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乱象几时休
2021-12-16王明钦
王明钦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因为一些临时性、特殊性紧急工作任务,在自身人员编制实在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向其他单位调动借用工作人员来完成任务的做法,我们称之为“借调”。作为一种人事应急补充机制,借调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时下,越来越随意、乱象丛生的借調背离了初衷,产生的危害较大,亟待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加以整治。
借调之“乱”,背离了什么?一是背离了借调本来是因为“临时性”“特殊性”紧急任务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转而变为“长期性”“常态化”的经常性行为。造成的后果包括:借出单位“失血”过多,本来应该借调人员干的工作无人顾及,苦不堪言;借调人员长期在其他单位工作,编制、工资却在原单位,未来发展晋升容易落得“两头空”;助长了借调单位一些正式工作人员懒政惰政、做“甩手掌柜”的不正之风,等等。二是背离了借调本来是为了解决借调单位工作之难的核心和初衷,转而滋生出以“借调”之便利、行别有所图之举,以达到满足个人私利目的的腐败行为。比如有人通过“借”真正实现了“调”,顺利完成个人“晋升”,这其中就不乏贿赂巴结,甚至是因人设岗、扩大编制数的腐败现象,严重扰乱了人事任用的公正公平。
借调之“乱”,原因在哪?从根本上看,借调现象之所以发生,还是因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对人员编制结构的核定不科学。借调单位“需要借”,借出单位“借得出”,这说明人员编制结构本身就存在不平衡、不合理之处。编制结构未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形势变化进行适时调整,导致工作和人员不匹配,只能靠借调来完成任务。其次,针对借调本身的制度建设严重欠缺。借调作为一种非正式的人事交流方式,不同于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法定公职人员人事交流制度,其制度规范处于灰色地带,缺少较为成熟完善的约束、保障与监管等机制。再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职业倦怠、懒政惰政也是催生借调现象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本应该由借调单位在编人员高效完成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于是就从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借调骨干人员来做,加剧了忙闲不均、人浮于事的恶性循环。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应致力于端正思想认识,不断苦练内功,提高自身行政效能,避免成为借调中的“上位”单位,为形成风清气正、管理规范、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人事管理工作局面做出表率。
(摘自《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