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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宗族保障的发展历程及其文化之源

2021-12-26黄玉兰

理论界 2021年11期
关键词:差序血缘宗族

黄玉兰

苏州大学的王卫平教授提出了“传统社会保障”的概念,他将西方社会保障概念传入之前,自中国本土发展而来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均归入“传统社会保障”的范畴。〔1〕宗族团体是我国传统社会保障的重要组织形式。冯尔康认为,传统宗族保障是由父系血缘关系的各个家庭,在祖先崇拜及宗法观念的规范下组成的社会团体。〔2〕近代以来,随着西方文化的输入,西方的各种思想影响着中国人民,改变了中国的社会面貌,人们的社会关系更为复杂多变。作为人际关系体现的社会团体也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宗族组织和活动开始以宗亲会、花树会等形式出现,宗族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宗族组织也打破了血缘和男性原则,宗族团体呈现更为开放和包容的发展态势。宗族作为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社会组织,它发生了怎样的历史变迁?它在人们的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究竟发挥了怎样的功能?它存在与发展的文化根源是什么?

一、传统宗族保障的发展历程

从时间上来划分,传统宗族保障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1.宗族与国家一体化

商代以前属于史前史,由于尚未确证有文字记载,商代以前的宗族考察不在本文探讨的范畴。在我国商、西周时代,宗族组织是人们生活中重要的社会单位。宗族是商朝社会的构成单位,分为王族、同姓宗族、异姓宗族。王族是由商王及其兄弟等王室成员组成,同姓宗族是由与商王关系密切的同姓贵族组成,异姓宗族是姻亲或被征服的异姓宗族。宗族是具有上下等级的分层结构,血缘同姓决定了宗族组织的主导地位。西周对待族、姓之间的态度更为开放,不同姓氏之间世代通婚。西周建国之初就实行了分封制,形成了大大小小的诸侯国,便于治理地域广阔的领地。各个封地的首领基本是周人贵族,他们与土著居民实行了一定范围的杂居。西周宗族组织有王族型、贵族型、庶民型。庶民型指的是土著附庸之族,贵族型是西周贵族的亲族组织,王族是以周王为核心的宗族。西周实行族长世官制,世代占有封土和人民。春秋时期的宗族组织中血缘亲族关系逐渐弱化。宗族主要有公族、卿大夫家族及士庶家族。公族指的是国君的亲族集团,卿大夫家族是卿大夫的家族集团,士庶家族就是贵族中的中下层。宗族组织政治化,宗族保障社会安定,维护社会等级秩序。这个时期的宗族与国家是紧密相连的,从王室到贵族再到士庶,每个阶层都形成了自己的血缘亲属宗族,而王室宗族和贵族宗族占据主导地位,代表着国家的权威。世官世禄制保证了达官贵族世袭的国家政治中的权力地位,分封制为君主对广阔疆域的掌控提供了安全阀的作用。封建君主依靠血缘亲族的牢固纽带,世代传袭着对国土和人民的权威和统治。除了政治领域的权力外,宗族在经济领域也有一定的社会性功能。商周时期,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人们依靠个体的力量无法进行生产劳动,宗族把血缘亲族群体联合起来,进行社会生产,形成互帮互助的团体,共同与自然界作斗争,集体抵御外族的侵犯。

2.宗族保障的民间化

春秋战国时期是礼崩乐坏的时代,先秦“礼不下庶人”的宗法规范,到了秦汉时期,逐渐降于庶人阶层。春秋战国以后,随着世袭世禄的分封制的衰微,再加上秦汉时期社会流动的增加,百世不迁的大宗难以为继,士庶之孝的祭祖活动在汉代流行起来。社会流动打破了以大宗为核心的牢固的宗族纽带关系,单个家庭内的直系血亲关系越来越凸显其在社会宗亲关系中的重要地位。社祭祭祀活动的出现,说明了秦汉时期的社会生活逐步以地域性的乡里关系为中心,不再只是依赖血缘宗亲关系。这一时期宗族保障民间化的体现,就是宗族内部经济互助的出现。这种经济互助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宗人各家凑份子钱来处理宗内事务及扶贫济弱,另外一种形式就是富人或权势者的捐助行为。这种互助行为是非官方的、非制度性的、临时性的、民间化的救助活动。魏晋南北朝,王朝更替,社会动荡,皇族势力大大削弱,甚至降为士族或平民氏族,族权与君权分离,宗族的国家化减弱。随着皇族的衰弱,士族成了社会的中心。到了隋唐,由于社会战乱的影响及士族内部的斗争,士族稳定的等级结构越来越松散,士庶差别缩小。科举制取代了九品中正制,国家选拔人才不再考虑个人的家族背景,寒庶阶层也能通过自身的努力,考取功名,进入仕途。科举通过中央的吏部选举官员,在这种中央集权的官僚选拔系统的背景下,欲为官者,必须迁往京城,士族脱离了地方的社会势力,士族宗族的地方权力逐渐削弱,这就有利于小门小户的发展。科举制打破了士族的文化垄断地位,寒门庶族也能学习诗词歌赋,学而优则仕,文化更为民众化。唐代的流户问题,说明当时的社会流动大多以家庭为单位的流动,大型的宗族组织逐渐解体和分散,社会关系不再以大小宗法关系为核心,而是更加注重父子房分关系,宗族保障的范围缩小了。

3.宗族的重建

唐末的战乱导致人们大批地背井离乡,科举制的人才选拔系统削弱了宗族的地方势力,大型宗族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加强宗族的凝聚力,重建宗族制度成了宋朝重要的社会问题。张载、程颐、朱熹等理学家提出重建宗族制度的主张,他们基于“理一分殊”的哲学思想,认为人应该追本溯源,子孙应该尊宗敬祖,子孙应该互爱互助,因为他们本是源于同一血脉。在社会实践层面,理学家主张建立祠堂、选举族长、开垦族田、修理族谱,来重建宗族制度,团结宗族成员,凝聚宗族力量,组建宗族组织,维护社会秩序。宋元时期比较有组织化的宗族团体是义庄,义庄的创立者通常是当时的朝廷官员,他们凭借自己的财力和权威,在自己的家乡建立义庄,来赡养和教育族人。义庄拥有一个以族长为首的上下层级的管理系统,通过义田收入来赡养族人,扶贫济困,保障族人的基本生活,这种保障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义庄还通过义学,来支持和褒奖那些学习优异者,希望他们参加科举考试,考取功名,从而强大自己的宗族。义学还有一个功能,就是对族人的行为规范和伦理道德进行教化,使得族人能够遵守本分,遵纪守法,维护宗族的利益。宋代制定了许多的家族规训,族长依据家法对宗族进行管理,维持宗族内部的秩序。义庄是一种基于血缘的具有经济政治功能的官僚化形式的宗族组织。明清时期,宗族的政治功能进一步强化,具体表现为宗族家规的制度化。这一时期在地方官员的推动下,宗族制定了宗族规范,管理族人,简称为“宗族乡约化”。族规的内容涉及祠墓祭祖、冠婚丧礼等方面,对族人进行道德伦理的教化,维护宗族内部的秩序。而且君主的教民谕旨也被融入族规家训中,以达到稳定基层社会秩序的目的,比如朱元璋的“圣谕六言”、康熙的“上谕十六条”都被载入族谱族规当中,以此来约束族人。明清时期的宗族乡约化,在某种程度上是政府与宗族在维持基层社会秩序方面的合谋共策,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与宗族相互依赖,相互支持,彼此之间的互动增强。〔3〕宗族成了政府管理基层社会的重要力量,族规家训成了政府管理方式的重要补充,政权与族权高度联合。

由上可知,宗族是与国家紧密相关的团体组织,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而呈现不同的形态。当国家政权高度集中,社会结构封闭固化时,宗族的政治功能更加强化,宗族与政府的合作互动更加频繁,宗族成了国家的地方治理组织机构。当社会处于动乱或改革时期,人们由于经商、出仕、从军、逃亡而被迫迁徙,原来基于血缘宗亲的大宗族被分裂,新的宗族可能会基于血缘、地缘、业缘而建立,宗族无论在人员的组成,还是在管理体系方面,都会呈现更加开放的态势。传统的宗族保障虽然在某些特殊时期表现出一定的民间性和自立性,但是从整个发展脉络看,传统的宗族保障模式基本还是国家政权掌控下的互帮互助。

二、传统宗族保障生存与发展的文化之源

“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概括,他是以西方社会结构模式为参照系,展开对中国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的阐释。费孝通的“差序格局”思想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内涵:差序性的伦理关系、可伸缩的社会圈子、社会继替中的长老权力。〔4〕差序性的伦理关系是宗族社会秩序的稳定器,可伸缩的社会圈子是宗族社会变迁的基石,社会继替中的长老权力是宗族社会教化的掌舵者。

1.宗族社会秩序的稳定器:差序性的伦理关系

中国的传统社会属于农耕社会,人们依靠土地能够自食其力,“生于斯、死于斯”的血缘继替成为可能,血缘维持着农耕社会的稳定。在血缘社会中,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是由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决定的。基于血缘亲疏远近的人伦差序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儒家思想最讲究人伦,比如《礼记·祭统》中的“夫祭有十伦焉: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见上下之际焉”,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儒家的这些人伦思想阐述的都是差序性的伦理关系和等级制的传统社会结构。在这种传统人伦差序的社会当中,一切社会关系都是依据家庭血缘关系的等级制规则而建立。家庭中有父子、夫妇、长幼的上下等第之别,家庭成员的言行举止和相互关系都必须遵循上下等级秩序,而家庭中的这些上下等级的伦常关系往外推,国家和天下也形成了一种上下差等的社会关系。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之所以形成这样的人伦差序,与“家庭”这一独特的社会组织密切相关。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社群,不只承担着生育功能,还担负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在这样的社群中,讲究的是上下层级的礼法。正如费孝通所言:“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配轴虽则和主轴一样并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情感。”〔5〕所以,在中国的家庭,子女要孝顺,女子要讲三从四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长幼有序,男女有别。

中国的稳定的血缘农耕社会讲究血脉的延续,注重寻根问祖,中国的乡土社会结构是按照家族的组织形式和原则建立的。所以,自古以来宗族的观念都是中国文化的根本。宗族观念是人们社会关系的纽带,是社会稳定的根基,宗族团体是人们生活的保障。整个社会从王室贵族到平民庶族,都是依据血缘同脉组成一个个的社会群体。每个社会群体内部按照上下等级的原则来进行人员管理和社会生产生活,这样既能稳定群体的差序格局的社会秩序,又能使每个群体成员在其天赋性的社会角色方面尽心尽责,保障群体生活的正常运行。群体与群体之间同样存在上下差等的秩序,这种差等秩序是一种支配与被支配,主导与服从的关系,所以会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君臣关系,也会出现贵族、庶族、贱民的区别,宗族组织就是这样的社会群体。家族是基本的血缘团体,在一个家族内,存在父子、夫妇、长幼之别,他们之间是上下差序的不平等关系,这种等级制的家庭关系的表现就是家庭权力的不对等和家庭资源的配置不均。从国家和社会层面来看,也一样遵循着家族的上下差等的组织原则,君臣之别,贵族与平民的区别也就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不管是地方范围的庶族,还是国家层面的王室宗族,他们都是根植于血缘同姓,所以尽管他们的关系是上下差序的不平等关系,会有矛盾和冲突,但始终还是能够遵循差序的组织原则,团结在一起,共同来保护团体的利益,维持原有的社会秩序。

2.宗族社会变迁的基石:可伸缩的社会圈子

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每个社会成员基于血缘和姻缘构成了自己独特的社会圈子。费孝通于1947年提出“差序格局”时说道:“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5〕费孝通认为,中国的差序格局是以“己”为中心的,社会圈子的大小是因“己”的势力大小而定。所以,每个人以亲属关系所建构的社会关系网络是不同的,哪怕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弟,他们的亲属关系网络也是不同的。即使是同一个人的社会圈子,随着时间和个人境遇的变化,也会变大或缩小。

中国乡土社会宗族的发展变迁就是人们社会圈子伸缩性特征的生动写照。早期的宗族组织是基于农耕社会,在农耕社会,社会生产方式单一,社会结构比较固化,人们在一个地方数代繁衍生息,血缘亲属关系牢靠,人们之间形成了一个不断扩大的人际关系网络。宗族的形成除了血缘的关系外,也离不开姻缘关系,姻缘关系也是一个人社会人际关系网络发展的基础,古代的异姓宗族形成的原因之一就是姻缘关系。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的亲近疏离会因为血缘关系和姻缘关系的亲疏远近而有所不同,社会关系网络的大小也会因个人势力大小而不同。商周王家贵族的宗族势力可以遍及天下,国即是家,宋元时期的义庄也可以包含所有族人。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出现了手工业和商业,人们再也不必只是扎根于土地,可以到他乡去经商,可以依靠多种方式谋生,再加上战乱,社会流动更为频繁。社会流动打破了人们业已构建的人际关系网络,不得不在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建立自己的社会圈子。由于原来基于血缘的数代人际关系网络被分解了,新建立的社会圈子最初可能只是包含父子夫妇的家庭式的小关系网。后来血缘关系在人们的人际关系网络中的作用逐渐弱化,地缘关系成为了人们社会生活交往的重要媒介,所以中国有“远亲不如近邻”的说法。

3.宗族社会教化的掌舵者:社会继替中的长老权力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差序等级的社会,父子、夫妇、兄弟、君臣之间都是上下不平等的关系,这种等级差序的关系原则是在社会继替过程中,通过人伦教化形成与维持的。〔6〕我们的乡土中国是一个礼治的社会,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应该知礼,礼是每个人行为的参照标准,也是一种社会责任。而这“礼”从哪里来,费孝通认为礼是人们应对日常生活问题时,不断总结出来而积累下来的生活经验,这些生活经验通过一代代的传承而内化成一套大家普遍信服的价值体系。这里的传承是通过一种教化的方式实现的,教化者往往是乡土社会的年长者,因为他们拥有丰富的生活经验,这些经验足以应对生活中遇到的大部分问题。在传统落后的小农生产的社会,生产工具简单,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如何巧妙地顺应自然规律,达到生产生活中的“天人合一”,这需要在社会生产活动中不断实践,不断总结,然后才能获得合适而便捷的方法,这些方法集合成人们生存的经验。所以,这些经验是需要时间和精力的,只有具有丰富经历的年长者才更容易跟从祖辈学习或自己创造而得来。具有丰富生活经验的长者自然就成了乡土社会中的权威者,他们依据“长幼秩序”对年幼者实施教化,年长者有责任使每个年幼者都知礼,成为守规矩的人,做个有道德的人,否则长者就有过错了,所谓“子不教,父之过”。教化权力或长老权力的存在是基于传统的文化稳定的乡土社会,当社会发生变革时,长者的生活经验不能应对变化的社会生活问题,长老权力也会逐渐缩小权势,正如费孝通所言:“社会变动得慢,长老权力也就更有势力;变得快,‘父不父,子不子’的现象就会发生,长老权力也会随着缩小。”〔5〕

我国自古是一个基于血缘宗亲的等级社会,从王室贵族到平民百姓都讲究等级次序的“礼数”。礼是传统乡土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礼具有根本大法的作用,礼赋予了贵族阶层各种特权,教民以礼就成了统治者的重要职责。传统的宗族组织本身就是一个政治团体的角色,从王室贵族到士庶阶层,都是遵循礼法而维持上下等第的社会交往关系。古代的世官世禄制保证了封建君主的血缘亲族在国家中的绝对统治地位,后来世官世禄制被打破,科举制的兴起使得寒庶阶层也能通过自身的努力,考取功名,进入国家政治权力阶层。寒庶阶层获得官位之后,凭借自己的官威和权势,纷纷在自己的家乡建立地方宗族团体。这些团体内部也是具有等级差序的层级关系,团体内部制定了族规家法,通过教化的形式,规范族员的行为方式,维持宗族内良好的社会秩序。族规家法的制定是以国家的礼法为依据,所以地方的宗族组织是中央政府政治管理的基层组织的代表。差序格局的传统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长老权力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强有力的力量,人伦教化是一种有效的柔性的社会统治、管理和教育方式。

三、结语

宗族作为中国传统社会保障的主要形式,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其组织形式与发展规模经历了一个螺旋式的发展过程。然而,传统宗族始终发挥着两种功能:一是政治功能,即维持乡土基层社会的秩序;二是经济功能,即作为互帮互助的社会生产生活的团体。宗族稳定社会秩序的政治功能是基于差序性的人伦关系,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的结构是由“礼”来规定的,“礼”规范了处于社会圈子不同位置的社会成员的行为,从而形成了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的主从型的社会人际关系。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宗族和整个国家,都处于一种“家长制”的运行模式。这种专断的家长制的社会运行模式背后隐含了一种资源交换的逻辑生成机制,宗族社会的长者凭借其丰富的生产生活经验和对生产资料的绝对占有,树立了一种政治权威,获得了社会成员的信任,从而能够通过教化的方式来规范人们的道德和行为,进而内化为每个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使人们主动服从长者的教化。传统宗族保障把政府统治的强制性转变为人们内在的主动依从性。宗族的互帮互助的公共性的经济功能源于血缘关系的社群团体,在讲究血缘亲情的传统乡土社会,“义”大于“利”,注重家族的利益、集体的利益。这与西方的原子化社会不一样,西方社会推崇个人主义,讲求个人社会角色扮演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平等性,我国的乡土社会讲究自我主义,“我”不只是代表自己,也延伸到整个家族、宗族。在社群社会,人们依据血脉人情来尽义务,互帮互助,谋求社会圈子的共存共荣。

随着我国社会体制的转型,我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宗族组织也呈现更加多元化的发展态势,费孝通的“差序格局”思想也被赋予了一些新的思想元素,“差序格局”思想对新时代下的宗族保障组织仍然具有一定的解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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