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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夏商周断代工程工作的回忆

2021-12-25刘一曼曹定云

关键词:断代卜辞殷墟

□刘一曼 曹定云

断代工程在1996年5月正式启动,至今不觉已经25年。我们从断代工程启动之初便参与其中第17个专题“殷墟甲骨分期与年代测定”的工作,断断续续做了约10年,回忆过去的工作,感慨良多。

“殷墟甲骨分期与年代测定”专题组于1996年秋组成,成员除我们和郭振禄三人外,还有首都师范大学的黄天树(现任清华大学教授)。我们和郭振禄都是《屯南》的编写者,对甲骨文有浓厚兴趣,撰写过几篇关于甲骨卜辞断代的文章。黄天树也是主攻甲骨文和古文字的,出版了专著《殷墟王卜辞的分类与断代》。我们认为,断代工程专家组将我们四人分配到这一专题组是经过认真考虑的:其一,专题组成员对甲骨断代有一定研究。其二,四人对甲骨分期断代的期别、组别的年代大多数观点是一致的。但对“历组”的时代有不同看法:我们和郭振禄三位主张“历组”为武乙、文丁卜辞;黄天树认为是武丁、祖庚卜辞。有不同观点的学者在一个组里,讨论甲骨取样分组中测年的问题,互相切磋,得出的看法可能会更客观一些。其三,从年龄上看,黄天树属四十多岁的中年学者,而我们和郭振禄三位,已步入老年。老、中或老、中、青搭配组成专题组,也是断代工程的工作人员组成的一个特点,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样的安排是正确的。我们四人尽管分属两个不同的单位,在甲骨断代上有一些不同观点,但大家能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彼此协作得不错,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1996年秋至1997年4月,专题组开始了选片工作,从《甲骨文合集》(以下简称《合集》)、《屯南》等已出版的甲骨文图书著录的近五万片刻辞甲骨中,选取有断代价值的卜骨作为测年的标本。选片的原则是:(1)卜辞中有称谓,时代明确者;(2)有天象记录(如月食)者;(3)有年祀者;(4)有重要贞人或重要事件者;(5)地层关系明确者。至少符合其中之一,方可入选。最初选出了300多片从武丁至帝辛时的系列样品,有79片属考古所藏品,其余200多片我们请历史所参与《合集》工作的罗琨教授帮助查找出处。1997年春,她找到了100多片卜骨的现藏地点,这样连同考古所的藏骨,共220片。我们将这220片卜骨的信息做成卡片,贴上复印的拓片或摹本,按时代、组别排列好。

由于对甲骨取样测试工作是过去从未有人做过的事情,因而不少藏骨单位,担心对甲骨取样会损坏这些珍贵的文物,又怕取样后修复不好影响外观,以后难以陈列。1997年4月,专题组商定了几条取样的原则:(1)不伤甲骨上的文字;(2)不破坏甲骨反面的钻凿灼痕;(3)尽量从卜骨不太重要的部位(如骨臼反面、骨版下部)去截取;(4)每片取样的量为1克左右;(5)取样之后及时修复,保持卜骨的原貌,不影响观赏与陈列。为了慎重起见,我们认为,在正式取样之前,先进行取样试验。我们从小屯南地卜骨中选了7片(6片有字、1片无字)作为试验的标本。1997年4月下旬,我们把这7片卜骨交给考古所技术室的李存信、王浩天。他们从每片卜骨上截取1克多样品后,马上用优质石膏填补取样部位的凹槽或缺口,并用不褪色的矿物质天然颜料将石膏反复涂抺。这些修复后的卜骨保持了原来的形状、色泽,以致难以分辨取样的位置。

取样试验的成功,令我们很高兴,以为很快便可以正式对甲骨取样了。但出现了新的情况:5月6日,考古所所长召集仇士华、刘一曼、曹定云、郭振禄、李存信、王浩天等开会,他在会上宣布:“现在甲骨取样是本末倒置,应马上停止,即使是无字甲骨也不能取。等以后北大加速器质谱仪调试得较准确才能进行。”所长的决定,我们只得服从,本专题的工作被迫中断了一年多。后来,断代工程领导小组向上级反映了情况,1998年4月,文化部、教育部、文物局、中国社会科学院四个单位联合签发了关于甲骨取样的红头文件,将文件发至需要取样的一些藏骨单位,此项工作才得以恢复。

1998年春,碳十四测年课题组告诉我们,他们的工作任务太重,要测好几个考古专题组提供的木炭、人骨、兽骨标本,这样一来,做卜骨测年的标本就不能太多,建议我们减少测年的样品量。因此,我们对初选的220件卜骨再度筛选,选取对甲骨文分期断代最有价值、骨版稍大、质地较好、易于取样的卜骨,舍弃那些骨片较小、质地较差的,最后选定150多片卜骨作为取样的标本。这150多片卜骨分布于北京、天津、旅顺、长春、上海、南京、济南等地的十多个研究所、博物馆、图书馆、高校等。从1998年6月至1999年年底,专题组成员与考古所科技中心的李存信、王浩天和王影伊等分赴有关单位进行卜骨的取样工作。

在一年半的卜骨取样工作中,我们尝尽了其中的酸甜苦辣。各藏骨单位的领导对卜骨取样的态度是不同的,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大力支持,不讲条件。如吉林大学考古博物馆。我们选了他们两片卜骨,一片是《合集》21784号,属武丁中晚期,该片上部为宾组卜辞字体,下部属子组卜辞字体;另一片是《合集》37852号,属帝乙、帝辛时的黄组卜辞,内容涉及人方及年祀。此两件卜骨因内容重要,常为甲骨学者所引用,在吉林大学所藏的甲骨中属于珍品。当我们向对方提出要将这两片卜骨作测年的标本时曾想到,他们可能不会轻易同意,但出乎我们的意料,吉林大学考古系和博物馆的领导很快就答应了我们的要求,使我们顺利地取得样品。持这种态度的单位为数不多。

第二种是以取样工作是对甲骨的破坏为由,坚决拒绝。如我国南方某大城市的一座大博物馆,收藏甲骨数量较多,我们提出从该馆取7片样品,断代工程办公室给他们发函、打电话,又派人前往商谈,该馆的领导就是不同意,我们只得作罢。这种单位只是极个别的。

第三种是口头表示同意,但尽量少提供卜骨样品。这种单位,数量占大多数。到这些单位采样,我们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多次与他们协商。如北方某市的一座著名博物馆,收藏甲骨数量较多,质地较好的卜骨为数也不少。我们计划从该馆选取22片,但经过长达数月的多次商谈,该馆同意提供5片样品。这些单位主要是从保护珍贵文物不受损害的角度考虑,我们完全可以理解。对于我们这些承担具体任务的人员来说,虽然增加了协商的工作量,但也只能面对现实,尽力做好工作。

一年半时间,我们专题组共取了107片有字卜骨的测试标本,这百余片卜骨包括从武丁至帝乙、帝辛时期的十个卜辞组。此外,我们应碳十四测年课题组的要求,又取了12片地层关系明确,从殷墟文化一期至四期的无字卜骨(或兽骨、残骨器)的标本,我们将这些取样标本全部交给了北京大学碳十四测年课题组“骨质样品的制备研究”专题组组长原思训教授。

碳十四测年课题组“骨质样品的制备研究”专题组于1999—2004年将我们提供给他们的骨质样品进行了处理,即清除样品的污染物、提取明胶、制成石墨。其中12片有字卜骨和1片无字卜骨因含碳量低,没能提取足够的明胶,未制成石墨样品。他们将陆续制成石墨的106个样品,交给郭之虞负责的北大“AMS技术改造与测试研究”专题组。该专题组从1995年至2008年,先后对这些样品进行了AMS法测年,取得了100多个碳-14年代数据,并在大量测年数据的基础上,进行了系列样品校正工作。他们舍弃18个年代偏老、2个年代偏轻以及20个分期不明确或时代有争议的(如历组卜骨)样品,得到55片有字卜骨、6片无字卜骨和骨料、骨器3片,共有64个样品,构建了系列样品校正模型。同时,他们又用我们挑选的时代分期更明确的41个样品,构建了另一个校正模型。两个校正模型的年代校正结果,基本上是一致的,总符合率较高。根据校正结果,甲骨文第一期(武丁)始于公元前1260—前1250年,第五期(帝辛)结束于公元前1055—前1040年。

以上结果与《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的“夏商周年表”中商后期各王的年代以及殷墟遗址、墓葬的测年结果大体吻合,与商前期和西周年代框架相协调。

以前,甲骨学者对殷墟甲骨分期,只注重确定各期(或各组)相对年代之早晚,虽有一些学者对各期之绝对年代做过推断,但对此问题未达成共识。这次通过测年,得出从武丁至帝辛甲骨的日历年代范围为公元前1260—前1040年,时间跨度200多年,因其与殷墟遗址常规的碳-14测年所得的年代基本一致,所以应当是可信的。

但以上的测年结果,与本专题的原定目标“排列出武丁至帝辛甲骨的年代序列”还有一定的距离。究其原因,大概有如下三点:

其一,从武丁至帝辛(殷墟甲骨的第1~5期)的年代分布是不均匀的。一般认为武丁在位59年,帝乙、帝辛二王共50余年,祖庚至文丁六王近100年(据《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公布的年代是90年)。同时,各期、各卜辞组的时代与王世并不完全对应,而目前测得的甲骨样品碳-14年龄误差大多是30~45年。所以要准确地测出各期(尤其是甲骨的第2、3、4期)、各组甲骨的具体年代难度太大,甚至是不可能的。

其二,在所测的有字卜骨的样品中,有18片年代偏老(占所测的95片有字卜骨样品的19%),比例较大。郭之虞、原思训等在分析偏老的原因时说:“有相当比例的甲骨受到了不同程度加固剂、保护剂的污染,这种污染可导致所测得的甲骨年代产生不同程度偏老。”他们还认为,“若干甲骨数据偏老可能还有其他原因”。(见郭之虞、原思训等:《夏商周断代工程殷墟甲骨年代的测定与校正》)

我们分析了这些偏老的卜骨,发现一些质地较好、较大块的牛肩胛骨,偏老的情况较为常见,如SA00038(《屯南》726)、SA98224(《屯南》附录5)、SA98244(《屯南》751)就是较典型的例子。与此同时,我们还注意到一些非卜骨样品的数据,如SA99040(妇好墓出土的骨笄)、SA98167(西区M1713出土的羊肩胛骨,同墓还出土了帝辛七年的铜礼器),这两个样品的测年数据,与其相应所属墓葬的时代接近,并不偏老。这一现象发人深思。从中可以推测,殷代的占卜机构,在收集(或征集)到甲骨之后,对那些片大、质优的肩胛骨较珍爱,没有立即用于占卜。我们有这种想法,还因为在殷墟考古发掘中,见到一些灰坑或文化层中出土有经过加工(或初步加工)且无钻凿灼痕迹的牛肩胛骨,说明殷人在采集到甲骨之后,会保存一段时间,再行使用,这可能是导致一些测年卜骨年代偏老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就是说,卜骨的年代往往要比其上文字的年代早。过去,不少学者对这一问题往往缺乏正确的认识:时代上相近是相对的,而出现差异则是绝对的。当然,“差异”的程度也因卜骨的具体情况而会有所区别。

其三,甲骨采样工作因受多种因素制约,没达到预期的效果。现在第2、4、5期有字卜骨的样品相对较少,而在构建系列样品校正模型时又要排除偏老、偏年轻或时代不太准确的样品,这就使得各期、各组样品数量的不平衡性加剧。如纳入上文提到的第一个系列样品校正模型的有字卜骨样品计55个,第1期26个,第2期8个,第3期16个,第4期2个,第5期3个,颇有“头重脚轻”之感。第5期帝乙、帝辛的年代有50多年,这三个有字卜骨样品,能否真正代表该期的年代?各期样品数量差异大,不均衡,对系列样品的校正会带来不利影响。

最后,我们认为,用AMS法进行甲骨系列样品测年是前人未做过的全新的工作,有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条件所限,出现一些不足之处,没有全部实现原先制定的目标是可以理解的。但瑕不掩瑜,甲骨测年工作成绩是主要的,所得的数据,从总体上支持了商代后期的年代学框架,这是应当充分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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