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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层焦虑与共同富裕:一个分配正义的视角

2021-12-25向汉庆

关键词:阶层共同富裕正义

向汉庆,唐 斌

(湖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7)

焦虑是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社会心理现象,现已成为影响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不可忽视的因素。从政治哲学上看,焦虑属于社会意识范畴,与社会结构变迁密切相关。从主体上看,焦虑涉及社会各个阶层,中产阶层焦虑表现得尤为明显。学术界关于焦虑的研究多集中在中产阶层的某个具体社会生活领域。本文拟从分配正义视角出发,阐述阶层焦虑的概念及其产生根源,并就如何用共同富裕保证社会发展和个体诉求有机融合,从而减弱阶层焦虑,提出几点看法。

一 分配正义视野中的阶层焦虑

阶层焦虑是一个宏大的命题,涉及政治秩序、经济体制、社会结构等多个领域。研究阶层焦虑首先要阐释其概念和产生的根源,以便为提出减弱阶层焦虑的建议做理论上的准备。

焦虑(anxiety)是指个体对自然规律、社会规律无法正确认识,抑或即使能认识该规律却无法有效利用,从而无法实现个体自由而全面发展时产生的不安、紧张、患得患失的情绪和心理。从焦虑主体上看,并非社会所有群体都会产生焦虑,只有当主体对自身设定具有实现可能性的价值目标之时,焦虑才可能产生。也就是说,当主体面对概率性事件时容易出现焦虑,而面临不可能事件或不确定性事件时,往往难以产生焦虑。阶层焦虑不是个体焦虑的简单叠加,是量与质的有机统一,是一个有着特定价值指向的政治哲学概念。它是指在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社会地位等方面具有共同特征的群体,由于国家政治体制、经济制度等原因无法在现有政治秩序中实现本阶层价值目标时产生的不安、紧张、患得患失的情绪和心理。近年来,中国综合国力日益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逐步接近中等发达国家居民收入水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很多层面无法得到满足,产生的焦虑越来越明显。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根源,一方面是生产资料分配正义的缺位造成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难以实现,进而产生焦虑;另一方面是劳动者迫于生存压力,不同劳动群众在劳动空间分配正义上的失落使得诸多劳动群众无闲暇精力去实现自身的价值目标,由此产生焦虑。此外,劳动产品分配正义的弱化也是造成阶层焦虑的原因。

(一)生产资料分配正义的缺位是阶层焦虑的根本原因

生产资料是社会发展中个体获得自由的重要物质基础。由于分配正义在社会生产资料领域内的缺位,导致社会中不同阶层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比例出现严重失衡,少部分人占据了大部分的生产资料,而大多数人只占据了很少一部分生产资料。少部分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既得利益者成为社会的有产者,而大部分人由于社会生产资料分配正义的缺位成为无产者。但由于社会的生产与再生产都离不开社会生产资料,从而导致“生产资料不仅作为生产手段,而且作为剥削和奴役生产者的手段集中在垄断者的手中”[1]。“于是,为了生活,一无所有者不得不直接地或间接地替所有者效劳,也就是说,依赖于他们”[2]。无产者不得不“出租自己的劳动”“出借自己的劳动换取利息”“代替别人劳动”[3],有产者则“出租劳动材料”“出借劳动材料换取利息”“让别人代替自己劳动”[4]。由于分配正义的缺位,劳动群体与生产资料出现了分离,从而出现了“效劳”劳动和“租借”劳动。在这样的劳动实践中,生产力注定无法获得快速发展和提升。正是由于社会生产资料分配正义的缺位所带来的“效劳”劳动和“租借”劳动,导致劳动者缺乏进行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劳动要素,无法在社会上获得相应的资源,对自身发展的不确定性缺少有效把握,进而产生不安的情绪。此外,伴随着生产资料分配正义的缺位,少部分占有生产资料的群体积累的财富越来越多,无产者在社会竞争中的优势地位逐渐被削弱,整个社会呈现“财富叠加”与“贫困累积”携行的局面,社会结构固化更加明显,劳动亦很难起到解放自己、解放人的功能。一旦出现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劳动者对自身的政治权利、自身和子女的健康、教育等需要得不到满足时,必然对未来产生焦虑。

(二)劳动空间分配正义的失落是阶层焦虑的现实因素

由于劳动空间分配正义的失落,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主导权被剥夺,只能被动地服从“雇主”的命令。雇主凭借其在劳动过程中的特权无偿占有劳动者的休闲空间,迫使劳动者为了生存不得不从事生产,而无暇处理自身或家人的教育、身体健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工作、生活充满无助感,导致其正常的诉求无法得到满足,进而出现焦虑。在劳动过程的主导权分配正义失落的境遇中,劳动者因受以下三个方面的压迫或不公平待遇而产生焦虑。

首先,劳动者的劳动时间被随意延长。劳动过程中占据主导权的资本所有者为了追求剩余价值,尽可能压低工人的工资、延长工人的工作时间,以产生更多的剩余劳动时间,获取更多绝对或相对剩余价值。在劳动过程主导权分配正义失落的情况下,劳动者除去必要劳动时间之外,还必须长时间地从事剩余价值的生产,从而留给劳动者的空闲时间也仅仅是确保劳动者作为生物机器不至于灭亡的必要生存时间,没有充沛的自由时间提高自身的劳动能力、增强社会竞争力,进而使得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急剧下降,生活压力不断增大,焦虑随之产生。

其次,劳动者的工作条件恶劣。一些占据劳动过程主导权的资本所有者为了降低成本,在尽可能压低劳动报酬的情况下,选择劳动空间环境时尽可能简陋。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往往面临着糟糕的工作环境所带来的各种疾病的威胁,面临着巨大的潜在危险,身心饱受摧残,各种各样的职业病、传染病频发,劳动者饱受疾病的折磨。面临上述威胁,劳动者逐渐丧失了追求美好生活的动力和欲望。即使目前很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改善了工作环境的硬件设施,甚至配备有空调、咖啡室等,但隐性的竞争环境恶化、保障制度的缺失或不完善等加剧了劳动者的身心负担,使得许多劳动者处于亚健康状态。劳动者疲于关注眼前的生存事宜,对未来之事则谈虎色变。

再次,劳动者无法获得与自身能力相契合的工作岗位。由于劳动过程中主导权分配正义的失落,劳动者只能服从资本所有者的安排,在某一个工作岗位上工作,无法自由地获得与自身特质相符合的工作岗位。尤其是在生产资料分配正义失落的情况下,工人为了生存的需求不敢承担失业的风险而去追逐与自身能力相契合的工作,只能满足于、也必须满足于资本所有者分配的工作岗位。由于其工作属性与工人自身特质的不契合,导致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大大降低,身心也无法达到愉悦与自由的状态。劳动者作为人的类本质无法实现,对自身价值目标的实现更是无从谈起。

(三)劳动产品分配正义的弱化是阶层焦虑的直接动因

在分配正义的情况下,“依照概念来说,劳动的全部产品是属于劳动者的”[5],其所生产得越多,劳动者就应该拥有更多的劳动产品,拥有更多抗风险、实现个体自由的社会生活资料。但由于分配正义在劳动产品归属中的错位,尤其是社会生产资料分配正义的缺位所产生的叠加效应,使得“实际上工人得到的是产品中最小的、万万不能缺少的部分,也就是说,只得到他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工人维持生存所必要的那一部分,只得到不是为繁衍人类而是为繁衍工人这个奴隶阶级所必要的那一部分”[6]。劳动者所生产的“剩余”劳动产品则以所谓的“商品”的形式在市场上出现,并进行流通交换。而这些所谓的“商品”需要“等价交换”。如此,原本属于劳动者的劳动产品,却变成了劳动者必须付出某种代价才能拥有的“商品”。工人为了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和“商品”,就必须在劳动产品归属正义弱化带来的劳动产品分配体系中进行所谓的“等价交换”,即购买商品,而“工人不但远不能购买一切东西,而且不得不出卖自己和自己的人性”[7]。劳动者所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越多,工人失去的就越多,其所感受到的压迫就愈发强烈,对社会的不满、失落情绪更加明显,这种情绪的叠加逐渐成为社会普遍的焦虑。

二 共同富裕与阶层焦虑的内在逻辑

共同富裕是共产主义的价值目标,是中国人民长期追求社会发展的政治理想。共同富裕从其本质上看蕴含“富裕”和“共同”两层意思。一方面,富裕不仅指物质财富。若单纯从物质财富角度来理解,则无法真正理解马克思关于共同富裕的真实内涵。因为从财富的物质性看,财富具有排他性、私人占有性,这就不可能实现“共同”占有。独立的个体不可能允许他人占有自己的房屋、土地等实体财富,也不可能允许别人无偿地占有自己的银行存款、股票、债券收益等虚拟财富。不难想象,这种“富裕”充其量只能视为一种私人富裕,只有将精神财富纳入其中才能更好地理解这个概念。比如人们在分享自己的思想及其外在呈现形式——精神产品时,虽然作为外在形式的精神产品在某种意义上具有排他性,但作为其内容的思想观念本身具有共享性,不会因为分享给他人而使得自身利益受损,相反,可以通过思想的碰撞而创新、丰富自己的思想内容,即自身财富在共享中实现财富的增值。当然,无论物质财富还是精神财富,共同富裕均蕴含着生产力不断发展的状态下人们不存在物质和精神的匮乏。另一方面,“共同”既意味着共同占有,更表明人们通过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具有相似的共同感受和理性认知。映射到财富之上,则意味着全体人民普遍认为社会财富的分配是公平的、合乎正义的。这不仅指最终劳动产品分配正义,还包括作为前提的生产资料和作为过程的劳动空间分配正义。正是共同富裕内在的规定性,能够为我们认识并减弱阶层焦虑提供可供思考的视角和场域。

(一)共同富裕为减弱阶层焦虑提供了物质保障

共同富裕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人阶级在实现这个目标中“不是要凭一纸人民法令去推行什么现成的乌托邦”[8]。如前文所述,实现共同富裕有两大要求:一是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能够生产出足够的社会生活资料以满足社会成员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二是分配的正义,即社会成员得以拥有实现共同富裕的生活资料,共同体中的全体人员认为获得社会财富的机会和结果均是合理的,不存在失落、不公平等情绪,从而有效减弱阶层焦虑。

一是作为实现共同富裕根本保障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减弱阶层焦虑提供了制度保障。实现共同富裕从逻辑上要求生产资料分配的正义,进而促使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劳动者发挥主观能动性,激发其创新意识。从某种意义上说,生产资料分配的正义构成了共同富裕的逻辑起点。只有生产资料分配的正义,才能更好地激发社会成员在相对公平的环境中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生产资料公有制要求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个人不能私自占有生产资料。这使得国家能从根源上破除劳动的压迫,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的有机结合,进而在劳动实践的过程中提高生产效率,为社会扩大再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不断推动劳动本源的回归。在这种发展条件下,劳动者不再作为资本家的附属品,相反,资本家也是作为普通的劳动者参与生产实践,并获得相应的报酬。如此,劳动者仇视资本家的根源得以消除,社会仇富的不安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化解。诸如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时期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结束了中国几千年来农民与地主之间的矛盾,减弱了农民对地主不劳而获的不满情绪,从而消除了阶层焦虑的物质基础。

二是共同富裕所要求的休闲劳动为减弱阶层焦虑提供了现实基础。休闲劳动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资本家与工人阶级关系时蕴含的重要的劳动理念。它倡导劳动者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有追求自由与闲暇的权利。也就是说,劳动者在创造必要的物质财富之后,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经济能力从事提升自我的活动。共同富裕内在地要求劳动应为上述休闲劳动。在这样的劳动实践中,劳动空间分配合乎道德性和客观规律性,有助于劳动者平等劳动,为减弱阶层焦虑提供劳动场域。首先,劳动者只有在一个合理的工作时间中从事生产劳作,其工作时间才不会被资本家为了资本的增殖而任意延长。工人除了拥有“家务劳动时间”和“满足生理需要的时间”[9],还能有更多的时间接受教育、发展智力、开展社交活动、履行社会职能。工人将有更多的空余时间去追逐自己的兴趣爱好,不断实现自己自由而全面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工人的精神生活,消除了不满情绪。其次,休闲劳动蕴含着劳动者对工作条件的主动把握。劳动者可以选择对其身心健康有利的工作环境,在工作中消除由于恶劣环境所带来的威胁,并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感受到劳动的快乐,认识到劳动是其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从而获得劳动的幸福感,而不是痛苦的心理。再次,休闲劳动状态下劳动者之间虽然存在竞争,但更多的是共同协作。即使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其目的也在于选择和自身能力相契合的工作岗位。劳动者拥有自主选择具体劳动的种类和岗位的权利,可以自由地参与竞争,以激活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与主动性,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休闲劳动状态下,整个社会减少了劳动者因劳动过程不公平引起的不满情绪。

三是共同富裕所蕴含的财富共享和按需分配原则为减弱阶层焦虑提供了价值指导。共同富裕蕴含的财富共享逻辑要求社会成员能够拥有足够的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并对这三大资料拥有平等占有权。这既是共同富裕实现与否最直接的体现,即在社会生产领域要求劳动产品分配正义,也是个体实现自由全面发展、减少对物的依赖的表现形式。财富共享要求劳动产品归劳动者所有。如此,社会的劳动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后,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其劳动产品的属性,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解放、人的本性的不断归复,逐步淡化其商品的特征,让其最终理性地归复为社会生活资料。同时,产品流通过程得到了保留,且趋于合理。而按需分配原则使得劳动者在劳动之后不用担心分配不公问题,全体人员在目的论意义上按其所需进行分配,从而消灭了因劳动产品分配不正义出现的社会不安情绪。

(二)阶层焦虑为共同富裕的实现提供社会意识条件

“焦虑”虽包含紧张、恐慌等消极因子,但其本身是一种正常的心理,在合理的范围内是可以催人奋进的。阶层焦虑作为特定经济政治境遇中的社会现象,若将其引领得当,能为共同富裕的实现提供社会意识条件。

一是阶层焦虑在一定范围内有助于建立、健全生产资料公有制。在蕴含剥削性质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状态下,作为缺少生产资料的群体,在自主意识逐渐觉醒之时,劳动者往往因为分配不公平对生产资料所有者产生敌对情绪,并通过游行示威、静坐罢工、暴力革命等形式进行反抗。这一点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表现得尤为突出。资本家在追求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时,采取各种手段剥削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工人在生存条件异常恶劣的状态下承受着发展带来的巨大压力,诸如繁重税收、孩子教育压力、自身失业的风险,使其不断通过反抗来释放自己的不满情绪。无论是游行、罢工,还是其他反抗形式,这些反抗的价值旨归在于追求劳动的解放。而要真正实现劳动的解放,除了整个社会提高劳动生产率外,前提是变革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使社会生产资料中的分配正义得以正位,社会成员都能够得到与其相适宜的生产资料,从而为实现共同富裕分配正义的逻辑起点打下坚实的基础。从理论逻辑上来说,首先要使劳动者能够真正自由地劳动,做到生产资料与生产者不再分离。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的生产力才能真正得到发展,劳动才能真正成为满足劳动者和社会广大成员生存发展之需而进行的以人自身为中介的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的实践活动,成为真正为了提升人类发展水平的活动。需要指出的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生产资料公有制已经成为社会基本经济制度,但由于存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经济等经济形式,使得社会生产资料分配正义缺位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不可避免地长期存在,由此产生的社会不安、紧张,甚至恐惧的情绪,通过社会政治秩序变迁传导至基本经济制度,助推基本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一点可以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调整得以佐证。

二是阶层焦虑在一定范围内有助于实现休闲劳动。对劳动过程中工作场地、工作时间、职业竞争产生的不满甚至愤怒情绪,在有效引导下通过经济政策变革、经济制度完善,劳动者在劳动空间分配中逐渐拥有话语权。这构成了休闲劳动得以实现的动力之一。首先,劳动时间不再被任意延长。除去劳动者所必要的劳动时间之外,劳动者从事生产不再是为资本的增殖所从事的剩余劳动,而是为了增加自身财富和社会财富。在劳动过程中,主导权分配正义的回归对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也有了合理的规定,即劳动者只需要完成符合人性和社会期望的劳动。劳动者在工作之外的时间不再仅仅为了自身的生存,而是留有更多的空余时间以追求自己的发展和享受的需要。劳动者可以利用这些空闲时间来不断地完善自我、发展自我,增强认识并利用社会发展规律的能力,减弱自身的焦虑。其次,劳动的环境不再简陋而恶劣。劳动者对工作环境不满,要求雇主改善工作环境,使其在劳动的过程中不再面临疾病的威胁。通过资本主义早期的改善,现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许多来华投资的企业在劳动环境方面给予了一定优化,许多在外资企业工作的华人都有这种切身感受。再次,休闲劳动所追求的与劳动者自身特质相符合的劳动岗位不断得以实现。在与自身特质相符合的工作岗位上,劳动者的潜力将得到真正的激发与释放,生产劳动的两大要素得以高度契合,劳动效率得以提高,社会的生产力得到解放,社会生活资料不断丰富。政府相关部门为了消除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采取线上、线下招聘、定向培养、提供技能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岗位匹配度,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拥有劳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阶层焦虑在一定范围内有助于实现财富共享。劳动产品分配正义意味着劳动者的劳动得到了认可、劳动者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劳动者不再被自己辛勤劳动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由于分配正义的缺位变成“物的依赖”。劳动者拥有了劳动产品,多劳多得、劳动致富的愿望得以实现。虽然这距离真正的财富共享和按需分配还有一定差距,但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财产,切实践行劳动财产分配正义理念。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实践中,不断采取措施保障人民切实拥有劳动产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变革从兴国县《土地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农民土地所有制,到改革时期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新时代土地政策的“三权分置”,无不体现中国共产党对农民财产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公民合法性财产的规定更是从法律层面对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进行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则将党推进乡村振兴的意志和主张上升至法律层面,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是党主动作为的使命担当,也是党决策时对社会情绪的积极回应。事实表明,适度的阶层焦虑能促进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政治生活,助推共同富裕的实现。

三 分配正义视角下共同富裕减弱阶层焦虑的几个原则

将共同富裕与阶层焦虑的关系作为研究对象是一个前沿话题,涉及心理学、经济学、政治学、哲学等多个学科领域,许多基础性问题尚在探讨。因此,本文并不探讨共同富裕减弱阶层焦虑的具体路径,而是从分配正义视角出发,基于共同富裕与阶层焦虑的内在逻辑,简要讨论共同富裕减弱阶层焦虑需要把握的三个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意味着社会生产资料实现全民所有,人民能够通过享有经济政治权利实现分配正义。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生产资料的分配正义得以实现,随之实现生产资料本质特征的理性复归,为减弱全社会各个阶层的焦虑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一方面,从整体性系统思维看,社会生产资料首次真正作为一种生产手段、而不是一种压迫手段出现在广大劳动者面前,实现社会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结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自己成为社会生产主人的愿望,从制度上消灭了广大劳动者被剥削的制度根源。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10]。只有避免两极分化,激活劳动者生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生产力水平,才能避免全民所有的公有制退化为全民皆贫穷落后的“粗鄙的共产主义”。广大劳动者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以主人翁的身份通过诚信劳动、公平分配获得物质报酬,在政治参与中获得政治地位,进而在其他领域获得幸福感,对自身的发展前景能够主动把握,减少了对未来不确定性的紧张和焦虑。另一方面,从经济内部结构上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各自所占的比例以及东部、中部、西部经济的协调发展都需要始终坚持协调发展理念,保证行业之间、区域之间发展的协调性,并将公有制的主体性,尤其是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始终贯彻到经济发展的全领域、全过程。在中国追求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坚持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需要不断创新实现形式。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需要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设立党委领导下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处理好总公司、分公司的关系,更灵活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国际竞争,推动国内外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形成和提升[11]。如此,可以提升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发挥好国有企业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积极作用。当经济危机来临之时,国有企业在党的领导下可以迅速完成应急性转型,稳定社会秩序,起到稳定民心的作用。这是私有制之下的企业所无法做到的。诸如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民众因市场上消毒液、口罩等常用防疫物资紧缺而购买不到这些物资时,内心充满不安、恐惧,个别地区甚至出现抢夺防疫物资的现象。国有企业率先进行生产线转型升级,日夜加班完成消毒液、口罩的生产任务,并组织强有力的科研团队研发新冠病毒疫苗,再通过合理分配以低价甚至免费的方式提供给广大民众,有效消除了民众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恐慌。在社会生产资料分配正义失落的情况下,社会生产资料成为资本家只顾自身增殖的手段,将其资源投入利润率高、回报周期短的行业中,容易忽视收益周期较长、关系国计民生的产业。只有坚持公有制,才能真正实现分配正义,维护好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切实消除阶层焦虑的负面影响。

(二)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动摇

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存在“要素市场不够发达、区域间市场规则尚不统一、市场竞争还有待进一步深化”[12]等方面的不足,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这种体制在提升社会生产力、做大经济“蛋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能有效增大广大民众分配社会财富的绝对值,增强民众的抗风险能力。通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广大民众的物质财富积累迅速增加,精神生活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对住房、教育、医疗、晋升等难题能够通过自身劳动得到有效解决,而不再单纯依靠政府的社会保障,从而使得一大部分群体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得到缓解。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涉及的措施很多。本文从分配正义出发,认为坚持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劳动权益保护制度的落地落实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能提高民众的可支配收入,扩大民众的劳动空间,有效减弱阶层焦虑。

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劳动权益保护制度要求分配正义。工人的劳动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且不再被任意延长。工人的空暇时间,除了满足工人作为生物机器存活的时间之外,还留有时间给工人以追求多种多样的休闲生活。

二是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劳动保护制度落实落地带来的分配正义的情况下,劳动环境得到改善。工人能够在身心健康有保障的环境中工作,其所面临的身心压力将大大减少。工人在脱离了生存的威胁之后,有较为充足的时间和经济条件去追求自我发展。此外,在确保劳动权益的同时,对于一些不可避免的加班导致的工作时间长、特殊岗位的工作环境恶劣等现象,虽然现实的社会条件和生产力水平无法避免和克服,从而导致少部分人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感受到劳动过程主导权的分配正义缺位,但是,保护劳动权益制度的分配正义要求这部分劳动者能够获得额外的补贴,这是生产力在不发达阶段实现“正义”的手段,有助于减弱阶层焦虑,从而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方式。

三是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劳动保护制度落实落地带来的分配正义的情况下,劳动者的“人的本性”得以回归本源。劳动过程实现了劳动者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思想,是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展现出作为人的生命意义的过程,为实现共同富裕打下基础。坚持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劳动权益保护制度的落地落实,应做到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言,社会主义“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13]。有劳动权益制度保障的劳动实践是实现社会成员发展的生产过程,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生产过程。

(三)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不动摇

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让分配正义在劳动产品的占有权中得以实现,是共同富裕中分配正义理念的直接体现。劳动产品的占有和支配由直接付出劳动的劳动者所拥有,劳动者享有对其劳动成果的所有权,劳动者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得到巨大提升,将进一步助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使得劳动产品不再以商品的形式压迫劳动者,劳动产品最终回归其自身的属性,即满足人的生活所需,有效克服异化劳动带来的“商品拜物教”,使广大人民群众从追求商品的量的困境中走出来。国家通过财政补贴、减免税收、降低利率等政策直接或间接地将劳动所得返还给劳动者,减轻劳动者的生存压力,不同程度地减弱个体焦虑。当然,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从量变向质变飞跃的特殊历史时期,仅仅坚持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还不能有效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充分实现分配正义。为此,需要发挥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土地、资本、数据等生产要素在市场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从而有效克服分配中的绝对主义,真正实现社会快速发展与个体诉求满足的有机融合,阶层焦虑从分配制度中得以逐渐减弱乃至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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