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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与通识教育选修课体系构建研究

2021-12-28高岩松

林区教学 2021年2期
关键词:核定通识学分

高岩松

(仰恩大学,福建 泉州 362014)

李克强总理2014年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已逐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同时对人才综合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在此形势下,各高校积极响应。大学生作为高校创新创业工作实施的主力军,纷纷踊跃参与其中,共同促进高校创新创业工作的蓬勃发展。高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肩负着培养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的重任。各高校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积极探索创新创业培养模式,力争培养符合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通识选修课虽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占据的比重较小,但已成为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综合能力培养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高校都十分重视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改革[1]。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现状

随着网络技术、物联网、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高校通识选修课也随之出现了新理念、新要求、新途径,更具有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学科的新趋势、新成果。目前,各高校顺应时代变化,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对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进行改革。突破传统的方式,即通识选修课不仅限定于校内教师提供的课程教学,还通过高校联盟、智慧树、MOOCs等不同学习平台,多渠道、多样式、多元化拓展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模式,实现大学生自主学习,使学习不受空间与时间的限制,成为非常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模式。

二、创新创业与通识选修课衔接的契机

新时期创新创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大学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后备力量,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创造能力的新时代大学生已成为各高校的重要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也提出明确要求[2],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为支撑[3],为创新创业衔接通识教育选修课新模式的改革发展创造条件。

衡量一所大学的综合水平,除了学校设备、教师科研能力及水平外,学成产出即教学成果、创业创新成果、就业情况等综合情况也是评价学校人才质量的重要指标[4],创新创业素质拓展教育成为这一指标的展示平台。如何衔接创新创业素质拓展与通识教育选修课,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知识与应用的转化,成为人才培养的改革方向。

目前,高校的通识选修课采用学分制管理模式,学生只要在大学的四年内完成相应学分即可。通识选修课已呈现多样化、灵活性的特点,无论是校内教学还是线上学习,选修课都可以通过课程学习获得学分。创新创业是学生实现知识应用和创新能力转换的一种方式,获得的成果如果可以转换成相应的学分,两者最终目标一致,就可以实现创新创业与通识选修课的有机衔接。

三、完善体系,健全制度

为保证创新创业衔接通识选修课的变革顺利实施,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创造有利于二者衔接的条件与环境。可以通过调整通识选修课体系,制定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创新创业学分核定标准,出台激励措施保障改革的措施,构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引导与管理,健全监控评价体系等方式,为创新创业与通识选修课的衔接提供保障。

(一)调整通识选修课体系

创新创业教育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上成果显著,符合社会人才需求。因此,通识选修课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占的比重虽然不是很大,但要以学科发展、社会需求、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为导向,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把创新创业成果纳入通识选修课范畴,为创新创业教育与通识选修课的有效衔接提供依据,实现多样化的培养模式。培养方案中可以制定需要完成的创新创业学分标准和达到毕业的条件,如果创新创业学分超过选修课总学分,还可以转换成与创新创业成果相关联学科的基础课程学分,该课程即可免修。如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成绩转换成英语听力课程、将获得全国计算机二级(C语言)证书转换成C语言程序课程等,或是将学分分别加到不同课程上,为偏科或在某一领域占优势的学生提供更多机会,充分调动学生创业的积极性,实现学生由被动学习转化为主动学习,使其自主参加到创新创业活动或课程中。毕业时学校可以另外出具“创新创业成绩单”,量化记录学生开展创新活动、创业实践的情况,主动满足用人单位需求。用人单位从这份成绩单中可以直观地了解学生在哪些方面具有创新创业能力,既可以促进学生就业,又能够推动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学分认定办法

1.学分认定原则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第一课堂外具有创新意义的活动并取得成果,经院(系、部)审核、教务部认定,就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

2.学分认定范围

学科与技能、文体竞赛,主持或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教师主持的各类科研活动,在国家正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发明创造、创业活动、实践活动、水平测试、职业资格与技能证书、各种培训活动等所有有利于人才培养和学生能力提升的项目和活动,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都可转换为通识选修课[5]。

3.学分认定条件

竞赛必须由正规单位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以验收通过为准,专利以正式专利证书为准,参加社会实践必须达到一定的工作日,其他创新、创造、研究成果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证书等材料,由学校专家组审核确定。

4.学分认定程序

学生申请(附证明)—相关部门审核—公示—记入成绩单。

(三)制定创新创业学分核定标准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的核定是个比较困难的问题,可以参照各高校的评定标准,不同项目按等级划分核定学分。比如学科与技能、文体竞赛、科研项目等,可按照部级、省级、市厅级、校级等级别划分进行学分核定;科研成果按照期刊收录等级核定;项目属多个作者完成,按比例给予学分;新闻报道按国家级、省市级、校级、院级核定;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鉴定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网公布的相应级别认定;各类水平测试按照考试成绩核定;创业活动按照创业时间与收益认定;创业培训、职业资格培训等各类有利于提升学生创新素质的培训按照课程内容核定等。总之,创新创业的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学校必须积极探索、挖掘、思考、讨论、研究,不断完善其内容。

(四)采取灵活的措施,保证衔接的落实

创新创业能力学分认定、学分核定标准的制定,是学校做好创新创业与通识选修课衔接的重要任务,它是否合理关乎创新创业政策实施的成效。(1)学校成立创新创业委员会,由涉及部门的主要干部、学科带头人、专家等组成,对政策进行讨论和制定。(2)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国家政策、领会精神,同时到各高校进行调研,学习、参照兄弟院校的做法,制定符合本校实情的规定办法。(3)学校层面的创新创业核定范围无法涵盖各个领域的各种创新项目,需要制定大纲、总体思想,以引领方向。对全校相同的项目统一制定参考标准,其他不同创新创业项目可以采取灵活的措施,放权给二级学院,学院有权根据自己负责的学科或领域,对学生获得的专业相关水平证书或利于人才培养和学生能力提升的项目进行认定(如会计学院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法学院的司法考试;工程学院的工程师、网络规划师;其他创业培训、跨境电商培训等),学院参考学校制定的认定办法认定相应学分,报创新创业委员会审核备案即可。

(五)出台激励措施保障改革的实施

大学生创新创业是“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教师指导—成果展现”的过程。这一过程,学生是主体,学校出台“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制度”及“创业奖学金”“入驻创业园奖励”“创新奖学金”“专利发明奖励”制度,制定“获得学科与技能竞赛加分”政策等,激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教师在这一过程中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项目、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都离不开专业教师的指导。目前高校对教师的晋升职称比较倾向于教学与科研,要求有一定的工作量、论文、专著、科研项目等,使专业技能较强的教师参与学生创新创业等各类项目的指导不够积极。因此,学校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双师双能型”教师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学校可以鼓励教师走出去,或给双师型教师提高待遇,或对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种创新创业技能竞赛、项目培训的教师除折算一定的工作量外,还可以对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国家级、省级、市厅级奖项的第一指导教师,根据比赛的难易程度,参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获得相关荣誉的奖励标准,发放奖金[6]。这样与晋升条件直接挂勾,可以极大地调动教师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创新创业成果,同时能进一步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实现知识转换,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形成一个良性循环[7]。

(六)构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为促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校教务部门出台学分转换制度,就业办出台创新创业就业奖励制度,科研部门出台申请报批一条龙服务,创业园孵化基地为创业学生入驻创业园项目提供场地、设备、资金奖励等,从不同部门发到各学院,学院再转发到班委群,班委再转发到班级群。这样层层转发比较烦琐,且容易混淆、遗忘,如再次查找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影响工作的开展,因此构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就十分必要。服务平台应涵盖国家、学校各部门出台的政策、制度、创新创业学分转换申请、创新创业项目活动通知、比赛表彰、教师个人专业特长、师生创新创业项目、创业团队介绍、互动区域、各类服务指南等,师生只要登入这个平台就能够很快找到相关内容和服务。学生获得的创新创业相关成果都可以在该服务平台申请,转换通识选修课、必修课程、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等各类学分,审批结果可以直接查询,形成方便快捷的一站式网络服务系统。服务平台要设立专人负责,并不断更新相关内容。平台还可以与微信连接,每更新一项内容系统就会自动发送到微信上,师生第一时间就能够获得相关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师生申请、查询,提高了师生创新创业的热情。

(七)加强引导与管理,健全监控评价体系

创新创业与通识选修课衔接新模式改革是在《意见》精神指导下全面实施的,可供建设参考案例很少。制定科学合理的转换学分度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深入调研、分析、论证、探讨,因此加强引导与管理、健全监控评价体系是十分必要的。要组织调研、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方案,删除不合格项目,调整学分,使“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创新创业学分核定标准”等具有可行性,能够被大多数学生认可,从而有效地把创新创业与通识选修课衔接好。

四、创新创业与通识教育选修课衔接的调研

新模式改革方案已试行两年,为了解学生对这项改革措施的意见及建议,为以后优化提供参考,笔者对2014、2015、2016三个年级共104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调查问卷设计

围绕创新创业通识教育选修课认知、创新创业与通识选修课转换政策、政策满意度、是否有利于自身素质提升、学习积极性主动性的调动以及获得通识选修课学分的途径等问题进行调研[8]。

(二)问卷调查结果与分析

学生对创新创业政策的了解情况、满意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都为一般,占较大比重。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1)学生认知错误。觉得能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集中于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或是某一领域优秀的学生。《意见》明确强调,创新创业教育是面向全体大学生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的“广谱式”教育,不是少数人的精英教育、不是培养企业家教育、不是职业教育的狭义教育。(2)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辐射面较小,未惠及全体大学生。建议多设立适合大部分学生可以提升创新创业素质的项目或课程,如创业培训、阿里巴巴跨境电商培训、职业资格培训、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加大宣传,让学生感受到创新创业并不是很难的事。而经常处在创新创业大环境中,更容易让学生沉下心来思考、学习。此外,也可以邀请成功的企业家、校友到校开讲座并分享经验。

从通识选修课获得学分的形式上来看,线上课程占63.5%、校内课程占17.3%、创新实践占19.2%。从这一数据可以看出,仅两年时间,创新实践已超过校内课程。调查显示,在提升自身素质中“有提升”的占64.4%,表明学生对创新创业转换通识选修课是持积极肯定的态度。曾参与创新创业学生的成就感较强,期望通过创新实践获得知识的愿望也十分强烈。这说明他们对创新创业转换通识选修课的改革是认可的,改革措施是可行的。

五、结语

创新创业与通识选修课衔接的新模式改革还在试行中,从整体来看,前景是比较好的。我们要立足学生本位,重视创新思维及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帮助学生实现知识与能力的协同发展,从而培养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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