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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建议*

2021-12-17尤薇佳程宝栋

林草政策研究 2021年2期
关键词:草业林草电子商务

李 达 尤薇佳 程宝栋

(1 北京城市学院城镇化研究院 北京 100083;2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3)

电子商务是经济全球化、全球信息化趋势下重要的经济贸易方式,它打破了经济活动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从根本上改变了经济活动的方式和途径,通过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生产和经营效率影响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1]。尤其是在新冠疫情伴随全球经济危机的新背景下,常规的经济发展和交易模式被打破,新的经济秩序和商务机制呼之欲出。中国经验表明,在众多产业停工停产的被动局面下,电子商务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新冠疫情冲击下,大量消费和工作转向线上,新型消费类目和新兴商业服务模式不断拓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网络消费和政企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升级的新驱动。

近年来,中国林草业产业呈现蓬勃发展之势,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第一产业所占比重持续下降,第二产业比重保持稳定,以生态旅游与康养为主的第三产业比重逐年提高。国家林业与草原局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林草业产值较上年增长19.28%。随着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花卉苗木等绿色产业加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崛起,中国正由林草产业大国向林草产业强国转变[2],已成为世界林产品生产加工中心。锯材、人造板、地板、松香、各类林果等年产量均居世界第1[3]。这为林草业电子商务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林草业电子商务虽起步较晚,但已开始服务于林草业三大产业的多个环节,在林草机械、园林养护品、种子、苗木等林草业生产资料的流通中,在生态产品和林产品的销售中发挥着扩大交易范围、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优胜劣汰的重要作用,而且在林权流转、碳汇交易、生态旅游和康养等环节承载了汇集信息、消除数字鸿沟、实现精准扶贫、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使命,已逐渐成为一个巨大的价值生态系统[4]。然而,由于传统林草产业对新技术、新信息、新成果的接纳、消化和吸收能力还略滞后,不少林草企业和从业者对电子商务还没有形成广泛信任和认同[5]。因此,需要对中国林草业电子商务进行系统研究,深入剖析其发展现状、准确定位面临形势、提出未来发展建议并拓清具体建设路径,以加快形成地理集聚与虚拟集聚交汇融合[6]的全国林草业电子商务发展 “一盘棋”,多方协同优化林草业电子商务建设格局。同时,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7],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8-9],强化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新动力。

1 林草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1.1 发展现状

经过近些年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中国已初步形成了包括涉林网上期货交易、涉林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涉林B2B电子商务网站、涉林网络零售平台等在内的多层次涉林电子商务市场体系。新冠疫情爆发以来,足不出户、一键购物、 “无接触”配送逐渐成为日常生活方式,网络零售市场快速增长。2020年1—3月,全国农林产品销售额达936.80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肉禽蛋、水果、茶叶、奶类等农林产品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为40%~90%。国家林草局和各地林草部门加快推进林草业电子商务建设,各地依托地方特色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林草业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亮点纷呈、增效明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平台建设进展迅速。林草业电商平台发展迅猛,目前已建成了以 “东方苗联网”“花集网”“中国油茶商城”“大森林商城”为代表的林草业生产物资和林产品垂直电子商务平台,以安徽龙华竹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国家级林草业龙头企业国外电子商务平台,以中国材料网林草业机械大类为代表的综合电商平台上的交易板块,以中国林草业产权交易所网站为代表的全国性网上林权交易平台,以及以 “中国森林旅游网” “森林旅游网” “中国森林旅游节”“游森林”“森林步道”等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全渠道在线服务体系。

2)商业模式不断创新。以浙江时间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的林草业电商创业者采用区块链技术,通过森林资产数字化把传统按面积出售的林草业产品按棵售卖,大大降低了林木购买的门槛,也让广大林农享受到互联网金融服务。各大林草业电子商务平台逐步探索出了基于位置服务的、线上线下 (O2O模式)联动的、基于社交的多种电子商务模式。

3)电商助力精准扶贫。各地通过 “企业+基地+合作社+林农”的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引导贫困群体开展松茸、木耳、羊肚菌等人工食用菌的规模化种植,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对苍溪红心猕猴桃、石城莲子、饶河蜂蜜、竹溪大鲵进行电商品牌化培育,依托电子商务吸纳大量贫困人口进行快递、仓储、物流产业,已取得初步成效。

1.2 面临形势

中共十九大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建设美丽中国”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10],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11]。同时,我国正构建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些为林草业电子商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1)国家战略重大利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各大部委密集发布了一系列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以及“一带一路”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造强国” “互联网+” “大数据”等国家重大战略举措,提供了发展林草业电子商务的良好契机。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已陆续出台了超过40份涉及电子商务的政策文件,涵盖电子商务创新创业、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互动、农村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2014—2019年,在商务部、农业部、供销总社、中国邮政等机构的推动下,多项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已初见成效:商务部分5年建立起 “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1 512个;农业部分2批建立起“全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县”94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03个,并从2018年起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示范工作;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批准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已达70个[12]。

2)全球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全球电子商务已进入全面发展和联动发展叠加的新时期,世界各国电子商务均表现出积极增长势头,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与资本合作加速。根据eMarketer数据,2019年全球电商零售总额为25万亿美元,同比增长 4.52%,预计到 2023年将达29.80万亿美元;其中,亚太地区仍然是全球电子商务市场的集聚区和先行地,自2013年以来,其销售额年均增速始终保持在 20%以上[13]。2019年中国电商交易规模达34.81万亿元,同比增长6.70%[14]。中国的各大传统产业正在与电子商务加速融合,新兴模式不断涌现。这些电子商务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将惠及林草业电子商务,为林草业电子商务提供迅速发展的机会。以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全球范围内迅猛发展,以林草业生产物资电商、林产品电商、林权碳汇网络交易、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互联网+”林草服务产业迅速兴起,推动了林草业产业链的延伸,重构了产业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为林草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

3)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地方政府与以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为代表的电商巨头合作,为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林产品提供了多种上行渠道。一是阿里巴巴的 “千县万村”计划,通过建设营销、销售、物流、服务四合一的 “上下行渠道体系”,在中国29个省级行政区域超过700个县建立了近3万个天猫优品服务站,拥有近6万个村小二和淘帮手[15]。二是京东的 “星火燎原”计划,通过3F战略推动农产品的销售和品牌的建立,2018年农产品商品数量在京东平台同比增长116.50%,品牌数量同比增长54.90%[16]。三是苏宁的 “乡村易购”战略,依托线下连锁店面的先天优势,通过建设直营店为农产品搭建 “上行”通路,并通过线上苏宁易购中华特色馆进行销售和品牌推广落地,已在592个贫困县开设400家直营店,建成 “O2O特色馆”319家,培养农村电商超过10万人次,实现农产品销售近60亿元[17]。四是联想的 “云农场”,通过整合旗下农资电商 (“云农场”平台)、农产品电商 (“丰收汇”平台)、农村物流 (“乡间货的”)、技术服务 (“农技通”)、测土配肥项目、农村金融小额贷款等多产业平台,实现农村全产业链的繁荣富足。五是乐村淘,其针对农村电商物流成本高的问题推出了“乐6集”,即在统一时间集中下单、集中销售、集中配送;推出特色馆聚焦一县一品、一品多区域联动,使县域农产品突破南北东西的地城性需求和春夏秋冬的季节性需求进行规模化的供给侧结构整合,实现了农产品上行的网货化和规模化。

2 林草业电子商务发展现存问题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战略部署对电子商务提出了要求和期待。目前,在各大部委政策扶持、地方政府大力建设、电商企业全力投入、大批青年电商创业的合力推动下,林草业电子商务已经初步形成村域覆盖、县域成网、全国行动的基本态势。然而从全局来看,仍然缺乏对电子商务特殊和重要作用的深度探索,主要表现为缺乏支撑体系和部门协同推进不够。

2.1 支撑体系建设不足

2.1.1 林草产品电商数据库建设不足

林草产品电商数据库需要依托各级林草局及其下属单位共同建设,但是目前仍缺乏电商数据库建设的制度和能力。一是行政区域内已开发和具备开发潜力的具有地域特色的林草产品的基础数据没有得到系统梳理,尚未形成向国家林草局统一报备汇总的制度;二是具备深层挖掘价值的林草产品品类缺乏整理,对未来林草产品电商的发展扶持方向指导性不足。另外,在组织各级林草局整理和报备辖区内林草产业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的种类、经营主体等信息方面,主管部门也没有按照类目汇编,最终无法形成有质量、可辨识、能指导的林草业电子商务基础数据库,导致开展技术支持、品牌建设和电商推介等困难较大。

2.1.2 林草产品监测预警体系尚未建立

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工作的林草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是指导推动林草产品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环节。但是对林草业电子商务数据收集整理的不足导致无法提供有效的预测预警信息,无法准确分析、预测市场运行情况。一是尚未建立与国内外各大涉林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接口,在生产、消费、进出口、价格等方面不能展开实时数据分析,信息渠道较为壅塞,林草业市场信息的预警分析不足,信息公开程度不够广泛,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二是与统计部门的合作有待加深,林草产品信息统计基站的功能未完全发挥,林草产品的电子商务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服务开展情况不容乐观,还不能为林产品经营主体降低经营风险、为科学应对市场变化提供重要支持。

2.1.3 林草产品质量监管平台有待形成

当前,对林草业信息服务、网络交易行为、产品及服务质量的监管存在疏漏,有待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实现网上巡查的常态化。林草业电商违法违规行为监测还没有与线下林草局专项质量治理行动完全结合,对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消费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导致监管的线上线下 “两张皮”,在维护公平诚信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方面需要加大力度。此外,在发展交易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要高度重视建立良性竞争的电子商务市场环境的重要作用。目前,林草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还没有形成,无法确保网上销售的林草业生产物资和林草产品可信、可用、可管。对涉林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关键林草业生产物资和重要林草产品类目也未建立常态化的质量抽查、监督与管理体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即时监管能力不足。

2.2 部门协同推进力度不够

2.2.1 林草业电商发展亟待多部门合力

林草业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林草部门与商务、食品药品监督、市场监督、扶贫开发、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和银行等部门的联动协同。然而,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在标准制定、产品研发、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企业沟通、行业监督、对外宣传等方面的作用仍未充分发挥,缺乏系统的技术和服务体系。一是与相关部门、单位和行业协会缺乏协同,未能提供包括税收、工商、质检、商务、银行等的一站式服务,林草业企业和林农创业者进入电子商务市场的门槛依然较高。二是与金融服务企业合作有待加强,在林草业专项贷款、林草业保险等相关金融服务方面要大力推进。三是林草业生产经营的网络集货、市场对接、品牌培育、市场推介、网络营销等电子商务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机制需要完善,形成资源集约、共享合作的电子商务生态圈。四是与农业农村部在村级设立的 “农业服务中心”缺乏协同,缺少林草业专家为林草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时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技术和商务问题的途径。

2.2.2 林草业电商产学研合作氛围有待加强

产学研合作是转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电子商务科技成果的有效方式。然而,目前电子商务专业在理论框架和课程内容方面均与实践需求相差较大,尤其是未能通过远程教学等方式推进电子商务的人才培训。当前,基层单位技术人才对林草产品电商发展还不能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在实现知识资源的流动方面没有形成良好的协同机制。此外,林草业经营主体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不足,在自然资源保护、林草产品分类分级、功能创新、工艺创新、营销创新等方面有待拓展,林草业的资源管理水平需要提升,林草业资源价值尚待发掘。一是信息技术在远程教育中的作用有待发挥[18]。当前录制和传播慕课 (MOOC)的方式是传播知识的重要途经,但将林草业电子商务入门技能课程通过互联网在林草业系统内广泛授课的形式还不多见,尤其在答疑和指导实践问题方面缺乏网络社区、讨论区等形式多样的线上和线下沟通渠道。二是尚未形成产学研相结合和林科教一体化的合作机制。对本地资源的把握程度不够,对市场信息的判断也缺乏系统导向,在培育优质、安全、高效、生态的林草产品及品牌上,还没有形成 “一村一品”电商格局,未能切实提高林草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效益。三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对应用到林草业的新一代5G通信、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技术的探索不足,未能形成更加个性化、实时化、社交化、精准化、可追溯的林草业电子商务模式,林草业经营主体运营效率提高遇到瓶颈。四是林草业经营主体在林产品网络直销、社交网推广、网络团购、订单式生产、个性化定制等创新模式上需进一步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尤其是在 “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制造营销物流一体化”等新业态方面,应协同推动互联网+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的在线服务模式创新。

3 林草业电子商务发展建议

鉴于以上发展问题,建议国家林草局通过抓住关键着力点,主导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林草业电子商务的新格局。具体而言,要形成林草业电子商务健全的制度体系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培育出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林草业电子商务企业和品牌;不断提高林草业电子商务在林草业产业信息服务、生产资料和林草产品流通中的比重,推动林草业供给侧改革,将林草业电子商务作为实现林草业提质升级,保障国家生态、木材、粮油和能源安全,助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林草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3.1 盘活供给侧

3.1.1 积极开展林草业电商试点工程

在电子商务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各选取若干试点县,打造林草部门主导下的林草业产品报备、产品认证、产品标准研制、网络渠道建立、协同集体推介的示范工程。同时,抓紧培育一批林农、牧民和企业成长为林草产品电子商务重点户和骨干企业,形成示范效应。

通过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方式确定林草业电商示范点,整合各方力量整体推进,促进物流、市场、品牌等资源的集约和整合,提高市场运营和行政管理效率,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为林草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加强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林草产品和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促进林草业发展方式转变。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模式,不断扩大示范效应。

3.1.2 激励林场落实电商发展规划

鼓励公益一类国有林场利用国家森林公园及自身生态优势在生态资源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开展生态旅游;支持公益二类国有林场引入林产品电商平台,逐步完善以林场特色林产品为主体的林产品线上交易平台。

依托各地生态资源优势,全面实现互联网智能服务,通过建设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充分整合景区、酒店、票务、旅行社等资源要素,实现导览、导游、导航、导购实时联动。整合全域旅游核心要素,在提升 “食、住、行、游、购、娱”传统旅游要素的基础上,重点发展 “商、养、学、闲、情、奇”新兴生态旅游和康养要素,通过智慧生态旅游、康养平台的建设,打造全程智慧贴心服务,提升O2O旅游体验水平。

3.1.3 引导林农加入林产品电商平台

注重通过林草产品电商振兴乡村经济,引入林草产品电商乡村振兴模式,突出林草产品特色实现差异化竞争。在偏远山区和农村,尝试利用林草产品物流补贴等方式解决物流 “最后一公里”问题,与交通运输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针对山区林区林草产品物流成本高的问题,提供行业补贴[19],推动林草业产品的网络销售,提高林农加入电商队伍的积极性。

一方面要推进面向林农的多层次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工程。以林草业基层工作站为依托,在全面调研林农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中具体困难和障碍的基础上,开展面向林农、返乡大学生、志愿者等不同文化水平参与者的多层次培训。引导和激励林草业生产者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形成电子商务人才培育的产业化发展局面。另一方面,要开展面向林农的小微金融创新工程。构建与商务部的 “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程和扶贫办的产业扶贫工作的协同战略,针对示范县建设过程中林产品类目在上行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林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贫困户提供产业基金支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借助社会化资本运作的手段,围绕林草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林农开展电子商务创业中资金需求急、发展潜力大、可操作性强的林草业电子商务项目,推出新型金融产品,切实解决林农开展电子商务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

3.1.4 鼓励林草业企业扩大电商渠道

以企业信息化和电商技术培训工程为依托,推动林草业生产资料和林草业产品的网络交易,逐步形成 “线上成交留痕、线下交易归口”的林草产品电商发展秩序,促进林草业企业形成对接各类涉林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自有平台的能力,推动线下交易向线上迁移,实现林草业经营主体对电子商务的全面应用。基于对林草业企业信息化水平的全面普查,为企业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行业协会和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聘请讲师,开展行业内信息化技术和电子商务技能系列培训提供政策补贴,切实提高企业内部运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网络营销和客户服务的能力。

3.2 激活需求侧

3.2.1 建立林草产品认证体系

由国家林草局主导,推动主要林草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多层次标准的制修订,通过林草局的权威认证和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扫除电子商务中信任建立的障碍;提出新型林草业产品的质量认证规范,协同商务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打造汇集质量、安全、生态等理念的林草业产品认证体系,满足市场对林草产品的分级需求。

一是推进林草业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支持以林草业企业为主体、以行业协会为依托的林草业电子商务标准制定工作。鼓励林草企业积极提供制定林草产品质量和等级划分、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业务规范等系列标准的建议。基于现有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构成的林草业标准体系,加强在相关领域的标准与电子商务平台上林草产品的品类与规格的对接和整合,加快相关国家标准的修订进程。加快国家林草业电子商务标准化示范县和林草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研究制定林草业电子商务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

二是编制林草业电子商务分类编码规范。基于 《电子商务商品编码规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规范通则》《电子商务参与方分类与编码》《电子商务交易产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等国家标准,开展林草业生产机械、林草业苗木花卉、木竹质林产品、林副产品、林化产品、林权商品、林草业碳汇交易标的,以及森林公园生态产品从参与方到质量信息、到可追溯流程的编码规范制定工作。

三是建设林草业企业信用动态评估体系。在推广电子商务应用的过程中,建立一套对企业有切实约束力的动态信用评价体系 (征信系统),将现有的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接入到林草业电子商务平台的规划和建设中,并将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活动中积累的信用信息补充到林草业企业的信用动态评估体系中。

3.2.2 建设国家林草产品品牌

以林草业产品认证体系为基础,建设以国家林草局为主导的国家林草业产品品牌。一是与主流媒体 (如CCTV、人民日报等)合作,以系列宣传片、纪录片 (类似 “舌尖上的中国”)等为媒介,推出国家林草产品品牌战略计划,集体推介林草局认证的林草业产品,撬动林草业产品的需求侧。二是广泛利用网络媒体 (直播平台、微营销等)扩大林草产品影响力,吸引具有消费潜力的年轻一代形成有效市场需求。

分阶段与各级主流媒体合作,深入挖掘林草产品的竞争优势,从地域、产业、品类多个维度切入,由林草局牵头拍摄制作影音类宣传资料,助推林草业企业和林草产品的品牌建设。同时,大力支持林草业龙头企业、国有林场、森林旅游地、农村合作社开展品牌设计策划、品牌渠道建设、品牌营销策划、品牌市场调查等品牌规划咨询活动,提高经营主体的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推动品牌国际化进程。

3.2.3 有效引导林草产品需求

以地区特色林草产品为依托,国家林草局主导举办国际交流型、国内知名型以及地域优势型的林草产品线下博览会、观赏节,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林草产品电商发展新模式,激活市场的林草业产品需求。支持林草业经营主体参加国际国内重要展会以及品牌网络推广、媒体宣传、品牌宣传资料印刷等品牌宣传推广活动。

围绕特色林草产品开展一系列特色文化旅游体验和经贸活动相结合的文化节、推介会等活动,促进其与中华文化的融合发展,把文化旅游节打造成为集招商推介、文化传承、民俗风情及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群众盛会。

3.3 用活新渠道

3.3.1 开展与电商平台的战略合作

由国家林草局牵头,与目前电子商务中B2B、B2C、C2C、C2B、O2O等多种网络直销和分销平台的龙头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信息进林区、林业优质资源产销衔接、林草产品线上线下同步营销、大数据研究与合作、林业绿色金融、电商人才培训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一方面,与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深入合作,为 “国家林草龙头品牌” “森林食品认证品牌”等开通绿色窗口,畅通网货上行集结渠道,促成更多的网货产品由馆向市供应、由散向批交易、由非标向精品增值增信,建立线上限时免费推介窗口 (如1个月的免费推介或直通车等)和一站式 “国家林草业产品品牌”营销渠道,助推林草产品打开国际国内市场。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合作开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林农、林企电子商务培训,绿色金融产品研发与经营,以及特色林草产品的线上线下同步营销等电子商务支撑工作。

3.3.2 整合现有林草业垂直平台

大力支持已初具规模且有一定影响力的涉林、涉草电子商务网站平台,鼓励强强联合、数据互通。积极为林草业生产经营主体对接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创造条件,推动林草业生产物资和林草产品的网上销售。规范和促进大宗林草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发展。推进林权和碳汇网上平台交易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充分发挥全国性林权碳汇交易平台在林权流转、碳汇交易和资本融通方面的多重价值。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内涵式发展,带动上下游产业链丰富品种、提升品质、培育品牌,全面提升竞争力。全面调研现有各类目林草产品的垂直交易平台,进行分级分类引导,对于已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交易平台,协同行业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平台间的数据互通和联合营销等活动,整合现有平台资源,形成由林草局主导的网络虚拟集聚。

4 建设路径与保障措施

4.1 建设路径

林草业电子商务是林草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引擎,需要由国家林草局主导,并协同相关部委、协会、科研院所、电商企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依据各项工程的紧迫性、基础性、复杂性,可将林草业电子商务建设分为基础建设、全面实施、纵深发展3个阶段 (图1)。

图1 林草业电子商务建设路线

4.1.1 基础建设阶段

编写林草业电子商务发展详细规划,出台相关政策和资金扶持方案,并选择电子商务发达和欠发达地区的林区、林场或林草企业开展试点工作。依托各级林草部门,开展林草产品基础数据采集、标准制定、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评估等工作,协同各大部委、地方政府、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面向不同信息化水平的林草企业、林牧场、林草农开展多层次的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电子商务培训,形成高质量、分等级、易管理的林草产品和初步具有开展电子商务能力的林草农、林草企业和林牧场工作人员。

4.1.2 全面展开阶段

首先,对林草业五大产业集聚区进行信息化升级,建设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助推产业的整体电子商务发展。其次,对于未形成产业地理集聚的林草产品,一方面依托与综合平台的深入合作为林草产品提供畅行通道,另一方面推动行业内垂直平台的强强联合和数据互通,从而形成林草产品的网络虚拟集聚、产生规模效应。第三,通过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等途径,科技兴林、兴草,深度挖掘和高水平利用现有林草资源,不断培育新的林草产品,并且通过林草文化旅游节等推介林草产品,形成有效的新增需求。

4.1.3 纵深发展阶段

一方面,国家林草局通过建设林草产品市场信息监测预警平台和林草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对行业提供宏观层面和个性化定制的信息服务和行业监督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业治理,保证行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各级林草部门通过长期的智库建设,为各个类目的林草产品全面提供科技支持和电子商务发展指导,促进林草业电子商务的信息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金融创新,切实推动林草业电子商务提质增效。

4.2 保障措施

4.2.1 统筹协调推进

加强对全国林草业资源和产业布局的顶层设计,明确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总体定位和重点发展方向,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发展,推动各区域的错位协同发展,推动产业要素的区域聚集,发挥规模化优势。针对电子商务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多部委各项资源,及时制定出台指导意见,引导林草产品电子商务科学发展。

4.2.2 完善产业政策

认真贯彻国家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围绕林草产品电子商务发展中融资、物流等关键问题,制定可行的扶持政策和具体的落实措施。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交叉补贴、以奖代补和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林草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林草产品电子商务技术的研发、系统的建设和商业化运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行业协会、技术创新或产业联盟,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桥梁作用,促进经济、技术等要素的深度融合,推动跨领域跨行业的协同创新和协调发展。

4.2.3 营造发展环境

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总结推广产业信息服务以及林草业生产物资和林草产品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通过多种媒体加强对林草产品电子商务典型成功案例的宣传,引导林草产业从业者对林草产品电子商务价值形成广泛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林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大力培养新型林草业从业者,培育一批创新创业导师,选拔一批创新创业带头人,示范带动林草产业全面创新。

4.2.4 优化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努力做好行业资金配套工作。积极探索政府股权投资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通过社会化投融资服务机制和在林草业产业基金中开设林草业电子商务专项等方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激发和调动各类市场主体支持林草业电子商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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