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制度设计,发挥家委会正面作用
2021-12-24王佳佳王意萌
王佳佳 王意萌
作为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家长委员会在密切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实现民主监督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近年来,家长委员会的负面事件屡见不鲜。从组建“马屁群”“送礼群”,到强制家长签字“同意教师给孩子留作业”,家长委员会似乎不再是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纽带,而成了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大障碍。事实上,从性质上看,家长委员会带有与生俱来的“先天不足”。只有认识这种不足,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家长委员会这些看似矛盾的行为,也才能真正改进家长委员会的工作。
家长委员会的“先天不足”
“为自己家孩子谋利”的参与动机
一些家长之所以想要加入家长委员会,其动机在于“为自己家的孩子谋利”。家长们希望在参与家长委员会活动的过程中,让自己家的孩子受到更多的优待或是得到更多的资源。有家长希望与教师有更多的接触机会,进而了解自己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和发展状况;有家长希望通过与教师的交往,让自己孩子有更大的机会成为班级干部;有家长希望通过与教师的沟通,使孩子在学校受到更多的表扬而非惩罚……这些动机都是合理的,也都是可以理解的。甚至可以说,这些动机是良善的,是为人父母的天性使然。但是,一旦这些作为个体的家长的动机转变成作为组织的家长委员会的动机,便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在贵州某小学班级家委会“逼孩子转学”这一事件中,家长们的动机其实是希望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受到更多的关注,避免教师与个别家长之间的矛盾波及或影响到自己的孩子。但导致的结果,却是对当事同学及其家庭造成极大伤害。
社会文化资本的先天差异
家长委员会组建形成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社会文化资本发挥作用的过程。通常而言,拥有更多社会文化资本的家长有更大机会进入家长委员会。其中,既有能力的因素,也有条件的因素。那些社会文化资本较少的家长,不仅缺乏参与学校教育、与教师打交道的能力,而且往往没有时间上的保障。由此导致的结果,是放大了孩子家庭背景之间的差异。每个孩子进入学校时,自然会携带有参差不齐的社会文化资本,而家长委员会的介入,会进一步加剧不同家庭所拥有的社会文化资本之间的差距。而且,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事务越多、影响越广泛,这种差异性就会越显著。美国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指出:“家庭中的社会资本在儿童智力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曾发现:“不同阶级的家庭文化资本拥有的质与量是不均等的,因而具有不同资本禀赋的家庭能够传承给子代的文化资本也各不相同。”“权贵”集聚的家长委员会,自然会削弱普通家长的参与权,进而加剧教育环境的不公平。
居高临下的家长立场
作为一个家长组织,家长委员会的立场具有天然的家长性。换言之,家长委员会是站在家长的立场上来考虑问题的。家长委员会是表达家长教育关切、展现家长教育观点的地方,而不是表达儿童观点的地方。家长委员会的使命在于促进儿童发展,但其立场却是家长立场,这就导致家长委员会先天性地缺乏儿童的视角。在家长委员会“逼孩子转学”事件中,儿童的声音其实并没有受到应有的关注。倘若做一项调查,了解这个班上学生们的看法,可能绝大多数儿童并不会选择逼当事儿童转学。但是,从家长的角度来看,为了保护自己孩子免受影响,让那个孩子转学则是一个合理的选择。
优化家长委员会制度设计的路径
家长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是“一个从参与策划各种教育活动到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形成操作运行的基本程序,并最终形成家校协作机制的过程;是一个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的培育过程;也是一个家长负责任地行使权利的过程”。
尽管从诞生之初,家长委员会便带有上述“先天不足”,但这并不意味着家长委员会无可避免地犯错,更不能因此简单打压甚至废除家长委员会。为实现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当通过优化制度设计推动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在发挥家长委员会正面作用的同时规避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危害。
以“利己之心”促公共福祉
个体家长“为自己孩子谋利”的本性是无法消除的,但是通过制度设计,可以利用这种“利己之心”促进公共福祉的实现。例如,家长委员会成员希望保障自己孩子的饮食健康,那么,通过将所有孩子的饮食健康绑定在一起、让家长监督学校餐饮的管理,就可以实现公共的福祉——家长在为自己孩子监督学校餐饮管理的同时,也保障了其他孩子的饮食安全。要做到这一点,其前提在于实现孩子个体利益与班级乃至学校集体利益的捆绑。如此一来,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便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道:“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要想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他如果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做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得多了。”因此,有必要充分利用家长的“利己之心”,促進全体学生共同受益,同时推动学校教育质量的发展。
以家庭资本促社会公平
发挥家庭资本带动和辐射其他学生群体的作用。研究表明,社会文化资本具有辐射性。在同学们相互沟通和交流的过程中,他们的社会文化资本能够通过特定的机制实现辐射和分享。当孩子们能够接触到更多具有社会文化资本的同辈群体时,他们自身也会受益。从这种意义上看,如果家长委员会能够充分发掘和利用拥有较多社会文化资本的家长资源,使其转化为全体学生的学习资源,便可以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例如,一些家长基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专长,进入课堂向学生介绍相关领域的知识。这就实现了家庭社会文化资本的辐射。在此类活动中,受益者不再仅仅是这些家长的孩子,而是班级里的全体学生。
以儿童利益为衡量标准
在对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判时,应当将儿童利益作为最核心的衡量标准。对于家长委员会这个组织而言,其存在的目的在于促进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正如美国哲学家、教育家约翰·杜威所言:“组织是为了一个目的而存在的,它们本身并不是目的。如果缺少适当的组织,那问题在于目的以及为了这些目的所发生的作用方面。”作为家校合作的纽带和桥梁,家长委员会的价值在于促进儿童最大利益的实现。如果开展一项行动,而违背了孩子们的意愿,那么就要审慎权衡其可行性。在家长委员会“逼孩子转学”事件中,如果家长们能够弯下腰倾听孩子们的想法,或者站在儿童的立场上审慎思考,也许便不会发生类似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