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范宁《春秋穀梁传集解》玄学特色探讨

2021-12-26陈向盈

理论界 2021年11期
关键词:世子桓公玄学

陈向盈

范宁,字武子,东晋人,撰有《春秋穀梁传集解》十二卷。当时玄学流行,范宁以反对玄学风气著称,史载其崇儒抑俗,批评王弼、何晏,言二人之罪,深于桀纣;但其《春秋穀梁传集解》(以下简称“范注”)却援引若干玄言,如此矛盾,甚可怪也。日本学者吉川忠夫注意到这个问题,曾将范注中一两处玄言挑出,认为范宁持“据理以通经”之解经宗旨,只要在理,那么根据儒家之外的说法来解《穀梁》亦无妨,加上魏晋时代玄学思潮的影响,故援引玄言也。〔1〕然范宁所援引玄言具体是什么意思,如何“据理以通经”,此宗旨与玄学是什么关系,仍有进一步探讨余地。以下将通过分析范宁对《穀梁》文本的具体阐释,展现其玄学特色及意义。

一、以玄言饰经说

魏晋时人解儒家经籍,或以老庄之旨发明大义,或以“得意忘言”“辨名析理”之方法解经,大多清通简要,辞采华妙,不重训诂,不烦琐,重视说理,此类具有玄学化阐释特点的经注,皆可谓之“玄言”。范注援引玄言不多,一者借训释经传文字,发挥老庄之义;一者不专释文字,在阐发《春秋》之义时,进一步发挥玄义。

例一,引范雍之玄言,以《庄子》之义解“离会不致”之“离”。

定公十年,《经》:“夏,公会齐侯于颊谷。”“公至自颊谷。”《传》:“离会不致。”范雍曰:“二国会曰离,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然则所是之是未必是,所非之非未必非。未必非者,不能非人之真非;未必是者,不能是人之真是。是非纷错,则未有是。是非不同,故曰离。离则善恶无在,善恶无在,则不足致之于宗庙。”〔2〕

《传》文之意,本不难解。此处《传》言“离会不致”,二国相会曰离,离又有“俪”之义,耦也。两国相会,国君回来之后一般不需祭告宗庙,而《经》记载定公自颊谷之会回来之后,祭告宗庙,因为颊谷之会上有危险,《传》言“离会不致”,只是为了引起下文,接着讲颊谷之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注文的重点,却变成了解释为什么“离会不致”。吉川氏点破此处范雍对“离”的思辨性阐发,大约据《庄子·齐物论》中瞿鹊子、长梧子的问答所展开的逻辑。〔3〕此言亦不差,然稍显简略。

通常解《春秋》,有义、例两条不同的解经路径,或从时月日之例讲,或从义理来探究。范雍之解,非常巧妙,不从“例”而言,就“离”字发挥玄义,为“离会不足致”寻求一个理由。然以老庄之旨发明玄理,所发非《春秋》之义也。其谓“离”为是非之相离也,也许意味着两国相会,必有是非之不同,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则无有一超脱于各是各非之上的真是真非;是非一致,有善有恶,才足以祭告宗庙。范雍或谓两国相会,是非争论无休,亦无一定论,国君的外交活动未有成果,则不足以回来祭告宗庙。

例二,《穀梁传》解“胥”为“相”,而范注引江熙之语,极言“相”字之玄义。

桓公三年,《经》:“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传》:“胥之为言,犹相也。相命而信谕,谨言而退,以是为近古也。是必一人先,其以相言之,何也?不以齐侯命卫侯也。”江熙曰:“夫相与亲比,非一人之德,是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齐、卫胥盟,虽有先倡,倡和理均。若以齐命卫,则功归于齐;以卫命齐,则齐仅随从。言其相命,则泯然无际矣。”〔4〕

齐侯、卫侯在卫国的蒲地,互相申明约言,没有举行歃血誓盟的仪式。《传》称赞此次行为近古之道,能施行五帝时之法,而将“胥”解为“相”,即互相之义,表明并非齐侯命卫侯。此解无甚可疑。然范注于此,再生波澜,发挥“相”之玄义。揣摩其解,言齐、卫之相命,是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此语出于《易·文言》,言天地万物之间,同类能互相感应,缘其理一致也。但如此类比,反让人生疑,相互之间感应,如何达到“泯然无际”?

尝试论之,“相”在《庄子》中常出现,言相待、相因、相感、相应、相与、相为等。而在郭象《庄子注》中转以“独化”之理而言“相”,尤其在《齐物论》“罔两问景”章,“罔两”即影外之微阴,看似罔两待影,实则两者玄合而非相待。若以此义来解齐、卫之相命,可表明齐、卫之自尔,非从人,由己也,二者玄合,而非相待,彼此畅然俱得,泯然无际,江说非常精巧,既贴合《春秋》经传语境,亦隐隐指向形而上的玄妙之境。

例三,范注引江熙之言,谓《春秋》“以万物为心”,然不甚契合。

僖公四年,《经》:“齐人执陈袁涛涂。”江熙曰:“逾国,谓逾陈而执陈大夫。主人之不敬客,由客之不先敬主人。哆然众有不服之心,故《春秋》因而讥之,所谓以万物为心也。”〔5〕

此处“齐人”指齐侯,为何贬称“人”?疏远齐侯也。袁涛涂是陈国的大夫,无实罪,齐侯越国执陈大夫,《春秋》不与,认为不合乎正道。《公羊》《左传》皆认为袁涛涂误军道,故被执。但《穀梁》只谓其不敬齐侯之命。而注文认为齐对陈无礼,故陈不服。江熙所言“以万物为心”,稍显突兀,杨士勋疏谓此语本《庄子》文。江氏引以谓《春秋》之讥齐侯,以陈人不服之心为心。但《庄子》中“以万物为心”,或谓圣人之心如镜,应而不藏,而《春秋》论事有褒贬,以此来论断《春秋》之性质,义有未安。

例四,引范凯之言,评价宋襄公在泓之战中的表现,谓其不识“大通之方”。

僖公二十二年,《经》:“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传》:“信之所以为信者,道也。信而不道,何以为道?道之贵者时,其行势也。”范凯曰:道有时,事有势,何贵于道?贵合于时。何贵于时?贵顺于势。宋公守匹夫之狷介,徒蒙耻于夷狄,焉识大通之方,至道之术哉!”〔6〕

宋襄公在泓之战的失败,《春秋》三传评价不一,《公羊》褒之,以为守正道。但《穀梁》谓其虽诚信,然不识时势,昧于权变之道。范凯批评其守匹夫之狷介,这一点与江熙的观点相似,言其好信不好学,信之害也。〔7〕范凯侧重“道”之变、通这方面。“大通”出自《庄子》,颜回坐忘,同于大通。万物有分际,道无所不通也,“大通”形容至道之无不通、无不由,无所阻碍,不滞于一处。若宋襄公能把握至道,识大通之方,则不会固执守信,而不知变通。传文之“道”,或许只是形容权变之道,范凯以老庄之道来形容,然未有更多阐发。

以上四例,皆为范宁援引玄言之例证,吉川氏只拈出范雍、范凯之玄言,未及江熙之例子,且略言其思想来源即止。这几例玄言皆据《庄子》而发,合乎东晋以后庄子学盛行之学术风尚。然如此对《春秋》之玄解,似游离于经传。间或涉及对“道”、《春秋》之性质这些根本问题的判断,亦浅尝辄止,引而未发。

两例玄言出自江熙,两例出自范氏子弟,恐非偶然。范宁《序》曾谓其撰《春秋穀梁传集解》之过程,盖与门生、故吏、子弟等研讲商讨,取各家善说,而记其姓名,故谓“集解”,集众人之智慧而成也。江熙,字太和,兖州别驾,杨士勋谓其为范汪之故吏,玄儒兼修,撰有《论语集解》十卷,集十三家之玄言,有晋一代《论语》学备于此也,后来皇侃《论语义疏》即在江熙的基础上所作,另有《春秋公羊穀梁二传评》一卷,今已佚。江熙精通儒家经典,亦爱好玄学,故于《春秋》亦能发玄解。范宁对江熙的春秋学应非常熟悉。范宁之父范汪善言名理,其子范泰好佛,然亦受玄风熏染,与僧人争论踞食,阐述观点多带玄学思维特征。〔8〕而此处所引的范凯、范雍能对《春秋》进行玄解,估计亦爱好玄学。范宁虽反玄学,然其家族皆染玄风,可能范宁虽不喜玄学,亦熟悉。

可推测在此商讨切磋的学术环境中,以上这些玄言能被范宁援引,应为其所认同,或是超出其他家之见解。或许江熙等人对《春秋》有更多玄解,不止于此,而范宁未加援引而已,亦不援引玄言来解决穀梁学中的疑难或争论,看起来只是援引玄言以装饰经说。

范注援引玄言,算其明显的玄学特色了。吉川忠夫认为,援引玄言只是因为范宁坚持“据理通经”而已,但此解仍有未惬之处,具体如何以此宗旨来解经,此宗旨又是如何形成的,与玄学思潮是否有关系,还需进一步探讨。

二、据理通经而疑传

范宁解经宗旨乃“据理以通经”,此宗旨贯彻到底,除了援引玄言,还表现为疑传也。如云“理自不通”“传似失之”,或言“宁所未详”“宁不达此义”“宁所未闻”,此不定之词,皆是疑传也。先论其解经宗旨,范宁《春秋穀梁传序》曰:

凡传以通经为主,经以必当为理。夫至当无二,而三传殊说,庸得不弃其所滞,择善而从乎?既不俱当,则固容俱失。若至言幽绝,择善靡从,庸得不并舍以求宗,据理以通经乎?虽我之所是,理未全当,安可以得当之难,而自绝于希通哉!

若解《春秋》,专据《穀梁》而论,则言有依据,守家法也,但若曲从传文,反而扞格不通。范宁认为,传是用来疏通经文的,而《春秋》有三传,三传或有不同说法,在此情况下,不可能三个说法都对,但有可能三个都错了,如此则解经时是否要择善而从,甚至舍弃三传呢?若舍弃三传,则依据什么来解经?“据理以通经”。此则为范宁解经宗旨,尤须吃紧“理”“通”这两个关键字眼。

“通”在魏晋时代中有特殊之义,如余嘉锡所说:“‘通’谓解说义理,使之通畅也。晋、宋人于讲经谈理了无滞义者,并谓之通。”〔9〕范宁所说的“据理以通经”,“通经”乃目的。范注中出现过不少如“理自不通”“理不通也”之类的判断,谓经义不通畅,与玄学时代解经求通之风格吻合。范宁不专据《穀梁》而解《春秋》,或超出三传的范围,则其评判《穀梁》、众家之说合不合理的标准是什么?既言据“理”以通经,则所据何理?略举几例范宁“据理以通经”之例,逐一分析。

一者,范宁所据之理,为人情之理也,如以此推断季姬遇缯子之事。

僖公十四年,《经》:“夏,六月,季姬及缯子遇于防,使缯子来朝。”《传》:“遇者,同谋也。来朝者,来请己也。朝不言使,言使,非正也。以病缯子也。”范宁曰:“遇例时,此非所宜遇,故谨而月之。”“鲁女无故远会诸侯,遂得淫通,此亦事之不然。《左传》曰,缯季姬来宁,公怒之,以缯子不朝,遇于防,而使来朝。此近合人情。”〔10〕

《穀梁》认为经文使用了“遇”字,指季姬与缯子同谋,季姬之所以使缯子来朝,是为了请娶己为妻。而本来言“朝”,不会用“使”,言“使”是为了诟病缯子。而范宁对《穀梁》的说法,产生了质疑,认为鲁女无缘故与诸侯相会,而得淫通,比较奇怪,不大合乎常理。《左传》的说法与《穀梁》不同,谓季姬已经嫁给了缯子,而这次是季姬独自归宁,鲁公不满意缯子不来朝,所以季姬与缯子私约在防地相遇,使缯子来朝鲁公。范宁认为,《左传》之说更近乎人情,其所据以怀疑《穀梁》者,既参考《左传》之异说,亦以人情之理来衡量二说,再做取舍。然以人情之理来疑传,易流于臆测,不可不慎。

二者,范注引江熙之语,怀疑《穀梁》对公子友获莒挐一事的记载,经传记载不一,言“理自不通”。

僖公元年,《经》:“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丽,获莒挐。”《传》:“莒无大夫,其曰莒挐,何也?以吾获之,目之也。内不言获,此其言获,何也?恶公子之绐。……曰,弃师之道也。”江熙曰:“经书‘败莒师’,而传云二人相搏,则师不战,何以得败?理自不通也。夫王赫斯怒,贵在爰整。子所慎三,战居其一。季友,令德之人,岂当舍三军之整,佻身独斗,潜刃相害,以决胜负者哉?虽千载之事难明,然风味之所期,古犹今也,此又事之不然,传或失之。”〔11〕

《穀梁》先设问,莒国没有受命于天子的大夫,不应书名,为何称“莒挐”呢?因为鲁国俘获了他,故将其视作大夫。然而,诸侯之间内战,不称俘获,这里为什么言获呢?因为憎恶公子友之欺骗。然后《穀梁》叙述了公子友是如何欺骗的,公子友与莒挐在阵前徒手决斗,公子友落了下风,随从喊“孟劳”,孟劳是鲁国的宝刀,公子友就用宝刀杀死了莒挐。既然这样,《传》为什么又说憎恶公子友之欺骗呢?因为这是抛弃军队的做法。

范宁引江熙的说法,质疑《穀梁》,原因有二:一者,《经》既言“败莒师”,而《传》说是二人相斗,若真是二人相斗,军队没有交战,《经》就不会记载“败莒师”,如此矛盾,从道理上是说不通的。在这种情况下,应从《经》,而非从《传》。二者,江熙说公子友是贤德之人,对待军事应该很谨慎,不会抛弃军队,独自决斗,还在情况不妙时用卑鄙的手段赢得胜利。江熙认为,虽然事情发生在千载之前,无法知道事情的真相了,然而“古犹今也”,以常情推断,《穀梁》或许错了。

杨士勋反驳江熙之质疑,谓若公子友没有与莒挐相斗之事,则《经》不会记载俘获莒挐,《传》也不会责备公子友弃师。这样看来经传是相符的。杨疏进一步抨击江熙、范宁之轻率疑传,“而江熙妄难,范引其说,意亦同之,乃是范失,非传失之。又经书获,所以恶季子之绐。今江熙云,季子令德也,则是非独不信传,亦是不信经。”〔12〕

三者,范宁援引十几家之说,其中江熙最勇于疑传,且明确提出“寻理推经”,与范宁非常一致。

桓公二年,《经》:“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传》:“以者,内为志焉尔。公为志乎成是乱也。此成矣,取不成事之辞而加之焉。于内之恶,而君子无遗焉尔。”江熙曰:“《春秋》亲尊皆讳,盖患恶之不可掩,岂当取不成事之辞,以加君父之恶乎?案宣四年‘公及齐侯平莒及郯’,传曰:‘平者,成也。’然则成亦平也。公与齐、陈、郑欲平宋乱,而取其赂鼎,不能平乱,故书‘成宋乱’。取郜大鼎纳于大庙,微旨见矣。寻理推经,传似失之。”〔13〕

鲁桓公二年正月时,宋国发生了叛乱,华父督弑君及大夫孔父嘉。三月,鲁桓公和齐侯、陈侯、郑伯在稷这个地方相会,华父督以郜大鼎贿赂桓公,鲁国受赂而退,四国没有惩治华父督的弑君之罪,等于助成宋国内乱,《经》记载他们是“以成宋乱”。《穀梁》针对“以”这个字,认为是指桓公参加这次会见,是出于其意愿。《传》认为桓公弑隐公,是奸佞之人,“此成矣,取不成事之辞而加之焉”,此乃深探桓公之志,言其来之前就存心助成宋乱;而叛乱的事实已经造成了,取不成事之辞而加在桓公身上,极言其恶,无所遗漏。

但范宁又引江熙之言,质疑《穀梁》中所说的“取不成事之辞而加之”。江熙认为,一般而言,《春秋》中对亲尊皆讳,不应该取不成事之辞而加君父之恶。另外,对“成”字另做解释,释为“平也”,非成就也;此处经义就转变为:桓公和三国本欲平宋乱,但是桓公取赂鼎,不能平乱,所以说“成宋乱”。后面经文记载的鲁国取郜大鼎安放在太庙,意思已经表明出来了。江熙进一步点明其解经之原则,根据道理来推断经义,《穀梁》似乎错了。

江熙如此推论,所根据的是“《春秋》亲尊皆讳”,不应以不成事之辞加在桓公身上。实际上,《春秋》虽然为亲尊讳,也不会隐没事实,像纳郜大鼎,跻僖公这样违礼之事,也记载下来。《春秋》根据“躬自厚而薄责于人”的原则,对鲁公之恶,不会遗漏。

四者,范宁引江熙之寻理推经,还见于对蒯聩、蒯辄父子争国之评论。

哀公二年,《经》:“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传》:“纳者,内弗受也。帅师而后纳者,有伐也,何用弗受也?以辄不受也。以辄不受父之命,受之王父也。信父而辞王父,则是不尊王父也。其弗受,以尊王父也。”范宁曰:“宁不达此义。”江熙曰:“齐景公废世子,世子还国书篡。若灵公废蒯聩立辄,则蒯聩不得复称曩日世子也。称蒯聩为世子,则灵公不命辄审矣。”此矛楯之喻也。然则从王父之言,传似失矣。经云‘纳卫世子’,‘郑世子忽复归于郑’,称世子明正也。明正则拒之者非邪?”〔14〕

蒯聩、蒯辄,父子争国,此事谁是谁非千载争论不休,《穀梁》认为蒯辄可以尊王父之命,不受父命,不让蒯聩进入卫国。范宁似乎不同意《传》的观点,直言“宁不达此义”,而援引江熙之说来质疑。桓公十五年《经》:“郑世子复归于郑”。《传》谓之“反正也”,江熙以此例来类比,《春秋》经书“卫世子”,称蒯聩为世子,就等于说卫灵公未废蒯聩,否则不当称世子。若既称蒯聩为世子,又说蒯辄尊王父之命,从逻辑上来说就是互相矛盾的了。据“卫世子”,蒯聩有返国之道,蒯辄不应拒父也。《穀梁》所言从王父之言,似不妥当。

五者,范宁解经,重视经传观点是否有“上下相违”,互相矛盾之处,追求“情理俱畅”。

昭公十一年,《经》:“夏,四月,丁巳,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传》:“何为名之也?夷狄之君,诱中国之君而杀之,故谨而名之也。称时、称月、称日、称地,谨之也。”〔15〕

《传》谓楚子是夷狄之君,而诱杀中国之君,《春秋》不与也。诸侯不生名,这里《经》书楚子之名,详细记载时间地点,表示郑重。但有一疑问,蔡侯般乃弑父罪人,若只因楚子是夷狄之君而不能杀蔡侯般,恐与《穀梁》自己的说法矛盾了,因为宣公十一年“楚人杀陈夏征舒”,《传》说了“明楚之讨有罪也”。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简言之,因为楚虔之杀蔡侯般,与楚庄王之讨夏征舒的情况不同,楚虔伐不以罪,罚不当理,故《春秋》不与。如此解释,范宁认为才能达到“情理俱畅,善恶两显”的目的。此亦其解经之目的。

六者,文公五年,《经》:“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穀梁传》认为:“赗以早,而含已晚。”范注曰:“国有远近,皆令及事,理不通也。”〔16〕范宁从经验层面上来推断《传》的讲法是不合乎情理的,再引《礼记·杂记》的说法为证。

七者,范注中有直言传失之例子,还有庄公九年,《经》:“夏,公伐齐,纳纠。”《传》:“当可纳而不纳,齐变而后伐。故乾时之战不讳败,恶内也。”范宁曰:“恶内之言,传或失之。”〔17〕

八者,《穀梁传》中提出“或曰”之类的异说,而范注常表示不认同这些观点,如昭公二十五年,《经》:“有鸜鹆来朝。”《传》:“或曰,增之也。”范雍曰:“凡《春秋》记灾异,未有妄加之文。或说非也。”〔18〕

九者,范注中亦有直言“宁所未详”等例子,疑《传》而不驳之也;或《传》失去记载,无从求证,付之阙如;也有诸家说法不一,不能定也。

如桓公七年,下无秋冬二时,范宁曰:“宁所未详”。庄公二十二年,《经》:“夏,五月”,曰:“以五月首时,宁所未详。”昭公十二年,《经》:“晋伐鲜虞。”曰:“厥慭之会,《穀梁》无传,郑君之说,似依《左氏》,宁所未详,是《穀梁》意非。”〔19〕文公二年,《经》:“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曰:“即之于传,则无以知其然。若引《左氏》以释此传,则义虽有似,而于文不辨。”〔20〕

以上诸例,皆据理以通经而疑传之说也,尚有其他例子,兹不赘述。范宁之疑传,后世穀梁家多不认同,如杨士勋已批评江熙、范宁不信传,甚至不信经。亦有人称赞范宁不曲从传文,立心公正,或谓其疑传之说,启后世啖、赵之风。综观范注,其据理以通经,非出于臆测而解经也,所据之理,可依事实、逻辑、人情经验而论也。一看《传》说与事实是否符合;二看《经》《传》记载是否有矛盾,或者上下相违;三看与其他儒家经典的记载是否有出入;四看是否符合人情。最后实在不知或无法决断,则付之阙如。

范宁解经宗旨之形成,或有多重原因。东汉时已有通儒之学,不专一经,不守章句,讲究通理明究。在玄学思潮影响下,魏晋时流行的解经风格更加注重“理”,强调说理性,求“通”,更求能出新意。当时玄儒常以“得意忘言”“辨名析理”等方法来解经。先前言范宁援引玄言,是其据理以通经也,而其宗旨之形成,亦与玄学思潮有关。毕竟,东汉通儒就算据理例推《春秋》之义,亦未将“据理通经”作为解经宗旨,更未像范宁那样在《序》中直接表明。或如李育、何休,作为公羊家,能据理解经,与人辩经往反有理证,亦不曾像范宁质疑《穀梁》那样据理屡言《公羊》之失。在范宁据理明言“传或失之”诸处,多引江熙之说,而江熙寻理推经,勇于疑传,甚至轻率,好出新解,能谈玄理,玄礼双修,这些都呈现典型的玄儒风格。范宁与江熙的解经宗旨高度一致,恐非偶然,与江熙的影响,不能说没有关系。

三、结语

范宁《集解》以“据理以通经”为解经宗旨,亦援引了十几家之说,其中有汉儒灾异之说,还有魏晋玄言,展现魏晋春秋学的复杂思想脉络。魏晋时清谈盛行,然甚少以《春秋》为谈题,如林丽真所说,或许是春秋类题目比较难发挥玄理。〔21〕《穀梁传》更非适合发挥玄义之文本,因此,范注保留了些许玄言,弥足珍贵,可见当时人们对《春秋》经传进行玄解之尝试。范宁援引玄言以饰经说,吉川忠夫认为是因为范宁“据理以通经”,但是实际上,这个解经宗旨之形成,亦与玄学影响有关系。总的来说,范宁虽反玄学,但解经亦受玄学思潮影响,其中不应忽略江熙的贡献。■

猜你喜欢

世子桓公玄学
颠倒黑白的世子华
韩国电影《思悼》的叙事特色分析
张献忠“江口沉银”考古又有新发现
当代玄学报告之“解压”——YY嘛,谁不会啊
平衡
魏晋玄学对正统法制思想的影响
齐桓公知人善任
Parodies in Death and the Compass
《思悼》:一曲迟到的挽歌
齐桓公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