蒙古族等古今中外各个民族的近似情况,对“外舍产子”这一风俗进行了细致考辨。最后归纳得出:“‘外舍产子’风俗的起源应该是在原始社会的后期,人类开始有了固定住所(茅棚、帐篷等)与产生相关的禁忌思想以后而出现的。”[1]319这不仅体现了人类学、历史学、民族学多学科多领域交叉的态势,也为类似研究提供了新的观察视角,有助于推动汉代社会生活史研究。又如,本章在探讨光武帝之父与赵岐祖父让亲属在宫馆、官舍分娩的原因时,《宫廷》通过对传世文献的考辨,如《蔡中郎集》“考以令舍下湿”[14]和《后汉书·光武帝纪下·论》注引蔡邕《光武碑文》“皇考以令舍不显”[15],再结合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鸡日篇》所记“生东乡(向)者贵,南乡(向)者富,西乡(向)寿,北乡(向)者贱。西北乡(向)者被刑”[16]等民间方术对判断婴儿出生方位吉祸的简文内容,提出刘秀、赵岐之母迁居行宫、官舍分娩的目的是纯粹的“趋吉”与“求福”,与旧时“外舍产子”风俗在性质上有根本区别,并不含有禁忌和规避祸害的因素。书中还进一步结合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关于“一种需要只要得到某种程度的满足而非百分百的满足,就可能产生新的更高层次需要”[1]338的需求层次理论,以及后世文献所记隋文帝杨坚以佛寺为降生吉地、唐高祖李渊以别墅为李世民降生吉地,从心理动机方面增强了对刘秀、赵岐之母移居临产的论证依据,不仅体现了文字学、民俗学、心理学研究的综合,而且表明作者的眼光并未拘泥于本时段的历史文本,理论的运用也未局限于史学理论,显示出作者的深厚学养和功力。值得一提的是,本章曾以《汉代后妃“就馆”与“外舍产子”风俗》为题发表于《历史研究》2009年第6期,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先秦、秦汉史》2010年第2期转载,引起了更多关注。

五、几点缺陷与不足

《宫廷》也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在第三章中,作者引述劳干先生《论汉代的内朝与外朝》一文对西汉能够入侍天子或担任侍中者类别的七分法,亦即皇帝的旧友、皇帝的外戚、皇帝的佞幸、文学侍从之臣、材武之士、功臣子弟和重臣及儒臣,对安作璋、熊铁基先生在《秦汉官制史稿》[17]中未将皇帝的旧友作为一类的六分法进行商榷。其中,就西汉时期的侍中来源是否该将“皇帝的旧友”单列一类的认识差异,《宫廷》提出:“西汉侍中的来源相当复杂,而且带有鲜明的时代特点。现作补充论述如下。西汉皇帝旧友确实有担任侍中者,例如韩嫣,‘武帝为胶东王时,嫣与上学书相爱。及上为太子,愈益亲嫣’。即位之后,‘嫣常与上共卧起’。又如,‘宣帝时,侍中中郎将张彭祖少与帝微时同席研书,及帝即尊位,彭祖以旧恩封阳都侯,出常参乘,号为爱幸’。他们原来都是皇帝的少年故交,因此劳干将其分为七类是符合史实的。”[1]115从中可以明显看出,上举韩嫣及张彭祖的例子均出自《汉书·佞幸传》,也就是说韩嫣与张彭祖二人的身份属于正史记载中“非有才能,但以婉媚贵幸,与上卧起”[8]3721的佞幸宠臣,皇帝的旧友只是二人能够成为皇帝的佞幸的前提之一。按照《秦汉官制史稿》的六分法这二人应归属于“皇帝的佞幸”一类,并不独立于书中所列六类之外。韩嫣、张彭祖两人的例子是无法对“皇帝的旧友”单列一类提供支撑的,反而更加证明了《秦汉官制史稿》的六分法具有广泛性与代表性。比照劳干先生的七分法,“皇帝的旧友”这一表述形容的是二者之间的人际关系,而后六类则明显是对群体身份性质的表述,这或许就是安、熊两位先生未将“皇帝的旧友”单列一类的原因。其实,劳干先生本就对皇帝的旧友列为一类持有“皇帝的旧友;如卢绾。不过当时有无侍中一职名称,尚有问题”[18]的存疑态度,在未能举出足够有力的证据下,《宫廷》即得出“劳干将其分为七类是符合史实的”的结论未免牵强。《宫廷》在列举韩嫣例子时未能引用记述更早的《史记·佞幸列传》[19],亦未免有些疏忽。

另外,《宫廷》根据汉初《户律》推论嫔妃的居住面积亦明显有些不妥。且不说时代不同,嫔妃制度的发展相对较晚,能否把《户律》的规定说成按身份占有田宅[20],就算确如作者和杨振红所言,也不宜把嫔妃的住宅面积都一一与《户律》对应。如其“婕妤比列侯,即受百五宅之‘彻侯’,娥比受九十五宅之关内侯,傛华比受八十六宅之大上造,美人比受八十四宅之少上造,八子比受八十宅之中更,充依比受七十八宅之左更,良人比受七十四宅之左庶长,长使比受廿五宅之五大夫,少使比受廿宅之公乘”[1]282-283云云。又如:“妃妾自五官、顺常以下至上家人子、中家人子,秩位则与官俸三百石、二百石、百石及有秩斗食对应,其具体受宅情况不详,可能和‘公大夫九宅,官大夫七宅,大夫五宅’至最低爵级‘公士一宅半宅’相类。”尽管作者也曾说明:“这只是推断而已,妃妾是否实际占有那么多宅地尚待详考。”[1]283但《户律》的参考价值显然还应在嫔妃的住宅有等级之分,而不是身份的完全对应和具体面积的大小,遑论“掖庭三千”的嫔妃和宫女规模了。

《宫廷》在征引学者著作的版本问题上亦有所疏漏。如引述劳干先生《论汉代的内朝与外朝》一文时,书中在页下注中只注明了“劳干:《论汉代的内朝与外朝》,载黄清连主编:《制度与国家》,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第50-51页”[1]115。其实,劳干先生这篇文章最初发表在1948年商务印书馆发行的《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3本),后收入台北艺文印书馆1976年出版的《劳干学术论文集甲编》,书中既然在此处作出了注释,那么理应将本文的发表与收录情况一并交代清楚,并选择更为合适的版本进行参考,这样才更能彰显作者的严谨与细致。又如,书中征引蔡邕《蔡中郎集》所标注的“(清)纪昀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1]378的出版年份有误。“1997年”当为“1987年”,《蔡中郎集》也应引用中华书局据海源阁校勘本校勘的《四部备要》本为佳。

此外,《宫廷》第七章第五个子目为“汉太子的思贤苑与博望苑”,从相关内容来看,思贤苑为汉文帝时所设,史载不详;博望苑为汉武帝所设,汉成帝建始二年撤除。二者均在西汉时期设立,并未涉及东汉。结合前一标题“西汉太子宫地址之蠡测”与后一标题“东汉太子宫的若干变化”,此处标题若改为“西汉太子的思贤苑与博望苑”应更为顺当。同样,《宫廷》在论述“顺帝移居南宫与外戚阎氏的覆灭”时提出,顺帝“从辇幸南宫云台”的原因是考虑到“云台地势较高、利于防守的缘故”[1]217。随后又举例说明,这与绿林军攻入长安未央宫时王莽逃到渐台的原因相似。但实际上,王莽“就车,之渐台,欲阻池水”[8]4191,其原因主要是依托池水环绕设防,地势高还不是最根本的原因。还有,在讨论“‘椒房’与‘掖庭’——汉代后妃宫室居处的演变”中,《宫廷》为说明掖庭宫室形制引用了大量的长安桂宫考古资料复原图,并在书末集中附图参考。但显而易见,该书若采用图随文走或小图随文另在书末附大图的方式会更加照顾读者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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