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力量 开拓创新 奋发有为推动畜牧业机械化不断迈上新台阶
2021-12-23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 刘恒新
在刚刚度过第四个中国农民丰收节之后,主要畜种养殖全程机械化技术培训和现场演示活动在兰州举办。这次培训既有畜牧产业政策解读,生猪、肉(蛋)鸡、牛(羊)养殖、饲草料收获加工等全程机械化形势分析等课堂学习,又有田间地头的青贮玉米种植收获加工全程机械化装备作业观摩演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对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做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等产业延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以及《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19〕6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水平,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各级农机鉴定推广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冲击,持续推动畜牧业机械化高质高效、全程全面、绿色智能、防灾减灾方向发展。当前在推进畜牧业机械化发展中,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政策推动的力度不断加大。政策具有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近两年,国家不断加大政策力度推动畜牧机械化发展。一是把养殖机械化示范县工作纳入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在十四五期间建立150个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这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发挥政府作用,用行政力量推动发展,从而形成由点及面、梯度推进县域养殖机械化水平持续提升局面。二是畅通畜牧装备补贴渠道。新一轮农财两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将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畜牧养殖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这是由这几年畜牧业发展特点来确定的。北京、浙江、江西、湖北、广西、四川、宁波等部分地区已经开展生猪生产成套装备的补贴先行试点,推进解决中小规模养殖场装备配置参差不齐的问题。今年,又有5个成套设备建设方案正在制定中,备案后就可以开展补贴。三是畜牧装备的地位和属性更加巩固和明确。新版《农业机械分类》(NY/T1640—2021)标准中,畜牧业机械范围由原来1个大类3个小类扩充到6个大类14个小类,品目数增加至104个,是上版标准的4倍,畜牧业生产所需装备属性更加明确,进一步满足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鼓励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应用。
二是推动畜牧机械发展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一是积极发挥专家作用。农业农村部成立了畜牧水产养殖全程机械化专家指导组(农机科〔2021〕48号),遴选出35名具有较高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畜牧水产养殖行业最新技术及发展动态,在各自领域均为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和畜牧水产养殖行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专家学者,开展决策咨询、技术指导、培训交流、验收考核等指导工作。二是发挥鉴定推广协同作用。印发了《关于对接养殖机械化技术推广和试验鉴定工作目标细化措施的函》(农机鉴推(养)函〔2020〕57号),落实细化意见的具体措施,推动鉴定推广系统上下对接、互融互通、协同推进。三是发挥生产企业作用。征集发布了一批生猪等主要畜种养殖全程机械化应用典型案例,组织征集了一批养殖场机械化消杀防控模式,遴选发布了300余个畜禽养殖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装备,供养殖场(户)选机用机参考。
三是畜牧机械化鉴定推广能力不断提升。鉴定和推广工作是畜牧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各地鉴定推广机构主动作为,积极发挥作用。第一,总结推出了一批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制定完善了《规模化养鸡场机械装备配置规范》《规模化孵化场设施装备配置规范》行业标准以及中小规模养猪、养鸡、肉牛、肉羊成套设备配套技术规范等一批团体标准,加强了对畜牧养殖企业的技术指导。特别是2020年,在新冠疫情防控和畜牧业恢复生产的重要时节,及时印发了《养殖场机械化消杀防疫技术指南》,推动机械化防灾减灾技术积极发挥作用。第二,提升试验鉴定能力。制定发布了《生猪精确饲喂系统》《生猪体征监测系统》《生猪养殖场巡检机器人》《生猪自动干湿料喂料器》等一大批具有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特征的产品推广鉴定大纲,积极开展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实现实验室能力扩项和国推鉴定能力扩项。第三,加强试验示范技术指导。遴选《生猪养殖机械化防疫技术》《玉米全株青贮裹包机械化技术》等两个农业农村部2021年主推技术,指导各地开展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各地围绕养殖业发展需要,积极开展装备引进、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等工作,加快自动推料机、设施环境监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江苏积极推动“智能化母猪养殖装备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猪只精准养殖智能管控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推动养殖机械化+智能化示范基地的建设。湖北重点推广示范喂养、畜禽便清理、固液分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机械化技术。湖南召开机械化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场会。重庆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循环生产等关键环节技术示范。甘肃积极开展牧草机械化试验选型、电动清粪设备和粪污发酵处理设备示范推广以及牛养饲喂机械、玉米收获青贮机械和粪污收集处理机械集中演示活动。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畜牧机械化保持了稳定加快发展态势。从机械化率看,2020年畜牧养殖机械化率35.79%,增幅高于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从机具保有量看,2020年畜牧机械继续保持了每年近3个百分点的增长,其中,畜禽粪污处理机械比上年增长22.5%,饲养机械增长9.53%;从推广鉴定情况看,截至2021年9月17日,国推鉴定受理2237项,其中畜牧有关机械657项,占比29.4%,同比增长45%;从市场需求看,目前国内累计销售各类畜牧机械16.62万台,同比增长100%。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畜牧业机械化处于快速增长的发展态势。
“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也是畜牧机械化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期。要紧紧围绕“到2025年,畜牧业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以上。其中,奶牛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生猪、蛋鸡、肉鸡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50%以上,大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的发展目标,在措施上,要注重把握全程推进与重点环节突破并重,绿色环保技术与智能高效技术并重,大型养殖场成套智能化与中小养殖场经济便捷化并重,先易后难、因地制宜。
“十四五”期间,农机鉴定和农机化技术推广部门要在推动畜牧业生产机械化方面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要持续提升鉴定能力水平。鉴定机构要健全完善养殖设施装备试验鉴定大纲,改善相关检验检测条件,加快提升畜牧养殖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能力,促进安全适用可靠养殖设施装备的有效供给。要强化为地方农机工业发展服务、也要为地方农机化发展服务的意识,构建部总站与各省站,国家中心与区域站、专业站互为补充、互相协调、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二要加大全程全面农机化技术供给。要深入开展需求调查,遴选发布适用模式和典型案例,提出并推广先进适用机械化整体解决方案,建立试验示范基地,不断满足畜牧业对机械化生产日益增长的需求。按照“一个一个品种、一个一个区域、一个一个季节、一个一个环节”抓粮食生产要求,推动畜牧业机械化,要分畜种、分区域、分季节、分环节提出机械化技术路线、技术要求、适用机具、并推动实施。总之,要针对不同情况,提炼总结推出一批与适度规模养殖相适应的可应用示范的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通过机械化手段推动产业发展。
三要加强协同推进。各地鉴定推广机构要加强与畜牧生产管理机构、技术推广机构、养殖企业的沟通协调,通过遴选重大项目、主推技术等方式,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和政策支持,促进养殖设施装备行业转型升级,助力养殖机械化发展。要组织发挥好产学研推等领域专家,开展决策咨询、技术指导、培训交流、验收考核等方面的支撑服务。要加强与科研院校、农机企业、行业协会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推进公益性推广与其他形式推广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安全机械化技术应用。
推进畜牧养殖机械化加快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养殖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的有关部署,凝聚力量,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扎实工作,推动畜牧业机械化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