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廷玉治政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2021-12-30胡伟立
胡伟立
(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 纪委,安徽 安庆 246052)
0 引言
清代安徽桐城张氏家族中,张英、张廷玉父子二人,侍值内廷,执掌揆席,政绩卓著,深得康雍乾三帝的青睐。尤其张廷玉,“登朝垂五十年,长词林者二十七年,主揆席者二十四年,凡军国大事,奉旨商度”,被雍正誉为“第一宣力”的汉大臣。他对雍乾政治的参与和影响,绝非其他满汉臣僚可比,其为政主张及实践对封建专制中央集权统治的强化及清初政权的稳固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对其治政思想略作探讨,以期对当今的行政治理提供参考借鉴。
1 张廷玉治政思想主要内容
1.1 勤修官德,公正自守
张廷玉认为,为官清廉乃吏治清明之本,也是政治清明的关键所在。官员只有廉洁自律,才能恪尽职守、秉公用权。他在《澄怀园语》中强调居官清廉乃分内之事,“为官第一要‘廉’,养廉之道,莫如能忍。……人能拼命强忍不受非分之财,则于为官之道,思过半矣[1]”。张廷玉首先以身为教,身居要津之位数十年始终廉洁奉公、杜绝苞苴,峻拒请托,“门无竿牍,馈礼有价值百金者辄却之”。掌管吏部期间,他积极倡廉肃贪,大力举荐清官,提拔清廉官吏,以导引官场风气。同时,他告诫属下同僚要时时省察防闲,守公心、戒贪念,惟有洁己爱民,才能安生乐业。张廷玉一生敦行俭朴、恪守清廉,朝野上下为之公认,乾隆赞其“政绩如悬鉴、风度如九龄”。
张廷玉出生书香门第、仕宦之家,自幼便接受严格的家庭教育,入仕后受其父张英训导教诲,耳濡目染,养成了谦谨慎容、秉公无私的行事作风。在他看来,公正无私乃为官奉职之根本,但真正身体力行并非易事。首先,要有“公正自守,毁誉在所不计”的胸怀,“盖毁誉皆出于私心,我不可徇人之私,则宁受人毁,不可受人誉矣[1]”。张廷玉一生端正为官,对自己和家人要求极为严格,凡家人子弟参加科举考试,他都自觉回避。张氏子孙科举入仕者数十百计,无一人是因他的提携而升迁。雍正十一年(1733年),其长子张若霭殿试拔得进士一甲第三名,张廷玉得知后“免冠叩首”,再三恳辞 “探花”进阶之位,礼让天下寒士。雍正皇帝深感其义,遂降张若霭为二甲第一名,并亲自颁布谕旨,宣昭此事。张廷玉大公无私、谦谨之诚的品格与风范,得到天下世子的广为传颂与好评。其次,要有“谢绝人求不可行之事,早断其妄念”的勇气,“若犹豫含糊,使彼妄生觊觎,或更以此得罪,此最造孽[1]”。张廷玉多次担任科举乡试、会试主考官,在科举取士、为国求贤、选拔官吏上始终秉公用权,不挟私见,不徇私情,以公心评判阅卷,以实学甄选人才,努力做到使天下士子“心自静,品自端,于培养人才,不无裨补[1]”,以期不负国家求贤致治之意。再次,要存“惟有公正自矢,方不为下人所窥”的戒意。张廷玉虽身居高位,但一生严于律己,远离轻儇佻达之辈,无声色玩好之嗜,很少结交地方官员,与家人从不谈公务之事,真正做到了“门无杂宾”、冰洁渊清。他勤俭持家,寝居旧园数十年,所用之器具“皆粗重朴野,聊以充数而已[1]”,始终秉持知足知止、淡泊名利的心态。正因为他处处公慎自矢,率先垂范,以致下属同僚多对其心生敬佩,敬仰赞扬。
1.2 教化安民,理政宽仁
清代中前期,封建帝王精明强干,勤于治国理政,政权逐渐稳固,国力日渐昌盛,出现了盛极一时的康雍乾盛世。作为“供奉内廷、经筵讲学”的内阁大学士,张英、张廷玉父子对指导三帝学习领会儒家典籍、帮助清朝确立以儒学为治国安邦的指导思想,巩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统治亦有启沃赞襄之功。尤其值得强调的是,张廷玉作为历事三朝的内阁老臣,深悉“谕教皇子”乃国家社稷之根本大计。汉唐以来,历代明君治国之要皆由学而成,均重视对经、史的学习。因此,张廷玉悉心讲筵四书五经、子书诸史,以儒家思想陶冶皇子身心,以修身进德之宗旨、学以致用之方法,教导皇子们用心向学,崇儒重道、修身养性,力求“由学焉而探其根源”,培养他们日后成为学识渊博、治政有方的明君贤王。张廷玉谆谆教化雍乾两代皇子,为清朝皇室大业之继往开来,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
张廷玉身居朝堂之上,对地方民瘼、百姓疾苦时刻关注,并竭尽所能予以帮助,兹摭拾二例。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张廷玉得知桐城东乡陈家洲遭遇水灾,贫民乏食无以为继,他即刻动员在京的桐城乡友及兄弟家人捐款赈恤灾民。雍正十一年(1733年),张廷玉听闻老家一座石桥毁于洪水,百姓出行受阻后,即将皇帝赏赐祭祀父亲张英的结余银两捐出,在原址重新修筑石桥,历时两年半终于建成,誉称之“良弼桥”。里人赞许,行旅称便。
除了心系苍生、忧民疾苦以外,张廷玉在辅佐皇帝治国理政期间,还积极建言朝廷轻徭薄赋、矜恤民力。雍正十年(1732年),山东省报奏上年赋税,耆绅欠粮不完者依照惯例当革除功名,剥夺冠服。帝询问诸大臣处理意见,诸官皆曰依律法办。帝复问廷玉,廷玉对曰:“绅士抗粮,罪因应褫。第山东连年荒歉,情有可原,尚与寻常抗玩者有间[1]。”他进谏恳请皇帝体恤民众疾苦,宽缓赋税一年,然后议处。雍正闻之心生恻隐,遂允山东灾区宽限三年。张廷玉这一体察百姓疾苦的爱民谏言,使得山东当地进士及举贡生监一千余人得免褫革。由此可见,张廷玉“安民”“宽民”的治政理念对皇帝因时因地实施仁政,安稳人心、维护文教,影响甚大、裨益甚多。
1.3 革除弊政,整肃吏风
张廷玉认为“居官理事,旌别淑慝[1]”乃官员之本职,提倡为官要敢于进谏,直言不讳,即使亏体受辱,也无所畏惧。雍正帝继位之初,为政刚猛,铁腕治国,诸朝臣也纷纷效仿,治民多用严刑峻法,造成诸多冤假错案,已有的法律法规形同虚设,从而导致吏治的混乱不堪。张廷玉对此甚为忧虑,奏请裁革陋规,主张澄清吏治应从整治刑律之乱入手。他认为“刻薄之人”“聪明人”俱不可担任刑官,前者往往苛酷不仁,后者不免枉法曲断,任刑官者须得守法忠厚、内宽外严之人方能称职。据此,张廷玉陈奏“滥禁收监、滥引律例”之二弊。其一,刑部滥禁收监之弊。国家之设监狱,原以收禁重罪之人,罪重者收监,罪轻者取保释放。“唯独刑部衙门遇交送人犯,不论事情之大小与犯罪之首从,一经锁送刑部,即收入囹圄之中,听候质审,以致狱卒之需索欺凌,吏胥之恐吓讹诈,备极困顿,百弊从生[2]。”张廷玉请敕对收禁之人犯,应视具体情节分别收监取保,定例遵行,依法量刑,斩绞首犯重犯、杖笞轻罪从犯、省释无辜百姓。其二,刑部滥引律例之弊。刑部司员引用律例之文时,往往刪去前后文词,只摘取中间数语,即以所断之罪承之。为杜绝官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张廷玉请奏都察院、大理寺等法司衙门应对刑部引例不确予以驳查改正。倘驳而不改,即行参奏;若院寺扶同朦混,与刑部相互勾结,草率行事,则一并加以处分。雍正十一年(1733年),此上疏“慎刑”二事,皆被雍正帝采纳,经九卿集议执行,收效明显。
在理政治狱方面,张廷玉主张伸抑冤狱,宽严相济;而在整顿吏治上,他则坚持依律定罪、从严惩处。清初吏治松弛,常有作奸胥吏利用文案包揽词讼,徇私舞弊。张廷玉调任吏部右侍郎后,决心整顿吏风。他访知吏部有一张姓书吏,一贯玩弄文字、曲解法律,索钱抄批,众人深受其害,谓之张老虎。张廷玉出其不意,将这一舞文弄法的张姓巨蠹绳之以法,宣告于众,并令所司重责法办押送原籍。此举过后,过去欺上瞒下的大小官吏摄于他的威严均有所收敛,不敢再胡作非为,人誉其为“伏虎侍郎”,吏治整饬收到显著成效。
1.4 建章立制,以法治吏
雍正七年(1729年),为平定西北准噶尔部叛乱,筹备用兵之事,“虑暴直者泄机密”,雍正命怡亲王允祥及张廷玉领衔处理军需事宜,并于户部设立处理紧急军务的机构军机房(后改名军机处)。军机处的设立是清代加强皇权统治的重大政治举措,其职权由参与机要、撰拟谕旨逐渐扩大到任免督抚大臣、调度部署军队、调配财政收支等,成为承旨出政之总汇,总揽军国之计的慎密中枢机关。自此,在清朝政治体制中,形成了以军机处为主、内阁为辅的双轨并存独特制度。《清史稿·张廷玉传》记载:“军机处初设,职制皆廷玉所定[3]。”张廷玉作为首席军机大臣,遵照皇帝的旨意为军机处制定了一整套严密的规章制度,其中最大的改革是增加了“廷寄”制度。为便于皇帝亲授机宜,军机大臣每日入值承旨书谕,公开的先下达内阁,依次及于部院,层层下达,叫做“明发”;机密的谕旨不经内阁,由军机处封缄严密,由驿站传递,直达督抚,叫做“廷寄”。廷寄文书制度是清朝公文运转、行文关系上的重大变化,既确保了中央重要决策的严格贯彻,保密传递,又能做到皇帝政令畅通直达地方,大大提高了行文时效。
作为封建社会朝臣上奏皇帝的文书,奏折初现于清初,早期在上奏范围、传递方法、疏奏内容及时效等方面随意性很强,没有形成制度化。雍正年间,张廷玉对奏折制度加以改革完善,使其更加规范化、官方化、程序化。《清史稿·张廷玉传》载:“诸臣陈奏,要事用折,自奏事处上,下军机处拟旨,亲御朱笔批发[4]。”这一制度的推行免去了中间环节的传递,避免了失密泄密,又采用廷寄方法,地方督抚重要的奏折不经内阁,径送军机处,能快速直达皇帝手中,而且在皇帝朱批御旨后,又可直接发还上奏官员,马上付诸实行,当日绝不积压,行政效率极高。奏折制度的完善和军机处的设立,进一步巩固了以皇权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统治,对清朝中后期的政治稳定带来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雍正年间,张廷玉受命出任《雍正会典》总裁官。此书共250卷,记载了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的编制、职掌、官员品级、统属关系以及各项办事制度等,内容极为详备,堪称清朝行政法规大全。张廷玉对此书倾注了大量心血,他亲自审定编纂纲目,在体例结构上沿袭前朝《明会典》“以官统事,以事隶官”的做法,将有关法规系于各所属部门之下,再将细则附于其后,以便各级官员遵照执行。该书不仅明确了官员选拔、考核制度,对官员的奖惩、升补、调迁、回避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这一以法治吏的实践,对督促官员恪尽职守,推进行政治理制度化、规范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2 张廷玉治政思想的现代启示
2.1 张廷玉治政思想的进步意义
1) 以贤选官,坚持以干为本与以德为先并重。
古语道:“唯才是举,任人唯贤。”纵观中国几千年来的治国理政历史,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贤臣良吏对于维护政治清明、安邦治国至关重要。张廷玉身为宰辅,一生赞襄机务,勤勉敬慎。据《澄怀园语》记载,张廷玉召入南书房后,“兼以晨夕内直,宣召不时,昼日三接,习以为常。坐肩舆中,仍披览文书[1]”,晚上回到家中燃双烛以完本日未尽之事。雍正褒扬其“一日所办事务,在他人十日尚未能也[1]”,堪称清代官员之楷模、贤臣之典范。正所谓“上行下效,捷于影响”,张廷玉勤勉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不仅给身边下属官员树立了良好典范,其举贤任能的用人理念也为当今的干部考核、官员选拔提供了借鉴示范。当前,干部选拔既要坚持以干为本,注重能力实绩,又要坚持以德为先,确保德才兼备;既要观察干部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以看其综合素质,又要观察干部日常工作中的品行操守以看其禀性情怀。要把德行高、能力强、作风好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对干部考评各个环节统筹考虑,全面评价,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综合考核、量化比选,真正让政治过硬、公道正派、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 以德导官,坚持崇德修身与教育引导并举。
古人云:“官职高一步,责任便大一步,优勤便增一步,劳心焦思,惟天下之安而后乐[1]。”张廷玉自幼饱读孔孟之书,明经达礼,入仕之后秉持“以天下为己任”的政治抱负,勤勉为官、宵衣旰食、修身律己、廉洁奉公,处处以圣人之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儒家道统和朝纲国法。他通过施以德政安抚棚民,完善刑律纠正滥刑,建章立制整顿法司,这一系列政治举措正是对儒家“德政”“民本”伦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纵观张廷玉的治政思想及实践,重视官员的立德修身建设、加强个人道德自律是保证吏治清明的关键。当下,党员干部要从大处着眼,加强党性锤炼和从政道德建设,提高政治素质和能力;要从小处着手,重视个人生活小节,防微杜渐、洁身自好,用道德标准规范个人行为;“要从实处着力,规矩工作圈,纯洁朋友圈,净化社交圈,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坦荡为官[5]”。同时,政府媒体要加强对正面典型的宣传推介,大力表彰宣传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通过英雄模范的先进事迹和榜样人物的道德示范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修身正己,增强道德修养和敬畏之心,坚守初心使命和道德底线。
3) 以制保官,坚持纪法约束与监督纠举并行。
张廷玉在军机处成立伊始,通过设立严密的组织机构,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使这一中枢机构得以顺畅高效运转;他直接参与雍乾时期的许多重大政治改革与决策,使得清朝中后期的行政治理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制度层面的保障,也为巩固皇权统治、制约官僚腐败发挥了积极作用。新时代,从严治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和根本要求。要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统筹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顶层设计”,将官员的执政行为置于党纪法规的监督之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扩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覆盖面,扎紧织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建立健全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规范系统的制度体系,逐步构建起“法纪上不敢腐、制度上不能腐、思想上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2.2 张廷玉治政思想的时代局限性
1) 助长封建“愚忠”思想。
张廷玉身处中枢朝夕伴君,他与雍正的关系更是亲密到“义固君臣,情同契友”。他久履宰辅,一生恪守君臣礼仪,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忠实维护者和实践者。张廷玉一心侍君为国,唯皇命是从,足办国家大事,很符合当时封建统治秩序所需的政治伦理要求。但在当今看来具有“愚忠”色彩,对皇权一味服从,势必导致封建皇权专制不断强化,使得汉族臣子对清统治者的愚忠和盲从思想更加凸显。在现代社会,这一封建“愚忠”思想必须要予以扬弃。我们要把效忠君主转变为忠于国家和人民,忠于事业和职守,这才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2) 夸大“人治”的作用。
诚然,受时代和阶层所限,张廷玉的治政思想仍停留在“人治”层面。他强调谕教皇子成为圣贤之君关乎国家社稷之根本,这对于巩固封建专制统治只能起到“补道”作用,依然无法走出“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历史怪圈。显然,仅凭圣君贤臣一己之力,是无法保证政治的长久清明。“贪官污吏是根植于封建剥削制度和官僚政治肌体上的痼疾,任何重法严刑和疗疾圣手都只能收效于一时,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种想象的滋生[6]。”在倡导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们要以史为鉴,摒弃这一“人治”思想的倾向。当今社会的行政治理亦能从中得到些许启示。
3) 助长“明哲保身”之风。
张廷玉宦海沉浮五十载,熟稔为官之道,深知言多必失。他谨记父亲张英“万言万当,不如一默”教诲,时时谦谨慎容。朝廷上下看到的张廷玉大多是“不苟言笑、循规守矩”的样子。他在家训《澄怀园语》中也多次表达出明哲保身的处世立场,告诫后世子孙要知足知止、为官不可过于刚直,避免“以言招咎”。应该说,在封建社会“伴君如伴虎”的年代里,帝王心术的变化让人防不胜防,张廷玉奉行“明哲保身”的处世之道,就其个人来说无可厚非。但作为清代文臣的典范,张廷玉的为官处世态度自然成为众多官员学习的“标杆”,被不断地效仿和演绎,官场上唯唯诺诺、“庸”中求存、避祸保全的为官倾向无形中被放大。这一保守之风气一直延续到清朝末期,终因积弊太深,难以挽回清王朝国运日衰的颓势,加剧了“瓜分豆剖、渐露机芽”的亡国危机。这虽然不全是张廷玉一人造成的,但其中不免有某种历史的连带关系,值得后人深思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