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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庸》政治哲学的二元互摄结构

2021-12-29刘青衢

跨世纪 2021年4期
关键词:心性中庸儒学

刘青衢

当代“大陆新儒家”将儒学划分为“心性儒学”与“政治儒学”两大传统,主要根据是“心性儒学”致力于涵养生命,“政治儒学”致力于建构制度,二者专注的方向根本不同。在“政治儒学”看来,儒家修身成德之学固然不必否定,但与创制立法之学是平行关系,不可混同,“二学离则两美,合则两伤”[1]37,反对从心性开出政治,主张独立于心性之外另求政治发展之路。回到原始儒学,“内圣外王”本是一以贯之,道德与政治不能两分,心性与制度也不能割裂,讲道德必须兼顾心性与制度,讲政治也要兼顾制度与心性。“政治儒学”突出心性与制度之间的张力,有其内在的理论要求和现实考虑,却未必尽合孔子原意,有重新检讨的必要。作为直承孔子思想而来的《中庸》,从儒家政治哲学视野看,在处理心性与制度关系上表现出大中至正的态度,可资镜鉴。

一、心性与政治:中庸的两种诠释向度

《中庸》本只是《礼记》的一篇,宋代以前受到的重视程度相对有限。理学诸儒为了发扬儒家心性之学,应对佛道二教挑战,侧重挖掘《中庸》的心性义理,将其逐步推崇至显要位置。朱子精心编定《四书章句集注》,与“五经”等量齐观,甚而超越“五经”,使《中庸》走上了历史顶峰。于是,《中庸》的文献归属有两个系统,义理解读也有两种进路,一是“四书”中的《中庸》,一是《礼记》中的《中庸》。作为“四书”中的一门,归属理学系列;作为《礼记》中的一篇,归属经学系列。这也成为《中庸》诠释的两大方向,一者重视其心性意涵,一者重视其政治原则。

《中庸》的心性色彩既表现在经文本身,也通过宋明理学与现代新儒家得到大力阐释。“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2]20喜怒哀乐是情,未发已发皆统于心,不论后世儒学怎样发挥,《中庸》经文首先是将“中”置于心性领域来说的。在极力阐发心性修养之学的宋明儒那里,《中庸》备受推重,尤其以朱子为代表。朱子整理“四书”系统,每一门都有特殊的学理定位:“某要人先读《大学》,以定其规模;次读《论语》,以立其根本;次读《孟子》,以观其发越;次读《中庸》,以求古人之微妙处。”[3]249规模、根本、发越、微妙是朱子对“四书”各部分义理特质的界定。规模是指内圣外王的规模,根本是指为人为政的根本,发越是指心性王道的发越,微妙是指天道性命的微妙,虽通揽治理,而不离心性为本。

朱子将自己的哲学体系灌注到“四书”编排之中,以《中庸》与前三书构成先后贯通的递进脉络,暗含了一个学不躐等的修养成德次序。“《中庸》多说无形影,如鬼神,如‘天地参’等类,说得高;说下学处少,说上达处多。”[3]1479相对于《大学》《论语》《孟子》从人生寻常、日用浅近处指点道理,《中庸》对天道性命有更多抉发。孔子治学主张“下学而上达”,朱子承之,也特别侧重下学,而以《中庸》为上达之境,强调了初学者即使文字上粗略看过,也很难贸然跻入,将《中庸》定位为心性儒学的最高经典。

对于“中庸”之义,朱子曾说:“若中庸,则虽不必皆如三者之难,然非义精仁熟,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者,不能及也。”[2]23“中庸”从超越之天理落实到个人修身养性,要求彻底去除私欲,终人之一生,这是一直需要努力而未必能实现的理想境界。朱子引程颐的话:“‘不偏之谓中,不易之为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2]19自“四书”成为独立系统,《中庸》更成了性理之学的极则。

现代新儒家作为继宋明以后的儒学第三期发展,也极重视“四书”的心性思想。牟宗三先生认为:“宋明儒是把《论》《孟》《中庸》《易传》与《大学》划为孔子传统中内圣之学之代表。据吾看,《论》《孟》《中庸》《易传》是孔子成德之教(仁教)中其独特的生命智慧方向之一根而发,此中实见出其师弟相承之生命智慧之存在地相呼应。”[4]21牟宗三向上承接孔孟原儒之道,向下开启儒学在现代学术体系中的哲学形式,对《中庸》主要突出其心性理路,将《中庸》拔升到哲学最高层面,全面开显形而上的本体宇宙论。但区别于朱子“只存有而不活动”的横摄系统,主张“即存有即活动”的纵贯系统,强调《中庸》“天命之谓性”的活动义理,建立了更加圆融的心性儒学体系。

“政治儒学”与“心性儒学”的区分之一是后者“以人类道德生命为关怀对象”,而前者“以人类政治社会为关怀对象”[1]81,似乎“心性儒学”对政治的关怀不足。实则,作为“心性儒学”经典的《中庸》就具有深厚的政治思想,无论是重视政治的汉唐儒,还是重视心性的宋明儒,对《中庸》的关注重点都将心性修养与国家治理联系在了一起。《尚书·洪范》的“九畴”是中国古典政治大法,其中“皇极”展现了君民之道的最高原则:“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会其有极,归其有极。”[5]368孔传与孔疏训“极”为“中”,“皇极”就是“大中”,为无偏无陂之中,无有作好、无有作恶之正。中庸之道本来不以大小分,也不以朝野分,作为普遍真理,适用于一切领域。“政治儒学”认为其对政治的批判“与个人主观的道德心性无关”[1]86,政治有其本身的独立性,这与汉唐儒的政治哲学立场并不一致。在孔颖达看来,“皇极”训为“中庸”,特指王者所立之道,有专门的政治属性。政治哲学上“不偏不党”指向政治活动和政治规则,不仅仅是心性意义上的“无过无不及”。《中庸》之“中”通于《洪范》之“极”,心性也蕴含了强烈的政治意味。

对于《中庸》首章“修道之谓教”一句,孔颖达在《礼记正义》中说:“谓人君在上修行此道以教于下,是‘修道之谓教’也。”[6]1662“修道”即是修身养性,人人可以为之,一般人修道或是为了在世俗生活中提升人格涵养,或是为了探索终极普遍的真理,确乃主体从后天习气回到先天德性圆满的人生实践。但汉唐政治儒学将“修道”指向人君,说明人君为了治理天下也需要修养心性。最关键的是,人君乃所谓“天子”,按《诗经》与《尚书》传统,“皇天无亲,惟德是辅”[5]534,人君修德绝对不只是“个体生命领域内的道德实践”,也“属于社会国家范围内的政治实践”[7]12,关乎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来源,有其不容置疑的客观必然性。有德则能为政,无德则必失政,这在二帝三王的天下治理实践中原是君臣共守的默契与通识。

当中庸义理落实到政治实践中时,不仅表现为对权力掌握者严格的德性要求,还表现为对不同政治势力的居中协调与平衡,这里暗含了对实际的政治策略和制度的需求。孟子说:“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乐之,所性不存焉。”[2]332何以“中天下”不是“所性”?如仅仅是心性学意义之中庸,当然应是“所性”。“中天下而立”内在相通于中庸,因为没有中庸思想,也无所谓“中立”,不过进入天下治理实践后,中立变成了中庸心性学的外化,公正不偏地对待各方政治主体。儒者纵然高度重视心性义理,但也绝不放弃《中庸》政治哲学背景和诉求,反要以此来突出其重要性,提醒世人应当理解儒家学说兼顾心性与政治的深层底蕴。

朱子言:“盖自上古圣神继天立极,而道统之传有自来矣。其见于经,则‘允执厥中’者,尧之所以授舜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者,舜之所以授禹也。”[2]16作为心性儒学大宗的朱子将《中庸》之“中”与《尚书》之“中”联系起来,指明尧舜禹以天下相传时所授治天下之大法也是“中庸”之道,这就赋予了《中庸》最高的政治意涵,既包括圣王以政传政的政统合法性,也包括以心传心的道统神圣性。中庸不仅具有治理天下的方法论意义,也具有政权合法性来源的本体意义。宋代以后对《中庸》的训解虽然主要倾向理学心性思想,在通古今之变的大儒那里,却会力避纯心性化解读造成的局限,而兼及政治义理。总而言之,《中庸》诠释学本有修身与治理两个视角,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二、为政在人:心性为制度奠定基础

“政治儒学”说自己“不关注个人生命的成德成圣,而是关注社会的完善和谐”[1]31,但是如果个人生命无法安顿,社会和谐恐怕也难以实现。钱穆先生说:“政治应该分为两方面来讲:一是讲人事,一是讲制度。人事比较变动,制度由人创立亦由人改订,亦属人事而比较稳定,也可以规定人事,限制人事。”[8]1钱穆先生抓住了政治的两大核心元素,并指出人事与制度的关系,人事创立制度,制度限制人事。制度的创立固然是为了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但也隐含了一种历史文化观念,人的社会行为在根本上受到价值追求和道德理想等心性因素的左右。

早在孔子思想中心性与制度即有明确分辨,所谓:“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2]62仁作为道德原则,属于心性范域;礼作为治理规范,属于制度范域。仁是礼之本,礼是仁之用,这表明心性为制度之本,制度为心性之用。《中庸》载孔子之言:“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2]29-30儒家道德教化虽然指向社会各阶层,但首先严格要求当权者,而不是要求社会大众。礼法的制定应有其道德基础,为政以修身为先,德性笃实,亲亲尊尊,才能建立和施行礼乐制度,规范家国事务。

《中庸》以心性为制度之本的思想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以修身养性为政治的逻辑起点。传统当权者的德性修养主要依靠自觉。《中庸》所谓:“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2]27圣王不断被标举出来激励后世君主学习。孔子和后儒反复申说,深度挖掘君主修德的重要性,突出其沟通天地人之关键意义。儒者也提醒君主以下的各级治理者,要实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政通人和,必须以修德为第一要务,明善诚身才能顺亲信友,顺亲信友才能得到上级的支持,得到上级支持才能治理民众。如此,儒家其实一直在学理上诱导人,在宋明理学以前主要是诱导政治人物,宋明理学以后变成了对一般人的普遍要求,即进行道德修养。

其二,以心性之“中”为体,以政治之“和”为用。“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为政者要勤敏于心性涵养,以求其中直;“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为政者处理事务时要恰到好处,以求其和谐。有内在之中,才有外在之和。德性修养至高,则能达到参赞天地、化育万物的境界。天道是客观、永恒的宇宙规律,依汉儒以人副天的思路,人要向天看齐,与天匹合。依《中庸》的思路,君子应当与天地并参,裁成天地,辅相万物,主动担当天地使命,完成对万物的教化长养。这些都要从为政者天赋的“中”道出发,不待外求。

其三,孝道影响礼乐制度的维护和延续。《中庸》列举了周朝的事例以作说明,从先君太王、王季、文王,到武王、周公、成王,周数代君主不忘前人传统,自觉继承祖先的创业精神,不断积累,发扬光大,终于成就了辉煌的功业,特别是周公又创立详备的礼乐制度来巩固先王德业,垂范后世。故孔子称赞曰:“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2]28政治事业未必能在一代人手上完成,往往需要几代人共同努力。提醒继承者不忘祖宗的创业艰辛,激发其内心的孝道,避免将祖宗基业败坏在自己手中,从而励精图治,中兴王业,这是心性对于政治及其礼乐制度发挥的重要作用。

其四,为政者修养“至诚”,有助于治国平天下。“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2]34天人关系不是主观虚构的逻辑概念,而是宇宙中可知可感的实体存在。一切道德原则也是实际存在于天地之中的品质,人是天道之载体,天是人道之根源。故在天面前,人没有可以自我放纵或者自甘堕落的自由。道德是绝对的,而不是相对的,是必然的,而不是偶然的。正是在哲学上建立了道德本体的绝对性和超越性,才形成了从本体到功夫的逻辑正当。政治的主体是人,权力、制度、物质的创设和使用都是由人进行,儒家认为不解决人的品质问题,则权力、制度、物质都可能一起败坏。中庸之道被推崇为心性学的大根大本,并下贯到社会治理和政治实践中,正显示了儒家在政治哲学上强调道德刚性的努力。

其五,政治中的“公正”原则来自心性。孔子曰:“政者正也,君为正,则百姓从政矣。君之所为,百姓之所从也。君所不为,百姓何从?”[6]1606孔子避开了技术层面的政治学常识,引入更为根本的政治价值原则,政治应该公平正义。公正出于人心,持权柄之人,心若不正,既不能制定出公正的政策制度,也不能公正地执行政策制度,故政治公正的形上根据是天下为公的宇宙法则,并内化为执政者的本心良知。不公正的政治不符合“生生之谓易”的天道,也不符合儒家“天下为公”的政治理想。“公正”与“中正”同义,《中庸》云:“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2]26居位之人先正己,方能厘清人才、制度、治理的关系,使上下各得其所。所谓“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物从之矣”[6]1606。“公正”要灌注到社会治理实践中,在家庭、社会、国家等处表现出来。孔子对“正”的倡导就是要为政治建立人性论基础,如果没有纯正的人性,尤其在现实生活中没有正直的实际行为,公正政治的建构也势必落空。

现代政治文明的特点是将一切付诸民主选举和法律制度,却不太强调政治家和公民的道德素养。儒家传统始终主张以道德为优良政治的基础,通过在位者的德性修养来影响社会群众,使全社会从上到下建设高品质的政治生活,具有强烈的道德理想主义色彩。“政者正也”“为政以德”“为政在人”等观念无往不在地说明制度不可舍弃心性而独立,政治应由心性基础开出健全完善的制度,走一条由内而外的自然生长之路。

三、明礼治国:制度对心性反向规范

孔子一生颠沛流离,始终充满现实关怀。当孔子与鲁哀公对答时,哀公问:“‘敢问人道谁为大?’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君之及此言也,百姓之德也!固臣敢无辞而对?人道政为大。’”[6]1606人不能离群索居,只能在群体中生存,有群体就有公共事务,要管理公共事务就自然产生政治。现代社会倡导学术独立,儒者也还是主张一边从事学理研究,一边关心社会治理,甚至直接将学理与现实联系起来,开出切实有效的治世方略,于政教有所裨益。因此,无论“政治儒学”还是“心性儒学”都不能不关心政治,既然关心政治,就必须按照政治的客观规律办事,必须重视政治法律制度的建构,不能凭一己私德处理公共事务。

人类生命历程的每一个阶段都少不了礼的熏陶涵养,如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无不以礼为进退揖让的依准。孔子曰:“民之所由生,礼为大。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昬姻疏数之交也。君子以此之为尊敬然。”[6]1603-1604无论神律、法律,还是道德律,都是维系群体有效运转的秩序。以秩序治理共同体,才能使个体各安其位。从中国历史实际治理经验看,制度性的分权制衡有所不足,很难有效约束无道无德的当权者。但这并不意味着儒家不重视政治制度,相反,儒学经典中充满了制度性的资源,“礼”作为儒家的核心思想,就代表了政治中的制度考量。

“政治儒学”批评“心性儒学”在完善人性方面“靠个体生命的证悟修为,而不靠外在的政治礼法制度”[1]85。实则,“心性儒学”也不能缺乏制度规范,在心性与制度之间,制度对心性具有正向落实和反向限制作用。《中庸》以制度规范心性的思想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推明制度与心性同源。朱子在注解《中庸》首章时,特别注重打通从天到人,从性到气,从道德到制度这条纵贯线索,以显现出制度虽然规范心性,却并非与心性完全异质,毋宁说本来就同源共体。“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则谓之教,若礼、乐、刑、政之属是也。”[2]19礼、乐、刑、政都是指向制度的,是圣人根据凡人的德性高低而制定的矫正之法,只有与人的至善本性同一性质,才能导人向善,圣人才能以之教化普通民众,也教化为政者。儒家的现实治理依赖一整套的权力制衡方式,如中国历史上针对君主设计了经筵制和台谏制,曾经发挥了重大影响,不能说与儒家以制度限制心性的追求没有关系,这也是“心性儒学”的理想。

其二,良好的制度可以促使执政者之仁心更好地惠及天下。被划入“心性儒学”的孟子曾说:“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2]257所谓明、巧、聪、道诸项,可以类比人内在的道德原则;所谓规矩、六律、仁政,可以类比外在的制度规范。有尧舜之仁道,而不能建构出尧舜的制度,天下亦不可得而治。《中庸》谓:“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宗庙之礼,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2]29礼乐制度一旦创立,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较为稳定的,不可能随意更改,而人的心性则变动不居,善恶难测。这就需要以制度的稳定性来限制心性的变动性,使心性始终符合客观的道理和准则。对于上帝和祖先,在位者初始时不可能不心怀敬畏,以反制自己任意变动的情欲,却未必能长期坚持敬畏和克制。如有健全的礼乐制度,将对上帝和祖先的敬畏转化为特定的礼节仪式,要求君主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规定的仪节表达内心敬畏,并以身作则地教化臣民,那么心性就得到了稳定的涵养。

其三,以制度范导普通人走向“至诚”之境。“诚”是《中庸》一书中除了“中庸”以外最核心的心性思想,分别有两个层次:一是“诚者”,一是“诚之者”。“诚者”作为圣人之德或天生于人之禀赋全幅朗现,先知可以凭借天赋秉性,直接呈现本心诚明,所谓“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2]32。而“诚之者”是中人之资,宜走见贤思齐之路,在政教制度保障下接受先知先觉教化,逐渐达到“诚”的境界。所谓“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2]32。儒学本是“仁”“礼”之学,先知先觉者不需要依靠制度,反躬自律即可成德,而一般后知后觉者无不需要制度,通过他律进行修养。当然,这不是说先知先觉者拥有不受制度约束的特权,而是他的道德品质已经走在了制度前面,比制度要求的做得更好。故道德向制度展开,就是道德自律向制度他律延伸,圣贤向庸常扩充。“心性儒学”将人性分为“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圣贤与庸常相差不在天地之性,而在气质之性,故凭借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令其克己复性,各得其所,这就是政治制度的意义。

其四,明确提出治理天下国家的九条制度原则,即所谓“九经”:“修身也、尊贤也、亲亲也、敬大臣也、体群臣也、子庶民也、来百工也、柔远人也、怀诸侯也。”[2]31经就是常道,“九经”不仅是原则,还必须落实为制度。天子与大臣、群臣、子民、百工、远人、诸侯之间如何相处,有一套繁琐而严密的礼乐制度。天子不依制度而行,就会导致礼崩乐坏,天下大乱。修身是“九经”之本,必先身修德高,才能做到其他八项;反之,修身也离不开其他八项,必做到此八项,修身才不落空。儒者修身不是离开政治活动的出世超脱,而是就在各种政治制度的遵循中加以实现,如不能在制度落实中有所建树,修身也经不起考验。《中庸》的“九经”礼制全方位覆盖了政治生活,与现代伦理要求划分“公德”与“私德”两块领域不同。在儒家,凡是为政者,其私德必不能违背公德,不能在公德之外另有所谓不容讨论的私德,即礼对心性的反向规范乃公私一体,不但公德要遵守礼制,私德也要遵守礼制。礼乐制度的约束范围超过现代法律,且不同于法律的消极惩罚,而是积极激励引导,使人在礼乐生活中得到训练,以掌握提升德性的行动细节和方法。

改制立法须有德有位,心性与制度相辅相成,合为一体。古代倘若没有德位相称的明君贤臣,就不能制礼作乐,“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2]37。现代则需要民意代表,他们代表了公共意志。须是道德和地位被社会认可,才能拥有普遍的公信力,获得最广泛的支持。《中庸》认为,王者治理天下之道应当通天人古今于一体,赢取全方位的合法性。“故君子之道:本诸身,征诸庶民,考诸三王而不谬,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2]38这就将心性与制度并而为一,“本诸身”是立足于自身的心性修养,“考诸三王、建诸天地、质诸鬼神、百世以俟圣人”是付诸礼乐制度。优良的政治须为政者德性醇厚,又能接受制度规范。

结 语

质言之,仁与礼是儒家政治哲学的两翼,仁而不礼则仁无外在之表现,礼而不仁则礼无内在之根据。就《中庸》论,心性制度二元互摄,不偏不倚的大中至正之道不仅适用于个人修身养性,同样也适用于国家政治制度的建设和政治活动的开展。道德自律和制度他律可同时进行,道德的柔性必须转化为制度的刚性,以制度为底线,以道德为引领,上下齐力,才是儒家在政治哲学上的整全取向。当世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建中国现代政治哲学,只讲道德自律是不够的,继承和发扬儒家本有的心性与制度兼顾的学理品质,才能更好地推进具体的制度建设。一方面发掘儒家政治资源中的“礼乐制度”,在保有德性教化传统的基础上,继承古典制度建构的有效理论和经验;另一方面批判学习他国政治制度构建的方法,实现外来制度的本土转化和创新,最终走向心性与制度和谐共荣的政治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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