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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吾与焉

2021-12-21李成

雪莲 2021年11期
关键词:养蚕桑叶螃蟹

鲁迅先生有句名言:“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这话说得很好。因为螃蟹乍看上去的确不像是可吃之物。那样子怪吓人的,顶着一副青色的介壳,挥舞着一对大钳子,而且横斜着走路,稍一触碰,它就叫那对大钳子来夹你,要吃它,没有几分勇气是不行的。

但它还是被人吃了。大约一开始也是生食,像人类对付所有的食物一样,后来偶然发现用火烤过,用水煮过的螃蟹更鲜美,当然便都喜欢熟食了。所以我想,要想找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当到原始部落,几万年前的原始部落,而不是传说中的大禹时代,说什么大禹治水到江南,派壮士巴解守护已筑成的大堤,为防止受“夹人虫”的侵害,巴解掘壕沟灌上沸水,当夹人虫爬来,都被烫死且通体变红,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守堤的卫士忍不住拾起品尝——这一品尝不得了,开了天下人都嗜食这一美味的先河。

人们对于蟹,真是最能体现“天下之味有同嗜也”这句话的真理性。确实,我几乎没有见过不喜吃螃蟹的,反之,几乎都是不厌其多。东晋毕卓说:“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宋代的大文豪苏轼也是嗜蟹成癖,即便仕途失意,被贬到外地,也不会有什么牢骚,因为正好可以体味当地风物(食物)之美,而乐以忘忧。他在《丁公默送蝤蛑》中写道:“堪笑吴中馋太守,一诗换得两尖团。”甚至早在东汉,郑玄注《周礼·天官·庖人》便说:“荐羞之物谓四时所膳食,若荆州之鱼,青州之蟹胥。”可见,早在周朝蟹或者说用蟹做成的食物已成为王室贡品。

人类(应该说中国人,外国人从前食蟹与否,似未见记载)既有数千年食蟹史,当然发明了各种食蟹的方法,据说已有一部《蟹谱》,但我未曾得见,不知其搜罗几何。就我所读的书中,《金瓶梅》第六十一回提到的食法,可算新奇:

西门庆出来,二人(应伯爵、常时节)向前作揖。常时节即唤跟来人,把盒儿掇进来。西门庆一见便问:“又是什么?”伯爵道:“常二哥蒙你厚情,成了房子,无甚么酬答,教他娘子制造了这螃蟹鲜,并两只炉烧鸭儿,邀我来同哥坐坐。”……西門庆令左右打开盒儿观看,四十个大螃蟹,都是剔剥净了的,里边酿着肉,外用椒料、姜蒜米儿、团粉裹就,香油碟、酱油醋造过,香喷喷酥脆好食……

也就是说先把蟹肉取出来,用椒料、姜、蒜裹就,然后蘸上酱油、醋,用香油炸酥,重新打入蟹壳中。

还有更新奇的。宋人林洪所撰《山家清供》中列有一味“蟹酿橙”似乎不是常人能做出来的。

橙用黄熟大者,截顶,剜去瓤,留少液。以蟹膏肉实其内,仍以带枝顶覆之,入小甑,用酒、醋、水蒸熟。用醋、盐供食,香而鲜,使人有新酒、菊花,香橙、螃蟹之兴。因记危巽斋赞蟹云:“黄中通理,美在其中。畅于四肢,美之至也。此本诸《易》,而于蟹得之矣。”今于橙蟹又得之矣。

这些方法,的确很有雅趣,很有味。但究竟嫌复杂了一些,用螃蟹做成的名菜肴很多,或蒸、或煮、或煎、或炸,不一而足。但我还是认为直接放在蒸笼里蒸熟足见本色风味。最多是在吃的时候,蘸点佐料足矣。

江南水资源丰富、气候适宜,水产最为发达。我家虽不在江南,但从小对螃蟹倒不陌生。每当秋风送爽,稻谷橙黄的时节,田间溪流里,也时见有螃蟹在那里爬行,有时甚至有一只接一只的螃蟹横穿田埂,消失在稻丛里。那蟹是青壳的,鲜亮的,可是我几乎没有见过有乡亲食蟹,有时捕获几只,就弃掷在庭院里任家禽去啄。大约那蟹看上去不是很大,估计也没有多少“肉”可食,所以无人问津。倒是见有人把更小的蟹研碎,放入豆酱里,使得酱味更鲜,这倒与郑玄所说的“蟹胥”有点儿近似了。

我吃螃蟹是来北方以后的事。最初是家在江南的同事带了几篓著名的阳澄湖大闸蟹来给大家分享。我第一次烹蟹,可谓战战兢兢,忐忑不安,既害怕,又怜悯,且担心蒸不熟,几欲放弃。但一掰开蟹壳,不知为什么,顿时食欲大动,不觉便现出一副既咬又嚼且吸且吮的饕餮相来,感到蟹肉的鲜嫩,蟹黄的香糯,总而言之,是别的水产所没有的味道,确实可称得是美食美味。从此加入嗜蟹者的行列,一直于今。

但我最难忘的食蟹经历也不过有两三次,那是可以放开肚皮尽情地吃,所以大大地满足了食欲。最初是随一个单位的职工到北戴河度假,在其疗养基地就餐,每餐都大盘大盘地上蟹。这是海蟹,个儿都挺大,一个人食上两三只,尽可一膏馋吻。而新世纪初回乡,随在家乡任职的同学去他工作的湖上观光,中午就在湖边的木船上吃饭。其时正是金秋十月,正当虾肥蟹满时节,何况那船正是水上作业的捕蟹船,餐桌上自是以蟹盘为主。主人接连不断地从后舱厨房里端到船头的餐桌上,每一盘都是摞得高高的,那红渲渲的螃蟹个个都很丰满,看上去就令人口舌生津,何况正是用清清的湖水煮的,所谓“活水煮活蟹”,其味道更是十足的鲜美。我们一只只掰开,且吸且嚼,十指流油,佐以啤酒,那才真叫大快朵颐呀,确实让人产生一种类似毕卓那样的想法,返乡落户湖滨,持蟹快慰一生。但我也知道,即使生活在当地,也未必能经常这样不限量地尝到此美味。

值得回味的还有一次在厦门鼓浪屿,我和同事把公事了了便去游玩,入住鼓浪屿宾馆。而休闲片刻后正当夜幕降临,我们随意在岛屿上漫步,很快走到海边的一间小酒家,正好适合几个人聚会,瞄准的目标就是要好好吃顿螃蟹,于是招呼酒家只顾端上来,硕大的海蟹再一次让我尝个够,而尤其够味的是,餐桌就摆在海滩边上,我们眼望着茫无际涯的黯碧的海天和海上栈桥偶尔闪烁的灯光,听着一阵一阵哗哗的涛声,吹着凉爽的椰风,对着头顶在云中出没的月亮,持螯下酒,披襟敞怀,一无拘束,何其快哉!此境非神仙莫能比,也不可多得,至今只有这么一次。

我所在单位附近,从前有一家饭馆名曰“仙鹤楼”,地势似乎也比周边略高,确实能给人以“飘飘欲仙”的感觉。其实,它与一般菜馆无二,腥鲜荤素样样俱备,实足的人间烟火。但它略微不同的地方是大堂里有两个很大的玻璃池,清水中各浮动着一头巨型海龟,空中悬挂的牌子上注明龟龄都在九百岁以上,让我们这些生命周期不足百年的人实在有点瞠目结舌。

每次到仙鹤楼用餐,我都要在这池边逗留片刻,目的就是观赏这两头大龟。它们虽然被拘于小池,仍然那么悠闲地浮在水中,有时还伸出鳍翅,像是想击水飞翔,又像是在划桨,总之还算自由自在。它们因庞大而底气十足,不做缩头乌龟,头颈始终像一杆标枪直趋前方,两只眼睛轻微地转动,仿佛在打量这尘世的芸芸众生,甚至似乎看穿了每一个相对于它是那么短暂的生命底色,令人肃然生敬。

我在心里“盘算”了一下,九百多岁,那它的出生,在中国还是大宋朝啊!说不定苏轼才刚刚过世,而岳飞还没出生呢!其后中国经过多少次的改朝换代,多少英雄豪杰匆匆登台又匆匆隐去,多少朝廷开张、兴隆一阵之后又哗啦啦大厦将倾,最后落得个一地碎石,此龟经历的虽然说不上沧海桑田,然而也可说是陵谷变迁……那么它们一直待在海洋里么?怎么躲过了那些刀剑炮火,安然活到了今天,甚至看到了人间声光电化的现代生活?这岂不是一种奇迹,大自然的奇迹!

但我知道,这对于人来说是奇迹,对于龟来说却很自然。人们很早就知道龟是长寿物种,所以在人的眼里,龟都带有一定的仙气。神龟,神龟,中国人不是早就这么称呼它的么?也许正是龟穿越了那么漫长的岁月,所以我们的先人认为龟能预知国运的休咎,人事的成败,说白了,这都源自人对时间的敬畏。我因此明白,中国人在殷商时代何以都喜欢用龟甲来卜卦了。后世文人进一步神化它,认为神秘的“洛书”也是由龟背负出水的,《尚书中候》曰:“尧沉璧于洛,玄龟负书出,于背上赤文朱字。止坛,又沉璧于河。黑龟出,赤文题。”《礼统》曰:“神龟之象,上有盘,法邱山,玄文交错,以成列宿。”龟的身上甚至有天文地理的烙印,哎呀,何等了得?

不过龟的生命力确实顽强。《史记·龟策列传》告诉我们:“南方老人用龟支床足,经二十年,老人死,移床,龟尚生,不死,龟能行气导引。”仅靠行气就能活数十年,这是怎么回事,我孤陋寡闻,不知今天的科学是怎么解释的。据说,今天的养生家还从此得到启发,创造了所谓的“龟息法”,我也不知其详。人言“老马识途”,但中国古人也相信老龟识途。《史记》:“取龟置室西北隅,悬之以入深大林中,不惑。”《续搜神记》上还有一则故事:“鄱阳人黄赭,入山采荆杨子,遂迷不知道。数日,饥饿,忽见一大龟,赭便咒曰:‘汝是灵物,吾迷不知道。今骑汝背,示吾路。’龟即回右转,赭即从行。十许里,便得溪水,即客行舟者也。”我记得还听过龟救落水人的故事,或许是真的。还有一则故事讲,一农夫入山采樵,见荆棘丛中有响动,发现有两只碗大的龟,其一被夹在一棵树的大枝丫间动弹不得,但另一龟则口衔小虫喂之,从其背腹上的夹痕推算,已有数年矣,而其同伴不离不弃,多么令人感动,看似“笨拙”的乌龟实则有灵性,有智慧,知恩报德,相比之下,人未必能及。

但是,正如曹操说的:“神龟虽寿,犹有尽时。”龟虽是长寿生物,但却未必都能尽其天年。我曾参观过安阳的殷墟博物馆,那里收藏有大量刻有卜辞的龟甲。据介绍,有时一次考古发掘,就能找到数以万计的甲片,堪称是一座殷商王朝的档案馆。可以想象,当年中原大地上有多少龟在水草丛中出没,生息繁衍,然而都被一一猎杀!虽然甲骨文是中国文字的源头,龟也为中华文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难道文明的进步真的是以牺牲如此之多的生灵为代价吗?我不禁陷入疑惑。

我生长在中国南方,那里也可算得上是鱼米之乡;但在沃野平畴与水泽间,已很少能见到龟和甲鱼一类的生物了。偶或见之,它们的个头都不大,孩子们总是捉来把玩,用草棍把它翻过来,覆过去,逗弄它伸头缩颈,如果是人会感到不堪其辱,然而它竟然习以为常。而且,我听说在与我们一江之隔的南方,人们对龟却是毫不留情——夏日里每当夜幕降临,农妇们习惯于把婴儿洗浴干净置于户外竹榻上乘凉,这时蚊虫也开始飞来,有时乌龟从河汊里爬上岸来,爬到婴儿的竹榻摇篮边吞吃蚊虻,而这往往被误认为它是来咬孩子的,便遭到农妇毫不留情地捕杀。我的学长钱叶用曾经用诗记下了这令人难堪的事实,读来令人唏嘘:

在野天鹅日夜唳鸣的南方/龟在水田与河汊的草丛/为它们的爱情而忙碌/它们是一些聪明的水族/河水使它们滋润/湿泥使它们健壮

……所有的龟/都生着一张不咬人的嘴/南方最温暖的季节/龟们甚至爬入荫凉的庭院/爬到熟睡的婴儿睡篮旁/为花朵似的孩童驱赶蚊虫

而任何一只龟/都可能为不知情的母亲发现/进而被无辜地捕杀

确实,“所有的龟都生着一张不咬人的嘴”,这就是龟忠厚的地方。也许正是因为忠厚,耐辱,龟又被人贬称为“缩头乌龟”,并拿它比拟没有血性的汉子,甚至人们还将妻子有外遇的男人讥称作乌龟王八。所谓王八,即乌龟,也称“忘八”“忘八蛋”。《辞海》上对“王八”解释得很清楚:

王八亦作“忘八”。乌龟的俗称,用作骂人之词,《新五代史·前蜀世家》:“(王建)少无赖,以屠牛盗驴贩私盐为事,里人谓之贼王八。”谓忘礼义廉耻孝悌忠信八字也。

呜呼!乌龟在世人眼里竟如此不堪的指代!

不过,我倒是从未见到有人将龟作为食物捕来吃的,即便在饥荒年代,乡间也不食龟,这一点倒是龟比甲鱼的命运要强。

我见过一幅工笔油画,画的是一只龟母率领一群龟儿女,从大到小一只紧跟一只,排列着走在稻田的土埂上……那认真的架势、笨拙的样子煞是可爱。

我希望大自然的一切生灵都像这幅画所描绘的那样,稚拙、从容、充满灵性,那么喜人……

我很早就知道有这么一种虫子,它的口里能吐出丝,而它的丝可以织成绸缎。这多神奇!但我一直没有见过。我的家乡不养蚕,起码在我生活在那里的时候,从没听说有谁养过蚕。至于过去是否养过,不得而知(我估计是没养过,因为养蚕需要大量的桑叶,而我家乡桑树是很少的)。可我从母亲口里得知,我的外婆家是曾经养过蚕的,因为她小时候有一项重要的劳动就是打桑叶。

我一直在想象母亲打桑叶是怎样一种情景。她一定是和她的同伴提着圆篮,走到那条在村前潺潺流过的大河边,奔向那一排树冠庞大而枝叶茂盛的桑树,一个个把手伸向那高高的枝桠。是不是要攀到树上呢?我不能肯定,但毫无疑问,她们一会儿就摘下了满满一篮桑葉,彼此说说笑笑,甚至唱着黄梅小调赶回家去,饲蚕人接过桑叶,一片片撒给蠕动在席子或筛子里的蚕宝宝吃……

我不知道这样的想象是否符合实际。早年就曾读过茅盾的短篇小说《春蚕》,我知道它的主要内容就是写浙东农村人家怎样养蚕、卖蚕的,主题是揭示在外来经济(西方)的倾轧下,中国农村虽然获得了丰收,也将面临破产的命运。但少年时读到此文,颇觉沉闷,中间又夹杂着许多方言(特别是有关养蚕、收蚕的当地说法),打开却总是难以终卷,前不久重读,却觉顺畅多了,对浙东农民养蚕的过程大致了然,对他们那么倾心倾力地去养蚕很感动。那并不是一曲我所想象的田园牧歌,而是充满了汗水、艰辛,更重要的是养蚕的全过程有那么多的担心、焦虑,因为气候稍有不好或人工饲养不到位,“娇气”的蚕宝宝就可能死去,或者发育不良,结成蚕茧成色不佳,卖不上价钱。这当中,单是供给桑叶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因为别看那么小的虫子,吃起桑叶来,食量却大得惊人。《春蠶》里的“老通宝”一家就很是为此犯愁。他们养了五张布子(布子就是蚕种,五张的“张”,大约是指类似于簸箕、席子之类的盛放蚕种的工具),“‘大眠’以后的宝宝第一天就吃了七担叶,个个是生青滚壮”。据此老通宝能算出还需要多少桑叶。多少呢?三十担。而当时乡村春蚕都养得好,桑叶行情飞涨,镇上卖桑叶的已开价到四块银洋一担,那么老通宝家必须筹集一百二十块银洋。“他哪来这许多钱!”于是只得靠借、靠贷。结果呢?蚕茧是养得很好,但卖出去的价钱还抵不了借贷。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农村的窘境由此可见一斑。

由“老通宝”家为桑叶犯难我想起《三言二拍》中的一篇小说《施润泽滩阙遇友》,也写到主人公施复的家里养蚕而遭遇缺少桑叶的困难:“那年天气温暖,家家无恙,叶遂短阙。且说施复正没处买桑叶,十分焦躁,忽见邻家传说洞庭山余下桑叶甚多,合了十来家过湖去买。”为了喂蚕,还要与众乡邻一起过洞庭湖买桑叶,远涉风波之险,这种情况看来是几百年、上千年一直如此。

《春蚕》多处写到了养蚕人家的忌讳,包括养坏了蚕的人家是不能轻易去的,而那家人也不能到别的养蚕人家串门,甚至不能彼此接触,这除了有一些迷信成分外,其实有一定的道理,那就是免得让有害于蚕的病毒传播、扩散开来。这大约是养蚕人家多少年来总结的经验和一贯的朴素做法。

这些都说明养蚕并不比其他农活轻松,有时得更操心,可谓殚精竭虑,而往往收益并不大。但这又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产业,因为蚕丝可以织造丝绸,为人类必需的服饰衣被提供原材料,虽然并不是人人盖得起蚕丝被,穿得起绫罗绸缎——这使我想起宋人张俞的一首《蚕妇》诗:“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这么说,劳者不得食、不得衣,也是自古如此啊,想来也令人欲泪。

蚕对人类的贡献显而易见,因为它毕竟解决了一部分人的衣被问题,让他们不仅免除寒冷而且体面光鲜。这当然要感谢人类的远祖——嫘祖。传说她是黄帝的妻子,是她发现蚕可以缫丝,而丝可以织锦,于是向全部落推广养蚕的。今天看来,人类可以织布,那是多么了不起的一项发明啊,否则,人类只能在身体上裹一块兽皮或围几片树叶,再冷一点的天气,就只能蜷缩在洞穴或屋子里靠烤火度过一个个漫漫的长夜。我们华夏民族的文明也因此前进了一大步。

出于对采桑、养蚕这一人类古老的生产活动充满崇敬与向往,我有时总情不自禁想用诗歌来赞颂这一伟大创举。可是我并不熟悉这一行业,我唯一到过跟蚕桑事业有关的地方只是皖南小城绩溪,并且有幸在那里参观过缫丝厂。于是,我只能写出这么一首简单的诗歌——《蚕娘》:

你的手伸向那片桑叶/河流悄悄地亮开眉眼/桑林青青啊在古塬上/——朵朵如飞//就这样一个简单的姿式/在塬上重复了三千年/一种永恒的仪式/每一次都如此新鲜/一缕闪光的丝线/从你手上穿过中亚大陆/你一转身在敦煌壁画上/舞踊飞天!

是啊,闻名中外的丝绸之路,其发端就始自采桑女的指尖!

离开乡村,我本以为更不会有机会见到真正的蚕宝宝了,可是,事情往往有出乎意料的地方。恰是在这北方大都市里,我见到了自己在乡间二十余年都没见过的春桑!有一天我那上初中的孩子从学校回来,手里捧着一个小纸盒,一回来就钻到她的房间里不出来,还嚷着“吃呀,吃呀”;我不知她在搞什么名堂,后来还是她主动邀请我去看,原来她带回来几只蚕。一向反对养宠物的我,这次竟然也喜孜孜地走去看,果然有三五条蚕在几片桑叶上蠕动、啮食。女儿告诉我,她在学校门口,见到一位阿姨正把她家养的蚕送给一些同学玩,孩子们闻讯,个个欢呼雀跃。我见那几只蚕,一开始还像细细的毛毛虫,只是头部有一个黑黑的小圆点,但别看它们细小,吞食桑叶果然厉害,女儿天天都和伙伴出门到别的小区去寻觅桑叶,她们当了一回小小的采桑女,我也打着手电给她们帮忙。没几天,那蚕便养得又白又胖。不久,我就听女儿说,蚕已经结了茧啦。

我在心里有些羡慕女儿,在很小的时候就能亲眼见到蚕,观察到蚕,并自己尝试养过一次,正填补了我萌动过的缺憾。我早就知道,过去北京的中学生当中就曾流行过养蚕,当然不是为了生计,而是为了好玩。连著名诗人邵燕祥少年时代也曾有过这方面尝试,他在文章里写道:

比起毛毛虫来,“蚕宝宝”真是好玩多了,而且可爱,看它白得干净,白得透明,看它“蚕食”桑叶,一晌一晌明显地长大,就如同一团棉花蘸了水养起麦粒,看小小麦芽嫩如翡翠,透出生机,自然感到愉悦。

看来,生长在大都市的孩子也未必每天见到的只是四壁围拢的灰色天空,他们也有自己的“玩法”,自己的乐趣啊!其实这也不难理解:童真就是要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兴趣与快乐,我相信这是异地皆然。

【作者简介】李成,安徽桐城人,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文学硕士。中学时代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历年来,在《文汇报》《光明日报》《诗刊》《十月》《散文》《美文》等报刊发表诗歌、散文,有作品入选多种选本,出版散文集《故乡味》《小沧桑》,诗集《裸夜》等,现在新华社某单位供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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