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的家委会
2021-12-24周丽
周丽
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久已有之。教育部2012年出台的《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要把家委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明确要求建立中小学家委会,目的是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然而,近年来家委会变味、异化现象层出,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成员标准有失偏颇
家长,是为人父母者的天然身份,家委会成员则不然。近年来,上海、杭州、深圳等地中小学家委会竞选激烈的新闻,一次次刷新人们对家委会成员这一身份的认识。
不过,记者采访发现,相比新闻中家长“秀实力”“拼学历”争着抢着进家委会,很多家长实际上对加入家委会这件事并不在意,甚至是“不情不愿”。
“太麻烦,小事太多,度也很難把握——太热情、做得太细致了,别人会认为你是马屁精,有所图;做得没那么细,别人又认为你不负责任,就挂个职。基本上就是出力不讨好的角色,而且几十个家长,众口难调。”江西家长欧阳雪称,自己原先加入家委会是因为家长主动报名的人少,“老师邀请,不好意思拒绝”。北京一位二年级学生的家长乔欣同样表示:“家长可以自愿报名来竞选家委会,但很多家长不愿报名,嫌麻烦。”
什么样的家长可以加入家委会?《指导意见》划定的标准是,“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显然,这对于家长和学校来说都有些“苛刻”。
受访家长给出的成为家委会成员的核心标准是,空闲时间多、服务意识强。一些学校在选拔家委会成员时则往往注重家长的学历、职业、身份等,致使家委会一定程度上异化。如2020年曝光的江苏镇江某小学首届家委会名单显示,入选家委会的家长不是在政府部门任职就是企业高管。该校校长对此回应称:“家委会成员有社会名气,做事会比较容易。”
山东某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王心亦提到,因家长不愿报名,家委会成员基本上由学校决定,“一般看家庭背景,比方说乡贤、社会名流、政府官员。因为他们的号召力、影响力大”。
对此,一位家委会成员认为:“反正都是服务、做事,有能力的家长做得更好,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
捆绑全体家长利益
事实是否如此?家委会成员能否代表全体家长的利益?
“加入家委会,最主要是我想为学校做一点事。”深圳家长潘女士表示,作为家委会成员,她会站在比较中立的立场,把“为全体孩子好”作为宗旨。
不可否认,加入家委会的家长,其初心大多如潘女士一样,是为了深度融入学校教育,为教育做点实事,更好地实现家校共育。但也不排除部分家长是基于“为自家孩子好”的私心。而存了这份私心的家长很可能因私废公,捆绑全体家长的利益。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中心副研究员赵澜波认为,一些学校选出来的家长代表是“给学校干活”“有实用价值”的,加之家长代表的选举过程不够公正,使得家委会成员不具有多层次的代表性。
江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栋撰文指出,家委会的具体操作,取决于学校及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博弈和利益妥协。“不同的利益诉求如果不能得到平等的对待和平衡的考量,将会出现利益失衡,从而使一部分利益主体得到更大的寻租收益,最终必然会损害包括获益方在内的各利益主体的实际教育结果。因此,一个合格的家委会必然要综合各方家长的吁求,作为全班(全校)孩子的代表,成为不同家庭来源孩子们的共同守护人。”
“现在人们普遍比较自我、功利,一些家长在一起时想着‘圈子’之类的,其实是一个自然的现象。但有些东西是可以去打破的,就像《红楼梦》里的王熙凤和刘姥姥一样。”成都华德福学校总校长李泽武说,这个比喻不一定恰当,可以肯定的是,避免家委会异化为教育寻租,重要的是观念,即家长们能否站在儿童的立场,从每个孩子的需求出发,去找到解决的方案。
运行机制“悬空”
“家委会,并不是所有学校都正儿八经地去做。”江苏一位校长坦言,学校每个班都会选几个家长做代表,但基本上只是一个形式。
如这位校长所说,一些学校的家委会建设是为了符合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家校共育的需要。具体到机制建设上,家委会的章程、运行制度等即便有制定,也往往“文件是文件,不一定能执行”。
多位受访家长表示,家委会的选举和轮换规则比较模糊,对进入家委会后做什么、怎么做也不十分清楚。家委会的工作多是基于家长的已有认识和经验,“信手拈来”的。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2018年做的一项关于家委会问题的调查显示,超半数的受访家长建议家委会运行机制公开透明,加强对家委会的监督;建议制定章程、明确权责,防止家委会越位、缺位。
深圳一名高三学生的家长田先生认为,学校跟家委会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但对于家委会的建设,学校的参与程度可以再深一点。例如,把之前家委会的选举程序、办法、工作内容等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保留下来,逐步规范、传承和创新,为以后的家委会建设指明方向。
赵澜波表示,家长有民主权利的诉求,但很多时候学校没有建立起家校双向沟通的工作机制,家委会的建设缺乏正当性和“合法性”。“所谓‘合法性’,就是家委会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取得教师、家长和社区的认同,形成自己的文化体系。”对比一些教育较发达国家,其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共生共享的,家长不是纯粹付出、义务帮助学校,而是有一些辅助的政策或支持,来让这个共生共享的机制运行得更好。
职责的缺位与越位
“不该管的管了,该管的却没管”是很多家委会饱受诟病的焦点。
《指导意见》明确的家委会基本职责是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学校成立家委会的目的,是借助家委会分担学校的风险责任、减轻教师的工作量。很多家委会成员也自觉把自身角色摆在“志愿者”“教师助理”的位置。
梳理受访家长提及的家委会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收费、采购、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转发学校通知等。
在王心看来,家委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学校要依靠家委会处理一些学校不便出面的事务,如一些自愿事项的收费、采购等。而作为家校沟通的桥梁,家委会的作用是有限的,因为家委会成员一般都不想过多干涉、参与其他家长与学校之间的事情或矛盾。出现家校矛盾时,家长一般不通过家委会解决,而是直接在群里说、找老师说,或者通过市长热线、相关教育监督平台去反映和投诉。
乔欣提到,学校通过各级家委会上传下达的一些事,家委会成员会先进行讨论,形成“共识”。事实上,家委会就这么几个人,并不代表所有家长的想法,而其他家长很难参与到这些事情当中,甚至根本不知道有这些事。
缺位的另一面是越位。家委会“神通广大”也会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一些策略的制定。如有家委会要求学校周一不要安排书法课,理由是孩子新换的校服会被弄脏;要求学校的营养餐里不要放辣椒,因为孩子吃不了辣……
欧阳雪直言:“家委会管得太多了,我是有点反感的,因为老师的存在感低了,比如有家长在班级群里问一些问题,都是家委会成员在回答。” 更令“被代表”家长心生不满的是,一些家委会动辄发动家长众筹各种活动经费、为教师送礼、帮学校“控评”等。
家委会能否发挥应有职能?赵澜波认为,从目前的定位来说,家委会是被放在学校教育之下、受学校统领的,这使得家委会很难真正履职。我们或可探索一种新的协同教育组织形式,这个组织当中,不仅有家长、教师,还有能够支持学校教育和儿童教育发展的社区人员、社会机构人员,是与儿童成长相关的利益共同体。借由这个组织的工作,可以促进家校社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平衡各方利益,着力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应受访者要求,乔欣、王心、欧阳雪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