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高职院校多元治理结构的探索与实践
2021-12-15孟娜
孟娜
摘 要 公立高职院校治理结构存在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文章分析了问题的主要表现和根源,以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期间进行“三会共管”体制机制创新为例进行实证探索。
关键词 治理结构;公立高职院校;三会共管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2021.31.008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f Multi-governance Structure in
Public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aking Tianjin Modern Vocational Technology College as an Example
MENG Na
(Tianjin Modern Vocational Technology College, Tianjin 300350)
Abstract There are universal and special problems in th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public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manifestations and root causes of the problems, and takes Tianjin Moder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as an example to explore the system and mechanism innovation of "three meetings and joint management"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of national demonstration backbone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Keywords governance structure; public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three committees co-governance
高等職业教育在层次上属于高等教育,而类型上属于职业教育,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三个层次。[1]《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但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再次强调,优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规模、层次和内涵不断丰富,但是,依然不同程度地表现出管理体制机制缺乏活力、校企合作意愿不高等问题。那么,公立高职院校治理结构中存在问题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什么?如何增强职业教育治理结构适应性?破解问题的实践路径又是什么?
1 公立高职院校治理结构问题表征
1.1 高职院校治理结构的内涵
高职院校治理结构为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情况下,高职院校内部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其权力配置等,处理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2]对治理结构优化的探索是为了有效实现能够达到治理目标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平衡内、外众多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冲突,把多元利益、冲突状态转化为互利多赢、目标趋同的互补合作运行模式,整合优质资源并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为人才培养中心工作创造良好的组织环境和发展平台。对高职院校治理的理解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内部管理部门对院校事务的管理,二是院校本身的职业教育公共权威作为高职院校治理主体对院校展开的治理。[3]包括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的治理结构。前者主要涉及大学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后者主要涉及学校与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
诚然,任何高校组织结构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受到来自政策、市场、自身功能定位调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通过自生性或外援性优化调整达到治理状态的动态平衡。成功的大学都是可以根据环境的需求修正治理结构,大学市场化和有效自治可以让大学在激烈的竞争中寻求有效合作。[4]
1.2 公立高职院校治理结构问题的普遍性
公立高职院校由于资金来源与民办院校存在根本差异,属于非营利机构,所适用的治理模式也与民办高校不尽相同。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深化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创新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和前提。[5]但因管理结构比较单一,形成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博弈,这是公立高校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具有明确的政策导向和丰富的实践基础,在治理理念中处于不可动摇的位置。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权力结构总体一直处于政治、行政权力占主导的局面,学术权力尚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6]因此,如何在保持公立高职院校主导治理结构不变的情况下,让党务、行政、学术三个权力方面和谐发展,并与外部利益主体保持有效沟通,达到互生共长的目的,是完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主要切入点。
1.3 公立高职院校治理结构问题的特殊性
公立高职院校坚持职业教育服务需求、就业导向、产教融合的办学特色,在外部治理侧重点上与研究型高校有所差异,主要表现在与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市场要素的密切互动与对接,同时在内部治理结构中渗透市场要素的影响。但是,多数公立高职院校没有建立稳定的与市场保持深度合作的治理结构,影响学校的功能定位和社会责任的实现。
大学的价值决定理念,进而理念决定制度。[7]此为重构治理结构的逻辑起点。重构大学治理理念主要是政府、社会和每个高校个体对大学治理理念的重构,建立每个治理主体在大学治理结构变迁中的利益表达与制衡机制。[8]以价值实现视角审视公立高职院校的价值和功能定位。高职院校需要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重构大学治理结构有利于实现大学的本质功能。
因此,公立高职院校应该以服务社会发展、市场需求和高水平人才培养为使命,脚踏实地与相关行业、企业建立密切联系,创新完善治理结构,形成稳健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实现单一结构向多元治理结构转移。
2 多元治理结构的实践探索
多元治理结构旨在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和拓展外部治理结构,达到内外治理的平衡统一,以及党政与学术的协同发展。大学多元共治结构是重要的事务型民主决策机制,也是核心权力的分享机制,有利于实现大学内部与外部权力的平衡。[9]公立高职院校一方面要保持公立高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治理模式的典型特征,另一方面要对治理结构进行积极优化,与行业、企业探索董事会、理事会、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建设机制,调动市场优质资源参与学校建设的主动性,聚集行业、企业优质资源,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市场满意度和专业技术服务企业发展的核心能力。
大学的本质是适应外部市场导向环境的专家服务组织,适度共治是大学治理成功的关键。[10]董事会、理事会是大学基于市场导向与社会建立关系的桥梁,也是世界范围比较成熟的治理模式。美国、英国高校的董事会和理事会是大学最高权力机构,校外参与大学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较高。澳大利亚所有TAFE学院有院一级的董事会,主席和大部分成员均是来自行业企业第一线的资深行业专家。无论是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还是校长负责制,均是委员会制与首长制的某种结合形式。[11]根据国情和实际建设需求度不同,各国高校的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在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中所占的比例也不尽相同。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的管理董事会在理念上有着明显的不同。[12]关于在公立高校成立董事会、理事会,有学者认为公立大学应尽快设立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院校理事会。[13] 可见,公立高职院校引入董事会、理事会治理模式具有可行性,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治理模式的有益补充。
3 多元治理结构的案例经验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探索建立高职院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形成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中再次明确健全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发挥咨询、协商、议事和监督作用。引导高职院校创新校企合作办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为公立高职院校,在优化原有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完成了“三会共管”体制机制创新建设,这种办学模式在“双高计划”实施阶段进行了有效的补充、完善和发展。
3.1 内部治理结构高效优化
“三会共管”多元治理结构是在稳定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基础上,打通校企合作治理路径的有效模式。平衡、和谐、目标趋同、具有较高管理效能的内部治理结构是其建设和发展的前提。在优化内部治理结构过程中,始终坚持公立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监督机制制约下,党政系统配合高度默契。由教授代表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在专业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和职称评聘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教师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发挥重要的建议、审议、监督的作用,充分挖掘了民主权力的巨大价值。
3.2 “三会共管”多元治理结构的重构路径
“三会”是指学校层面的校企合作董事会、二级学院层面的校企合作理事会和专业建设层面的专业指导委员会,重点解决公立高职院校存在的特殊性问题。
3.2.1 创建校企合作董事会,提高战略决策科学性
校企合作董事会组建由集团、具有行业领导力的二级集团和科研院所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校企合作理事会理事长等人员组成。董事会工作重点体现在:(1)对学院校企合作中重大问题进行建议、咨询、指导和决策。(2)协助学院引进、承接与经济、科技和社会服务有关的项目。(3)与企业紧密合作,形成良性循环的合作机制。(4)深化学院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3.2.2 创建6个校企合作理事会,提高资源配置合理性
校企合作董事会根据专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在二级学院择优遴选了食品生物、环境化工、精密机械、印刷包装、电子信息和经济管理6个专业群,分别成立了校企合作理事会。成员单位由学院的二级学院以及与二级学院的专业高度相关并有重要合作项目的行业协会、天津市龙头企业、研究院所和社会相关团体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理事会工作重点体现在:(1)为学院专业群建设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事项提供具体的咨询和建议。(2)制订双师团队建设规划,构建师资培训和交流机制。(3)制订实训基地的发展方案。(4)提供行业发展动态与技术前沿信息。
3.2.3 成立19个专业指导委员会,提高指导协调有效性
校企合作理事会遴选专业群中重点专业组建由二级学院教师、企业和研究院所专家组成的19个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重点体现在:(1)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专业调整等进行咨询和指导。(2)培训市场的开拓和组织实施。(3)支持技术拓展和应用成果转化。(4)技术服务市场的开拓。(5)就业市场调查等。
“三會共管”多元治理结构激发了管理体制、教学改革和双赢互动活力。实现了校企合作深度融合,形成长效运行机制。平衡了政治权力、决策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权力,有效解决了公立高职院校存在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为公立高职院校进行市场导向的多元治理结构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参考文献
[1] 周长春.论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划分的依据[J].江苏高教,2008,(2):123.
[2] 董仁忠.高职院校治理结构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11,(7):36.
[3] 孙云志.“有限主导-合作共治”:高职院校治理模式的新路径[J].教育发展研究,2014,(13):67.
[4] Dita Stefenhagena. Problems of University Institutional Governance in Changing Environment[J].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2012, (4):1595.
[5] 郭平.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路径研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7):44.
[6] 李福华.大学治理的理论基础与组织架构[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3.
[7] 龚怡祖.大学治理结构:真实命题与中国语境[J].公共管理学报,2008,(4):70.
[8] 李建奇.我国大学治理结构变迁的路径选择[J].高等教育研究,2009,(5):43.
[9] 陈金圣.从行政主导走向多元共治:中国大学治理的转型路径[J].教育发展研究,2015(11):43.
[10] Mark Taylor. Shared Governance in the Modern University[J].Higher Education Quarterly, 2013,(1):92.
[11] 贺永平,郭平.“党委领导、校长负责、理事会监督”大学治理模式研究[J].求实,2012,(2):285.
[12] 张端鸿.中国公立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13:5.
[13] 朱云杰.高等院校治理研究——基于非营利法人治理的分析[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