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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与新时期少数民族小说的审美属性

2022-01-01林瑞艳

宁波工程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陌生化信仰小说

林瑞艳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公共基础课教育部,福建 福州350003)

0 引言

中华民族由多民族构成,文化异彩纷呈。与汉族文化不同,少数民族文化有其自身的特点,对于神灵的敬畏成为很多少数民族的文化内涵之一。汉族儒家文化偏重理性思维,所谓“未知生,焉知死”,重点关注此世的生存状态;而对于很多少数民族(比如回族、藏族、满族)来说,彼岸追求贯穿于现实生活,这种文化的特异性在潜意识中影响了作家的思维模式。新时期以来,少数民族小说的优秀作品层出不穷,民族文化介入后的小说文本也带有了自身的特点。

文学是包罗万象的,它将各门学科纳入其中,从而达到广博精深的效果。但在众多嘈杂的声音中,又正是审美属性使其保持了独特的学科魅力。审美属性是“海纳百川”之“海”,进入文学的因素只有统摄在审美属性下,成为文学的特色表达,才能真正成为文学文本的一份子,民族信仰文化进入文学亦面临此类状况。新时期以来,时代呈现多元的开放趋势,我们也在少数民族小说中越来越多地看到之前较少露面的信仰元素。民族文化在进入少数民族小说、形成自身的文学传达的同时,还为其增添了新的质素,进而丰富了新时期少数民族小说的世界。

1 主题意蕴的形而上提升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一词来自于哲学,“形而上学”称“第一哲学”,是哲学中最重要、最基础的分支。所谓形而上,“形谓已成形质,形而上犹曰形以前,形而下犹曰形以后。”[1]118也就是说,形而上乃是具体的形体器物之前的本体,这种神秘不可知的本体是千百年来哲学家们孜孜以求的对象。

文学有着超越现实生活的虚拟性,是作家心里的一个梦,文学的形而上正是这种超越性的突出表现。中国现当代文学由“五四”滥觞,时代的特点注定了其功利化的倾向。“形而下”层面的增加,一方面能与现实更好地衔接,提高文学的社会效应;但在另一方面,缺少对“超出存在者之外的追问”,[2]137就无法从宏观和抽象的角度对存在进行整体性的思考和理解,也就难以超越一时一地的具体存在。在新时期少数民族小说中,信仰以“神”的本体性进入文本,对神性本体的追问使文本呈现出浓厚的形而上色彩。

“我只对平凡的事物感到惊讶”——这是石舒清小说《果院》的引语,也体现了石舒清小说的题材特点。日常的、细微的事件与情感体验,乃是石舒清小说的主要内容。《黄昏》写的不过是年逾六十的姑舅爷尽管生活困难,却执意要代先人偿还欠下的债务。随后三舅爷的次子克里木来访,因要置院落而请求用边远地方的一块土地与“我”家对换一块路边的土地,却被父亲无情地拒绝了。两件都不过是日常琐事,但在民族文化背景下,却显出了别样的意味。在回族的生活中,伊斯兰教义通常以日常化的状态体现出来:伊斯兰教义要求教徒在无常之前,须要还清今世欠下的债务,方可清清白白地走向另一个世界。如果前人未能及时偿还,后人就责无旁贷。这种教义的内核在于:身为伊斯兰信徒,讲究信义,才能活出尊严,死了清白。姑舅爷的执意正是这种教义的体现,然而,姑舅爷这种举动即使引起了“我”些许的敬意,却很快被经历现实利害冲突——置换土地事件的“我”遗忘了。故事的结尾是突兀而意味深长的:“直到把两扇开着的大门合到一处时,我才突然地想起姑舅爷托付我的事来。”[3]75对于形而下物质利益的全神贯注,让人往往忽略乃至遗忘了行为背后本应体现出来的信义、道德、亲情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传统文化的断裂问题,甚至涉及到了人类族群性的重新调整。面对着汹涌而来的经济大潮,人性的自私得到了理所当然的呈现,但精神空间的狭小化也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如果没有信仰因素的介入,这个形而上的主题形态就无法如此自然而又不露痕迹地体现出来。

与石舒清不同,张承志的小说中总是充满了澎湃的激情和激烈的冲突。《西北暗杀考》与《心灵史》都是反抗复仇的故事。《西北暗杀考》中的竹笔老满拉、喊叫水的马夫、伊斯儿,《心灵史》中的七代导师,都把宗教血仇当成人生目标,前赴后继地反抗、流血、牺牲,仍然一往无前、毫不吝惜自己的生命,甚至以牺牲为目的。如果抽离信仰的因素,这不过是两个暴力抗法的故事。然而,民族文化的加入使牺牲者的血液蒙上了神圣的光辉。张承志正是用这一滩滩触目惊心的鲜血告诉读者另有一种令人肃然起敬的民族文化价值观。这两个以血液为底色的故事,夹杂着大量的对生死重大问题的思考:屈辱地活着,还是尊严地死去?以维持现世的生存为要义的实利文化强调的是“未知生,焉知死”的实用主义,往往忽视了死亡的价值与意义。而这种民族文化正是以对神性的追随击中了实用主义的软肋——精神的饱满是另一种生存形态,是人在物质贫乏中也无法阻挡的、不囿于现世的生存可能性。张承志在自己文本的世界中倾注了对世界理想和人类终极价值的追问,并以自己的血缘给出了答案。虽然这种答案并非唯一甚至不一定是正确的,但却是从另一个层面提供了人类生存的价值取向。

除了对日常生活以及重大事件的描写因信仰因素而灌注了形而上色彩,还有一类小说则是对宗教仪式本身的关注以及放大性的描写。扎西达娃的《西藏,系在皮绳结上的魂》,写的是塔贝带着琼寻找香巴拉,最终以塔贝的死亡告终。这个寻找的过程实则就是一个宗教仪式:在藏传佛教文化中,信徒们以徒步朝圣的方式(类似于身体献祭),来赎自己今世的罪过——这正是佛教身、语、意修行中的“身”。正如许多汉族人无法理解西藏民众千里迢迢以等身长叩头的方式到达心中的圣地,塔贝和琼的行为在现代理性面前显得十分荒谬:餐风露宿地艰辛前行,却连自己的目的地在哪里、存不存在这个目的地都不知晓。没有家庭、财富和安定生活的两人,在现世生存的意义为零,却执意向往梦想中的“香巴拉”。若没有藏密背景的加入,这就是一个日常逻辑无法理解的故事。但“香巴拉”在藏传佛教中,却是理想国的别称,谁也不知道这个理想国的具体位置,但这个理想国依然牵引了无数信徒的目光。因为求索本身的意义并不在于目标本身,它与超越了现实经验的形而上学殊途同归,“形而上学是没有最终答案的,它只是一种无尽的精神旅程,无尽的精神超越,它的价值就在过程之中。”[4]

文学作品并不擅长直接描写专业哲学,但是,“任何一本小说都要描述对人生的看法,因而也就要与哲学问题建立某种联系。”[5]138信仰因素介入后的少数民族小说,更倾向于从形而上的层面探索世界。现实往往内化在人物的精神气质中,更易于达到一种心理真实,从而达到主题意蕴形而上的提升。

2 异质文化的阐述要素——文本陌生化效果

“陌生化”是俄国形式主义的核心概念,它起意于对于生活中常见事物的有意背反与偏离。我们的前知识结构往往遮蔽了对事物的真实感受,“那种被称为艺术的东西的存在,正是为了唤回人们对生活的感受,使人感受到事物,使石头更成其为石头。艺术的目的是使你对事物的感觉如同你所见的视像那样,而不是如同你所认知的那样”。[6]概念上认知了一样事物,并不意味着就感受到了这个事物,当几千年的传统萦绕在每个人周围时,或许只有从另一种文化的立场,才能更真切地感受到这个世界的存在。不可否认,信仰文化在少数民族文化中是极具代表性的,对于少数民族而言,信仰的存在往往是日常化、普遍化的。少数民族再熟稔不过的信仰文化,对汉族而言却是一个异质的“他者”的存在。因此,加入信仰因素的新时期少数民族小说,就带有了形式主义所强调的“陌生化”效果。

这种陌生化效果首先体现在小说的情节上。在形式主义学者们眼中,小说的素材是“本事”,只有当这些写作素材经过作者的加工整合成新颖的、引人入胜的叙事话语时,才能称其为“情节”。当信仰因素进入到叙事文本,小说情节出现了不同于汉族小说的组合方式。信仰思维强调感性直观,往往忽略逻辑推理过程,向往超验的形而上世界。“神秘思维是藏族价值判断的基本方法之一,”[7]76这种神秘色彩也即体现在阿来和扎西达娃的小说中。

从整体而言,阿来的《尘埃落定》当是一部写实的作品,它以麦其家族的覆灭为主线,写出了土司制度在现代社会的消亡趋势。但就是这样一部以写实为主的作品,仍然掺杂了非现实化的神秘情节。作为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我”被设定为一个傻子,然而这个傻子却能预知未来,能了解不同时空发生的事件。在茸贡女土司的粮食被抢之前,在麦其土司家的大少爷被刺杀前,傻子少爷都做了明确的预言。傻子觉察到了明显是自身经验之外的查查头人被枪杀的过程、麦其土司和三太太在野外幽会的过程。傻子自身也有神秘的体验:当他在行刑人那里找到一件受刑的死者留下的紫色衣服并穿上时,他感到“我周身发紧,像是被人用力抱住了”。[8]298而后,他看待每一样事物都带上了一层深浅不一的紫色,并且从地毯上看到他的妻子塔娜和大少爷偷情的过程。

扎西达娃新时期的小说更是以“魔幻”色彩著称,小说情节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局限。《西藏,隐秘岁月》中的次仁吉姆,一出生就会画关于人世间生死轮回的图盘,刚会走路就会跳在全西藏早已失传的格鲁金刚舞,但这种奇迹般的能力却在被来考察雅鲁藏布江最终流向的英国人摩斯赫德上尉吻过脸颊后消失了。《风马之耀》中乌金要杀的“贡觉的麻子索朗仁增”一次次死而复活;《世纪之邀》中的少爷在押送的过程中越来越小,最后退回了姑娘的子宫中……

扎西达娃的小说受到拉美魔幻现实主义主义的影响毋庸置疑,但是,在他的深层血脉里,显然还埋藏着藏传佛教文化的因子。信仰的神秘主义色彩与魔幻现实主义不谋而合,成就了扎西达娃的“陌生化”小说叙事话语。这些脱离现实正常形态的、非生活逻辑的情节构架,显然可以溯流于信仰超验直观的思维模式。

信仰叙事话语的陌生化,还体现在叙事视角的选择上。《尘埃落定》文本的陌生化效果,关键就在于选择了“傻子”作为叙事主体。傻子眼里的世界与普通人不同,陌生化也就由此而来。傻子往往跳出书中“聪明人”的世界,以自己的思维给这个世界另一种解释。正如《红楼梦》中的刘姥姥眼里的西洋钟不过是个匣子底下挂了个秤砣,两种思维的并置实则起到了消解权威话语的作用——阿来正是要通过对“聪明人”话语权的消解,重新体认作为传统权威的信仰的神圣性。阿来用傻子来消解信仰的神圣性,显然他还无法完全摆脱信仰神圣性的认可,作为一名当代藏族作家,即使对自己的民族传统文化有所质疑,但仍然无法摆脱自己的血脉,无法完全抛弃这种天生的禁忌。正是这种民族文化传统势力的影响,使阿来为自己的叙事选择了一个非常态的“不可靠”叙述者,为读者展现了一个偏离正常形态的陌生的现实。

究其本源,这种种陌生化实则来自于文化立场的不同。汉族的主流文化肯定的是俗世的生活,大量的叙事都是从世俗文化的角度入手。而对于很多少数民族来说,信仰文化是他们民族文化的核心,这种民族文化已经内化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是一种精神信仰,更是生活规范。因此,选择以信仰文化作为叙事时的立场,就使文本从根本上陌生化了。

查舜的《穆斯林的儿女们》单以题材而论,是再普通不过的农村经济发展题材。它之所以呈现出与一般的农村题材“陌生化”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叙事是从民族信仰文化立场展开的。一般的农村经济发展题材小说,都以新旧集团的斗争为主,最后以新集团的胜利为结尾——在世俗文化中,经济发展是主线。《穆斯林的儿女们》却在经济发展的掩护下,悄悄编织着重建信仰的旗帜。主人公海文每一次化解来自自身或是外部的阻力,获得一次又一次的精神力量,要不来自马存惠这个村里唯一的满拉,要不来自象征民族文化精神的各种意象(梨花表征的白色、伊斯兰丧礼、伊斯兰寺庙等)。最后代表着旧集团的大队长杜石朴不是被打倒了,而是因为救人而牺牲了,并因为自己是在宰牲节死去而感到欣慰。从民族文化立场的角度来说,马存惠才是小说中隐在的主人公,他出狱、经历种种事变最后完成了由满拉到阿訇的转变,贯穿着全文。小说以他去伊斯兰寺庙参加开斋节仪式开始,由群众为他举行“穿衣”的毕业仪式(表示他以后可以做开学阿訇)而终,正体现了作者的意图所在。只不过鉴于种种客观因素,这条线索是在新旧斗争、经济发展的掩护下进行的。这种异质的文化立场,使《穆斯林的儿女们》脱离了一般农村经济发展题材小说的轨迹,以一种别样的面目令人耳目一新。

除了藏族和回族的作品,乌热尔图的《七叉犄角的公鹿》《老人和鹿》《鹿,我的小白鹿啊》,郭雪波的《大漠魂》《大漠男孩》《沙狼》等作品中,呈现出的动物性高于人性的一面,显然受到了民族文化“万物有灵”观念的影响,这是在汉族小说中较少看到的。这种陌生化已不仅仅是一种文本的存在形态,而更是作为汉族文化的丰富与补充,充实和扩大了文学的审美性。

3 小说的散文化倾向

小说是一种具有非凡合并能力的文学体裁,散文或诗歌没有能力把小说融合进去,小说却有能力把诗与哲学包容到它里面,并且不会因此而失去自己的个性。“小说的特点正是包容其他形式,吸收哲学与科学认识。”[9]62正是因为小说的这一特性,使得小说的形式会随着时代文化潮流的发展而发展,会出现一些不同以往的小说形式。信仰因素的介入,也使得小说在形式上出现了变化,具体表现为散文化的倾向。

中国白话小说开初,就借鉴了散文的表达方式,出现了鲁迅、郁达夫、沈从文、萧红、废名、汪曾祺等一大批名家。当然,至今“散文化小说”还未曾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亦有人称之为“诗化小说”、“抒情小说”,杨义认为,小说的“散文化”,“乃是小说的自由化、随意化,它把小说的环境化淡,人物化虚,情节化少,而唯独把情绪化浓”。[10]542但这里所指的,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散文化小说”,而是借用这个说法,利用散文体式上的一些特征,来探讨这种倾向。

小说是虚构的,但作者对于信仰的情感却是真实的,在渴望让读者了解、接受这种真实情感的欲望驱使下,小说呈现出散文的真实性倾向。《心灵史》在发表最初,就曾经遭遇过“非小说”的质疑。的确,这部费尽张承志心力的作品容纳了太多传统意义上非小说所该容纳的东西,比如说历史。《心灵史》使用了大量的史料,有哲合忍耶的教内史料《热什哈尔》《兰州传》《曼纳给布》,还有官方文献《平回纪略》《钦定兰州纪略》《钦定石峰堡纪略》等。通过这些史料,再加上严谨的史学求证精神,勾勒出哲合忍耶的传教历程。为了突出作品的真实性,除了史料的运用外,叙述者本人也不时从幕后出现在台前,以亲身的经历和体会来加强这种真实效果。在《第三门:流放》的《充军黑龙江》中,在描述了流放黑龙江布盔地方的哲合忍耶第三代导师马达天流放途中的痛苦后,作者又以自身1989年夏天途经此地时的感受来印证。在接下来的《知的遗训》一节中,作者更是通过阅读马达天的文字,发自肺腑地宣称:我不再怀疑犹豫。此刻我的举念坚如磐石。我的读者们已经屏息宁神,我不能违背我的前定。让我这个作家考证一种消逝的确凿历程:让我这个学者创作一种无形的心灵形象吧——我终于解决了学问和艺术的根本形式问题。我已经决定了我的形式。

叙述者的频频现身,以“感同身受”的经历增强作品的实存感。于是,小说中居于核心位置的信仰因素也以更为质感的颗粒不断冲击着读者的心扉——这种颗粒根源于作者心中深沉的民族情感。

信仰进入小说后的小说散文化倾向,还表现为小说抒情性的增加。小说的抒情意味首先表现在对自然景物的描写上。“自然是宗教的最初原始对象,这一点是一切宗教和一切民族的历史所充分证明的”。[11]2正因为如此,带有宗教信仰情感的作家对自然的感受特别敏锐,对自然的描写充满了诗意。《尘埃落定》总是用诗一样的语言来描写自然风物: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第4页)

这样的风格在《空山》中也得到了延续:

星星一颗颗跳出天幕,然后,月亮也升上了天幕,山峰,山梁,都以闪光的冰雪勾出了美丽的轮廓,甚至深沉在自身暗色中的森林的边缘,也泛出莹莹的蓝光。(第140页)

少数民族作家对自然有着异乎寻常的感受能力,把伟大的自然用饱含情感的笔触一一描绘,这些蓄含着勃勃生命力的风雪草木,构成了文本中一个自足的世界,同作品中的人物相映衬,甚而对话,成为这个多声部存在中的一个音阶。叙述者未曾说出的,它们则一一传达。这既是对“托物言志”“即景抒情”手法的继承,亦是进一步的深化。

其次,这种抒情性表现为小说脱离传统的情节模式,而更侧重于情绪或是感觉的表达。乌热尔图《七叉犄角的公鹿》开篇的题记就是:这是我少年时代经历过的故事。小说的情节十分简单,以我三次见到七叉犄角的公鹿为主线,主要描述的是我内心的变化。小说采用的是第一人称,情节退到了次要的位置,凸显的是我的个体情绪——由下定决心要猎鹿到衷心希望公鹿在森林中自在生活,甚而这种情绪也感染了我最亲近的人特吉。这是一篇可以当做散文来阅读的小说,到处充溢着我对于七叉犄角的公鹿所代表的健康生命力的尊崇——任何一种生物都有与人类平等生存的权利,人类有些时候甚至被动物性的力与美超越。萨满教崇拜大自然,七叉犄角的公鹿俨然已是大自然的化身,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乌热尔图才将小说写成了接近于散文的激情颂歌。张承志的《大阪》虽然有一个“他”跟着向导李瘸子探寻冰川大阪的线索,但这条叙事线索不时被“他”对妻子和孩子的关切情绪所打断,小说在他看到大阪以后领悟到生活必须是对苦难的超越这种类宗教情愫中戛然而止。也就是说,真正贯穿全文的,并不是叙事线索,而是“他”的情绪线索。这两篇小说都体现出了散文化小说的重要特征:“小说的意蕴不在于人物的冲突及其结局,而是在于事件过程的意象所触发的情绪。”[12]

4 结语

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少数民族以自身区别于汉族的特色文化丰富与充实了中华文化,这种民族文化进而浸染了作家的写作思维与创作模式。民族信仰是一种内置于人类自身的深层因素,对于少数民族作家而言,无论这种信仰是否虔诚,他的深层文化内核中总摆脱不了民族文化的基因。于是,这种基因就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在文本内部浮现出来,造成了小说审美上的变化。这种审美特异性主要体现为小说脱离了一般的世俗叙事,更倾向于超越性的追求;在此基础上,小说向读者提供了另一种文化可能性,叙事立场的转变也开拓了叙事伦理;小说文本内质加入更多的主观色彩,真实性与情绪性加强。新时期少数民族小说文本的这种审美特色对于新时期中国小说而言既可以作为一种补充,也可以作为一种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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