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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中的农村环境治理问题
——以河南省L市S 镇为例

2021-12-15□韩

山西农经 2021年22期
关键词:环境治理垃圾污染

□韩 祎

(河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2)

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亟待解决。广大农村地区面临着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等环境问题。2021 年是我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元之年,应以脱贫攻坚精神为指引,打赢农村环境治理的攻坚战,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1 农村环境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农业面源污染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养活了全国14 亿人口,为我国经济大局总体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其已经超过工业成为我国最大的面源污染产业。一方面,农民种田是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在利益的驱动下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以提高土地肥力,目前我国化肥、农药平均使用量是21.9 kg/667 m2,其远高于世界平均使用量8 kg/667 m2,过量的使用化肥农药会使得土壤板结,造成土壤污染;另一方面,在政府扶植下,我国不少农村地区通过土地流转结合本地产业优势实现土地集约化,兴办养殖业、加工厂、蔬菜、花卉大棚等,大量的畜禽粪便、污水直接排入附近的河流和田间地头,造成地下水污染,大棚种植中会产生难以分解的棚膜、地膜和废弃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生活环境污染。

1.2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当

目前,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1.1 亿t,其中0.7 亿t 没有做过任何处理[1]。此外,农村生活垃圾种类繁多且复杂,不仅有城市常见的厨余垃圾、厕所垃圾以及塑料垃圾,而且还有农业生产遗留的废弃农药瓶、难以分解的地膜和棚膜。近几年,我国农村掀起了置地盖房新热潮,在建设中产生的残余废料成为农村生活垃圾的新品种。各地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生活垃圾的管理力度,在农村投置垃圾桶、垃圾车。虽然一些乡镇统一回收了各村庄的垃圾,但是并没有进行垃圾分类,随手丢弃、就地掩埋、焚烧仍是农村垃圾处理的常态。

1.3 农村水资源污染严重

我国90%的地下水正在遭受污染,2018 年《中国生态坏境状况公报》中提到我国地下水水质较好级以上的比例仅为33.4%,较差级则高达51.8%。虽然人们已经意识到这一严峻事实,但是地下水污染防治一直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难题。我国农村地下水污染严重,主要污染源是粪便和洗涤污水,在农村修建下水管道前,人们会在自家门口建一个垃圾堆处理粪便和其他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则是随意排放到路上,单靠自然的净化能力不能把污水彻底净化。此外,政府倡导农村厕所革命,农民旱厕改造,但在具体落实时,为了图省事、图方便,把粪便直接排入了下水管道或者与其他生活污水混在一起,滋生了大量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加剧了地下水污染。

2 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存在突出问题的原因

2.1 地方政府对农村生态建设担当不够

目前,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仍以政府治理为主导,社会、企业、农民还未有效参与其中,主管环境工作的政府部门往往存在着职责缺失的现象。在农村地区,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不作为现象尤为突出。农村环境治理会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政府各部门在环境治理中的职责分工多有交叉,部门协调难度大,要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有序不是易事。除此之外,基层环境监察队伍的缺失,政府对环境治理“不作为”的代价小,都是我国环境治理工作效果较差的原因。基层环境执法机构性质不统一,进入门槛不高,基层环境执法人员政治素质良莠不齐,不能执法、不会执法、不敢执法的问题客观存在[2]。生态环保工作任务繁重,农村需要一支有力的检察队伍,但从事农村执法的工作人员较少,基层环境执法队伍中人员混岗、队伍人手不足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监管执法难度较大。

2.2 农村环境治理资金和设施严重不足

增加农村环境治理资金的投入是搞好污染治理的保障,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经费目前还是依靠政府专项拨款。这是非常有限的,使得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落实不到位,在垃圾的清运和污水处理方面不尽如人意。农村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水平明显低于城市水平,城市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和污水能得到很好的治理,农村因为设备欠缺,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随意丢弃,使得农村环境污染更加严重。村庄里的垃圾车、垃圾桶数量不够,保洁员多是散工和临时工,工作质量难以保证,一旦政府拨款出现断流,垃圾就陷入了无人监管的境地,很多农民对堆置在街道上不及时处理的垃圾意见很大,所以政府禁止的垃圾处理陋习在暗地里又偷偷盛行起来。同时很多乡镇没有垃圾中转站以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的后续问题无法解决。政府所提倡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在现有条件下难以实现。农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并不热心,对于给自己带来方便的环保设施并不能妥善使用,甚至刻意损坏,并且环保基础设施质量较差,使得农村环保设施的使用周期短、消耗率大、投入成本高,环境治理难以维持。

2.3 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不协调

在土地承包权重新颁证确权和土地合法流转的大背景下,我国农村农业生产的工业化、产业化、集群化程度不断提高,以土地流转为基础产生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为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经济基础和组织保障。很多农民在大时代的潮流下改变了种粮的生产方式,依靠蔬菜大棚和规模化的畜牧养殖走上致富道路,避免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随着农民收入增加,农民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生活方式趋向城镇化。随之农村生活垃圾品种增多,难以降解的塑料包装、废弃电池、未妥善处理的建筑材料充斥着农村的每个角落。随着卫生条件的改善,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也相应增加,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未跟上农村现代化的步伐[3]。例如,受陈旧思想观念、农村改水工作滞后、处理污水设施落后以及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等因素的制约,河南省L 市S 镇厕所革命工作推进难度大,农村推进更是难上加难,导致卫生厕所的普及率较低。“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家里现代化、屋外脏乱差”是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人居环境的真实写照。

2.4 农民环保意识淡薄,参与程度低下

首先,在环境问题上,农民普遍存在着“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心理,只在乎自己的“一亩三分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的日子越过越红火,农村环境问题却越来越难治理,这和农民传统的生活陋习积重难返、农民的思想落后相关,使得环保工作在农村难以开展,很多农民存在“等靠要”“排队等”“按兵不动”等思想,认为环境治理是政府的工作,和自己没有关系。

其次,在环境治理中农民的主体作用未能发挥,一部分是由农村缺乏劳动力造成的。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口流失现象越来越严重,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力的外出打工,农村空心化日趋严重,村里只剩下了没有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儿童,环保工作陷入了“政府喊,没人干”的尴尬境地,农村劳动力的缺乏,客观上导致了“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

再次,部分镇村干部宣传力度不够。在环境治理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员不注重方式方法,不从农民的实际情况考虑,存在着严重的形式主义,治标不治本。

3 解决农村环境治理问题的对策探析

3.1 完善乡村政府治理考核机制

提高地方政府的乡村治理能力,拓展其生态环境建设格局。目前,我国环境治理仍是以政府为主导,应不断完善各级政府的考核、监督、管理等体系。

一方面,加强对农村环境治理监督体制的管理。要建立健全环境执法队伍工作激励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基层环保部门解决实际困难,主动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定期举办职业操守教育和业务培训班,努力提高基层环保执法人员的素质,建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建设硬、公正执法严的生态环境治理队伍。另一方面,应建立健全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环保责任。落实责任是做好环保工作的关键,政府要大力作为,建立建全覆盖市、县、乡、村4 级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网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相互促进考核机制和监督体制,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核评比,年终总考评”的工作推进机制和定期报告制度,组织暗访组,掌握各区县农村环境治理的开展情况。要通过一系列措施和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参与、齐心协力的环保工作机制。

3.2 拓宽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渠道

在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中可以从政府、社会、农民3 个方面筹集资金,采取政府为主导,社会资本、农民合理分摊的方式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首先,政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可推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稳妥进行,防止出现半截子工程。政府在相关工作上应转变思路,积极对接省级相关行业部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农村改厕等农村环境治理的重点方面强化项目包装,注重整个地域的推进,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

其次,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环境治理[4]。PPP 模式可以提升污染的专项治理,因为农村环境治理设施的建设费用较大,因此可以通过政府建设农村降低对企业的资金要求,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农村环境治理领域。政府应科学制定标准,鼓励公平竞争,提高社会资本的参与度。对于愿意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相关企业,政府应提高对企业管理的能力,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利,尽可能降低社会资本投入环境治理的资金成本和门槛,给予投资、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当地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环保企业免去后顾之忧。

再次,尝试推行建立农户卫生缴费制度。农民始终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主体,农民应自觉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政府应大力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实施农村卫生缴费制度是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培养农民主动参与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可以根据各地生活水平和实际情况,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通过“试点示范、逐步铺开、基础先行、不断完善”的工作方式,全面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有偿付费制度[5]。

3.3 以乡村振兴为依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18 年,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2020 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指出“要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同时还要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首先,重点整治突出的环境问题。我国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是农业污染。以河南省为例,作为农业大省,农业面源污染是触目惊心的。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指出,“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其次,促进农村农业方面的环境治理。政府牵头引导农民发展生态农业,从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入手,加强农业投入品包装袋、废弃农膜的回收利用,有效减少农业投入品的使用量和污染排放量,从控制污染源头为发展生态农业提供可靠保障。

再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农村畜牧养殖乱排乱放的问题。2015 年农业农村环保行政法规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已经开始实施,但是在基层政府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普通民众对其知之甚少。所以政府要加强宣传,促进各级部门协调联动,提倡在农村划分出专门的区域规模化养殖,对于禽畜产生的大量粪便应最大限度地将其应用于农业生产,推广有机肥代替化肥。

最后,要积极培育文明新风。改善村容村貌,实现乡村振兴,六村共建是重要抓手,乡风文明是重要保障。所以应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提升农民的精神风貌,提升广大农民的道德观念和争先创优意识[6]。

3.4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

开展有效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应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在环境治理中的参与度[7-8]。习近平总书记在展望“三农”发展时指出,“农村要发展,根本要依靠亿万农民。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应该充分发挥农民自觉,让广大的农民动起来”。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示范带头作用。做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关键在各乡镇单位的广大党员干部。俗话说“牵牛先下水”,要让农民提高意识转变观念,必须要有好的带头人,村庄党员干部和驻村书记要让党旗始终屹立在生态环境治理的一线,必须强化村干部环保知识的培训,注重村两委牵头,强化基层组织功能,乡镇政府应经常组织村干部集中学习,开展经验交流会议,把环境治理责任落实到村干部一级,让其深刻认识自身在宣传引导、监督管理方面对农民的环保意识强化、环保行为矫正的应尽之责。

另一方面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农村环境治理氛围。目前,我国各地的环境治理工作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河南省L 市在这一过程中充分利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培育文明乡风的机遇,开展了很多贴近农民、贴近农村生活的环保教育活动,营造农民爱干净、讲卫生的环境治理氛围,为大规模的环境治理活动造势,有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此外,村干部还可入户发放人居环境治理的宣传材料,通过村广播、宣传标语、微信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定期在村委会举行会议,接受农民的咨询,引导农民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到环境治理中[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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