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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质量视角下的文化养老研究与政策思考

2021-12-28邢占军

理论学刊 2021年6期
关键词:福利供给维度

邢占军,王 从

(山东大学生活质量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山东 青岛 266237)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达到18.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相比,提升了5.44个百分点(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人口年龄构成情况》,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2105/t20210510_1817181.html。。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持续加深,我国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越发凸显。从代际关系和文化传承的角度看,文化养老体现了家庭结构中亲子关系的反馈模式(2)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3期。,涉及到现代社会条件下如何传承创新传统孝道文化等问题。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出现的文化养老实践,体现了对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关注,也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传承创新传统孝道文化中合理成分的积极回应。然而当前文化养老研究与实践仍面临着一些困境,本文尝试通过生活质量这一分析视角,对文化养老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

一、文化养老研究与实践面临的突出问题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受到重视,国家层面上对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相关规定日益增多,一些地方政府更是围绕文化养老推出了系列举措。与此同时,文化养老研究主题在国内学术领域也受到了较多关注,但也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含义界定不清晰、应有价值未得到充分挖掘,政策设计零散、缺乏系统整体安排,具体政策实施不平衡、缺乏有效评价等方面。这些问题制约着对文化养老的深入研究和实践推进。

(一)含义界定不清,未充分挖掘其文化价值

当前在理论探讨中对文化养老的概念界定主要有三种角度:养老方式角度、养老理念角度以及复合整体角度。在养老方式角度,研究者们认为文化养老主要是一种通过沟通交流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让其享受快乐的养老方式(3)唐晓英、东波:《社区文化养老方式的实施路径探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在养老理念角度,研究者侧重强调文化养老是一种对老年人进行精神关爱和道德支持的理念(4)方爱清、王昊:《文化养老的基本内涵、当代价值及其可依路径》,《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而认为文化养老内涵是包含多层面复合整体的研究者又有以下两种观点:一是文化养老包含“养老服务及其制度体系”(5)方巍:《社会福利视野下的文化养老》,《东岳论丛》2014年第8期。,二是文化养老是“养老思想、养老规范、养老措施的有机整体”(6)徐娜娜:《论中国传统宗族文化对当代文化养老的影响》,《湖南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目前来看,这三种界定都较为模糊,难以清晰揭示文化养老的丰富内涵。同时,当前关于文化养老价值的探讨中,都强调了其所具有的当代价值,即能够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帮助老年人自身、家庭和社会树立健康、积极的老龄观等。还有一些研究者从文化溯源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挖掘,探讨了我国传统社会中孝道文化和养老的关系,以及传统宗族文化对文化养老的影响,但总体上都不够深入。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孝道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儒家孝道思想包含养亲、敬亲、谏亲等多层含义(7)曾振宇:《儒家孝文化及其影响》,《理论学刊》2000年第1期。,这些都与文化养老息息相关。传统孝道文化中的积极成分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在当代社会依然具有稳定家庭与社会的重要功能。

(二)政策设计零散,缺乏系统整体安排

从中央出台的相关政策来看,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有关文化养老的系统政策体系。当前与文化养老相关的老年人精神慰藉服务及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的相关规定,只是作为有关政策的附属内容而出现,分散于包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龄事业发展、老年教育等应对养老问题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政策之中。如社会养老服务政策中强调: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老龄事业发展政策中强调:要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对老年人的精神关爱;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中强调: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结合老年人群特点,开展适老化的文化活动等。总体来看,有关政策之间没有有效的衔接与配合,缺乏对目标体系、受益对象、服务内容、提供方式等的系统性制度安排。

从地方的实践来看,有关文化养老的探索尚未形成较为一致的共识。如山东省济宁市、江苏省太仓市均从地方政府层面制定了文化养老的系列政策措施,前者在夯实养老服务设施条件的基础上,依托其传统孝道文化优势,积极开展道德宣传教育,创新传统文化活动,通过政策支持为全市老年人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后者则依托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一方面通过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培育引导老年人社团组织开展适合老年群体的文体活动,另一方面通过政策支持让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老年人。这些有益探索在全国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各地基于自身优势而开展的文化养老政策差异较大,有的侧重传统文化,有的依托公共文化,还有的聚焦发展老年教育。总体而言,当前地方政府对于文化养老的理解各不相同,出发点也相去甚远,难以就文化养老的构成要件形成较为一致的共识。

(三)政策推进不平衡,缺乏有效评估

受制于各种历史与现实的因素,文化养老政策在推进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平衡问题,集中体现在:一是城乡不平衡。文化养老政策实施需要依托公共服务,与城市地区相比,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仍十分薄弱,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政策更多是在城市地区实施,农村地区老年人较少享受到相关政策。二是人群不平衡。文化养老政策实施效果受到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的制约,与健康状况良好的老年人群相比,失能、半失能和残疾老年人群参与文化生活的难度较大,而政策实施中往往忽视了专门针对这部分老年人群的精神保障。

与此同时,对文化养老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也相对缺乏,由此而导致两个问题:一是政策规定缺乏针对性。当前文化养老政策设计主要是从主体和条件两个方面予以规定,主体方面包括政府、社会、市场等多个主体,条件方面则主要包括政策、资金、人才等的保障与氛围宣传、阵地建设、活动开展、引导参与等实施条件。当前因缺乏直接面向受益对象的实施效果评估,无法获取老年人群真实、迫切的需求,导致相关政策规定缺乏针对性。二是政策优化难以突出目标导向。文化养老的政策目标是更好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因此政策效果评估应围绕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满足程度进行,而只有老年人自身对其需求是否得到满足以及满足程度进行评价,才能够让政策制定者直接了解到老年人的真实感受,进而发现政策制定与落实中存在的不足。但是当前的文化养老政策实施中恰恰是缺少了相关评估过程,从而最终导致政策优化中无法突出目标导向与决策重点。

二、文化养老的生活质量分析视角的引入

不难发现,文化养老理论与实践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最为根本的是缺乏一种有效的分析视角。我们认为,文化养老的实践动因是为更好解决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问题,而文化养老与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的提升密切相关,因为二者都是基于对老年人福利的关注。鉴于学界对生活质量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研究传统,因此用生活质量来分析文化养老有助于厘清目前在研究和实践中面临的各种问题。

(一)文化养老与生活质量的研究内容高度契合

在人类社会发展理念转变和福利思想内容演变的背景下,特别是受到“社会指标”运动的影响,生活质量概念得到广泛认可与使用。生活质量可以理解为人们的存在质量,是在特定社会中人们各种需要得到满足的程度与水平,集中表现为人们所享有的生存与发展方面的福利状况。从我国坚持统筹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生活质量研究强调支撑人的全面发展的若干重要领域所带来的福利内容,包括经济福利、政治福利、社会福利、文化福利、生态福利等(8)邢占军:《基于公共政策的生活质量研究》,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6页。。同时“生活得好且感觉也好”是对福利状态简单明了的表达(9)冯敏良:《“福利”的逻辑:从学理到实践》,《天府新论》2014年第6期。,福利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心理学概念(10)[英]吉登斯:《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郑戈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1页。,因而生活质量作为反映特定社会中人们各种需要得到满足的程度与水平,不仅强调人们所享有生存与发展的客观条件与资源,也十分强调民众所体验到的幸福感。生活质量研究体现了提升人的福利水平、进而满足人们对高品质生活追求的理念。生活质量研究按照研究对象所属领域与针对人群可以进行更为细致的划分,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研究便是生活质量在具体领域与特定人群的结合。由此,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可以界定为特定社会中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满足的程度与水平,集中表现为老年人所享有的文化福利状况。

文化养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提升老年人的文化福利水平。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家庭结构、功能的变迁,社会成为现代养老资源的主要提供者之一。针对老年人福利制度的实践形式可以分为经济福利(津贴)和服务福利(公共服务)两种,其中服务福利又涵盖了一般服务性福利和文化福利(11)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30年》,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87页。。从这个意义上讲,老年人的文化福利可以界定为社会提供的针对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和实现老年人精神慰藉的服务福利。文化养老旨在应对老年人面临的孤独风险,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提供精神慰藉等,着眼于解决老年人的文化福利供给,因此与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的研究内容高度契合。

(二)文化养老与生活质量的政策导向相契合

福利状态是福利制度的结果(12)尚晓援:《“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再认识》,《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福利制度是供给主体提供福利资源的计划与措施,以政府为主导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制定满足生存与发展需要的公共政策,是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标志和外在表现,涵盖对目标体系、供给主体、受益对象、供给内容、供给方式等方面的规定,反映的是福利资源从投入、产出到输送的全过程。生活质量集中表现为特定社会中人们所享有的生存与发展方面的福利状态,因此生活质量是福利制度的发展结果,是福利政策的追求目标,这是生活质量政策导向的集中体现。客观与主观相结合的研究取向,使得生活质量在实践中有着更为广泛的运用,通过严格程序构建起来的生活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在经过必要的信效度检验后便可以作为测量福利政策实施效果的科学工具。因此,在生活质量政策导向下,此指标体系能够有效评估福利制度,福利制度供给也可以围绕提升民众生活质量加以优化。

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集中表现为老年人文化福利状况,其政策导向体现在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中,是老年人文化福利制度的结果与目标。在我国,老年人文化福利是老年人福利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而老年人福利制度是社会福利制度的子系统。在我国的制度设计与政策语境下,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一并组成了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社会福利制度主要是对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妇女等重点群体提供保障。老年人福利作为社会福利的当然内容,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也逐渐成为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表现在:目标体系由维持最低生活水准发展为保障全面生活水平的改善;供给主体由政府作为唯一主体发展为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受益对象由“三无”“五保”等困难人员发展为全体老年人;供给内容由单纯关注物质需求发展为重视服务和精神保障;供给方式由单独依靠政府的行政供给发展为多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化供给。在我国老年人福利制度安排下,文化养老的实践是对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系列政策进行设计与实施,从而形成我国老年人文化福利的制度安排。从某种意义上讲,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是文化养老政策的结果与目标,在这一政策导向下,通过科学严格程序构建的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能够有效评估文化养老政策效果,文化养老的制度供给应当紧紧围绕提升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来加以优化。

三、生活质量视角下的文化养老研究与政策路径

针对当前文化养老在研究与实践中面临的困境,在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分析视角下,可以更加清晰地定位文化养老,充分挖掘其时代价值。可以在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和批判吸收西方社会福利思想的基础上形成我国文化养老的整体制度安排,同时对文化养老政策效果的评估标准进行初步设计。

(一)明晰定位,凸显文化养老的文化价值

在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分析视角下,文化养老的基础是老年人文化福利的供给,而老年人文化福利是我国老年人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可以探索在我国老年人福利体系中定位文化养老。文化养老是由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以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以及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为内容,以提升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为目标而提供文化福利的制度安排。这一定位不仅符合我国社会福利的政策语境,而且能够进一步彰显文化养老的价值所在。首先,有助于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从老年人自身来看,进入老年阶段后,由于社会角色的转变、身体机能的下降、亲人朋友的离开,极易造成其心理上的孤单与不适,因此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性始终都很凸显。文化养老以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为内容、以提升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为目标的定位,能够在保障老年人经济生活基础上更加注重为老年人提供文化福利服务,让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得到更多更好的满足,从而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其次,有助于充分发挥传统孝道文化中积极成分的独特作用。从社会层面来看,无论从何种角度区分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具体内容,对亲情的需要都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家庭带来的亲情关怀和精神寄托在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支持、实现精神慰藉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而家庭所承担的养老功能必然受到传统孝道伦理的规范与制约。文化养老在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方式定位,一是强调家庭这一传统养老功能主体的参与,能够充分发挥优秀传统孝道文化在应对我国养老问题上的独特作用,二是强调社会其他主体的参与,在制度安排中通过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将弘扬与传承传统孝文化中的优秀成分由家庭扩展至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环境,积淀深层持久的精神追求。

(二)整合政策,形成文化养老的制度体系

在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和批判吸收西方社会福利思想的基础上,本文尝试从提升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出发,基于福利概念提出我国文化养老制度安排的初步思路。

一是分层次的目标体系。不局限于西方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的目标定位,我国社会福利保障的不仅是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和基本生活水平,还包括较高层次的服务和精神等需求的满足。文化养老的政策举措应当围绕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和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以达到改善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的目的,正是对我国社会福利制度高层次保障目标的细化落实。与此同时,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是分层的,大致可分为愉悦性的休闲娱乐类需求、发展性的知识类需求、超越性的信仰类需求等(13)廖小琴:《精神生活质量指标体系研究》,《学术交流》2005年第12期。,因而文化养老在改善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总体目标下的具体目标也是分层次的。从我国老龄事业发展所要实现的“六个老有”工作目标来看,文化养老政策设计的具体目标应体现在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老有所学与老有所为方面,即在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支持、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帮助引导其实现积极老龄化,促进老年人的全面发展。

二是多来源的供给主体。在福利多元主义主张下,福利供给来源于多个主体,包括政府、市场、社会(非营利组织)、家庭等,文化养老这一提供文化福利的制度安排,同样依靠多个供给主体及其在各自所侧重的领域发挥作用。养老问题的民生性质、老年人福利的公益性质和福利实践形式的服务性质,共同决定了政府在文化养老制度安排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具体而言,政府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承担制度规划、资金筹集、质量监督等责任,体现在完善法律法规、设计公共政策、提供财政资金支持、探索多元筹资渠道、鼓励引导市场参与、培育扶持非营利组织、支持保护家庭功能、监督其他主体的服务质量等方面。市场和非营利组织则主要在老年人文化福利的具体供给过程中发挥作用。在文化福利生产、传递过程中,市场主体利用其在组织资源上的效率优势以及个人责任承担的原则,有助于提升供给效率,避免资源浪费,而非营利组织则因其具备灵活贴近服务对象的优势与非营利导向,有助于保证文化福利的公益性质,以有效满足老年人需求。家庭是传统养老功能的主要承担者,为老年人带来的亲情关怀与情感保障,在实现老年人精神慰藉中依然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三是普惠性的受益对象。西方社会福利思想中,根据受益对象范围,社会福利被分为选择性和普惠性两种类型,其中选择性社会福利的享有以具备一定条件为前提,往往基于家计调查来实行;普惠性社会福利则以公民权利和身份为基础,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实行。我国老年人福利制度坚持面向全体老年人的普惠性总体方向,是其逐步完善并得以制度化的标志之一。为老年人提供文化福利的政策设计应当将全体老年人作为受益对象,而不应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具体而言,从所处地区来将,文化养老要同时覆盖城市和农村地区,且要向农村老年人倾斜,因为在农村地区经济生活逐步得以保障之后,空巢、独居的老年人比重不断升高,而农村公共服务发展相对滞后,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渠道比较匮乏(14)袁书华:《供需视角下农村幸福院可持续发展对策探究——以山东省LY县幸福院调研为例》,《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因而对他们的文化养老政策更应加强。从职业身份来讲,文化养老应突破福利享有的职业身份隔阂,由现实中更多面向经济状况较好、受教育程度较高且能够享受到原单位所提供的资源与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逐渐向全体老年人群扩展。从健康状况来讲,文化养老应考虑到相当比例的失能、半失能和残疾老年人的存在,加强对他们的精神保障,关注其由于身体原因而带来的心理上的危机。

四是服务性的供给内容。供给内容是制度安排下的福利产出,源于不同供给主体所提供的资源,其表现形式有资金、实物、机会、服务等(15)[美]Neil Gilbert,Paul Terrell:《社会福利政策引论》,沈黎译,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67页。。文化养老的基础是提供文化福利,供给内容整体上以服务为主要形式。基于文化养老供给主体的分析,具体供给内容从横向来看,包含家庭提供的亲情支持和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服务,一定程度上分别对应于传统孝道文化供给与现代休闲文化供给。与此同时,在积极社会福利和发展型社会福利思想下,应大力倡导将以往补救式与被动式的福利观念,调整为发展式与主动式的福利追求,将老年人视为一种资源而非当作一种负担,积极提倡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开发与提升老年人力资本。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服务这一供给内容从纵向来看,又可以分为老年人的一般休闲娱乐供给和提升能力促进发展的较高层次供给,其中老年教育便是文化养老政策内容的较高层次供给。致力于通过更加贴合需求的教育理念、灵活便捷的教育形式、丰富多样的教育内容来发展老年教育,既是对积极福利和发展型福利的践行,又能调动受益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增强老年人自身应对各类问题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五是社会化的供给方式。福利供给方式回答的是福利资源如何生产、输送并最终提供给受益者等问题。在西方社会福利思想主张下和我国社会福利政策实践中,社会福利社会化是供给所采取的主要方式,即在政府主导下运用政策工具积极推动市场和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力量加入到服务的生产与递送中。在社会化供给大方向下,文化养老制度安排的供给方式具体表现在政策设计中的依托体系上。首先是养老服务体系。我国“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是文化养老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托,在此体系下能够整合多元供给主体,覆盖全体老年人,实现多层次内容供给。具体而言,强调居家为基础,注重家庭对于老年人的亲情关怀与精神寄托,符合我国养老传统和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强调社区为依托,目的是不让老年人离开熟悉的家庭或社区环境,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在开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服务基础上注重为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精神慰藉服务;强调养老机构作为必要的补充机构,旨在使其在主要提供照料与护理服务的同时,也能够积极关注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依托休闲设施和关爱服务等缓解老年人心理上的不适乃至危机。其次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人口老龄化需要以统筹的思路来构建公共政策体系,而不能局限于仅针对老年人的政策调节(16)彭希哲、胡湛:《公共政策视角下的中国人口老龄化》,《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满足公民基本需求,因此文化养老政策设计中要根据老年人的特点与需求,依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尤其是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供适宜老年人活动的场所,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活动项目。在社会福利社会化供给原则下,养老服务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是文化养老政策实现的基本方式。

(三)构建指标体系,评估文化养老的政策效果

按照层次分析法中“目标层—准则层—方案层”的三层次划分,生活质量在对福利制度进行评估时可以确定为“目标维度—基本维度—测量维度”的三层次维度结构,并对应着“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的三层级指标体系。所谓目标维度,是生活质量描述和评价社会福利制度的维度,它确定的依据是评估的总体目标和理念(17)卓越:《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设计的类型和方法》,《中国行政管理》2007年第2期。。福利制度评估的总体目标是改善社会成员生活质量,而生活质量作为抽象程度较高的概念,必须分解到社会生活的各领域,经济福利、政治福利、社会福利、文化福利、生态福利等内容便可以成为生活质量的目标维度。所谓基本维度,是生活质量各目标维度所包含的基本内容维度,是对目标维度的细分,依据评估的基本目标和理念予以确定。生活质量的基本维度体现为各目标维度的任务目标与职能内容,例如,良好生态环境的形成依靠资源环境的改善和污染治理能力的增强,因此生态福利这一目标维度下就可以确立资源及环境、污染及治理等基本维度。所谓测量维度,是生活质量各基本维度下设置的量化操作维度,体现为系列具体指标。就评估福利的生活质量测量指标来说,鉴于福利在语义层面和研究建构中具有客观与主观的双重属性,分别与生活质量研究中客观与主观的两大研究取向相对应,因此对生活质量的测量要采取客观指标与主观指标相结合的思路。由此,以生活质量的“目标维度—基本维度—测量维度”为框架,可以提出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的评价体系。

一是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的目标维度。目标维度的确立,应当基于文化养老政策评估的总体目标。基于对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的理解,可以通过对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而提供的客观资源以及需求满足程度的主观体验的考察,确定资源供给与主观体验这两大目标维度。需要注意的是,文化养老政策供给的产出只能说明为老年人提供了相关服务以及老年人具备了福利条件,而具备福利条件与真正享有福利之间往往存在差距,老年人对所提供服务的参与享有才是真正获取福利资源、实现福利可及的关键(18)[美]Neil Gilbert,Paul Terrell:《社会福利政策引论》,沈黎译,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50页。,进而才能形成主观体验。参与享有是连接资源供给与主观体验的中间环节,因此可以将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的目标维度确定为三个方面:资源供给、参与享有、主观体验。

二是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的基本维度。基本维度的确立,基于目标维度的职能内容。资源供给是文化养老制度安排下,多元供给主体依托养老服务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的相关服务,大致包含亲情支持、社区居家/机构养老服务、老年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等基本维度。其中亲情支持体现在配偶、子女等家庭亲属对老年人的陪伴及关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包括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的设立及开展的精神慰藉服务项目与活动;机构养老服务体现在养老机构为居住其中的老年人提供的休闲设施、活动项目、精神关爱等服务;老年教育包括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学习点)等的设立及开展的教育活动;公共文化服务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的设立及开展的针对老年人的文化活动。参与享有是老年人获取相关服务的重要方式,对应于资源供给的基本维度。参与享有包括享有亲情、参与社区/机构养老文化活动、参与老年教育、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维度。主观体验是老年人享有亲情和文化参与的体验,包括对相关服务是否满意、精神文化需求是否得到满足、自身发展能力是否得到提升等基本维度。

三是老年人文化生活质量的测量维度。测量维度的确立,基于对各基本维度的测量操作。资源供给和参与享有下的基本维度,通过设置系列客观指标予以测量,如子女数量与居住方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的服务项目、养老机构开展的活动项目、到达老年教育机构的便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组织的活动场次、与子女联系的频繁程度、在社区/养老机构参加老年社团组织的文化活动的频次等。具体指标可在文献研究基础上结合政策文件和实证调研予以确定。主观体验这一目标维度下的具体指标包括对与子女间联系、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老年教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感,休闲娱乐需求、提升能力需求的满足感,相关服务的改善感,对生活整体的幸福感等,可以采用心理测量学方法加以系统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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