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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巫溪战略

2021-12-26尚光翠

农村科学实验 2021年34期
关键词:巫溪成果攻坚

尚光翠

(重庆市巫溪县委党校,重庆 巫溪 405809)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构建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农村村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和建立“一懂两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1.巫溪县的实践经验与成果巩固

2021年是中共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今年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集中人力、精力、资源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步做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1.1落实“四个不摘”,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不摘”;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保持“县、乡、村”三级作战指挥体系和集团帮扶责任体系不变,保持督促和追责问责力度不减,完善县级领导联乡包村、乡镇(街道)领导包村抓组、督战工作组驻镇(乡)督导、驻村工作队吃住干在村、党员干部做实结对帮扶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责任。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拟定《巫溪县2021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整合资金8.1亿元,持续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梳理县级脱贫攻坚政策执行情况,形成《县级脱贫攻坚政策调整建议表》,对健康扶贫、社会保障、消费扶贫、就业扶贫、致富带头人、住房保障、安全饮水等7个方面10项具体政策,明确责任单位牵头做好政策延续工作。坚持摘帽不摘帮扶。30个乡镇继续由县级领导牵头实行定点联系,150个驻村工作队继续驻村开展帮扶,1.1万名帮扶责任人继续开展结对帮扶,对1008户“两类户”增加帮扶力量,做到帮扶力度只增不减。坚持摘帽不摘监管。2个驻深度贫困乡镇协调工作组、28支驻镇(乡)督战工作组继续驻镇(乡)督战,6个县级指导组坚持常态化开展指导督导,突出正向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勇担当、善作为。

1.2坚守“底线标准”,动态清零“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坚持把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任务,作为“十四五”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监测预警,开展定期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常态化”摸排不留死角。健全干部包村包户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重点排查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以及老弱病残户等特殊群体“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以乡镇为单位,实行排查日报告,动态掌握排查情况,确保“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解决。“清单化”管理压实责任。健全问题交办机制,推行“清单化”管理和“三级调度”机制。针对一般性问题,实行日调度,由县攻坚办交行业主管部门和涉及乡镇限时办理;针对需多个部门会商问题,实行周调度,由分管县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进行专题研究、分类交办;针对特别重大问题,实行月调度,由县委书记或县长牵头,相关县领导参加,召开专题会,逐一明确责任,限时整改落实。“点穴化”督导清零问题。健全问题跟踪问效机制,整合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以及脱贫攻坚督导组等力量,组成6个专项督导组,对交办事项每半月开展一次点穴化督导,实行“销号”签字背书制度,确保”两不愁三保障“问题逐项逐事清零见底、取得实效。

1.3坚持“聚焦聚力”,以超常举措做实防贫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加强资金、政策、帮扶等资源要素的整合,不断丰富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举措。强化资金保障,安排首批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由各乡镇(街道)统筹使用,对因重大疾病、灾害、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骤减影响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户,给予支持救助。同时,统筹县级资产收益扶贫收益金500万元,“一事一议”解决乡镇(街道)特殊困难,强化政策保障。出台《巫溪县防返贫致贫帮扶工作方案》,对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可享受产业帮扶2000元/户、住房改善5000元/户、健康帮扶10000元/人.年、教育帮扶2000元/人.年等帮扶政策,强化帮扶保障。对识别出的1008户3151人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实行帮扶干部结对帮扶、社会力量爱心帮扶、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跟踪帮扶,逐户制定落实个性化、对象化的帮扶措施,确保不致贫不返贫。截至目前,消除风险户939户2922人,风险消除率达92.73%。其中,低保兜底525户、产业帮扶248户、就业帮扶137户、临时救助107户。

1.4坚持“补短强弱”,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化开展专项行动,统筹做好“战贫”“战疫”工作,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稳岗就业方面: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平台,及时向群众推送岗位信息3万余条,引导农民工有序返岗10.21万人;开展“春风行动”线上线下密集送岗活动,举办招聘会4场,安置就业667人;继续落实就业扶持政策,20个就业扶贫车间全部开工,安置脱贫户559人,向山东输送脱贫户49人。截至目前,通过“外出返岗•送”“扶贫项目•吸”“公益岗位•托”等方式,安置脱贫户就业43032人,超过去年同期水平。消费扶贫方面:用好832消费扶贫平台,持续开展帮扶单位助销、社会力量帮销等“八销”模式,今年帮助销售农特产品3000余万元,其中县级消费扶贫馆销售110万元;新认定扶贫产品11个,559种产品纳入《全国扶贫产品目录》;加大消费扶贫产品培育力度,“巫溪洋芋”“巫溪独活”“巫溪秀芽”获国家知识产权“商标注册证”;在中国西部消费扶贫中心举办巫溪消费扶贫帮扶周活动,签约销售总额达1200余万元。扶贫小额信贷方面:积极摸排到期贷款情况,加强监测预警分析,提前采取措施防范逾期风险,及时化解信贷逾期47笔160万元。用好渝扶贫APP平台,摸排有贷款需求农户,新放贷111笔554.5万元,累计放贷16950笔5亿元,获贷率达64.19%。

1.5坚持“典型引路”,深入做好总结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不仅要做得好,而且要讲得好”重要指示精神,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制定《做好近期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方案》,将举办一批“榜样面对面”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宣讲活动,宣传一批先进典型人物,收集一批“扶贫印记•视觉扶贫”“扶贫印记•影像扶贫”影像资料,推出一批脱贫攻坚短视频;积极争取国家、市级主流媒体加强对巫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宣传报道。今年央视《新闻联播》、人民日报、重庆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巫溪30余次;在县级“报网台端微屏”等平台开设专栏,发布稿件2100余篇。打造示范基地。制发《巫溪县扶贫交流示范基地建方案》,首期落实资金7500万元,启动打造红池、天元、绕城3个扶贫交流示范基地:分享巫溪扶贫开发经验。选树身边典型:加大先进典型评选力度,匡后明、谭治康、刘吉振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中共天元乡委员会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26名个人、15个集体获得市级脱贫攻坚先进荣誉称号;评选表彰2020年度脱贫示范户46户,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引领带动周围群众勤劳致富、同奔小康;做好脱贫攻坚殉职人员抚恤工作,认定脱贫攻坚因公牺牲人员5人,发放一次性抚恤金420万元。增强内生动力:拟定《深化“志智双扶”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典型示范引领、开展技能素质提升、群众参与建设村庄、乡村治理提升等5大专项行动,持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1.6坚持“从严从实”,提高整改质量。坚持以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主线,一体推进落实国家(市级)成效考核、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强化责任抓整改:坚持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反馈意见、国家(市)2020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扶贫审计、暗查暗访等反馈问题整改,按属事属地原则,分级交办任务,严格“三级验收”和“销号”签字背书制度,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措施抓整改: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涉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3个方面意见,落实整改措施12条,实行清单化、项目化推动整改。对照各类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查找面上问题,深挖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严格督查抓整改:定期召开调度会,加强分类处置,并把问题整改纳入“月督导”重点内容。截至目前,各类反馈问题皆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1.7及早“统筹谋划”,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谋划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及早主动谋划:在全县“两会”之后,召开的第一个县级层面大会为县委农村工作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县委书记、县长对当前及今后重点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明确下步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指导全县有序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明确县级帮扶乡镇村:综合各乡镇(村)发展规划、资源禀赋等情况,筛选长桂乡、文峰镇、乌龙乡、田坝镇、土城镇等5个乡镇作为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红池坝镇、天元乡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胜利乡胜利村、宁厂镇花栗村等10个村为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在帮扶力量、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组建乡村振兴帮扶集团:拟定《巫溪县建立县领导联系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暨组建乡村振兴帮扶集团工作方案》,根据乡村振兴任务轻重,对原有帮扶力量进行调整,组建30个县级乡村振兴帮扶集团,由1名县级领导、1个县级部门牵头,整合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组织、非公经济力量,实行“集中捆绑帮扶”。

2.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巫溪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继续推进巩固拓展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2.1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对标对表中央、市委政策举措,落实好产业就业发展类、民生保障普惠类、稳定兜底救助类等政策,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

2.2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继续对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返贫致贫风险进行预警和提前干预,分级分层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现动态清零。

2.3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继续加强脱贫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拓展销售渠道,创新流通方式,促进稳定销售。

2.4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用好就业信息平台,动态掌握群众就业失业情况,有序组织群众到重庆主城区、山东等沿海地区就业,完善就业扶贫“五大模式”扶持办法,调整优化公益性岗位开发政策,加大对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帮助脱贫群众及低收入人口就业。

2.5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案,对有劳动能力搬迁户强化就业、产业帮扶,对无劳动能力搬迁户落实民政兜底保障等政策;强化搬迁安置点跟踪监管,完善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和规范安置社区管理服务,促进社会融入。

2.6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深化泰安巫溪东西部协作,对接落实水利部定点帮扶和吉林对口支援工作,争取市内更多帮扶资源对口协同巫溪发展,增强帮扶针对性和实效性。

2.7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开展扶贫存量资产摸查登记,研究制定扶贫资产运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持续发挥效益。

2.8强化保障性兜底性帮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依托,纳入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强化保障性兜底帮扶。

3.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要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们必须准确理解有效衔接的丰富内涵,把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正确方向,在牢牢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真正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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