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大专题询问的思考与对策
2021-12-15魏吉昌
魏吉昌
询问是人大监督的一种形式,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法定方式。专题询问是询问的创新与发展、衍生与拓展,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自2010年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启专题询问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相继学习效仿,在探索实践中总结完善,在总结完善中创新发展,既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又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形成了上下互动、此起彼伏的人大监督工作新画卷,为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书写了新篇章、注入了新活力。
进入新发展阶段,如何进一步增强专题询问实效,发挥询问“利剑”作用,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探索实践中要总结研究的课题。笔者结合兰州市的工作实践,深入分析了专题询问自上而下展开的成因和探索实践中的特点困境,认为加强和改进专题询问,要抓好“九个环节”,做足“三门功课”,动真格、带真劲、见真果。
一、背景分析:专题询问开展的因素与条件
(一)法律依据。宪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规定得较为宽泛,涵盖了对国家机关及其部门的监督,为人大监督工作打牢了法治根基。监督法设专章对询问和质询作了规定,提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为专题询问提供了重要依据。201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什么是专题询问,如何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如何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作出具体规定。
(二)示范引领。2010年6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时进行了专题询问,开启了专题询问这一监督方式。2010年8月27日、12月24日又开展了2次专题询问,取得了很好的监督效果。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对地方人大具有普遍的影响力,福建、浙江、贵州、重庆、四川、河南、上海等地陆续开展了专题询问。之后每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要结合审议“一府两院”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为此,大多数地方人大常委会每年把专题询问也列入工作报告、工作要点。
(三)群众基础。开展专题询问的目的是贴近民生实事、回应群众关切、服务全市大局,是为人民群众发问,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涉及的内容主要关注的是老百姓的民生大事。对于专题询问,人民群众非常支持、非常期盼、非常欢迎。同时,参加专题询问的人大代表基本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参与,敢于发问,为民发声,发挥了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开展专题询问带来深厚的群众基础。
二、实践思考:专题询问呈现的特点与困境
(一)呈现特点。一是从法律依据看,具有法定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都对询问作出了相关规定,专题询问作为询问的创新与发展,是合法的监督形式。二是从参与范围看,具有公开性。专题询问参加者既有人大代表,又有社会人士,通常会公开报道,在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下公开进行。三是从现场组织看,具有互动性。专题询问组织实施过程中主要采取“一问一答”的互动方式,问出责任,答出担当,形成共鸣,达成共识。四是从询问内容看,具有针对性。大多把涉及养老服务、饮水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重大民生问题作为专题询问内容,集中体现了老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为百姓发问、替百姓发声。
(二)现实困境。从各地开展情况来看,体现在“三个尚未完全吻合”。一是思想认识与专题询问的根本目的尚未完全吻合。主要是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专题询问的意义和价值认识还不足,没有把专题询问作为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认为开展专题询问会给“一府一委两院”找碴儿、找麻烦、找事情,担心会影响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开展专题询问的主动性不够强,存在不愿多开展的现象。二是询问质量与专题询问的根本目的尚未完全吻合。主要是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选题、调研等“前半篇文章”做得不到位,注重程序形式,忽视实际效果,问题查找不深不透、不细不准,现场提问不温不火、不痛不痒,还存在“不较真、不当真”“光打雷、不下雨”“走过场、摆样子”等形式主义,影响了专题询问的质量,没有达到站在群众立场、为了群众发问的应有效果。三是跟踪问效与专题询问的根本目的尚未完全吻合。主要是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注重询问流程形式,轻视问效整改落实,对被询问部门有关问题整改落实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大,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不及时,出现“虎头蛇尾”“重前轻后”的现象,甚至是专题询问后“一发了之”“不了了之”,影响了专题询问的整体效果。从兰州市开展情况来看,体现在“三个不够”。问得还不够深。主要是为民“之问”还不同程度存在问得不深刻、不透彻的现象,提问还缺乏尖锐性,离切中要害、问出真情还有一定差距。答得还不够实。主要是政府“之答”还不同程度存在“答非所问”“避重就轻”“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回答缺乏真实性、坦诚度,离实事求是、倍感压力、答出担当还有一定差距。督得还不够力。主要是问效“之督”还不同程度存在跟踪不及时、不持续的现象,督办缺乏实效性、穿透力,专题询问效果跟踪评估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离透彻见底、紧追不放、督出实效还有一定差距。
三、路径对策:专题询问抓好的环节与细节
(一)抓深选题、调研、协调环节,做足“问前功课”,着力解决“问什么”的问题。选题、调研、协调是专题询问的基础。选题准不准、调研深不深、协调到不到位,事关专题询问的方向。
一是选题要“精准”,把牢正确方向。开展专题询问,首要的是选准、选好询问议题。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贴近民生实际、聚焦社会热点、回应群众关切是选题的基本原则。要立足可行性、针对性、实效性选题,既有宏观和全局的,又有具体和实在的,坚决避免选题过大、过窄或过虚,保证专题询问达到推动发展、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目的和效果。特别对事关全局的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确保询问选题不偏向、不离谱。重点是突出“三点”、体现“六性”。要站稳人民立场选好题,突出“热点”。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民生改善、民意诉求,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养老、医疗、就业、住房、饮水、食品安全等热点民生利益问题作为专题询问的首要选题,为民生“把脉开方”,让专题询问真正体现人民性、民生性。要立足全市大局选好题,突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能,聚焦党委中心工作和全市重点工作,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出发,把生态环境保护、重振“兰州制造”、民营经济发展、科技自立自強、城市有机更新、乡村全面振兴等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作为专题询问选题,注重从“小切口”中做“大文章”,让专题询问真正体现全局性、针对性。要尊重群众意见选好题,突出“急点”。坚持尊重民意、发扬民主的原则,立足“代人民而问”,结合年度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聚焦眼下存在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广泛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确定专题询问选题,让专题询问真正体现实效性、民意性。
二是调研要“深入”,摸清真实情况。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开展专题询问的过程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闭门造车搞询问不行,异想天开搞询问更不行。要把做深调查研究作为搞好专题询问的关键环节和有效途径,重点是“三个实”。调研活动要扎实。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由常委会具体工作部门牵头制订询问工作方案,明确目的意义、询问重点、询问程序、参加对象、调研重点、具体分工等,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按照工作职能和专业代表,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多个调研小组,通过座谈会、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部门开展整体性调研和联动性检查,查找问题,剖析根源,为“人大之问”提供充分依据,让“人大之问”胸有成竹,确保提问者更有底气、答题者更能服气。问题发现要真实。在调研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充分采用问卷调查、网络报刊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问题。对被询问单位提出的实际情况进行走访核实,对实际困难与问题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形成有数据、有事例、有分析、有深度的调研报告,做到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确保询问言之有物、言之有据,问出深度、问到要害。问题设计要务实。站在人民立场和全市大局设计,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做到宜精不宜多、宜深不宜浅、宜专不宜广,确保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观点鲜明。在设计问题时,要提前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拟询问问题进行筛选,经过反复斟酌研究,提出初选问题建议,并经主任会议讨论最终确定具体询问问题,保证专题询问有深度。
三是协调要“到位”,营造宽松环境。专题询问规范性、流程性、程序性很强,涉及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多个部门,需要密切沟通与协调,保证工作无缝衔接,营造有利于询问、有利于落实的宽松环境。专题询问牵头工作部门要密切与相关委室的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工作协调,搞好工作衔接。在组织询问人员学习与询问议题相关法律规定、问题计划的基础上,及时交流沟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专题询问是“对事不对人”,打消询问人不愿“问”、不敢“问”的顾虑。召开工作协调会,与被询问部门沟通协商,明确时间地点、询问范围、询问环节等,对如何答问等提出建议和要求,克服畏难情绪和模糊认识。为保证专题询问实效,不告知被询问部门具体问题,做到沟通不串通、应对不应付,确保专题询问真问真答、不走过场。专题询问的公开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询问的成效。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明确询问的内容哪些可以公开、哪些不宜公开,并在常规报道的基础上,可以尝试进行电视、网络直播,向媒体、社会全程公开专题询问。
(二)抓细提问、答题、测评环节,做足“问中功课”,着力解决“怎么问”的问题。提问、回答、测评是专题询问的核心。提问质量高不高、回答的真不真、测评的公不公,事关专题询问的质量。
一是提问要“直面”,问出责任。专题询问始于“问”,但绝不能止于“问”,而应问出“果”。要敢于真问、善问、会问,切实问出结果、问出效果、问出成果。坚持易准不宜偏,紧扣主题提问,开门见山,敢于碰硬、切中要害,防止脱离实际、泛泛而谈。尤其对重要问题,不仅要求答问人提出解决方案,而且要求明确具体时限,现场进行表态。坚持易精不宜多,由于专题询问的时间有限,提问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询问问题要少而精,问到关键处,不绕弯子、一针见血,以10个问题左右为宜,问成绩要少,问过失要多,问当前怎么做的要少,问下一步如何做要多。坚持易深不宜浅,特别是对答复不清楚或不满意的,补充提问、跟进追问,防止答非所问、避重就轻、模糊应付,对被询问人有意避开主题、找客观理由时,应当即打断,要求直面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追问次数1-2次为宜,不可偏离询问问题主题。
二是回答要“真实”,答出担当。专题询问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答得效果。要思考答、如实答、诚恳答,切实答出原因、答出对策、答出承诺。在得到询问议题、询问范围后,要通盘考虑,深入思考,提前做好准备。在现场回答提问时,要抓住重点、临场思考,在有限的时间内理清思路、提出对策、脱稿回答,切忌囫囵吞枣、照本宣科。要实事求是,特别是对询问人追问的比较尖锐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重复报告取得的成绩,直接回答存在不足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三是测评要“公正”,评出成效。现场测评是检验专题询问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尺。专题询问结束时,要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在现场以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为标准,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专题询问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公开合理、公正评价,并现场公布测评结果,让应询部门心中有底、知晓好坏、知耻后勇。
(三)抓实督办、办理、问效环节,做足“问后功课”,着力解决“怎么改”的问题。督办、办理、问效是专题询问的关键。督办紧不紧、办理快不快、问效严不严,事关专题询问的效果。开展专题询问关键在于把询问成果转化应用,督促改进和推动工作,让人大放心,让人民满意。防止专题询问流于形式、浮于程式,做好“后半篇文章”至关重要。
一是交办要“及时”,确保“改得快”。问题交办是专题询问的重要一环。专题询问结束后,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相关工作部门要把专题询问提出的所有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对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办理意见建议,列出落实整改明细和责任清单,形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同意后,以函件的形式交“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要求办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限内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执行办结报告制度,及时向常委会书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确保专题询问问题整改有方向、不遗漏、能落实。
二是督办要“碰硬”,确保“改得好”。跟踪督办是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具体表现。要制定并落实专题询问跟踪督查办法,由专题询问牵头部门负责跟踪督办、一跟到底,通过及时沟通、电话了解、听取汇报、视察检查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深入调查、分析研究、寻找对策、制订方案,对意见落实情况及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问效和“回头看”。在规定时限结束后,人大常委会可根据专题询问意见办理情况,在下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办理情况报告。同时,开展满意度测评,切实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确保专题询问问出实效。对确已办整改的问题进行销号,并向社会公布,全面宣传和展示专题询问成效。对专题询问意见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可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督促落实,切实使“人大之问”更加“有声”“有色”“有果”。
三是承办要“尽心”,确保“改得实”。應询部门要组建专班全面改,及时召开督办会、协调会,研究部署,压实责任。整改单位“一把手”要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个个肩挑担子,真抓真改、一抓到底。要聚焦问题及时改,对于能立即整改落实的,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对于长远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逐步整改。要实行销号制度限时改,问题整改承办部门要将询问出的问题和审议意见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作者单位: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