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人类自由:埃吕尔的技术伦理思想探析
2021-12-31刘艳春
刘艳春, 李 峻
(1.南京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23;2.南京邮电大学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23)
近100年来,人类社会进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技术时代。现代技术的规模及其对人类生活的影响远远超过了传统技术,特别是在其发展取向上不断地超越着人类的生活经验。如融现代信息技术、认知科学等于一体的综合化智能技术已经在最核心、最基础的层面对人类进行了干预与改造。那么,现代技术是否提升了人类的自由呢?对于自然主义技术哲学家来说回答是肯定的,但是对于人文主义技术哲学家来说答案却是相反的。人文主义技术哲学家认为,现代技术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表面上的便利,但是在深层次上一定会导致人的异化,甚至会导致人类逐步丧失自由。基于此,如何重建和坚守合理的技术伦理以避免人类自由的丧失,就成为技术哲学家的社会使命。
美国学者海因里希斯(Heinrichs)和斯塔克(Mandy Stake)认为,要想实现现代技术为人类所用,就需要遵循规范伦理学的范式来强化现代技术的道德规范。而芝加哥大学的汉斯·约纳斯(Hans Jonas)教授却对此观点持反对态度。他认为,传统规范伦理学实际上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它对技术的规范也是以人的目的、品格和技术后果等为基点的,最终会导致人化技术的无限扩张,并实现对自然的僭越。因此,汉斯·约纳斯主张要以自然主义的责任论为基点来重构现代技术伦理。[1](P.23)保罗·维贝克(Paul Verbeek)却回避了人文主义与自然主义的技术伦理论争,主张构建功能主义范式的技术伦理,以“是其所是”的原则来规约技术的善。尽管技术哲学家的思想都有其合理的一面,可以对某个问题做出一定合理的解释,但是随着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的发展,人类生命已经从自然进化的“自然人”转向了由生物技术干预而生成的“技术人”。这些社会新图景的背后就有新技术的伦理困境,并且这种伦理困境并不是用规范伦理学、功能主义伦理学或自然主义责任论伦理学可以进行阐释的,而是需要用新的视角来重建技术伦理。
法国技术哲学家雅克思·埃吕尔(Jacques Ellul)的技术伦理思想可以给我们提供新的技术伦理视角。埃吕尔的技术哲学通常被誉为与马克思学派、杜威学派和海德格尔学派齐名的四大技术哲学流派之一,其技术伦理思想的特殊之处就在于他用效率来定义技术,并将技术导致人类自由衰减的原因归结于技术意识滋生的“力量伦理”。在埃吕尔看来,现代技术已经形成了复杂的“技术系统”(technological system),它按照自身规律自主地发展,并且现在的社会实际上是“技术社会”(technological society),技术主宰了科学、经济与政治,技术实际上已经演化为人与自然的中介,要想使技术不再消弭人类的自由就必须限制技术力量的扩张,需要大力倡导“非力量伦理”,以此促进人与技术之间形成一种“自由关系”。可以说,埃吕尔的技术伦理思想与众不同,它深刻地影响了现实社会,并以全新的视角给我们提供了反思和重建现代技术伦理的机会。
一、埃吕尔技术伦理思想的哲学基础
埃吕尔的技术伦理思想散见于他的40多部著作和1000多篇论文中,尤其在《技术社会》(1954)、《技术秩序》(1963)、《宣传》(1965)和《政治的幻觉》(1967)等4部著作中最为集中。埃吕尔的技术伦理思想的形成是时间维度与认知维度双重作用的结果。在时间维度上,埃吕尔的技术伦理思想经过较长时间才逐步形成;在认知维度上,埃吕尔的技术伦理思想是随着其技术哲学的不断深化而逐步成熟的。
(一)技术社会论与技术系统论
与其他技术哲学家不同,埃吕尔从社会学立场出发,将技术看作是“在所有领域中人类通过理性获得的有绝对效率的方法的总合”[2](P.XXV)。可见,埃吕尔的技术哲学超越了技术本身的“具象”性特征,而成为一种抽象的文化现象,这种广义的“大技术”观是我们理解埃吕尔技术伦理思想的关键。在埃吕尔看来,尽管技术与机器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但技术并非机器本身,相反,机器的结构原理抽象化后被应用到人类活动的所有领域之中而成为控制人类日常生活、政治活动与经济活动的一种方法。所以,机器只不过就是这种方法引起的结果而已。可以说,机器原理的抽象化应用使人类的所有活动都成为技术的一部分。[3]从社会学立场来看,我们已经处于“一切皆为技术而组成,一切皆为技术而存在,一切事物皆为技术”的“技术社会”(technological society);而从技术哲学来分析,现代技术已经结成了复杂的“技术系统”(technological system),在这个系统中技术摆脱了外界的评判与限制而根据自身的规律和方式自主发展着。
技术具有历史性与地域性。由于知识与物质的局限,传统社会中的技术是零散性与非连续性的,并且受到外在目的、法律、道德与宗教等的限制,其应用的范围与数量都非常有限,因此传统技术就成为某个时代文明的一部分。在传统社会中,信仰和象征是社会的决定性力量,技术受到外部力量的限制,“没有任何一种技术能把所有技术统一起来,并遵从它本身的内在逻辑而向前发展”[4]。也正是这一特点的存在使得传统社会有了个人选择自己喜爱的技术的自由,个人与技术之间成为平等的主体,技术并没有将人类置于“技术网络”之中。但是,随着工业革命后科学技术的发展,技术不再受制于外界目标,而是按照自身的内在逻辑或目标发展,并且开始将自身发展的结果强行加载到人类的生活之中,传统社会就开始蜕变为“技术社会”。在埃吕尔看来,在“技术社会”中技术不但成为凝聚一切事物的工具,而且技术成为所有事物的目的,甚至所有的事物本身也成了技术。无论是学科知识还是道德伦理,抑或是法律与政治都是“技术的组元”。政府不但聚结了技术,还成了“技术政府”。技术成为全方位控制人和事的有效工具,人类对技术的选择自由被剥夺得一干二净,人们被困在被技术构建的“集中营”里。
然而,这个技术环境“对任何其他的事物都加以排斥,使技术成为人与自然进行沟通的唯一‘中介’”[5](P.121)。也正是由于技术环境对传统社会逻辑的持续渗透、消耗与吞噬,既有的社会逻辑最终使传统社会被技术社会取而代之,在埃吕尔的观点中,“技术系统”已经成为人类通向现代化的“钥匙”。
(二)技术自主论
由于技术系统的存在,技术就具有了自主性与关联性。根据系统论的观点,在技术系统中某个技术的发明定然会引起系列技术的发明,任何一个子系统的变化都会触发技术的整体性革命,而整体中的任何变革都会对各个要素产生影响。基于此,埃吕尔断定,在技术社会中技术增长并非受到外界制约,而是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它会按照自身的内在逻辑实现“自我增殖”。埃吕尔指出,技术自主性的根源在于技术摆脱了社会控制,演化为一种不可控制的力量。技术本身是一种独立于个人或组织而存在的客观实在,它的产生与发展都有自己独特的内在逻辑,甚至技术进步也不需要人类的干涉,只不过是类似于生物进化的一种现象而已。“技术追求自身的轨道,越来越独立于人类,这意味着人类参与技术性生产活动越来越少。”[2](P.134)
有趣的是,埃吕尔甚至还声称,技术是“技术社会”中唯一具有自主性的事物,即使是人也没有自主性。传统观点认为,技术实践活动具有很强的目标性,而这个目标主要来自人类多层次的需要,如低层次的生理、心理需要与高层次的幸福自由、自我实现的需要,甚至是实现整个人类社会“终极目标”的需要。但是埃吕尔认为,在技术社会中人的低层次需要已经被高层次需要所取代,而这些高层次需要并非自己生长出来的,而是由技术系统所激发出来的,并且是对技术文化生活带来的情感、心理饥饿所作出的必要补偿。因而在技术社会中,技术决定了人们的需要。他举例说,技术社会中高度紧张的生产操作或高强度竞争而导致的心理紧张、严密苛刻的计划性所引起的呆板生活等都需要有必要的补偿,如此才能纾解人的情绪与精神。如果脱离了技术发展的内在逻辑,技术因为要去满足人类的新需求而实现革新;反而那些遵循技术自身内在逻辑而发明出来的新技术、新产品却能激发人们的新需要。因此,埃吕尔否定了人类需要与技术进步之间的因果关系,极力主张技术的自主性,认为技术系统中的已有技术决定了技术的发展目标。
同时,技术发明也具有自主性。埃吕尔认为,传统技术主要依赖于个人经验与天赋,因而具有个人依赖性,而现代技术是独立于个人的,具有自主性。当具备某种条件时,任何地方都可以实现技术发明和技术共享,任何人或组织都无法限制其他的技术发明。所以,埃吕尔认为无论是在宏观上还是微观上,技术发明都具有自主性和不可控性,也就意味着技术发明具有非人格的特征。在技术发明的推进过程中需要作出最佳选择,这种选择并非由人做出的,人只不过是“记录由各种技术获得的效果、结果的一部装置……而这些操作其实任何机器都可以完成”[5](P.239)。而技术“包含着某些使它独立于任何外部干涉,独立于任何人的决定的进步力量。技术现象按自己的道路自我选择”[5](P.233)。埃吕尔还认为,技术的应用也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尽管所有人都有权自由选择自己喜爱的技术,但是在竞争激烈的技术社会,优胜劣汰是技术应用的底层逻辑,所有的技术使用者都不得不采用新技术来赢得竞争。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人们唯一的信念就是借助于更先进的技术来解决问题。“一项技术力量只能靠另一项技术力量与之对抗”[5](P.251),即使有人感觉到技术对人的异化风险,但是所有反对或阻止技术进步的行为最终都会失败。因此,人一旦进入到这个技术社会中就永远不可能放弃技术,而且技术越进步,人对技术的依赖性也就越大,技术变成了人类赖以生存的一个环境。技术社会中的人始终无法逃避技术,只能不断地适应技术与规则,逐步形成技术意识与技术思维,并通过教育使这种技术意识与技术思维得到强化。可以说,人在技术社会中是一种技术化生存,人只能依赖技术而不能控制技术,除非所有成员都采取同样的价值观念和行动。
二、埃吕尔对技术社会中的伦理反思
埃吕尔认为,尽管技术不但帮助人们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时空的限制,还减轻了人类的饥馑之苦与各种自然局限,但是在技术社会中,技术通过自身规范、技术系统与技术环境来实现对人的束缚与压制,这与传统社会中人们所受到的束缚与压制一样残酷。“技术将一切溶合在一起……技术使人类适应,并重构这个盲目的世界,使得人类安于非人性化。”[2](P.6)技术社会使人成为一个被技术淹没的物体,人的生活本质被技术分离并像机器零件一样随意替换。因此,埃吕尔对技术社会的非人性化特征进行了深刻的伦理反思。
(一)技术的自主性如何压制人类的自由
埃吕尔认为,技术的自主性使技术成为评价所有事物的标准,具有超级权威,并且只有能够促进技术增长的行为才是值得肯定的。技术的自主性剥夺了现代人选择自己命运和手段的权利,“在技术的自主性面前没有人的自主性”[2](P.138)。在埃吕尔看来,现代技术本来是人类与自然环境进行抗争以获取自由而发展起来的工具,但是由于它摆脱了外界限制而出现了膨胀式发展,不但祛除了“中性工具”的特性,而且演变为所有目的和手段的整体,成为无拘无束、没完没了的连续统一体。[6](P.21)技术摆脱了人的控制,反过来控制了人的思想与行动,人的精神从此就会失去自由。在技术社会中,人们的精神“完全被技术价值所支配,他们所追求的只不过是由技术而获得的快乐……他们不再拥有传统的自主判断和选择的自由”[7](PP.60~61)。
4.1.2 以病例为评价对象 整体护理的开展,实现了护理工作模式由功能制护理到患者为中心的转变,而护理质量评价尚未很好的关注对整体病例的评价,即根据病例分型识别和评价患者的护理需要程度。有以下6种分型:①病情分型,区分患者的危重程度;②自理能力分型,识别需要生活照顾的患者;③心理状态分型,把握有心理服务需要和有纠纷倾向的患者;④经济地位分型,把贫困患者与社会名流区分出来;⑤护理措施分型,把不同护理等级和使用高新技术与风险技术的患者区分出来;⑥满意度分型,把不满意的患者区分开来,根据上述病例分型,建立重点病例报告制和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表,评价整体护理质量。
根据埃吕尔的观点,在技术社会中,人们只要使用技术就必须遵守技术所带来的一切规则,不管这些规则是否符合人们的日常生活逻辑,技术自主性让人类陷入“获得所有或失去所有”两极困境。在与技术的冲突中,人被沦为“技术动物”。埃吕尔非常痛惜地发现,在技术社会中“人类的反复无常在技术面前粉碎”[2](P.138),人的自由不再是一种实际的存在,而是一种精神幻觉,并且技术越发达,人的自由就越少。为此,埃吕尔认为只有打破“技术增加选择的可能性”这一神话,才能更好地理解技术自主性与人的自由之间的关系。尽管技术扩大了人类在物质、信仰、意识形态与生活方式等方面的选择,使社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但消费层面选择权的拓展并不代表自由的增加,一个锦衣玉食的人并不一定比一个风餐露宿的人更自由,实际上人们在产品之间的选择早就被技术系统所限制。
在埃吕尔眼里,技术自主性就是“技术必然”,并且他用辩证的观点分析了人类自由与技术必然之间的关系。埃吕尔认为,只有两者形成辩证统一关系才有价值。从本质上看,人类自由只存在于对技术必然的认可中,没有了技术必然就没有了人类自由。当我们必须要与命运抗争时,才会真正地理解自由的真谛。在埃吕尔的理论体系中,技术是决定现代社会秩序的、具有终极价值的关键性力量,人类在追求效率的同时不自觉地给技术赋予了普遍而独尊的强权并任其渗透到人类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任何思想与行动都不得不服从技术强权,即使是最具人类心理要素与精神要素的道德、艺术、政治与宗教都在技术的强权下逐步蜕化为干瘪技术的术语,所有事物迟早都被吸收到技术系统之中。糟糕的是,封闭式结构与机械式发展使整个技术系统形成可预测性结果,而人类社会本应是一个开放而充满无限可能的系统,这种无限可能就给人类预留了自由的空间,如果将人类社会置于单一而封闭的技术系统中,人类的自由就极有可能被终结。基于此,技术社会中人的自由并不是自然而然地展露出来的,而是要在与技术自主性(技术必然)的抗争与超越中表现出来的,除了超越和克服技术必然以外,人类再无他法可以获得自由。
(二)对技术社会力量伦理的批判
在人被技术所奴役的技术世界里,所有的价值判断都以技术发展为旨归来获取力量,技术社会中不适应技术的人与传统社会中“失德”的人一样最终都会成为“社会弃儿”。埃吕尔将这种“求力”范式的伦理称为“力量伦理”。
埃吕尔指出,社会在力量伦理的关照下,“技术整体中的每一个要素遵循特定的法则……这不是促使人消失的问题,而是使人有条件地投降,使人适应技术,而不是表现个人的情感和反应”[2](PP.137~138)。适应技术环境是人类生存的第一要务,我们每个人出生后的生活就处于一种技术环境中,需要接触、接纳和使用各种技术产品, 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养成了以“效率行事”为核心的“技术意识”,使我们“在任何情景下,一切需求从属于效率”。[8](PP.242~247)
埃吕尔继续批判了当代教育对“力量伦理”的强化,他指出,“力量伦理”已经全面渗透在当代学校教育的教学理念、环境与过程之中,教育中的人文主义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科技培训,学校的教育环境已经成为技术环境,师生之间的交流被简化为“程序化的知识灌输”,学生接受教育的目的不再是为了完善自己的心智与全面发展,而不过是“为积极有效地进入技术世界做好准备”而已。[5](P.312)埃吕尔以斯金纳(B.F.Skinner)的“学习机器”为例来为自己的观点提供佐证。 埃吕尔认为,斯金纳基于实操主义立场来分析人的学习行为,将其简化为一个包含简单的“操作—刺激”式的条件反射链条,将“强化操作”置于关键行为的位置并以此来控制学习者的行为。由此,斯金纳创造了看似提升了教学效果的“程序教学方法”和“教学机器”。但是,斯金纳的发明使人逐步丧失了学习意识与思考能力,人的学习活动在本质上等同于动物行为。
“力量伦理”的首要原则是无限地获取力量,人们只关心“能做”的事,而不关注“应做”的事。“力量伦理”以追求效率为圭臬,一切“不具效率”的品质与行为都会被贬低甚至被抛弃,如善良、睿智或诚实等。技术人员成为社会伦理的缔造者而被赋予了“永远更多、永远超越”的伦理权力,任何不利于技术进步的东西都在“力量伦理”的规范下被消除,“适应技术发展”跃升为普遍性的社会道德标准,技术成为“善”的化身,技术作为一种工具僭越了自由而成为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因此,技术社会中的人们更相信只有技术才可以实现人类的自由与幸福,而人类劳动已经不再有价值。虽然技术的进步确实使人类实现了很多难以实现的愿望,也使技术获得了生命的价值,但是,基于“力量伦理”,技术所带来的任何问题都会被认为是技术使用者的问题,人成为恶的制造者,技术本身就成了善。
可见,“力量伦理”使技术成为人类的统治者,它迫使人们在生活世界中除了“效率”就别无选择,人类在不停地满足技术指令的同时会丧失自主选择的自由以及人类本身的尊严与使命。基于此,埃吕尔呼吁人们必须认识到自由才是人类的终极追求与使命,要重构技术伦理,努力克服“技术自主”才可以使人类重获自由的羁绊。
三、以“非力量伦理”重构技术环境:重回人类自由的伦理诉求
埃吕尔认为,自由问题是技术给人类带来的最根本、最复杂的问题,但是并非没有解决的途径。因此,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就成为其著作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他认为,就如给病人治病之前要给病人诊断一样,我们也需要对技术带来的问题进行分析,以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而“非力量伦理”理论就是他的探索成果之一。
(一)“非力量伦理”的提出
埃吕尔认为,传统伦理构建的逻辑起点是人与社会的关系,但是这种伦理关系会随着技术环境的出现而逐步失去价值意义,几乎不会对技术专家的技术研究产生任何约束。正是基于“技术创造幸福”的信念,很多科学家和技术专家都将自己的身份转化为道德家,并构建可以满足技术系统发展的伦理规范。如上文所述,这种伦理规范以技术效率为核心,以是否适应机器和技术环境作为评判标准,其满足了技术系统运行的需要,但却使得情感与美德等出现了贬值。
埃吕尔敏锐地洞察到,技术伦理的焦点是力量问题。技术可以帮助人类无止境地消耗自然资源,甚至发动人类互相残杀的毁灭性战争,这些都是力量膨胀的问题。如果没有伦理规范来限制技术力量的价值规范,那么所有的技术行为都无需接受道德与法律规范的约束而成为可以任意实施的规则。因此,埃吕尔提出对技术伦理的反思不能停留在传统社会的人与社会的关系层面,而是要上升到技术力量处置的层面上,不能让技术力量及其扩张完全占据人们的思想与生活的领域。
尽管埃吕尔的技术哲学思想主要关注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并尝试诊断隐藏在现代社会中的弊端,但在著作中无不体现着他对人类自由的思考与探索,他深刻地揭示了技术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人类自由的现实。自由赋予了人们行动的自主抉择权并成为构建所有伦理价值的基础,并且这也是所有伦理学的终极目的所在。埃吕尔就是以自由作为出发点与归宿点来构建自己的伦理学体系的,据此,埃吕尔提出了自己的“非力量伦理学”(Ethic of Non-power)。他认为,“非力量伦理学”的根本在于人类可以反对或不做自己“能做”的所有事情,人们反对技术的方案、价值、理由与法则都不是来自外界,而是由内心生发出来的。因此,埃吕尔主张不能再将技术伦理定位于技术力量的获得或扩张,而是要系统而自觉地“向内”来探求技术的非力量伦理,只有人类实践这种“非力量伦理”才可以依靠技术合理生存,这是人类对技术的根本性选择。埃吕尔的“非力量伦理”内涵了四个基本要素——自由(freedom)、非力量(non-power)、包容冲突(Inclusive conflict)和鼓励越界(transgression)。这四个要素共同发力,将人从技术的奴役中解放出来并重新拥有自由选择非技术因素的权力。同时埃吕尔认为,“非力量伦理”并非只在某个层面得到体现,而是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所有层面上,既可以用于个体技术应用的实践中,也可以用于组织制度的建设或群体活动中。前者如个体自律不超速以防危害公共安全,后者如通过制度约束人们的行为以符合群体的道德判断。
(二)“非力量伦理”如何让人类重回自由
任何理论在形式上和逻辑上无论有多完美都需要付诸实践,“非力量伦理”亦是如此。那么,“非力量伦理”究竟如何才能让人类重回自由呢?埃吕尔给出的答案就是“限制技术”。
“限制的设定便是自由的具体特征。”[8](P.246)在埃吕尔看来,“限制”就是“非力量”的一种具体表现,它并非表示人类在技术面前软弱无能或消极被动甚至逃避,而是要求人类可以对自己能做的事情说“不”,自由决策是否使用技术,以避免盲目追求力量。“非力量伦理学”实际上“暗示着一套限制”。[1](P.14)“限制”是人类的一种社会文化,消除限制就是否定人类,任何组织团体都不能以人的方式生活。尽管自由通常需要超越限制,但也不是排斥所有的限制,总有一些限制是本质的一部分,是不能超越的,否则会适得其反。因此埃吕尔认为,在技术社会中人类要想重获自由就必须基于全球立场来对技术的应用场景作出清晰的限制。
那么,如何重建对技术的限制呢?埃吕尔提出了有限性(finitude)、极限(thresholds)和界限(boundaries)等三种类型的限制。有限性是人的根本属性,这种有限性的根源在于“此在”的有限性,而“此在”的有限性是指人是一种时间性存在,要遵循生老病死的客观规律,“向死而生”就是人“此在”的意义所在,并且人从生到死的过程始终处于一种“自身尚未被规定的完满状态……它在根基上是有限的”。[9](P.206)这种有限性还表现在认识的有限性与实践的有限性上。埃吕尔认为,有限性是人无法摆脱的永恒的规定性,任何想摆脱或者逃离有限性的尝试都注定会失败,还可能带来人类的毁灭。所谓的极限(thresholds)就是指事物超出某一临界点而产生相反或消极反应的一种特性,这一临界点就是事物的极限。有限性是天生的、具有普遍性和持续性的一种限制,而“极限”是在突破了临界点的限制之后才有的特性。埃吕尔认为,生活中“物极必反”现象就是突破极限以后的结果,如良药过量就会产生相反的作用一样,现代人类在使用技术的过程中往往都试图突破极限而产生“技术问题”,如原子能技术、基因遗传技术等,都是人类试图突破自身极限去主宰世界的表现。因此,埃吕尔提倡人类在使用技术的时候也要注意极限问题。有限性与极限都是客观存在的,而界限(boundaries)就是人类对自身活动的理性限制,这就是埃吕尔“非力量伦理”的核心所在。在埃吕尔看来,“尽管有些行为的确可行,但是由于我们可以通过自我选择或自我强加的方式来自由决定是否付诸行动,这种自我选择与自我强加不是人类力量和权力的无限增强,而是人类的自我限制,是我们真正的理性的自由。界限是人类自由的终极表达”[10](P.180)。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埃吕尔的“非力量伦理”实质上是关于自由与限制的伦理学或者是“限制的自由伦理学”[11]。
界限的产生是人类理性的结果,对于组织而言界限更多地表现为制度化限制,并且这种制度化限制往往是借助于一种新颖且非竞争性的教育来实现。埃吕尔主张可以借助于教育改革来对技术社会中的行为进行限制。他认为技术社会的运行逻辑就是技术渗透在社会管理与组织的方方面面,并且不断程式化,居于其中的人也就在无形中被技术化,成为“社会机器”中的小零件,以十分卑微和渺小的状态处于被异化的边缘,生活充满了虚无和迷惘。在模式化的学校教育中,学生自主学习的创造性价值因为得不到程式化教育体系的认可而不断消退,活生生的人成为学校模式化中的产品与工具,其独立价值与反思能力被学校组织化的价值裹挟。埃吕尔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批判,认为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尊重人的主体性,培养人的理性能力,而不是为技术系统制造“标准零部件”。因此,他主张建立非竞争性的教育体系以使学校教育实现“去组织化”,使教育真正能启发人们的思维,这样不但可以客观地揭示技术对人类社会的负面影响,并能促使人们愿意采取适当的手段去打断技术的力量扩张,还可以让学生不再为了适应技术而学习,而是使他们能够重拾理性反思能力,知道怎么在技术系统中限制和反对技术。当所有置于技术系统中的人都只有理性反思能力的时候,技术力量才可能会得到全面限制,其限制标准与尺度也自然存在于人类对自由和自身的反思之中。
这种限制的实施必然会引起一场社会革命,因而“非力量伦理”具有“包容冲突”与“鼓励越界”的双重特征。冲突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全过程,没有冲突就没有人类文明的交融与进步,因此,人类文明进程中的冲突伴随着很强的包容性。但是,技术进步并不包容冲突,而是要求在“统一化”或“标准化”的基础上构建一个严密的系统。埃吕尔指出:“在严密的技术系统中将不再存在冲突,人们拥有稳定的行为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个和谐社会的到来,反而有可能给人类带来一次灾难。”[8](P.247)这意味着,尽管长期统一且单调的技术生活可以消除冲突,但是也可能降低或排除文明进步的可能性,甚至使人思维僵化。因为冲突是普遍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的,也是群体组织中必然存在的元素。所以埃吕尔将包容冲突作为伦理学的基本价值之一,并反对排斥任何在可控范围内的冲突,以此在封闭的技术系统中打开“缺口”,使人类重获进步的能力。
埃吕尔的“非力量伦理”强调了界限,但是也“鼓励越界”。不过,这里的“鼓励越界”并非无差别地挑战或破坏社会规则与制度,而是主张通过理性思维的能力对学校技术化、生活技术化等“技术神话”发起挑战,不但要质疑技术社会的合理性,挑战技术必然性,最终还要摧毁“技术神话”。可以看出,这里的“鼓励越界”实际上是“非力量伦理”所蕴含的革命性特征。埃吕尔“鼓励越界”实际上是希望我们可以通过理性来挑战技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以确保人的主体性地位并重新成为价值与意义的创造者,最终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
四、埃吕尔技术哲学思想的局限
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的结构、方法与形态出现的根本性变化对传统价值观、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伦理道德都产生了深刻影响,人类开始处于“技术系统”之中。埃吕尔的技术哲学理论精准地命中了现代技术的特点,从技术社会的各种繁杂关系中洞察了技术自主现象,以及对人类自由的掠夺,并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技术哲学理论,为人类重获自由提供了新的路向。埃吕尔的技术哲学思想从新的视角洞察现代技术的本质特征,高度凝练了现代技术的精神内涵,因而有其合理性。他提出的“非力量伦理”是在努力建构一种应对新的技术环境的理论体系,为人类认识技术本质与处理技术问题提供了思路。
可惜的是,埃吕尔在一定程度上片面夸大了技术的必然性,并过分地将技术必然性延拓到整个社会,夸大了技术对社会结构、社会性质与社会运行的影响,认为技术已经完全脱离了人类社会的控制,完全自主地控制了自己的发展速度、运行轨道和终点。这些观点表明,实际上,埃吕尔在一定程度上走上了“技术决定论”的老路子,陷入了形而上学的泥沼。尽管他试图在技术与政治、经济、伦理等关系的论述中强调“技术自主”与“技术孤立”之间存在着差异,但所有的论述都没有超出“技术决定论”的范畴。实际上,技术发展史已经表明技术的发展不但受到技术自身内在逻辑的支配,还要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技术的内在逻辑就是技术的自主性,而外界的各种社会因素实际上是可控的,这就是技术所具有的自然与社会的双重属性。因此,现代技术发展既是自主的又是可控的。也正是基于这种自主性与可控性,埃吕尔的“非力量伦理”的局限性也逐步显现出来。尽管这一理论提醒人们要防止因技术异化而使人失去自由的危险,但他的观点却忽视了人的自由的历史性与具体性,因为任何人都必须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选择自由。实际上,技术发展剥夺了人类某些方面的自由,却又让人获得了一些新的自由。埃吕尔看到了技术帮助人获得自由时的工具性特征,而没有深度揭示技术与自由的内在联系,最后形成了技术与自由相对立的观点。我们认识到,人的本质就是技术性存在,没有技术就没有人类的劳动进步与自我创造活动。可见人的生存必然要依附于技术,没有技术的发展就没有人的发展。埃吕尔自己也认为“非力量伦理”实际上很难得到推行,但是希望每个人都能朝这个方面努力。由此看来,埃吕尔的理论还是“缺少技术的伦理限制如何可能进行深层次的追问与反思,不但缺乏深度,而且或多或少地远离了我们的现实生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