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儒家礼教观中的女性意识
——以《诗经》和《女四书》为例
2021-12-31温心怡
温心怡
(澳门科技大学 国际学院, 澳门 999078)
《诗经》和《女四书》都是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古代典籍。比较分析它们所体现的女性意识的具体表现、演变特征、演变成因,以及儒家礼教观是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将较为系统的女性意识变为分散甚至泯灭自我意识的状态,探析儒家礼教观这一因素对女性意识的变化,能更深层次的思考女性意识对女性整体发展的影响。
一、女性意识的概念界定
儒家作为我国文化、教育、政治等思想的带领者,其思想核心“礼”渗透至我国的各个领域。现代社会的“礼”讲求的是相互尊重和人人平等,而古代的“礼”则是被视为维护等级秩序、维持家国伦理道德的存在,正如《汉书·公孙弘传》中所说“进退有度,尊卑有分,谓之礼”,尊卑的等级观念在女性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现如今,关于女性意识的社会话题讨论很多,许多伟大的女性更是为了解放女性思想、打破女性禁锢、提高女性意识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何谓女性意识?不同的学者对这一概念的界定有不同的见解。阎广芬表示,女性意识又指女性主体意识,它是相对于男性意识的性别观念,更强调女性发现发掘自身的主体价值。[1]祖嘉合则认为女性主体意识包含了自主、竞争、进取、创新意识,是以女性为主体对自己在客观存在中的地位、作用和价值有自我的意识。[2]吴晓红提出,女性意识包括社会对妇女的认识和妇女的自我意识,而妇女的自我意识是指妇女作为有思维的认识主体,能感受和评价对自身价值、道德、审美等一系列的活动。[3]这些学者关于女性意识的见解涉及了女性主体和社会,这其实都指向了女性意识与社会大环境和自身主体脱离不了关系,社会对女性意识的塑造和女性在这种环境下自我产生的意识,更多是强调发掘自身的内在价值,并知道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纵观历史,女性大多数时候都是处于依附的地位,在儒家“礼”的教化下,社会为了更好地规范制度,女性被边缘化,甚至被禁锢了相对男性来讲许多层面的自由,最终陷入僵化。
郭倩倩提出女性意识的研究要以“人”的存在为前提,将目光放在社会关系体中看女性意识才具有整体性和社会性、连续性,符合历史发展趋势。[4]众所周知,古代书籍中包含了过去人们的思想和看法,所以通过这些书籍载体,去解读以前人们对两性构筑的看法,将会对过去女性意识发展和过渡有更深层次地了解。
二、《诗经》和《女四书》女性意识的具体表现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它主要反映了西周王朝至春秋中期的社会生活,由于里面多有女性参与的诗歌,所以对于女性意识的体现丰富多彩,尤其在爱情的追求上、婚姻的经历上传达了自己的情感,也展现了这个时期女性对自我意识的追求。《国风·郑风·箨兮》①是《诗三百》中有关恋爱的诗歌,讲述女子希望同恋人一起歌唱。“箨兮箨兮,风吹其女。叔兮伯兮,倡,予和女!箨兮箨兮,风其漂女。叔兮伯兮,倡,予要女!”。一般来说,在两性不平衡的阶段,男性通常会在恋爱当中处以主导地位,但这首诗里的女性却主动邀请男子和自己一同歌唱,大胆、活泼的女性形象也由此被刻画出来,更显现出女性意识的纯真质朴以及对爱情的主动性,没有受到礼教的管束。类似这种展现女子对爱情的主导在《诗》中并不匮乏,例如《郑风·褰裳》《召南·摽有梅》《邶风·简兮》等等都具体体现了《诗》中这些女性在追求恋爱上的自我意识。当然在婚姻生活中也同样展示了其他的女性意识,有美满婚姻的生活以及痛苦、不幸福的婚姻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了许多思夫诗,例如《周南·卷耳》《唐风·葛生》,都直接表达了女子对远方丈夫的相思之情;还有弃妇诗,以《卫风·氓》和《邶风·谷风》最为突出。前者是女性在遵守礼教的前提下却受到了丈夫的背叛,并没像后者一样仍盼望“德音莫违,及尔同死”,而是告诫年轻女子不要沉溺于爱情,更体现了女主人公果断决绝、自强不息的自主意识。虽然这里也有一定的礼教约束,女子在家庭生活中遵守了妇德,但是在婚姻生活中并没得到应有的尊重,但她没有自暴自弃,仍在礼的范围下发出自己的心声,捍卫尊严,更是女性意识升华的一个表现。
《女四书》分别是《女诫》《内训》《女论语》《女范捷录》②,成书于东汉、明、唐、清这四个朝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女性的教育文本,虽然是由不同文本组成,但它们的目的都是规范女子言行操守,维护家庭社会和谐。从时间跨度来看,从汉始,礼教对女性的约束并没有止步不前,反而随着时间的推进愈发成熟。秦秀丽提出《女四书》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产物,受到男耕女织经济结构、男权社会背景、“男尊女卑”思想观念的影响。[5]在这些背景因素的影响下也塑造了女性,女性原有的意识也更加弱化,甚至在地位上也不如男性,这加深了女性被边缘化的现象。作为女德教育典范的《女四书》,其包含的思想主要在家庭和女性自身。在对待公婆或者其他长辈上,保持谦卑和服从,这一方面也体现了女性对自己行使家庭权利的摒弃,将自己女性意识不断格式化。其次在婚姻生活中,四书之一的《女诫》提出:“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内训》中也提出类似观点:“夫上下之分,尊卑之等也;夫妇之道,阴阳之义也”。这些都表达了在男权社会中,女性在两性中始终处于低等地位,甚至连这四本书的女作者都提出这一观点,更是侧面体现了在当时社会,女性认为这种男尊女卑的思想是合理的,在意识层面上自觉地将自己置于卑弱地位,女性也需对自己的贞节严格规范,安分守己,对待婚姻要忠贞。《女范捷录》中提到:“忠臣不可事两国,烈女不可更二夫”。《女论语》中提出:“夫妻结发,义重千金。若有不幸,中路先倾。三年重服,守志坚心。保持家业,整顿坟茔。殷勤训子,存殁光荣”。这些例子都病态地歌颂了这类忠节女性,大力弘扬思想观念,植入了女性的思想中,作为女子教育教材的《女四书》,它的推进也进一步使女性自主意识坠入低谷。
三、《诗经》和《女四书》女性意识的演变特征
总体比对两者的女性意识具体表现,就会发现,从《诗经》再到《女四书》,女性的自主意识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弱化。在《诗经》的时代,其实已经有了礼的存在,对女性有了德育的教化,例如《郑风·缁衣》就讲述了女子对丈夫无微不至的照顾,传达了对“贤良淑德”女性的褒扬和赞美,但这并没有抑制女性的自主意识,相反她们在礼的规范下独立思考。“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就可以知道女子在谈婚论嫁时,要媒人才可婚嫁,但她也有自主权告知男子这件事情,也体现了女性意识在“礼”的规范下,实施自己的自主权,是女性意识向道德过渡的一种表现。但在《女四书》中就已将女性完全置于礼教中,对女性的贞操观、等级观念、教育观念等都严加把控,弘扬“女子无才便是德”“三纲五常”“男尊女卑”的思想观点更是无形中给女性意识上了镣铐,女子只能依据生理特征去提高自己的地位,存在价值在于繁衍生育,对于两性关系来讲是病态的、不平衡的。所以从《诗经》到《女四书》,女性意识的演变特征是从多到少,从自主意识向依附意识,从反抗意识向顺从意识的过程转变。随着儒家礼教被统治者愈发看重,其最初的“礼”也进一步演变成统治者维持社会安定的工具。
四、《诗经》和《女四书》女性意识的演变成因
《诗经》和《女四书》作为各个时期的反映女性代表作之一,它们呈现的女性意识的表现都不相同,这与背后社会发展、主流文化是脱离不了干系的。其一,《诗经》中的女性生活在礼制初建的西周初,前期的社会风气相对自由,后期则处于“礼乐崩坏”的春秋时期,频繁战乱导致社会根基被打散,统治者更多关注领土扩张和社会安定,给女性意识的发展提供了平台。而《女四书》成书相对于《诗经》来讲,政治方面较稳定,且男性社会为顶峰的汉、唐、明、清的朝代,两者在社会时代背景之间有巨大的差异。其二,春秋时期战乱不已,许多思想家和学派登上历史舞台,使得当时的周礼对女性的思想影响也减弱。在《诗经》中女性自我关注、自我价值尤为突出,但《女四书》则在已经丰富成熟的礼制及有意地控制人们思想的背景下,更加关注女性的礼制意识,牺牲女性本来应有的权益去维护当权者的统制。
五、结语
礼教的出现是为了维护当时的社会制度,让人们在制度的规范下生活。《诗经》时代已经有了礼化的意识,女性在这一时期既继承了原始母系社会的女性意识特点,又在礼化的基础上发展了女性的意识以及对两性平等的追求。但是女性地位的降低不能脱离社会、文化、政治等因素,社会地位由生产力的主导对象决定,男性因生理等优势成为生产力的主要来源,且历代当权者皆为男性,为更好地维护统制,在两性关系处理上更不平衡,长久以往,这种礼教的观念深入人心,《女四书》的作者作为女性更是对这种礼教极为认同,至此女性意识走向下坡,陷入顺从的地位。但是礼教的约束也不一定只有弊端,以辩证的眼光来看,礼教也帮助女性有道德涵养上的自觉,只是其他因素的掺杂使得礼教对女性塑造的目的性变得不单纯。现在我国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但仍有一些地方重男轻女等封建观念根深蒂固,所以在这个新的时代,更需要维持、发展和提高女性意识,争取两性之间的平等,取得两性对等的对话权。
[注释]
①无名氏.国风·郑风·箨兮[M].孔子,编订.沐言非,整理.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3.
②班昭,徐皇后,宋若莘,等.女四书(女诫·内训·女论语·女范)[M].王相,编注.北京:团结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