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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代乡村振兴背景下的精准扶贫

2021-12-28孙晶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贫困人口贫困地区贫困户

孙晶

(郑州大学,郑州450000)

经过8年的持续奋斗,2020年底,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扶贫工作的结束,减缓相对贫困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精准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效制度安排,应成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重要武器。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精准扶贫,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以适应乡村未来发展需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本文主要分析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精准扶贫的现实机遇,探索如何构建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

一、乡村振兴战略下精准扶贫的现实机遇

精准扶贫政策的推行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扶贫工作进入了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新阶段。乡村振兴战略下精准扶贫工作面临许多现实机遇,主要包括:

(一)产业扶贫模式创新为贫困地区经济转型营造基础环境

产业扶贫作为贫困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的核心,通过参与市场活动和产业发展,既能直接促进贫困地区人民实现脱贫致富,又能全方位多层次地提升贫困人口的个体能力,从而为经济转型营造基础环境。在脱贫攻坚战过程中,形成了几种具有影响力的产业扶贫创新模式。一是企业带动模式。作为产业扶贫的主流方式,长期以来这种模式主要是通过龙头企业来带动其他组织或合作企业参与,以此达到贫困人口增收的目的。“订单农业”与“公司+农户”是其基本形式,“公司+农户+党支部”“公司+基地+农户”等是派生形式。二是集体经济带动模式。自精准扶贫政策提出和实施以来,确实诞生了一大批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的星级村庄。集体经济带动模式即主要依托国家扶贫政策和地区资源优势来发展壮大各星级村的集体经济,并通过利用集体经济收入来重点支持贫困户,以此带动贫困人口增收。三是大户带动模式。作为企业带动模式的派生形式,这种模式主要包括“能人带动”“合作经营”等形式,即主要是让部分在生产、经营、销售方面有特长有经验的农户带动其他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增收、共同致富。四是政策带动模式。与集体经济带动模式相似,这种模式主要依靠国家各项扶贫政策的支持,通过资源开发与奖补政策的对接来实现贫困户增收,真正让贫困人口受益,如小额信贷扶贫就是其典型代表。我国大多数贫困地区通过挂靠经营和保底分红的形式,利用小额贷款资金来实现贫困人口的增收。五是“互联网+”带动模式。产业扶贫模式的创新落脚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高新技术、大数据产业以及电商扶贫的兴起,带动我国贫困人口持续增收。如贵州省自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以来,依托高新技术产业综合建设试验区,在互联网、物联网、金融平台、绿色产业等方面进行探索,努力利用贫困地区的后发优势实现弯道超车。六是非农就业带动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针对各种劳动密集型产业,贫困地区的脱贫户能够在生产与流通环节为其提供大量的工资性收入,最大程度激发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

(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为增强贫困人口增收能力创造发展空间

区域经济的发展程度、贫困人口的增收能力是衡量贫困地区内源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贫困地区自身获得长足发展的根本保障。贫困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能够推动贫困人口增收能力显著增强,具体表现在:首先,由于国家对贫困地区的超常投入使其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快于其他地区;其次,由于贫困地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其吸纳就业人数的能力显著增强;最后,由于贫困地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就业率的显著提高,使得贫困人口的增收能力明显增强。

以贫困地区贫困人口2019年的收入水平为例,其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67元,同比增长11.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总体而言,其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率高于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在贫困人口的消费水平方面,以2018年至2019年的数据为例,我国贫困地区农村人口人均消费累计增长27.8%(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10.5%),高于当时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平均水平的1%。截至2019年底,我国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人均消费名义增长11%,同比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1%。[2]以上数据表明,近年来我国贫困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打下较好的基础。

(三)绿色减贫模式创新为贫困地区快速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绿色减贫作为生态扶贫的重要实现方式,是立足于中国具体的、特殊的国情,经过长期脱贫实践逐步形成的一种特色扶贫方式。这种扶贫模式地域特征较强,目前得到官方认可的主要是光伏扶贫、移民搬迁扶贫以及旅游扶贫三种创新模式。第一,光伏扶贫。即一种以扶贫为目的,在具备实施其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保护、增加补贴、降低成本等方式,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进行精准扶贫的创新模式。当前,光伏扶贫作为绿色减贫的新模式,可有效实现贫困人口的持续增收,达到绿色减贫的目的。第二,移民搬迁扶贫。作为“五个一批”的重要途径之一,易地搬迁旨在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市场约束、资源短缺等重大问题,即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人口的稳定脱贫问题,切实补齐易地扶贫搬迁这块脱贫攻坚“短板中的短板”。第三,旅游扶贫。作为绿色减贫创新中最有效的途径,这种模式主要是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形成的由城市向乡村传输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从而达到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目的,是连接减贫与生态保护的有效桥梁,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产业扶贫的重要抓手和贫困地区发展的助推器。此外,资产收益扶贫也作为绿色减贫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目前已有部分省份先行开展,即通过资产收益扶贫机制,让贫困地区各类支持资金入股的企业参与生产、获得分红,使其将各种分散、细碎的资源要素有效整合,既能拓展贫困人口的生存发展空间,又能达到资源共享、脱贫致富的目的。

二、新时代探索建设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是全面小康的必经之路。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巩固和深化,二者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精准扶贫助力精准脱贫,是脱贫攻坚战场上强有力的武器。因此,实现乡村振兴要继续发挥精准扶贫的作用,通过探索建设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继承发展以延续这一方法的有效性。

(一)以个性化帮扶为核心,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

精准帮扶是实现扶贫工作到村到户、做事落地的“总漏斗”,其关键在于资源如何精准地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如何确保“最后一公里”的成效。当前,我国基层政府仍是扶贫工作的主要管理者,村委干部是管理、分配扶贫资源的主要执行者,但贫困地区干部队伍普遍存在年龄大、人员少等问题,而乡村振兴的扶贫工作更要求精细化的管理。为此,要努力抓住乡村振兴的战略机遇,以个性化帮扶为核心,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通过提高其福利待遇、完善晋升机制等措施,吸纳基层优秀人才加入扶贫工作队伍,切实保证扶贫资源配置与贫困退出的有效性与公平性。一是以个性化帮扶助力精准脱贫。在新时代农村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首先找准帮扶对象的致贫原因、类别、特点,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做到因村因户施策,突出分类指导。要根据贫困地区产业与资源的具体实际,切实调整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产业;要通过完善贫困地区的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的现实问题,全面提升贫困地区的和谐文明程度;要积极探索各种扶贫方法和模式(直接扶持、委托扶持、股份合作扶持等),真正做到帮扶到户、措施到人。二是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驻村干部作为党和政府意志的代言人、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中坚力量,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的表率作用。当前,选派年轻优秀的基层干部驻村帮扶是中央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性安排,也是培养、锻炼和选拔干部以推进扶贫工作开展的重要途径,为此,在制度建设方面,要调整改革驻村干部的选拔、培训、考核、管理、激励、评价等工作机制,建立驻村干部培训常态化机制、考核机制、融合资金资源机制和激励机制等,将扶贫工作成效纳入驻村干部的绩效考核之中;在能力建设方面,通过改进方式方法来进一步提升驻村干部的资源整合能力,明确规范其责任分工,增强统筹协作能力,实现优势互补等。在协同治理方面,将村民自治、“一事一议”制度与驻村干部制度结合起来,从制度上保障驻村干部对基层工作的有效治理。

(二)以扶贫监督问责为保障,改进完善考核评估机制

精准扶贫作为一种持续性的基层社会治理活动,重在落实。当前,我国农村工作的落实成效如何,需要在倾听民意的基础上,按照扶贫开发共富共赢的标准,建立一整套的监督、考核、评估与反馈机制,从而有效实现扶贫开发工作的“量质双升”,实现基层扶贫治理的现代化。作为反馈扶贫工作绩效的“晴雨表”,考核评估机制既是及时梳理扶贫结果、检验扶贫工作具体成效的重要内容,又是厘清工作得失、制定政策计划的基本依据,为此,扶贫开发的考核方式要以监督问责为保障,与扶贫一线的现实状况做到紧密衔接,真正做到可信、可靠。首先,落实扶贫项目跟踪机制。精准扶贫工作能否真正发挥成效,除了引进项目外,还要仔细跟踪其能否扎实落地。从前期项目的引进、运转、考核一直到结项,都需要各级党组织、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体的密切监督与跟踪,及时纠偏,防止漏洞。其次,建立扶贫项目评估机制。为了保证扶贫资源能够有效投向贫困村庄,并有机嵌入村庄场域,需要在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对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对扶贫项目主体的能力与资格进行评估,对具体的扶贫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评估,对扶贫开发工作中各个主体责任人以及扶贫绩效进行评估等。最后,完善扶贫项目反馈机制。结合上述扶贫项目的跟踪与评估机制,在精准扶贫项目的引进、运转、考核、结项等各个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设立反馈节点,建立基层社会治理主体间的横向反馈机制,疏通贫困群体向基层单位或治理主体的纵向反馈机制。与此同时,各个扶贫项目主体要结合反馈结果进行再回应,这种回应不应仅仅停留在信息层面的交流互动,还应该对扶贫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进行纠错、改进与完善。当前,我国基层政府普遍购买了第三方机制参与扶贫政策的考核与评估,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考核过程的公开透明度,保障了多元主体的有效参与。然而,第三方考核评估机构的引进,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对其放任不管,基层政府需要在提高其信度与效度的基础上,加强对第三方考核评估服务的监督与管理,从而切实保证保障这一机构的专业性与独立性。为此,这一机构在具体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前,需要深入基层,充分体验扶贫群众的日常,切实感受扶贫工作的运行状态,从而对扶贫项目提供有益的决策支持。

(三)以多元保障为支撑,构建社会成员参与激励机制

在中国传统的扶贫开发工作中,政府是行政主导,县市、乡镇政府以及村两委是具体的执行参与者,贫困地区的扶贫项目从立项、运作到最后验收,普通民众都很难参与其中,进而造成社会成员参与的缺位。自扶贫开发项目正式启动以来,我国逐渐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的多元保障的大扶贫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社会个体参与扶贫开发的过程,既是扶贫工作民主化的体现,也是实现扶贫开发的主体复归,社会成员通过协商方式参与扶贫开发的过程。一方面,能够监督扶贫项目的运作,降低扶贫资金被滥用的风险;另一方面,能够保障其知情权与参与权,提高贫困地区民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为此,工作中要以多元保障为支撑,构建社会成员参与激励机制。社会成员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元素,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其在扶贫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从长远来看,外部力量的帮扶力度是有限的,注重激活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内生供给才是实现乡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路径,这就需要在实施精准扶贫政策的同时,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志智双扶”),即通过教育扶贫与精神扶贫等手段来增强贫困人口自我脱贫的能力,积极发挥“先富者”的引领帮扶作用,形成“先富”与“后富”齐头并进的局面,实现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蜕变。此外,在具体落实扶贫项目过程中要注重扩大民众参与,制定全面的奖惩机制,充分实现基层扶贫工作中的民主。对于率先脱贫户,在继续给予政策资源帮扶的同时,通过奖励资金,并将其打造成贫困地区的脱贫模范,来激发部分存在“福利依赖”思想群众的斗志。对于相对贫困户,要加大关注力度。尽管“两不愁、三保障”已不再是这部分群体的主要问题,但随着整体脱贫,他们在养老、医疗、教育、居住等方面仍与社会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要尽快研究出适合相对贫困群体的帮扶机制,为应对新挑战做好准备。

(四)以规范资源配置为基础,构建利益联结机制

精准扶贫作为国家治理方式之一,其性质是合作与共赢的治理,基本前提是保证国家与社会利益的一致。在具体的治理实践中,精准扶贫要处理好“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关系,这意味着对资源进行分配、再分配甚至重组。在资源的转移与配置过程中,必然会在短时间内产生相应的利益调整与利益诉求,造成资源配置的不均衡,一定程度上还会引起利益纠纷。为此,各个治理主体必须在以党和政府为主导的前提下,首先打好思想层面的“预防针”,即在具体扶贫政策执行过程中,注意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与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积极回应贫困群众的合理诉求。第一,规范扶贫资源的配置。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贫困人口呈现出日益复杂的局面,单一的扶贫资源分配方式已难以完全解决复杂的贫困状态,这就需要精细化的扶贫资源分配机制。如在我国贫困地区,贫困户之间、脱贫户之间以及贫困户与脱贫户之间总会因扶贫资源分配不均而相互猜测,滋生不满情绪,为避免在基层治理中出现资源偏离现象,保证扶贫政策资源的延续性,改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供给现状,需要对贫困户加强思想引导,将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树立脱贫光荣的价值理念。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强化扶贫动态管理,及时反馈农户的情况;另一方面,要借助第三方评估的力量,避免基层贫困治理中出现的凭经验办事和惯性思维的问题,减少遗漏与不足。[3]第二,构建利益联结机制。为有效解决扶贫开发过程中“扶强难扶弱”的问题,应积极探索各种产业化扶贫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建立各种融资模式和渠道(天使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基金以及众筹资金),完善贫困村微型金融外延,适时降低资金借贷标准;通过建立区域发展的商业保险体系,延伸保险的覆盖范围,适当提高保险的赔付标准,有效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融资借贷抵押难问题。在我国贫困地区,通过推广“龙头企业+贫困户”“家庭农场+贫困户”“公司+基地+贫困户”“社会化服务组织+贫困户”等经营模式来发展区域特色产业,使贫困户与各种市场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提高其参与市场竞争与产业经营的能力,最终实现共同致富。

三、结语

扶贫脱贫工作要在乡村振兴的总体布局中,通过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改进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构建社会成员参与激励机制和构建利益联结机制等多种举措,切实保护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党领导团结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顽强奋斗实现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这是党在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坚实的一大步。在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思想的指导下,中国乡村的明天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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