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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2021-12-23沈正康

广东蚕业 2021年11期
关键词:填埋场垃圾处理资源化

沈正康

浅析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沈正康

(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云南昆明650224)

文章以云南省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为对象,通过调查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内各地在垃圾处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以及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增量趋势及处理模式、地理环境,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角度出发,探索了一种符合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需求的垃圾处理模式。

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垃圾焚烧发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成分、总量不断增加,传统的填埋处理方式已经饱和,而新建垃圾填埋场也不符合节约用地、生态环保的要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已成为影响农民生活、农村城乡融合和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因素,寻找一种新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方式已经十分紧迫,开展垃圾资源化处理才能符合生活垃圾处理的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通过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废纸、塑料、金属、玻璃进行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采用焚烧方式处理,焚烧产生的余热用于发电,实现了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形成一种比较有效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1 嵩明县区位简介

嵩明县位于云南省中部、昆明市东北部,地处云贵高原西缘,山多地少,67%为山区及丘陵地,面积909 km2,33%为坝区。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降水量为994.0 mm左右,年平均气温为14 ℃,最热月平均19.6 ℃,最冷月平均6.4 ℃,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西南偏西风。境内水系分属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及长江流域金沙江水系,金沙江水系诸河最终注入金沙江。

2 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2.1 环卫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嵩明县下辖镇(街道)5个,即嵩阳街道、杨桥街道、小街镇、牛栏江镇、杨林镇,现有社区居委会、村委会75个,村民小组538个,人口311 518人;保洁面积约7 614 574.5 m2,日产生活垃圾255.6 t;有垃圾房(池、收集点)849个,配有保洁人员628 人。

2.2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目前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主要采用填埋场处理,境内有垃圾填埋场一座,位于嵩阳街道寺脚村委会蛇山梁子火炼箐,设计建设规模为85 t/d,填埋库容量为42.72万m3,填埋量为34.83万t,使用年限为14年(2009年—2024年)。其中,仅嵩阳街道、杨桥街道的生活垃圾基本进入垃圾填埋场处理;其余小街镇、牛栏江镇、杨林镇3个乡镇的农村生活垃圾大概只有20%进入填埋场处理,其余约80%采用堆放方式处理。

3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3.1 垃圾处理能力不足

根据《嵩明县城环境卫生规划(2008—2020)》和《嵩明县城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综合考虑各乡镇实际情况及垃圾分类的开展,测算嵩阳、杨桥街道人均生活垃圾产量一般在每人每天1 kg,其他小街镇、牛栏江镇、杨林镇人均生活垃圾产量一般在每人每天0.8 kg。随着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量逐年增加,预计2025年垃圾量产生量将达到267.70 t/d。原有垃圾填埋场设计规模为85 t/d,处理能力已严重不足。2021年内垃圾处理总量就达到约8.65万t,如仅采用填埋处理,仅需要2年~3年,就可以把填埋场填满,届时将无法完成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综合产量情况见表1。

表1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综合产量预测表

年份嵩阳、杨桥街道日产垃圾收运量/t/d其他三镇日产垃圾收运量/t/d合计/t/d 2016105.81101.23207.04 2017106.34101.75208.09 2018106.87102.27209.14 2019107.41102.76210.17 2020109.02113.48222.50

续表1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综合产量预测表

年份嵩阳、杨桥街道日产垃圾收运量/t/d其他三镇日产垃圾收运量/t/d合计/t/d 2021117.82122.52240.34 2022119.59124.00243.59 2023121.38125.52246.90 2024123.21127.05250.26 2025126.90140.80267.70 2026129.57153.01282.58 2027133.46156.60290.06 2028137.46172.56310.02 2029141.59176.60318.19 2030145.83180.76326.59

3.2 生活垃圾堆放对环境影响较大

3.2.1 生活垃圾堆放对土壤破坏严重

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含有大量玻璃、金属、碎砖瓦等杂质,容易破坏土壤的团粒结构和理化性质,致使土壤保水、保肥能力降低。

3.2.2 严重污染空气、水体

生活垃圾腐败后产生的有机挥发性气体就多达100多种,包括大量的氨、硫化物等大气污染物,露天堆放会产生恶臭的气体,滋生蚊子、苍蝇等有害昆虫,垃圾中的细菌颗粒、粉尘等可随风飞扬,从而对空气环境造成污染。另外,垃圾内含有病原微生物,在堆放腐败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物质,使得垃圾中的重金属被溶解出来,污染物质一旦进入水体,将会造成地表水及地下水体污染,威胁人体健康。嵩明县5个镇(街道)均位于金沙江重要支流牛栏江流域,其水体的质量直接影响到长江水质。

3.2.3 填埋场项目建设的局限性

嵩阳街道办是县城所在地,杨桥街道办紧邻嵩阳街道,离现有垃圾填埋场较近,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程度较高。小街镇、牛栏江镇、杨林镇3个镇离垃圾填埋场15 km~30 km,运距较远,垃圾处理成本高,约80%垃圾采用堆放方式处理,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如果新建垃圾填埋场,由于嵩明县境内山多地少,中低山与盆地、河槽相间,地势情况复杂,结合土地资源及生态保护需求,要选出合适厂址非常困难。

4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紧迫性

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产量大幅增加,传统的填埋处理方式已经饱和,而新建垃圾填埋场也不符合节约用地、生态环保的要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已成为影响农民生活、农村城乡融合和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因素,寻找一种新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方式已经十分的紧迫。国内部分地区通过垃圾资源化处理的方式减少农村生活垃圾,充分利用垃圾资源,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形成一种比较有效的处理模式。纵观国内外有关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成熟且常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主要有填埋、堆肥、焚烧及回收利用四种。除了采用传统的填埋方式外,需选择一种技术可靠、处理费用合理、环境污染小、资源化价值高的处理方法。从基建投资方面来看,卫生填埋最省时省力,运行费用也最低。从环境污染危险性方面来看,如果焚烧方式产生的烟尘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则焚烧方式的环保性能最佳。从资源化价值方面来看,焚烧方式与高温堆肥方式的资源利用程度相差不大,均高于卫生填埋方式,但高温堆肥缺少可靠的商业市场。

结合嵩明县目前的发展、经济能力、土地资源,垃圾的热值也在逐步提高,嵩明县垃圾处理应在实现无害化的同时向资源化、减量化发展,建立以资源化为主体的综合处理系统,因此,建设垃圾焚烧处理厂是嵩明县处理垃圾的较好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年—2010年)》及《云南省嵩明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的要求,为彻底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污染环境的问题,建设一座规范化的垃圾处理厂,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成为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最容易选择的解决方案。

5 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探析

5.1 处理原则

坚持推行生活垃圾逐步减少,推行从垃圾产生的源头就开展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根据不同处理处置方式的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实现90%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综合处理:生活垃圾经过分选,有机物进行制肥,金属、塑料制品进行打包回收,最后不可回收部分进行焚烧、填埋[1]。

5.2 处理方式

结合国内各地在垃圾处理方式上的先进经验和研究成果,如上海市农村垃圾分类“户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浙江金华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两次四分”模式、浙江安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的“安吉模式”等[2]及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增量趋势(见表1)及处理模式、地理环境,为使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在减量的基础上兼顾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从不同处理处置方式的特点出发,开展从源头上对垃圾采取分类收集的方式,初步实现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综合处理。综上,考虑提出:采取“焚烧厂+余热发电”的垃圾焚烧厂的综合治理模式。

5.3 效益分析

5.3.1 环境效益

垃圾焚烧厂是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将会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其环境效益是能够得以凸显的:能服务社会大众,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1)减量化

根据嵩明县生活垃圾收运量预测(见表1),2021年垃圾收运量为240.34 t/d,该项目建成后可提供300 t/d的处理量,可实现垃圾全部处理,满足县内城乡生产生活需要,减小垃圾堆存对土壤和水体造成的影响。

(2)无害化

垃圾进入焚烧炉后,经过高温焚烧,能够有效杀灭垃圾中的蛔虫卵及病原菌,减少有害细菌及病原体的传播。同时项目充分考虑环保需求,配套建设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供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对项目产生的固废、废水及废气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3)资源化

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是指将现有的固体废物在经过处理后变为可利用的资源,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资源回收利用,如纸张、玻璃、金属等材料;二是材料形式转换,利用技术手段对废料进行形式转换,如利用垃圾焚烧炉渣生产水泥和其他建筑材料,堆肥产生有机废物等;三是能量转换,如通过垃圾燃烧回收有机余热,通过厌氧化将垃圾产生的沼气用于加热或发电等[3]。通过对嵩明县内产生垃圾的成分进行分析,县内生活垃圾主要成分可分为4个大类10个小类,如表2。

表2嵩明县农村生活垃圾成分表

类别有机物无机物可回收物其他动物植物灰土砖瓦陶瓷纸类塑料橡胶玻璃金属木 15.0%38.0%31.0%3.0%2.0%4.0%2.0%1.0%3.0%1.0%

对其中比重较小的玻璃、金属、纸类等可采取回收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理;可焚烧部分通过焚烧进行能量转换转化为电能,从而实现垃圾处理的资源化。

5.3.2 社会效益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是一项保护环境、为子孙后代造福的公用事业工程,其社会效益主要有:一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卫生水平,保护农民身体健康;二是助力乡村振兴,吸引更多的人才、企业到农村发展,促进嵩明县农村经济、旅游等全面发展;三是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对当地环境的保护,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5.3.3 经济效益

尽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对其间接效益需要重视:一是由于环境条件的改善而使地价增值,将进一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三是通过焚烧发电可利用垃圾中蕴含的余热进行发电销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文件规定,每吨生活垃圾上网电量在280 kW·h以内的部分按照0.65元/(kW·h)计算,其余电量按照0.356 3元/(kW·h)进行计算。垃圾发电上网销售和垃圾处理费用可产生部分收益,该项目实施后可达到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7.14%,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10.28%。

6 结语

嵩明县生活垃圾“焚烧厂+余热发电”的治理模式不仅能综合处理掉大量的生活垃圾,还能利用余热发电,符合国家关于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政策,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在经济上是合理的,尤其在节能和环保方面具有显著效益。本项目实施还可兼顾嵩明县城、杨林镇、小街镇、牛栏江镇、寻甸县(远期)、马龙县(远期)产生的垃圾,带动周边环境效益的提升。

[1]王玉梅.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9(11):97-99.

[2]胡洋,仲璐,王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现状和问题浅析[J].环境卫生工程,2019,27(6):64-67.

[3]于长英.沈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与资源化利用对策[J].建筑与预算,2019(12):49-54.

10.3969/j.issn.2095-1205.2021.11.72

X799.3

A

2095-1205(2021)11-154-03

沈正康(1988- ),男,回族,云南嵩明县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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