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先进城市科技金融发展的经验
2021-12-17徐靖波
徐靖波
近年来,黑龙江省科技金融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黑龙江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如何通过借鉴北京、苏州等科技金融试点地区的经验,提高金融服务科技产业效能、促进高质量发展仍是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
国内先进城市科技金融发展的经验做法
北京:充分利用政府与市场两个要素驱动科技金融发展。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市场资源配置基础作用是北京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要特点。一是建立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北京市政府,特别是北京中关村管委会先后出台了银行创新信贷融资、天使创业投资等指导意见,构建了涵盖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传统和创新型融资工具的政策支持体系。二是政府为科技金融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依托于科技金融政策體系,通过贷款贴息、补贴、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企业发展。三是金融机构深度支持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创新设立服务科技企业的专营机构,推出科技贷款、专利保险等创新型金融产品,加强保险机构与银行机构的合作,提升金融供给的有效性。四是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北京充分利用新三板政策倾斜优势,为科技企业融资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同时,充分发挥北京各类投资及服务机构数量多的优势,促进资金与科技企业对接、加速成果转化。
深圳: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撑科技产业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撑是深圳高新科技企业质量和数量能居于全国前列的关键因素。一是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政府投入引导资金发挥种子效应,引导大量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基金,形成了创业投资产业体系。二是推动企业上市融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上市的孵化、辅导并优先支持上市。发展专业资本运作平台,为企业提供从进入资本市场到上市的全过程、全方位的专业服务。三是建立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依托中国(华南)国际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等平台,创新产权评估机制,开展专利技术评估、交易和管理保护等业务,拓宽企业利用技术、产权的融资渠道。四是完善场外交易市场。建立“新三板”工作联盟,创新建立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为科技型企业挂牌融资提供支持和服务。
上海:通过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提高发展的底层能力。政府在上海科技金融发展前中期发挥了主导作用。一是出台促进科技创业、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支持科创中心建设等系列政策和指导意见,不仅从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对接服务平台等微观层面进行规定,更在宏观上将发展科技金融上升至上海发展的战略高度,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二是上海市科委构建了“4+1+1”科技金融业务体系,为科技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科技金融服务。三是加大财政对科技金融的投入力度,出资设立创业引导基金、天使引导基金、上海张江创新区专项发展基金,对科技类贷款和保险进行补贴、补偿、奖励,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导、资源配置、风险缓释等作用,促进了科技金融的发展。
苏州:以信贷为切入点打造科技金融生态圈。银行信贷在苏州科技金融发展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一是苏州建立了科技银行、保险科技子公司、科技担保公司、科技小贷公司等主要服务于科技企业的金融机构,建立了“银行+政府+创投+保险+担保”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形成了银行主导、政府推动、各尽其职、风险共担、和谐共赢的金融生态圈。二是苏州市围绕信贷投放出台了科技贷款利息补贴、担保费补贴、科技信贷风险补偿、保险风险补偿等系列科技金融政策,进一步增强了银行的信贷投放意愿和能力。三是苏州市金融机构围绕科技企业特点创新授信机制,推出了投贷通、创业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等一系列创新型融资产品,提升了银行对科技企业的信贷供给能力。四是苏州开辟科技金融绿色通道,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用款特点对流程进行优化,提高服务效率。
黑龙江省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科技金融体系现状。近年来,黑龙江科技金融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为科技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一是信贷支持方面。黑龙江银行业推出专利权质押等创新型信贷产品,并建立专营服务机构。同时,政府初步建立了差异化的担保、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政策体系,有效引导信贷资源向科技产业倾斜。二是资本市场方面。支持鼓励科技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并给予相应补贴。截至2020年末,黑龙江省有66家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挂牌企业累计筹资2.26亿元。三是科技保险方面。黑龙江省通过增设新的险种或在原有险种基础上,增设新的特殊约定等途径推出金属新材料成果工业试用保险,进一步丰富科技保险种类。
科技金融发展取得成效。资料显示:2020年末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达到269家,较2017年增加了21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为7000余家,2018年末仅为1753家。2019年黑龙江省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数较2017年增长15.39%,同期科技成果登记数增长了10.48%,专利申请受理数增长12.78%,技术市场成效额和成交技术合同数分别增长78.79%和117.46%,开展创新活动企业数同期增长了25.11%。限于数据可获得性,虽然评价指标不够充分,但指标的变化足以说明黑龙江科研金融发展确有成效。
黑龙江科技金融发展存在的不足
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黑龙江出台了一些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和文件,但整体比较分散、协调性不强,尚未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科技金融服务机制虽建立但运转情况不理想。
风险分担机制不够健全完善。黑龙江省分散科技金融风险主要通过担保机构以倾斜担保资源和风险优先代偿的方式来实施;从具体内容和落实来看,风险分散体系不完善、引导效果不佳、补偿范围偏窄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改善。
科技产业融资方式较为单一。与发达地区相比,黑龙江省资本市场、投资基金发挥的作用不够充分、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科技产业对银行信贷的依赖偏高。
科技金融领域创新有待加强。创新能力不强也是黑龙江科技金融供给产品不丰富和金融支持效果不优的原因之一,应加快推进以更好服务科技产业发展。
借鉴与启示
强化政府保障作用,优化发展外在环境。黑龙江省首先应高度重视科技金融的发展,从高科技产业发展指引、完善支持体系、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等多维度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注重增强政策的协同性,以实际运行效果作为评价标准,为科技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其次应加大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应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注重提高科技创业投资基金运行效率。加大财政对科技产业的支持和奖励,将重点放在研究与开发、成果转化阶段,从底层促进科技产业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的机制和范围,建立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
完善风险分担体制,释放金融投入潜能。一是大力发展科技保险。加快金融科技的应用,加快产品创新,使保险产品覆盖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全过程,进一步发挥保险的风险缓释作用。二是完善担保体系和机制。把政府性担保公司对科技企业的担保、增信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引导担保机构真正把资源配置到科技产业。进一步完善担保和风险代偿管理办法,细化量化相关表述。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提高科技贷款担保的代偿比例,将银行、保险和风险投资基金纳入风险补偿范围,进一步增强投入意愿。
统筹运用多种手段,构建立体支持模式。一是加大科技贷款的投放力度。短期内,银行信贷在黑龙江省仍将发挥不可动摇的作用。要充分借鉴苏州经验,打造和谐共赢的科技金融生态,更好发挥银行的能动性和主导作用,做大信贷规模,优化信贷结构。二是建立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支持策略。要结合“紫丁香”计划,激活区域股权交易市场,重点推动优质科技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引导鼓励域内风险投资机构加大本土投资力度、积极争取域外机构的投资,形成与间接融资相互补充、有效协调的融资格局,使各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都能得到有效支持。三是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科技孵化机构、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平台载体的支持与合作,提高服务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促进科技产业发展效率的提升。
强化科技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支持效果。一是用好用足现有创新经验。立足本地区实际,将发达地区的科技金融制度、产品创新的可复制性成功经验进行务实性应用、推广,并深挖创新底层思维进行本土化再创新,增强科技产业金融产品供给适应性。创新质押方式,探索开展不同种类无形资产的打包组合质押。二是激活科技金融体系创新潜能。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设立科技支行、支公司等专营机构,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供给体系。引导已设立的专营机构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供给的针对性和差异性,以科技企业为服务对象,加强金融科技的应用,沿着用户需求对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重新架构,并注重增强创新的协调性和联动性。同时,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等探索开展“贷款+外部直投”“貸款+远期权益”等业务,进一步形成合力,增强金融支持有效性。
责任编辑:杨生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