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图档·咸丰朝》所见清代盛京祭祀制度探微
2021-12-28药正阳
药正阳
“国家典制,祭祀为重。”[1]祭祀不但位列五礼之首,而且被认为是与军事活动同等重要的国之大事,是现实世界人们与鬼神进行交流的中介。人们举行祭祀活动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其可以概括为三类:有祈焉、有报焉、有由辟焉,即祈求、报答和攘灾。但在早期社会中,祭祀并不是一种规范的制度,只是人们驱灾避祸的一种手段,但随着社会的进步、朝代的更迭,祭祀的地位逐渐提升,被上升为一种制度、一种规范,成为统治阶级进行精神统治的工具。《黑图档》是清代盛京内务府形成的公文抄存档案,是盛京内务府同北京总管内务府、北京六部等衙门之间,以及同盛京将军衙门、奉天府、盛京五部等衙门间往来公文原件抄录后形成的[2]。《黑图档·咸丰朝》收录咸丰元年(1851)至咸丰十一年(1861)京来档 6 卷、京行档 6 卷、部来档 24 卷、部行档24 卷,合计60 卷,档案原件满汉文各半,每件档案都编译了中文目录,这为学术界研究盛京内务府提供了重要的第一手史料[3]。它包括了关于祭祀制度方面的内容,这些档案很好地弥补了咸丰时期盛京地区关于祭祀制度相关内容的空白,为我国清朝盛京祭祀制度的研究创造了条件。
一、祭祀礼仪制度
祭祀是一种崇拜祖先、崇拜自然的礼仪,祭祀者对于祖先等情感的表达要借助一定的物质手段与特定的符号以及程序才能够实现。因此,在长期的祭祀活动中,就逐渐形成了一些有关祭乐以及纪律等方面的程式及其规则。
1.祭乐制度。我国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礼乐之间的关系,礼仪活动往往会伴之以乐,乐舞逐渐成为中国古代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等级、不同形式的礼仪活动有不同的乐曲与之相配,这一习俗延续至清朝时期的盛京地区。
如《盛京将军衙门为关帝升入中祀乐章添入礼节事》中记载:“祠祭司案呈前经本部会奏关帝升入中祀遣官事宜一折并礼部条款夹片二件,於具奏后业经知照在案。今据翰林院将乐章择拟送部,相应抄录乐章,通行各直省添入礼节遵照办理可也。”[4]这则档案体现了在关帝进入中祀后,较之前的祭祀乐章及乐器陈设都有了极大的调整,这是清朝实行森严等级制度在祭祀礼仪方面的一个体现。又如《盛京将军衙门为抄送关帝升祀乐章新谱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又准闽浙两广各总督咨请示,覆各等因前来查乐章新谱制自太常山东,未折他省可知,现经本部重加校正音律,既协字句无讹相应通行直省文武各衙门,即遵照此次□□定本转传所属敬谨将事可也。须至咨者等因前来相应照依原咨乐章新谱抄单,咨行盛京内务府可也。”[5]这表明在关帝升入中祀之后,对于乐章要进行修改并先后与山东、闽浙总督请示乐谱,最后于本部校定,体现了咸丰时期盛京地区祭祀乐曲的修订不仅要与祭祀对象的尊卑等级相符合,还注重各地区之间的沟通协调,从而使祭乐更好地流传使用。
2.纪律制度。清朝的祭祀共分为九个仪程,即迎神、奠玉帛、进俎、初献、亚献、终献、撤馔、送神、望瘗等。每进行一项仪程,皇帝都要分别向正位、各配位、各从位行三跪九叩礼,历时两小时之久。咸丰时期盛京地区的祭祀活动有着比较严格的纪律,官员必须虔诚整肃,不许迟到早退、不许咳嗽吐痰、不许紊乱次序、不许越级等等。
例如,《盛京礼部为知会先师孔子诞辰之日不理刑名禁止屠宰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盛京礼部为知会事档房案呈,查得本年八月二十七日先师孔子诞辰,此一日斋戒,不理刑名,禁止屠宰,知会盛京内务府可也。须至咨者。”[6]这则档案表明了在祭祀孔子之日,不能宰杀牲畜,不处理刑事案件。又如《礼部为奏准恭送宣宗成皇帝圣容至盛京凤凰楼供奉礼仪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设皇上拜褥于香案前,亲王以下、侍郎副都统以上咸蟒袍补服集彩棚外,祗俟工部预设彩亭亭于乾清门门外,太监舁请至乾清宫檐下。”[7]这表明皇帝、亲王以下和侍郎副都统以上等不同的祭祀主体在祭祀活动中所处的位置有明确的规定。这都体现出咸丰时期盛京地区对祭祀活动有着严格的礼仪规则和程式规定,这已经形成了较为严格的纪律制度。
二、祭祀规则制度
祭祀规则制度规定了如何举行祭祀活动以及祭祀活动应该包含的具体内容。《黑图档·咸丰朝》涉及了许多关于祭祀的规则制度。
1.祭祀的对象。国家祭祀礼仪根据祭祀对象及其地位的不同,分为三等。“天坛、地坛、祈谷坛、太庙、社稷坛为大祀”;“朝日坛、夕月坛、历代帝王庙、文庙、先农坛为中祀”;“太岁、神袛等坛,先医、东岳、城隍等庙为小祀”[8]。这种分类在以后历朝均有所损益。
(1)祭祀先王。在咸丰时期盛京地区的诸多祭祀活动中,对先王的祭祀是一种重要的常规性祭祀活动。历朝历代的开创者在建立其国家政权的时候,都注重对先王的祭祀,以此来表明其继承人的合法身份并为后代君主立下典范。
如《盛京礼部为分拨两陵大祭抬桌官员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盛京礼部为咨派抬桌官员事档房案呈,七月十五日两陵大祭应用抬桌官员,先经本部分晰开单移咨盛京将军、四部、内务府、府尹衙门。”[9]又如《盛京礼部为知会世宗宪皇帝诞辰日禁止屠宰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盛京礼部为知会事档房案呈,查明得本年十月三十日世宗宪皇帝诞辰,此一日禁止屠宰之处,相应知会盛京内务府查照可也。”[10]这两则档案体现了咸丰时期的盛京地区,统治者注重对先王的祭祀,始终在奉行“以孝治天下”的理念,把先王祭祀作为国家礼制建设的重中之重,通过祭祀来鼓励后代励精图治,扩大宗族宏业。
(2)祭祀社稷之神。祭社稷之神是清代祈求风调雨顺、农业丰收的祭祀礼仪。由于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历朝历代统治者对农业生产都十分重视。在咸丰时期的国家祭祀体系中,社稷之神作为祈求农业丰收的重要神袛而备受尊崇。
正如《盛京户部为将庆安呈控张万才盗典祭田一案销案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雍正五年册载正黄旗,李奉祖牛录束拉张自亮,一领地亩均未注写坟丁祭田字样,查明本处汉军正黄旗佐领特朴钦报称,该旗新陈仆丁册内并无张万才及其祖父张进禄、张印、张自亮等名。”[11]这则档案记载了咸丰时期盛京地区统治者对田地社稷之神的祭祀,表明了统治者对农业生产的重视,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3)祭祀孔子。我国古代祭祀先师孔子有着悠久的历史。自西汉汉武帝以来,儒家思想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一直延续到清朝时期。因此,清朝统治者将祭祀孔子视为厉行教化、维护统治的重要手段。
《盛京户部侍郎等为恭祭先师孔子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为知照事照得本年八月初九日上丁,例应寅正会集恭祭先师孔子,除应备祭品等项,檄饬承德县遵照定例动项备办外,相应移咨为此合咨,贵衙门查照施行,须至咨者。”[12]又如《奉天府衙门为恭祭先师孔子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奉天府府尹衙门为知照事,照得本年二月初六日上丁,例应寅正会集恭祭先师孔子,除应备祭品等项,檄饬承德县遵照定例动项备办外,相应移咨。”[13]可见咸丰时期的盛京地区将祭孔这一行为推向了一定的高潮,他们在尊孔的同时,也将自己塑造为儒家的道统传人。
(4)祭祀关帝。在咸丰时期统治者所提倡的道德准则中,“忠”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忠孝的观念起源于夏朝,“夏道尚忠,复尚孝”[14],这里“忠”是指君主及官吏之忠于民,臣忠于君。关羽就是忠君爱国的一个典范,因此祭祀关帝也是清代祭祀活动中的一项。《盛京将军衙门为知会关帝升入中祀并祀礼条款事》中记载:“关帝升入中祀,遣官事宜一折并礼节条款,夹片二件,于咸丰三年(1853)十月二十三日奏,二十四日内阁抄出奏,上谕礼部等衙门议奏关帝升入中祀礼节一折,我朝尊崇关帝,祀典攸隆,仰荷神威叠照显佑,本年复加崇封号。”[15]又如《盛京将军衙门为抄送关帝升入中祀告察祝文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盛京等处将军衙门为咨行事。左礼司案呈准礼部咨开为移咨事,祠祭司案呈,恭照关帝升入中祀遣官事宜,并礼节夹片于具奏后业经知照在案。”[16]这两则档案体现了统治者将关帝升入中祀并对其施行更为厚重的礼节,说明了咸丰时期盛京地区统治者对忠义观念的认同。
2.祭祀的时间。
(1)以我国传统的二十四节气为基准确定祭祀时间。这是最主要的一类祭祀时间。由于我国是传统的农业社会,人们根据长期农业生产活动而制定的二十四节气对于农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咸丰时期盛京地区多数的重要祭祀活动都发生在这二十四节气当中,例如清明节、冬至。
清明节是气清景明、万物新生的时节,是自古以来人们祭拜先人的传统节日。例如,《盛京礼部为分派清明两陵大祭应用抬桌官员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盛京礼部为分派抬桌官员事档房案呈,查得本年二月十五日清明两陵大祭应用抬桌官员,先经本部分晰开单,移咨盛京将军各部衙门。”[17]冬至作为我国民间的传统节日,也是国家举办祭祀活动的一个时节。因为冬至的来临,子孙们会觉得在冥界的祖先也正面临着寒冷的威胁。例如,《盛京礼部为分派两陵大祭抬桌官员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盛京礼部为分派抬桌官员事档案房呈,查得本年十一月十一日冬至两陵大祭应用抬桌官员,先经本部分晰开单移咨盛京将军衙门四部等衙门。”[18]从这两则档案中可以看出,咸丰时期盛京地区非常重视清明节、冬至等二十四节气的祭祀,这些制度是由民间习俗的不断影响而形成的。
(2)授权主体确定的祭祀时间。受到传统祭祀习俗的影响,祭祀活动都必须在吉日举行,因此在清代盛京地区,授权主体有权利对祭祀的时间进行一定的规定,它已经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
例如,《盛京礼部为知会十月初一日三陵赞祭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照得每年十月初一日永陵、福陵、昭陵赞祭,久经办理在案。今本年十月初一日应行赞祭之处盛京内务府可也。”[19]这就说明十月一日是每年祭祀三陵的节日,必须要遵照执行。又如《礼部为知会祭祀各坛庙日期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正月十一日祭祈谷坛,自初八日斋三日。二月初三日祭文昌庙,承祭官于初二日斋二日。二月初八日祭先师孔子,自初六日斋二日。二月初九日祭社稷坛,自初六日斋三日。神袛坛二月十三日祭,昭忠祠二月十五日祭……”[20]在这则档案中,礼部明确地规定了对文昌庙、孔子、社稷、神祠等祭祀的时间。在《黑图档》的记载中,统治者每年还会对先皇帝、先皇后、孔子的诞辰日进行祭祀,这就表明了咸丰时期盛京地区在祭祀时间上已经形成了一种较为完善的制度。
3.祭祀的场所。祭祀活动的庄重性和严肃性决定了祭祀的场所必须进行严格的选择,不能任意为之。在咸丰时期的盛京地区,祭祀活动都在固定的地点举行。如《工部为奏准修缮太庙配殿应需工料款项等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工部为咨行事,管缮司案呈,内阁抄出,盛京将军宗室奕□等奏会同勘验太庙东西配殿未逾保固各应修情形,请旨饬交钦天监选择吉期动支。”[21]可见太庙是最基本的祭祀祖先的场所,并且咸丰时期统治者非常重视对太庙的修缮。又如《钦天监为奏准祈谷坛改于正月十八日次辛致祭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所有本监于咸丰六年(1856)十月二十五日具奏,咸丰七年正月初八日上辛祭祈谷坛改于十八日次辛致祭等因一折,本日奉旨依议,钦此。查本监咸丰七年时宪书内斋戒日期向于日傍加圈作记,今既经奏准改于十八日次辛大祀祈谷坛。自应通行遵照可也。”[22]可见祭坛也是祭祀神明的一个重要场所。
三、祭祀保障制度
作为统治者非常重视的一项活动,祭祀并不是一项孤立的活动,需要有一些前期的准备活动、专业人员的参与以及各部门的上传下达,才能使其顺利进行。
1.斋戒活动。斋戒是祭者在祭祀活动前必不可少的一个流程,其要求历代皆同,具有浓厚的神秘色彩,受到人们的重视。例如,《盛京礼部为仁宗睿皇帝诞辰日斋戒禁止屠宰等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盛京礼部为知会事档房案呈查得本年十月初六日,仁宗睿皇帝诞辰此一日。虔诚齐戒,不理刑名,禁止屠宰之处知会盛京内务府可也。”[23]这则档案表明了在仁宗睿皇帝诞辰之日的斋戒活动中,不应该处理刑事案件,不应该屠杀牲畜,这就说明咸丰时期盛京地区在斋戒期间有着比较严格的禁忌和规定。
2.专业化人员的参与。在咸丰时期的盛京地区,国家对祭祀事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盛京礼部是清朝皇帝为突出陪都盛京的重要性,管理盛京地区的祭祀礼仪事务而设立的,而礼部负责掌管全国的五礼之仪制及学校贡举之法[24]。例如,《盛京礼部为咨取昭陵大祭抬桌官员衔名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盛京礼部为咨取抬桌官员事档案房呈查得本年四月十七日,昭陵忌辰大祭咨取抬官员前来,相应照例行文盛京内务府。”[25]这就体现了礼部具有管理祭祀活动的职能,这一时期还有专门负责抬祭品的人员,礼部与抬桌官员的设置就体现了咸丰时期对祭祀活动的重视以及人员设置的专业化。
3.各部门沟通协调。由于祭祀活动事关重大,因而活动细则在许多情况下也需要各部门文武百官的参与,集思广益,形成结论之后再提交给上一级的统治者。例如,《盛京礼部为分派两陵大祭抬桌官员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盛京礼部为分派抬桌官员事档房案呈查二月二十九日清明两陵大祭,(应用)抬桌官员先径本部分晰开单,移咨盛京将军、四部等衙门,委员送部去后,今准盛京内务府委定笔帖式银文萃,德昌库使崔玉、春晖、马永祥、克什布等,俱径签掣得福陵抬桌官员。”[26]又如《盛京内务府为奏准凤凰楼供奉圣容位置交回朱批原折事咨总管内务府》中记载:“除原图留中,今将硃批原折、请安黄折一并咨行盛京将军衙门查收外,仍希贵衙门回缴硃批时合并知照总管内务府。查照暨知会礼部,其礼部公文一角咨行盛京兵部,由驿转递可也。”[27]这两则档案表明了委任抬桌官员、奏准凤凰楼供奉圣容位置这些事需要盛京将军衙门、总管内务府、礼部等不同部门的协商才能实现。这都体现了咸丰时期盛京地区祭祀活动的开展注重多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四、祭祀物品制度
祭祀物品是祭祀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黑图档·咸丰朝》有专门的档案对祭祀所用物品进行明确的规定。
1.祭祀供奉。祭品自古以来就是祭祀活动中人与神灵进行交流和沟通的重要媒介和象征符号。在咸丰时期的盛京地区,祭祀过程中使用的祭品种类较多,主要包括神御物、天尊佛像与牺牲。
正如《为奏准敬绘供奉圣容之金龙柜排列图恭呈御览事》中记载:“咸丰八年(1858)五月初九日准礼部来咨,内称仁宗睿皇帝圣容恭送,盛京请典现办恭送之玉册玉宝,并实录圣训玉牒。”[28]在祭祀活动中,将玉器作为祭品,这一行为沿袭古制。如《档案房为绘送尊藏册宝位次图奏请钦定事呈请咨总管内务府》中记载:“档案房呈,为咨报事。本衙门具奏为恭请钦定尊藏宝册位次敬谨绘图恭呈御览仰祈圣鉴事窃奴才等,准礼部移咨内称择吉,於咸丰三年(1853)三月初八日恭逢宝册至盛京太庙尊藏。”[29]这则档案体现了在咸丰朝时期的盛京地区,绘制的尊藏宝册也是一种重要的祭品。牛、羊也是统治者在祭祀活动中使用的重要祭品,是满族人传统饮食习惯的真实写照。人们正是通过这些祭品来表达对神明祖先的虔诚敬畏,确保祭祀活动的顺利开展。
2.祭服。据史料记载,早在商周时期我国就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冠服制度,每逢祭祀时节的到来,统治者就会根据祭祀礼仪的不同及祭祀对象的尊卑穿不同形式的祭服以及佩戴不同形式的佩饰。根据《盛京礼部为知会孝穆成皇后忌辰日应穿服色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是日正值孝穆成皇后忌辰,查九年、十年均于正月二十一日开印。所有应穿服色曾经付知各衙门查照。此一日,仍穿朝服。拜印时作乐,开印后不穿褂,穿常服,散署后再换素服。相应预咨盛京内务府查照,须至咨者。”[30]这一件档案表明了在孝穆皇后的忌辰这一天,祭祀前、拜印后、散署后不同时段的服饰都有不同的规定。又如《盛京将军衙门为皇帝谒慕陵十一日礼成官员释服事咨盛京内务府》中记载:“本衙门接阅邸抄内阁,皇上于初六日启銮恭谒慕陵,十一日行释服礼,礼成后回銮等因,相应咨行盛京内务府转饬所属文武官员,即于十一日释服更换天青褂,挂朝珠可也。须至咨者。”[31]这一档案体现了祭服作为一种象征,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统治者强化文化认同、推行森严的等级制度、巩固延续其统治的重要手段。
祭祀是基于人们的鬼神信仰而产生的崇拜方式。清朝皇陵每年有五次大祭,即清明、中元、冬至、岁暮和忌辰,每月朔、望皆有小祭。除固定的祭祀以外,国家重大庆典、武功告成等皆有祭陵之举[32],可见祭祀一直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清朝咸丰时期,盛京地区的封建统治达到一定的高度,祭祀作为一种精神统治的工具也必然形成一种较为完整的制度。本文通过对《黑图档·咸丰朝》所记载的有关祭祀制度的内容进行梳理,从礼仪制度、规则制度、保障制度、物品制度进行整理分析,不仅可以完善咸丰朝时期盛京地区祭祀制度的研究,使我们深入了解祭祀制度,让我国祭祀制度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价值,而且对于目前的历史学、文献学及史料编纂学的研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对当今构建和谐社会、进行社会治理也带来一定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