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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的审美与纠偏
——简评蒋兴刚诗集《金家埭》

2021-12-21张作梗

星星·散文诗 2021年26期
关键词:金家抒情诗抒情

>>>张作梗

在当下中国诗坛,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抒情,被视为了一种落后的或者说过了气的诗写方式。有些人认为,现代诗歌应该摒弃自我,需要以物观“我”,采用一种第三者的视角,理性而又冷静地解构世界。他们排斥抒情,以一种冷硬的“物”的眼光关照事或物,把所谓的“智性诗”奉为圭臬。在我看来,事实或许恰恰相反。诗人首先必须深入研究自我,审视、观察自我,只有了解和把握了“这一个存在”的个我,才可能通过“我”的感受、感觉、感官,去挖掘世界的本质和真相。

蒋兴刚的诗是抒情的。他从不避讳抒情,甚至有意无意间把抒情抒发到极致——以致他的某些作品竟有了十足的“冷抒情”意味,譬如收在诗集开头部分的《如果鱼会说话》这首诗,一种“冷抒情”之风从字里行间弥漫而出,引发你越过“杀鱼”行为的“表象”,去反复琢磨——或者说去深度思考诗歌背后所隐藏的“言说能指”。毫无疑问,这种“冷抒情”的抒情诗,比起那些佶屈聱牙的智性诗或不知所云的深度意象诗来,能给人以更多审美层面上的擢升和超越。

所谓“抒情”,即是写作者主体对于投影在“思维/思绪”上的外物进行感觉分类,并以此为生发点,立体地再现或勾描出心灵之于此物所造就的言说欲求。换言之,这是一种物/事/人的彼此渗透,相互叠加或内在信息的情感迻译过程。即如曼德尔斯塔姆说的——上帝命令我歌唱——那样自然而然。

蒋兴刚的这部新诗集,没有按当下的诗集编辑惯例分为若干小辑,而是一编到尾,有如一首绵长的抒情诗,一气呵成。事实上,如果不拘泥于题材,而是依据其抒情“品相”和气质,我们可以说,他的这部诗集本来就是一首心灵的抒情长卷。随手翻出其中的作品,比如《喜欢和柔软的人在一起》《岩羊》《我曾经在铁道边居住》,尽管它们分属于完全不同的几个叙写“领域”,但它们的抒情气息是一致的,抒情的方式是统一的,就像一棵树上长出的三个果子。

当然,蒋兴刚更多的诗歌是指向或者说是可以归并到传统意义上的“抒情诗”范畴的。他总是像一株敏锐、柔软的乡村风物,一遇“风吹草动”,就情不自禁地发出或悦耳或低沉或明亮的草木之音。在这个玩弄深沉同时流行“口语分行”的年代,蒋兴刚的抒情无疑需要一种定力、一种勇气,更重要的,是需要有乔治·勃拉克所说的——我必须创造出一种新的美,这种美在我看来就是体积、线条、块、面和重量,并且通过美来表达诗人的主观感受的那样一种自信和孤绝之力。事实上,在走过了最初也是最艰难的一段摸索之路后,通过近几年的砥砺、磨炼和调整,蒋兴刚已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一种纯粹、典雅的抒情方式。有时,几乎毫不费力,他就能随口吟出有如神助的抒情诗句,“我相信最矫健的马,必定在白云身边/它们热爱雨水也热爱闪电”(《选马》)“我飞起来的速度/酢浆草一路复活/低矮,花红,叶小,无香……”(《绍台公路》)“线条和细纹/仿佛苹果花纷纷坠落”(《印象画廊》)“整整一宿打磨,润德菲尔庄园的静/锋利无比。”(《凌晨四点的润德菲尔庄园》)。这些透明得像雪凇一样的诗句,不仅是抒情主人翁摇曳心象的外显,更是一种寂静时作者神思的扩展和飞扬,它们犹如一条幽隐的林中小径,将主观的情感世界和外在的自然世界紧密地连接在了一起。

因此,蒋兴刚的诗不仅瓦雷里曾大力鼓吹的那种“纯诗”,也不是曾一度风靡于20世纪80年代中国诗坛的“纯粹抒情诗”,更不是为了抒情而抒情的“伪抒情或滥抒情诗”。他不过是借助“抒情”,一吐淤积于心中的“人生/生命”块垒而已,就像现代人借助不同的工具,去完成相同的工作一样。而“纯粹的抒情诗是不存在的”,因为抽走了人的“感受”,摒弃了支配世界的人与自然界的互动,外界不过是一堆活在真空中的“想象物”而已。

巴勃罗·聂鲁达认为。“诗是内心的召唤;祈祷文、赞美诗是由此产生的,宗教的内涵亦然……今日的社会,诗人仍然是属于最早时期的祭司之类。”蒋兴刚似乎早已谙熟此理,在萧山,在湘湖,在他的金家埭,像古代的行吟诗人一样,他对路遇的风物、风景、风貌、溪流、湖泊、山川……都充满了深情和眷念,从而唱出了一首首五彩缤纷的歌谣。正如他在自序中所说的那样,“面对环境急剧变化,焦虑隐藏在自然空间中的每个具体事物上。而我的诗的文化内涵,尽量把面孔朝向个体的渺小和生命的有限性上。当然,我的主体自我,一定是在平静的水面之下,涌动着诸多紧张、不安、起伏、隐忍、克制和自我拷问!”蒋兴刚是外在之物的“心像”摄影师,更是一方地域执着的“抒情”挖掘者。在《金家埭》一诗中,他仅仅用“金家河水没有形状/一会儿拿来洗菜,一会儿拿来擦身子/更多的时候/就这样白花花流淌”仅仅四句,就写出了对故土无比的热爱,不但洋溢着一种自豪的对乡土眷念情感,更隐秘地倾诉出对某种“无为而为”、天人合一境界的憧憬和向往。

这种抒情是对“回忆”的眺望和追认,乃是一种想象的农耕文明“乌托邦”,同时现在的村乡,已大踏步地走到了另外一个所在。因此,我们才更相信抒情所催生出的某种“期许”的力量,也就是说,它的抒情性所定格的,正是我们珍藏的心愿图景。这种抒情也许有着空间上的“过时感”,然而,在时间上引发起的人的感觉,却具有一种延长的“普遍属性”。难道不是吗?多少人追蹑自然,去到深山野林,不就是为了看一看未被污染的“白花花流淌”的溪水,并用之擦一擦沾满了市声的身子。

奥登曾指出,“一个平庸诗人与杰出诗人不同的是:前者只能唤起我们对许多事物既有的感觉;后者则能使我们如梦初醒地发现从未经验过的感觉。”读蒋兴刚的诗,我总是能从熟识的景致/景物中,看到“意外”和“惊喜”;表面仿佛波平浪静,实则暗流汹涌。如《在山里饮茶、喝酒、赏菊》,蒋兴刚探讨流逝的“时光”如何给一个人的内心,甚至可以说世界观带来微妙而又深刻的变化;但他没有感时伤世,而是用一种佯装的抒情性的超脱,极尽委婉地写出了某种看破浮尘,幻想归于平淡、朴素生活的心境。同时,由于诗作前后语速“一缓一急”的对比,更让读者感到时间有种不可挽留的原始属性。作品由此摆脱了那种浅层次的、直抒个人小感慨的普通写法,一跃而上升为对时间形而上的追问。尽管追问的语调透着明亮、顿悟性的豁达,但这种豁达里明显藏有对人世揪心的不舍和眷恋。

然而,如果我们就此认为蒋兴刚的诗都是纯粹的抒情一路的作品,那就错了。只要我们深入到他的诗歌作品,对其意旨和题旨,过细做一番品读、鉴赏,就会发现,就是在他的抒情味最浓的诗歌中,也暗藏着锋利的思索和创见。比如,在《晚年》这首诗里,其勾勒和描摹的就决不仅仅是一幅晚年的“乐山乐水图”。而是在他多姿多彩的描述后面,在他炽热的抒情言说中,我们完全可以体味到一颗不敢沉沦的心,这颗不敢沉论的心也许比青年时期平和了许多,但爱憎照样分明,热情丝毫未减。这种经由“抒情”所达至的纯熟“理性”境界,不正是一种更高形式的智性诗吗?

现在,已被“城市”同化的“金家埭”,无疑使蒋兴刚的抒情打上一抹回忆的幽暗底色;他的前瞻和回望,也注定了会具有一种流浪者的哀歌属性。然而,无论何时何地,不论晦明晴和,只要我们“有垂钓竹竿一柄,可辨古今清浊”(《晚年》),就能不为风向所动,不为世事所囿,从而按内心所愿,走在一条自由的生命之路上。生活如此,写作也一样。

附:蒋兴刚的诗两首

晚 年

晚年我一定与萨都剌一样在湘湖安一草堂

与千亩湖面为伴,养一猫、一鹦鹉

有垂钓竹竿一柄,可辨古今清浊

可上石岩山采拮野果、野菜

用足够多时间,轻掸林木的尘嚣之气

自命运也立秋后,与先照寺的钟声相比

同样具有了精准的表达

在山里饮茶、喝酒、赏菊

一想到俗世纷扰,时日毛发稀松

一想到自己生如草芥

就心安于此

一想到,第七日

我和上帝在一起,有时间读读

河水流逝,星光把

白色的盐撒在王维的诗稿上

一想到有多少鸟鸣就有多少空山

隔山的牛马或许知道

山那头

秋天已接近尾声,岁月的笼子

在路上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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