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认知结构的维度分析
2021-12-28张丽萍
张丽萍
(吕梁学院离石师范分校学前教育部, 山西 吕梁 033000)
教师职业认知是指教师个体在生活、学习、交往中形成的对教师职业的具体认识和评价,是一种主动或被动认识教师职业的过程或活动。高职院校师范生作为未来初等教育及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的生力军,只有对自己行将从事的职业有全面、系统、科学的认识与了解,才能以饱满的热情、明晰的思维投入到未来的工作当中,主动提升自身素质与能力。
高职院校师范生关于教师职业认知的结构维度是指高职院校师范生应从哪些方面着眼对教师职业进行具体的认知和评价。关于教师的职业认知,魏淑华认为其应当与两个认知对象相对应,即教师职业本身和教师内化的职业角色。他把这两者定位为职业价值观和角色价值观。胡苗峰在论述免费师范生的职业认同时指出,免费师范生的职业认知应当包括教学实践方面的职业认知和专业理论方面的职业认知。本文结合各专家学者的有益见解以及社会中的人们对教师职业的定位,认为师范生教师职业认知的结构应包括教师职业的社会性、教师专业素养及角色价值观三个维度。
一、高职院校师范生关于教师职业社会性的认知
“教师”一词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社会角色,二是指这一角色的承担者。作为未来的“准教师”,高职院校师范生应首先认识教师职业的社会性,从宏观上把握教师职业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与影响。
(一)教师职业特点
任何职业要想凸显其在社会中的地位就需具备专业性,要成功实现专业化必须以自身职业特点为依据。
1.职业身份的外在制约性
任何职业都是社会需要的产物,必然与其周围的外部环境相关联并且受到一定的制约。通常来讲,外部环境对于职业影响和制约程度的大小,与该职业同个体、家庭、其他职业、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现状以及职业影响的意义、价值大小、范围等因素紧密相关。因此,影响范围越大,相关程度越高,意义和价值越大的职业,其越容易受到外部的影响与制约。教育是国家大计,是一项社会基础性行业,它的荣辱浮沉直接关系到国家劳动力素质的高低与社会文化能否有效传承的重大问题。因此,教师职业必然会受到国家政府、企事业团体组织、学生以及家长等社会各个层面的关注,同时也会受到来自国家方针政策、经济环境、文化氛围的影响和制约,如教育需以国家政策、经济发展为导向,适时调整教育目标、更新教育理念、改革教师教育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与教学方案。
2.职业方向的发展性
教师职业方向的发展性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社会发展对教育的影响与制约直接决定了教育的目的一定要跟随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向前推进。另一方面是教师有促进学生个体发展的目标,而此目标会随着学生的成长发展不断提升,教师会面临更高的目标要求,并且这样的目标并无上限,是模糊的,所以教师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会被无限制地拔高。教师职业方向的发展应适应并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其最终的目标是培养发展的人、未来的社会人,这是教师职业的显著特征。教育对象是不断发展的、变化的,因此,教师的职业方向具有发展性的特点。高职院校师范生必须了解其发展性的本质,有助于他们以发展的眼光与思维对待教师职业并对学习任务与目标做出适时调整,实现高职院校学习成果到教师工作的转变。
3.职业对象的复杂性
教师职业对象的复杂性是指教师的工作对象——人,是复杂多变的。针对不同学生的个性特征,将知识、技能、情感教授给他们,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在原有学习水平上获得提升、得到发展。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教师职业对其职业对象又具有较强的依赖性。教师不可能像技术工人那样只需依赖个人的技术水平或业务素质就可以做出好的业绩,教师不仅需要有过硬的专业能力素养,更需要深刻了解职业对象的复杂性。如果教师对学生毫无了解,其所讲授的东西学生必然无法接受,教学无法继续。
(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从广义上来讲,教师的权利应包括三个基本方面,分别是基于公民身份、基于教师身份和基于公务员身份而享有的权利。相应的,教师应履行的义务也应该有一般性义务和专业性义务之分。这里我们只探讨作为一项专门性职业教师所应具有的权利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分别就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做出了具体规定,如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和活动、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获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参加进修或培训等权利;同时教师应当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给学生传授正确的科学文化知识、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等义务。
二、高职院校师范生关于教师专业素养的认知
教师职业是不可替代的,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教师专业素养指的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职业品质,应当包含五个方面的要素。
(一)教育观念
21世纪是一个“学习化”的时代。作为新时代的教师,必须实现教育理念认识上的自觉和创新,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的指引下有的放矢,不断实现教育实践上的革新和突破。那么,新的教育观念应当包含终身学习观、关注生命的学生观、与时俱进的课程观。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已走过了十几个年头,在这当中,有令人欣喜的成果但也凸显了许多尴尬与迷茫,新课改出现了许多困境,教师需要在逆境中迎难而上,在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形成新的教育观念,课程改革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要坚定不移地摒弃落后的教育理念,树立全新的课程观与教学观。
(二)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是高职院校师范生之所以成为教师的前提,其所需要的知识应该有以下四种:背景性知识、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实践性知识。
背景性知识,简言之是科学文化知识,要想做一名合格的教师就要拥有丰富的知识和广阔的知识面,绝不可局限于本身所教学科的专业本身;本体性知识,也就是学科专业知识,高职院校师范生在校学习的主要任务就是积淀本体性知识,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品质与涵养;条件性知识,又称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这是作为教师必不可少的辅助性知识,凡是能够帮助教师形成先进科学教育理念的知识都涵盖其中,如:课程与教学知识、教育的目的、教育的价值、如何管理班级、心理学理论等;实践性知识,需要有具体的情境,在此过程中渗透的知识就是实践性知识。 傅道春把其称为“教育情境知识”,这种知识就像医学中的临床实验一般,可以通过直接的教育活动来积累经验,也可以“站在别人的肩膀上”获得间接经验。高职院校师范生虽然不是专职的代课教师,但要有意识并积极采取行动为自己争取教学实践机会,使自己的实践性知识不断累积。
(三)专业能力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教师作为一种专业性极强的职业类别,需要凸显出其主体——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师的专业能力是一种能力综合体,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包括一般能力,即思维要有严密的逻辑性和灵活的敏感性以及特殊能力,专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具备的有效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教育反思及研究的能力、自我更新拓展的能力。
(四)心理素质
教师在给予他人精神陶冶与人格启迪的同时,也需要不断地为自己的心灵输氧。教师在面对学校、社会的种种变革时,在承受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中的各种压力与困境时,必须具备稳定健全的心理素质。一般而言,教师需具备的心理素质包括广泛的兴趣爱好、了解自己并有充分自信、善于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一个积极乐观、心理成熟的教师会直接影响到众多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五)身体素质
良好的身体素质是教师顺利完成教学、科研工作的物质保障,同时也是现代教师必不可少的基本素质。王思震提出,教师良好的身体素质需要有持久的耐力、敏捷的反应、充沛的精力、洪亮的声音、耳聪目明等方面。大致可分为两点,一是外在素质,如持久的耐力、充沛的精力、洪亮的声音、耳聪目明;一是内在素质,如敏捷的反应,包括思维、感知、智能等方面。
三、高职院校师范生关于自身“角色价值观”的认知
高职院校师范生关于教师职业认知的对象,除了“教师职业”这一外在的、客观的认知对象外,还应包括对师范生自身角色的认知。作为认知客体的“教师职业”与作为认知主体的“师范生”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教师职业”是师范生自己未来就业的首选职业,“师范生”是组成未来教师队伍的生力军。在这里我们将师范生对自身的从业价值观称为师范生的“角色价值观”。角色价值观就是师范生对教师这一角色的价值认同,以及在教师角色认知中回答“我是谁”的认知。
高职院校师范生关于自身“角色价值观”的认知,一方面表现在教师职业对师范生实现自身发展的价值。一种职业能否对他人构成巨大的吸引力取决于从事它的人是否能从这项职业中获得自身发展,实现自身价值。师范生如果认为将来从事教师职业会给自己带来事业、精神上的成长,那么就可以认为他对教师职业的认知是积极的,反之亦然。另一方面,是师范生自身从事教师职业的意愿。师范生结合自己的喜好与性格特征,如果对从事教师职业有强烈的意愿,这份意愿就会催促他不断努力、不断提升自身素养。
高职院校师范生只有对教师职业有较为理性而全面的认知,才能在学业生涯规划中不断调整发展目标、更新教学理念、规范言行举止,为未来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做好准备。同时,高职师范院校也应根据高职师范生关于教师职业认知的结构维度,配以相应的课程设置,促进高职师范生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