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桦甸市森林防火现状及对策
2021-12-27张爱民刘玉军
张爱民,刘玉军
(吉林省桦甸市林业局,吉林桦甸 132400)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对于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安定,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桦甸市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各类自然保护地散布其中,旅游景点星罗棋布、涉林产业众多,森林防火工作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其重要性。
1 桦甸市基本概况
桦甸市位于吉林省中部偏东南,地处长白山余脉、第二松花江上游,总面积6 626 km2,有林地面积4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8.6%。东接延边地区的敦化市,南邻白山地区的靖宇县、抚松市、通化地区的辉南县,西接吉林地区的磐石市,北与吉林地区的永吉县、蛟河市毗邻。处于亚洲大陆东端的中纬度地带,大陆性气候十分明显,四季分明,春季干燥多风,夏季温热多雨,秋季凉爽晴朗,冬季寒冷漫长。年平均降水量为760 mm,其中7~10月4个月占全年降水量的70%,很不平衡。
全市共设9 个乡镇156 个行政村869 个自然屯,总人口为44.4 万人。域内包括红石林业局、桦甸市林业局、桃山国有林保护中心、敦化林业局(部分区域)4 个森林经营单位,共有21 个林场,5个经营所,28 支森林消防队,26 座瞭望塔。位于桦甸市东西两端的肇大鸡山国家森林公园、红石国家森林公园森林覆盖率都在90%以上,东北地区面积最大的自然保护区“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贯穿境内,桦甸市丰富的森林资源在发挥其巨大生态效益的同时,辐射、带动的林下种养殖业、旅游观光业已成为带动桦甸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2 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桦甸市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预防上积极主动、宣传上形式多样、管理上责权结合,采取层层落实防火责任、狠抓防火宣传攻势、严格控制野外用火、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加大防火督查力度等工作方法,为推进全市生态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森林防火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2.1 生产用火管理难度大
生产用火事关林区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火源管理难度较大。突出表现在:一是用火主体发生变化。近年来,随着林下产业的迅猛发展,在林内种植、养殖、采集等人员增多,林区用火由原来的单一性农事用火转变为广范围、复杂性、多样性生产用火,森林防火监管难度加大。二是农业生产方式发生变化。农田秸秆由原来生活家用改变为就地点烧,尤其是靠近林缘范围内的农田地块,因点烧秸秆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成为森林火灾的一大隐患。
2.2 新植林地面积增加,森林防火隐患增多
自2014年清收还林工程开展以来,全市新增造林面积31 000 hm2,由于未成林造林地与农田、有林地交错分布,部分地块处于林中腹地,加之造林地内蒿草生长旺盛,成为森林火灾的易发区,使森林防火任务更加艰巨。
2.3 林区道路交通不畅,影响火灾扑救效率
国家实施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来,重点火险区原有的运材道路由于得不到及时维护,损毁严重,变成了断头路、水毁路。一旦出现火险,扑火车辆、扑火队伍不能及时到达火场,有导致“小火”酿成“大灾”的风险。
2.4 队伍基础建设薄弱,整体战斗力不强
由于国有林场,多年未招林业职工,造成扑火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专业扑火力量不足,半专业扑火队伍的人员身兼多职,不能集中待命,快速出击。同时,各类扑火队伍扑火车辆、扑火机具、应急通信等现代化扑火装备不足,难以实现快速、高效、安全扑救森林火灾。
3 森林防火对策及建议
3.1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筑牢群众思想防线
宣传教育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因此,在坚持悬挂防火旗、广播喇叭、张贴标语等传统宣传基础上,采取行之有效的多种宣传教育方式,营造到处有声、到处有影的森林防火浓郁氛围。可以充分利用手机App、抖音、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互联网+”模式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将森林防火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教学中,扎实普及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真正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对家庭的辐射作用,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森林防火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社会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群众遵守森林防火法规的自觉性,提高群众依法用火、规范用火、安全用火意识,使森林防火工作更加深入民心。
3.2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织密织牢火灾防控网
野外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短板和难点,制定最严格的制度,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全方位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工作。
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权责划分原则,严格落实“七长责任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火源管控各个环节。采取市包乡、乡包村、村包户、联户联保、农户轮流防火执勤等形式,逐级签订责任状,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火源管控责任,实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主要入山路口、墓地坟头、景区景点等重点防火区域设立防火监督岗,巡查巡护,严把火源关,及时发现上报火情。清明、五一、十一、春耕秋收等重点时段,完善火源封控措施,实行重兵把守。强化老弱病残重点人群管护力度,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降低人为火灾事故发生。对森林防火区内电力设施、铁路沿线、垃圾焚烧厂、施工场所、旅游景区、非煤矿山、油站、气库、庙宇等重点部位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做好森林防火区农田秸秆禁烧监管工作,签订禁烧承诺书,摸清隐患底数,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
3.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火灾扑救保障到位
坚持“宁可备而不战,不可战而不备”的原则。地方政府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宣传设施、队伍营房、扑火车辆、应急物资等项目建设及更新、储备工作,满足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的物资保障需求。科学规划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高山视频、应急通讯、营房建设等项目建设,将其纳入《“十四五”森林防火发展规划》《国有林总场2018—2027 年森林经营方案》中,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啄木鸟”智能巡护管理系统、无人机、林火视频监控等先进科技手段,及时发现火情、准确侦查火场、快速处置火灾,实现人防、物防、技防一体化森林防火体系。
3.4 强化扑火队伍建设,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建设布局合理、能征善战的森林消防队伍,以预警机制建设为主线,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实施森林火灾专业化、科学化扑救。结合预案开展实战性演练,确保预案真实可行,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支持到位、物资保障到位、扑火人员到位、高效快速处置火情。加强扑火队伍业务培训,实行专业人员指挥,提高森林消防队伍整体作战能力,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