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74001《纺织品 针织运动护具》新旧标准对比
2021-12-19裴茹冰
裴茹冰,常 过
[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江苏 苏州 215121]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全民运动逐渐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在参加各种各样的健身活动时,为了避免或减少运动过程中的意外伤害,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佩戴合适的运动护具。FZ/T 74001—2013《纺织品 针织运动护具》[1](以下简称“旧标准”),起初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归口于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运动服分技术委员会,于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由于近几年市场的快速发展,原版的不足之处逐渐显现。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FZ/T 74001—2020《纺织品 针织运动护具》[2](以下简称“新标准”)于2020年12月9日发布、2021年4月1日实施。在新标准实施之前,有必要对新旧标准的异同进行全面的比较和分析,以便检测机构和生产企业更好地理解。
1 主要内容
1.1 范围
新旧标准适用范围的变化见表1。
表1 新旧标准适用范围变化
由表1可知,新标准增加了“抽样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和“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针织运动护具”。
为了规避抽样过程中因抽样数量不明确导致的分歧,新标准中增加了抽样规则的说明;同时,为了使标准描述精确,旧标准中的“标志”字样更改为新标准中的“产品使用说明”。
婴幼儿一般无独立运动的能力,需要成年人的监护,而婴幼儿产品又是一类比较特殊的产品,要求较高,新标准的适用范围更加明确。另外,即使有“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针织运动护具”产品,也属于强制性标准GB 31701—2015[3]的范畴。新标准更新之后,婴幼儿运动护具的设计和生产者要特别注意正确选择品控标准,以规避风险。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新标准共引用29项文件,新增7项,删除3项,变更4项。新增文件的主要原因:(1)新标准中有新增的测试项目;(2)新标准中一些测试项目和标签标注方法变更。删除文件的主要原因是旧标准中引用的测试标准已经落后。变更的4项标准分别是,GB 5296.4变更为GB/T 5296.4、GB/T 8427—2008变更为GB/T 8427—2019、GB/T 8629变更为GB/T 8629—2017、FZ/T 70006变更为FZ/T 70006—2004。其中,第1项变更是因为《消费者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自2017年3月23日起变更为推荐性标准。第2、3、4项变更限定了标准的版本年号,使新标准更加清晰完整。
1.3 术语和定义
删除了旧标准中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筒式护具的定义由旧标准的“由封闭的圆筒状组成、尺寸不可调节的护具”改为新标准的“由封闭的圆筒状组成的护具”。随着市场产品的不断丰富,出现了“可调节”的筒式护具,若根据旧标准的规定,就会出现可调节的筒式护具产品无标可依的问题,此次更新不但扩大了筒式护具的范围,而且更加适应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完善了产品分类体系。
1.4 内在质量
1.4.1 色牢度
除耐光、汗复合色牢度外,关于其他色牢度项目和要求,新标准与旧标准一致。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的主要变化见表2。
表2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碱性)的要求对比
从表2可以看出,新标准中,优等品和一等品的指标均提高半级。这是因为人们在户外或室内运动过程中出汗是必然的,而耐光、汗复合色牢度作为考核该类产品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强制性标准GB 18401中所要求的基本安全性指标之一,需要经受更为严格的考核。指标的提高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同时,也对相关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其更加重视对产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的把控,避免出现不合格的情况。
1.4.2 物理机械性能
拉伸弹性回复率的考核方向由旧标准的“横向”改为“延伸向”。该指标是考核除去外力后可回复的变形性能。有些产品的受力方向并非横向,如“护臂”“护肘”等,进行上述更改后更为准确,也更能反映产品的真实性能。合格品的指标也由旧标准的“≥85%”改为新标准的“≥88%”。该改动是为了和2020年11月19日发布的GB/T 29868—2020《运动防护用品 针织类基本技术要求》[4]保持一致。
此外,新标准也对拉伸弹性回复率的试验方法进行了细化,旧标准中仅提到拉伸速度采用300 mm/min,定伸长为50%,反复拉伸次数为5次;而新标准要求恒定拉伸速度为300 mm/min,回程速度为300 mm/min,定力为35 N,反复拉伸次数为3次。新标准不仅规定了拉伸速度,而且规定了回程速度,使试验过程更为精确。测试方法也由旧标准中的“定伸长反复拉伸测试弹性回复率”改为新标准中的“定力测拉伸弹性回复率”。上述两种方法的测试结果没有可比性。新标准也明确规定了带紧口产品的夹持部位,避免了不同检测机构因夹持部位不同而导致的结果差异,提高了测试结果的重现性。
产品的设计和生产者应注意细节的变化,及时调整企业内部品控的测试方法,避免因参数不一致导致的结果偏差。
1.4.3 化学性能
为了和GB/T 29868—2020《运动防护用品 针织类基本技术要求》[4]保持一致,新标准增加了可萃取重金属铅(Pb)、镉(Cd)、砷(As)的测试方法和要求,见表3。
表3 新增可萃取重金属的测试方法及要求
从表3可以看出,新标准加入了对可萃取重金属铅(Pb)、镉(Cd)、砷(As)的质量分数要求。这是因为在纺织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引入重金属,若处理不当,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可萃取重金属的加入对该类产品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4.4 水洗后外观
新标准规定了试样为3件,测试方法也更新为GB/T 8629—2017《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5]中的4N程序,采用标准洗涤剂3,并且规定程序为添加一次洗涤剂后,连续洗涤5次后平摊晾干。相较于旧标准,新标准的描述更为清晰、易懂。
1.5 产品使用说明
旧标准规定“标志按GB 5296.4和GB 18401规定执行”,而新标准规定“产品使用说明按GB/T 5296.4执行,儿童产品按GB/T 5296.4和GB 31701执行”。上述改动是随着标准的更新和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3]的发布而更改。因此,产品的设计和生产者在设计和生产儿童产品时,要将强标的考核范围纳入设计理念和实际生产。
1.6 其他要求
因新标准明确规定此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针织运动护具,但是适用于儿童针织运动护具”,所以新标准中还增加了“儿童产品还应符合GB 31701的相关要求”。
产品的设计和生产者应重点关注GB 31701中对儿童产品的要求,保证设计和生产的产品既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又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2 对策与建议
新标准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实施,建议标准归口单位和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加大对新标准的宣贯力度,引导相关生产企业认真学习新标准,提高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产品。相关检测机构应重点学习新标准,熟练掌握相关测试方法,积极参与对生产企业的宣传贯彻工作,为生产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