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引领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研究
2021-12-27徐嘉祺佘升翔
◎徐嘉祺,佘升翔,刘 雯
1.陕西理工大学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陕西 汉中723001;2.贵州财经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贵阳550025
一、引言
2020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时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由此可见,“双碳目标”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硬性约束,必将对我国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产生引领作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途径和方式。碳中和目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目标的重要内容,作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强而有力的承诺,碳中和将决定中国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1]。因此,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已经成为我国重要战略选择[2]。
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虽然在不断优化,但目前仍以煤炭为主,因此二氧化碳总排放量较大,并且由于技术落后,导致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很难控制,所以从根本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关键在于大力发展低碳经济[3]。不可否认,更严格的低碳发展目标在一定时期内会带来大的社会福利影响。未来30年,中国绿色强国建设将面临油气高对外依存度、人口低生育率等危险陷阱,这些陷阱内生性强、隐蔽性高,与中等收入陷阱和“修昔底德陷阱”等高度联系,对未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成绿色美丽中国,构成巨大障碍[4]。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核心是在资源和环境的硬约束下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三者协调发展,本文在对“双碳目标”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影响机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我国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面临的挑战,并提出具体对策建议。
二、“双碳目标”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机制分析
(一)倒逼约束机制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与碳排放强度密切相关,其转型程度受多重因素制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引导作用,因为这种引导作用能直接改变成本收益结构,进而对资源配置产生决定性影响。在政府管理权限集中、经济分权为特征的体制环境中,能否对地方政府形成有效约束直接决定地方政府努力强度。因此,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明确时间线就倒逼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手段和政策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一旦中央政府将“双碳目标”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依据,就会在地方政府之间形成一种无形的激励机制,这种激励不仅会保证“双碳目标”顺利达到甚至提前完成,还会成为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经济和引进外部资本的重要约束,从而在根本上改变区域生产和居民消费的成本收益结构,进而加速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因此,“双碳目标”可通过倒逼约束机制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二)供需联动机制
“双碳目标”的实现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共同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这种系统性变革将直接打通供给和需求之间联系,通过供需联动机制来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具体地,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主要涉及供给层面,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则主要涉及消费层面。一般来说,由于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决策主体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导致供需两端结构性失衡,使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难以实现同步的绿色转型。幸运的是,无论是供给侧还是需求侧,其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都与碳排放的强度密切相关,这就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碳排放这一指标在供给侧和需求侧之间建立起有机联系,从而逐步纠正业已存在的结构性失衡。因此,“双碳目标”可通过供需联动机制更有效地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三)国际监督机制
“双碳目标”是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作出的庄严承诺,此后,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气候雄心峰会、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等国际会议上,习近平主席一再宣示中国的“双碳”目标。外界也普遍将这一目标视为多年来最重要的气候变化方面的承诺,这就意味着作为中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外部见证者和监督者,国际社会尤其是国际组织将成为中国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量。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也将成为中国改善国际环境、体现大国担当的重要途径。尤其是在当前国内外形势发生根本性变化,“冷战”思维不断抬头的情况下,中国能否如期履行“双碳目标”承诺、能否尽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将直接关系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形象,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性进程。因此,“双碳目标”将通过外部的国际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内部的倒逼约束机制和供需联动机制,进而加速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
三、“双碳目标”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面临挑战
(一)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惯性依然强大
“双碳目标”作为一个具有明确时间线的硬约束指标,将通过倒逼约束机制、供需联动机制和国际监督机制来有效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但这些机制作用的发挥仍然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增长,这种增长是以全球化和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为前提的,也导致我国相当大规模的制造业长期处于国际产业链的中低端环节。与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不同,中低端制造业是一种典型的要素投入型和资源消耗型产业。从2020年总体能源效率来看,我国单位GDP能耗仍然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5倍、发达国家的3倍,能效提升仍存在较大空间[5]。因此,要如期实现“双碳目标”,就必须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进行系统的升级和改造。传统国际分工格局下形成的生产方式不仅体量大,而且事关就业和财政,因此具有非常大的路径依赖性。在新旧动能转换和压缩过剩产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基于稳经济和保就业等方面的考虑依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心态,对区域内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积极性不高,更导致我国传统生产方式的惯性十分强大。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收入的平均数是32,189元[6]。虽然近年来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不断提高,但由于收入差距较大,因此相当数量的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仍然偏低。相对于中高收入者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大量中低收入者仍然将生活的重心放在如何提高自身的收入水平和物质生活品质上面,这就意味着在我国较高比例的居民实现整体性跨越中等收入门槛之前,传统的生活方式仍将具有极大的惯性。此外,对于很多收入水平较高的高收入阶层来说,其更愿意通过铺张奢侈的消费方式来彰显自身的社会地位,不仅直接造成更多的资源浪费和碳排放,而且还在社会中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从而加剧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转型困境。
更重要的是,在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之间存在强大的联结机制。一方面,我国存在一定数量的低技能劳动力,这些劳动力的技能和学历水平不高,就业高度依赖于传统的生产方式,离开了传统生产方式,可能出现长时期、大比例的结构性失业;另一方面,对于我国广大的发展水平不高的中西部地区而言,其作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重要腹地,仍保持着传统生活方式,低技能劳动力占比也高于东部地区。因此,这种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高度联结也进一步加大了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惯性和“双碳目标”实现的难度。
(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供需发展滞后
在传统生产生活方式惯性依然强大背景下,我国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供需发展滞后,无疑会进一步加大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难度。从供给来看,近年来我国的清洁能源不断发展,2020年中国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达24.3%,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规模均居世界前列[7]。要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清洁能源所占的比重必须大幅提高。根据中金公司研究部各行业组测算汇总,预计到2060年我国70%的能源将由清洁电力供应,约8%将由绿氢支撑,剩余约22%的能源消费将通过碳捕捉方式,从而实现碳中和[8]。从目前看,我国清洁能源技术发展仍面临一系列困境,比如远距离运输、调峰和消纳等问题,从供给侧的角度来看,我国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从需求侧来看,无论是生产还是生活,对于能源的消费都是不可避免的。尽管我国近年来不断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但是能源需求量有增无减,尤其是对于以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为代表的高耗能产业。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能耗专委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20)》显示,我国建筑业2019年的能源消耗占总体能源消耗的比重超过20%,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城乡融合程度的不断提高,建筑业的能耗以及碳排放量势必不断提升。与此同时,我国作为全世界最大的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国,截至2020年年底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2.8亿辆。虽然近年来我国逐渐收紧汽车的排放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能源汽车,但由于汽车的生命周期较长,新能源汽车的比重仍较低,因此汽车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依然巨大。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扩张,其对于我国“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将构成越来越大的挑战。
我国特殊的能源结构也进一步加剧了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难度。众所周知,我国的煤炭资源较为丰富,因此与煤炭利用相关的能源技术也较为先进,导致煤炭能源的使用成本远远小于其他能源。经国家统计局核算,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消费量所占的比重为56.7%。尽管实现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的“煤炭消费比重降到58%以下”阶段性目标,但煤炭消费量仍然居于世界首位[9]。由此造成的碳排放总量也超过100亿吨,从而使得中国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大的碳排放经济体。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宏观经济的波动,我国的能源消费总量还有可能会进一步加大,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供需发展滞后的情况下,无疑会加剧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惯性,进一步加大“双碳目标”实现的难度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困境。
(三)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制度支持薄弱
实际上,无论是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形成与发展,还是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供给和需求,都离不开特定制度框架所形成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虽然我国已在顶层设计层面将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和“双碳目标”的实现上升为重要的国家战略,但在相应的制度设计和配套政策方面缺乏必要的支撑和扶持。
1.作为“双碳目标”的主要执行者,地方政府层面仍存在一些相互冲突和矛盾的目标激励,导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执行和协调难度增大。我国地方政府不仅是区域内经济增长的第一责任人,还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主体,尽管新旧动能的转换尝试将区域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起来,但这一转换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特定时期,一些地方政府不得不为了保持必要的经济增长而继续维持传统的生产方式,使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受到短期经济增长目标的掣肘。
2.作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主要政策工具,财税和金融支持仍然亟待健全和完善。如上文所述,微观主体对于生产生活方式的选择主要取决于相关的成本收益对比,因此政府可以有意识地对财政补贴的方向和税收优惠的领域进行调整,降低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成本,并提高其收益,这样就可以激励微观主体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10]。与此同时,在向绿色生产方式进行转型过程中,企业需要通过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低碳生产技术和绿色生产设备的引进,并在合适的条件下开展绿色低碳生产技术研发。这些设备引进和技术研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并具有一定风险,此时需要政府出面引导资金流向,帮助企业合理分担相关市场风险,但遗憾的是:一方面,我国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不对称,导致其可以提供的低碳财政补贴和绿色税收优惠有限;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发展刚起步,没有形成一条完善的资金供给体系,尚不能为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提供足够的金融支持[11]。
3.作为绿色能源发展的关键,我国能源管理体制存在改革滞后问题。从目前来看,大部分一次能源都需要转化为清洁的二次能源即电力,才能被生产和生活消耗,因此电力管理体制直接影响着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程度乃至“双碳目标”的最终实现。目前,我国能源市场尤其是电力输配售市场仍是政府管制条件下的垄断型市场结构,导致无论是传统的煤炭资源,还是清洁的天然气、风能和太阳能等,其产生的电能必须经过电网的传输,才能到达生产者和消费者手中。这虽然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但也使得我国的能源结构改变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垄断购买者的购买行为,从而降低清洁能源供给者的谈判能力和获益能力,进而既不利于我国清洁能源的研发、生产和供给,也不利于我国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顺利进行。
四、“双碳目标”下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对策
(一)稳固绿色发展理念,形成社会合力
虽然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具有较大的惯性,并且传统的生产方式与传统的生活方式之间存在相互强化的机制,但也正是这种相互关联的机制为我们打破恶性循环找到突破口。在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过程中,没有一个个体是旁观者和局外人,无论是对于中高收入者,还是对于低收入者,良好的生态环境、清洁的空气和水都是构成美好生活的必要条件,因此我们要从观念入手,普及并稳固绿色发展理念[12]。
1.要从生活方式切入,树立绿色低碳消费观,倡导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合理消费理念,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和相互攀比。尤其要在基础教育环节从小培养儿童的绿色生活习惯,积极宣传绿色环保理念,并以垃圾分类为重要抓手,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构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商场的示范推广运动,研发并普及绿色建筑,逐步推动衣食住用行等生活方式全方位、全领域的绿色转型。
2.要推动企业逐步树立并承担起绿色生产和绿色发展的社会责任,并以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为契机,引导企业提高产品的“绿色含量”,并在各行业内评选绿色生产标杆企业,逐步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绿色低碳的企业文化。需注意的是,与消费者能够直接从绿色生活方式中获得更好的效用不同,企业的绿色低碳生产更多的是一种成本。因此,相对于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而言,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实际上更加困难,这也是为什么要先从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切入的原因。随着绿色生活方式观念的深入人心,绿色生产方式将会在需求端受到更多的认可:一方面,那些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将会面临消费者“用脚投票”的惩罚;另一方面,那些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将最终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助力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
3.地方政府要摈弃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增长对立起来的思维观念,切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讲话精神的深刻内涵,主动承担起生态环境监管者的职责,并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之间搭建起有效联结的桥梁,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良性循环。地方政府思维观念的转变离不开上级政府发展理念的更新,尽管现阶段仍须维持必要的经济增长速度,但不应再将经济高增速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的硬性约束,否则地方政府很难从传统的增长模式中脱离出来。只有各级政府切实将绿色发展作为核心目标,才能彻底打破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对立关系,也才能真正在辖区范围内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
(二)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畅通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的联结
针对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供需滞后这一困境,我们必须在全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的同时,进一步打通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之间的联结,从而实现供需之间的结构性匹配。
1.要继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过剩产能退出,释放沉淀的社会资源,为绿色产业体系构建提供空间和基础。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产能过剩行业并不是要全部退出,而是在适度退出的基础上以先进制造业为目标实现工业的绿色转型,尤其要注意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改造,并基于消费端的要求实现定制化生产。与此同时,要积极构建循环型的生态农业生产体系,大力推广绿色养殖、生态修复和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绿色技术,深入发展以体验式旅游为主的特色旅游,真正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此外,还要加强绿色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绿色物流业发展,通过高端服务业实现对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初步构建起一整套的绿色产业体系。
2.要切实打通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之间的联结,通过消费市场的选择实现绿色产业体系的优胜劣汰,最终构建起一套能够良性循环的生产生活体系,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在这一过程中,基于智能化基础设施的数据共享将发挥重要作用,但数据共享意味着任何一个微观主体都不能把数据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因此需要政府承担智能化基础设施的构建工作和数据的维护工作。在此基础上,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所带来的绿色需求就会通过智能化基础设施以数据的形式传递给供给侧的绿色产品生产厂商,而符合条件的绿色生产厂商会在智能化系统的响应下被自动筛选出来,由此实现供给与需求的结构性匹配。那些能够在智能系统中获得最多匹配的绿色生产厂商会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良性联结和互动。
3.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提高绿色技术进步在产业发展中的贡献度,尤其要积极推动能源产业的技术创新,促进能源供应和消费的多元化发展。要大力整合全社会创新资源,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绿色信息智能化技术的普及和应用。要以技术进步为依托,在确保能源供给稳定的基础上,着力发展低碳可循环能源,逐步降低煤炭资源的消耗量,提高新能源汽车比重[13]。与此同时,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应逐步建立风力、天然气、光伏等大能源基地与分布式小能源基地互补的能源供给体系,尤其要大力推动低排放技术研发,实现高效率储能和输送的技术性突破。在需求侧,应以全价值链开发利用为核心,积极推广智慧调控节能和余能回收等技术服务,使生活方式朝着零消耗甚至是负消耗的方向转变。
(三)强化绿色制度供给,创新绿色发展驱动力
制度框架所形成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是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根本驱动力,所以要强化绿色制度供给,创新绿色发展的驱动力。
1.要形成强有力的绿色发展制度约束。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标准、规范和奖惩措施上升到法律层面,明确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的上限,推进生态补偿制度和绿色信用体系建设,为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乃至“双碳目标”的最终实现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与此同时,要在完善生态与经济综合决策机制、强化绿色转型发展考核监督体系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在发展阶段、经济实力和资源禀赋方面的不同,在中央层面加强统筹规划,坚持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划分原则,落实不同地区在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和核心目标,并根据不同的责任和目标进行差异性的转移支付和外部性补偿,最大限度地规避经济增长与绿色发展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同时鼓励那些经济较为发达、生态文明程度较高的地区成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排头兵”。
2.要在充实地方政府财力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财税优惠和金融支持来激励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一方面要根据绿色发展的实际,在明确自然资源产权的基础上逐步征收碳税和生态补偿费,同时鼓励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并对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的行为进行补贴或者税收优惠[14];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会参与机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创新来构建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在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基础上,强化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对于绿色低碳项目的资金支持,在适当的条件下,可以由政府出面担保以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和信用风险[15]。此外,要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基础上,推动碳市场从单一行业扩展到多个行业,并适时推进碳排放权的跨境交易,逐步做大做强碳资产交易市场,实现碳资产的质押融资、碳债券以及碳基金的发行和发放,进一步激活绿色金融市场[16]。
3.要加快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尤其要推进输配售环节的电力和油气市场化改革,不断完善能源体系竞争性环节在政府宏观监管下的市场化定价机制,进一步释放能源的商品属性,优化电力、油气“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能源管控体制。充分发挥能源类交易平台的价值发现作用,增加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大幅提升能源供需方购销自由度,追求更加公平的能源交易方式,并为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和“双碳目标”的最终实现提供有效的内生激励。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发掘工业产品、能源生产供应链和全生命周期的碳资产价值,大力推动碳资产价值在工业产品、能源等价格中的传导。需要注意的是:碳排放权作为新的要素市场,要依托碳排放交易市场,使市场主体分配到的环境资产可以上市交易,并在交易中发现环境资产的价格,不断为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提供不竭的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