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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新出唐代墓志铭文字及字体研究

2021-12-15林琳

大学书法 2021年6期
关键词:新字异体字墓志

⊙ 林琳

从文字发展角度来看,同一个字在形体上会出现不同的形态,汉字系统中异体字普遍存在,早在甲骨文、金文时期,异体字就曾大量出现,乃至现代人在进行书法创作时,为追求字形的多样也会使用异体字。同样在墓志书法中,唐代墓志数量繁多,异体字甚至于文字错讹现象也多有出现。除这两种情况以外,武则天时期为适应政治需求,出现一批武周新字,这也是文字发展史上的特殊现象。墓志书法除单一书体外也有字体杂糅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当时的书法文化,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一、墓志铭文中的异体字和文字错讹

文字的书写与镌刻有赖于大众和拥有手工技艺之人,由于墓志书刻者水平不一,且在墓志书刻过程中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文字的错讹现象在墓志中随处可见。异体字是指形体相异,读音、意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相代替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其中最通行的一个称为正体,其他的称为异体(也称为“或体”)。[1]对异体字的分类界定学界看法不一,张桂光先生将其分为五类,裘锡圭先生将其分为八类,王力先生将其分为四类。

需要说明的是,书者在书写时为使字体美观,故意多笔画或少笔画,或者将笔画挪位,改变字原本的笔画组成,从而产生另一种形态,甚至造成墓志文与释文不符,文章语意不通的情况,所以也有错讹的说法。参考各家分类方法,在对长安新出唐代楷书墓志铭文的释读中,文字的异体或错讹现象基本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结构性质不同、讹变(不规范)、避讳字、多笔画、少笔画。在此笔者将前三者视为异体字,后两者视为错讹字,选取部分墓志进行说明。

经整理发现,异体字和错讹现象在武则天时期出现频率较高,且讹变多为构件讹变。从《长安新出墓志》中所见,文字出现错讹情况的并不多,其中部分笔画的缺失可以看出是由于残缺、破损导致。一直以来,异体字在墓志中出现频率较高,相比唐代其他地域(如洛阳),长安地区出现异体字的现象较少,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都城长安文人素质水平之高及丧葬制度、墓志制作制度更为严明。

二、墓志铭文中的武周新字

在中国文字学史上,武周新字属很特殊的现象,主要使用于武则天当政时期。《宣和书谱》卷一《历代诸帝王书》称武后:

增减前人笔画,自我作古,为十九字。……当时臣下章奏与天下书契,咸用其字,然独能行于一世而止。唐之石刻载其字者,知其在则天时也。[2]

武后在位时期基于政治需要,命凤阁侍郎宗秦客等人创制了一些独特的文字替代原有文字,以除旧布新、树威立信,这在当时具有文化系统的内在意涵。武则天时期颁布的诏令《改元载初赦》曰:“(则天文字)上有依于古体,下有改于新文。”[3]可见,武周文字并非凭空创造。宋代史学家郑樵在《通志略》中提出:武周新字中“天”“日”来源于篆文;“年”“正”“授”“国”为古文;“地”源自籀文,并非“草创无义”。[4]由此可见,武周新字的造字方法大多来自六书中的象形法和会意法,如会意字“曌”(日月空)、象形字“日”等。

《长安新出墓志》唐代楷书墓志中的异体字和文字错讹表

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即位,称帝5年后采用周正,改永昌二年为载初元年(690),其在前后16年间根据年号和所发生的政治事件,共5次颁布新字。关于武则天时期(690—705)造字的数目,《新唐书》《语石》《宣和书谱》《资治通鉴》统计不一,学术界有12字、18字、20字之说,一般认为,武周新字共有18个,其中“月”字前后包含两种写法。据载,武则天载初元年(690)开始改制新字,前后16年间改字5次,共改18字,即“天、地、日、月、星、年、人、国、君、臣、正、载、初、证、圣、授、曌”。[5]

据史料记载,凡属武则天时期的文字资料的,皆存在新字。长安新出唐代墓志中,属武则天时期的共7方,其中出现新字的墓志共4方。出现最早的是天授元年(690)的《大周故上柱国同昌军总管阴府君墓志铭并序》,最晚的是长安二年(702)的《唐故邛州火井县丞韦君夫人杜氏墓志铭并序》。

从以上统计可以看出,武周新字在当时墓志文中使用频率比较高,凡出现新字的均用了改后的字体,可见书法文化同帝王以及当时的政治息息相关。武周新字至长安四年(704)武帝卒而废除,存在时间不长,其短暂存在的原因除政治因素之外,还因其不符合汉字的一般发展规律。但它的出现及应用,却渗透到文学、史学等各个领域,为我们反推历史纪年及还原当时历史原貌提供了强有力的佐证。

三、墓志文中字体杂糅分类及其成因

唐代长安墓志尤以单字或部件的楷行杂糅居多,且行书笔法成熟,可见,唐代长安墓志字体杂糅形式主要为行书的杂糅,唐代楷书发展达到顶峰的同时,多受王羲之影响,已有文人书家将行书的笔意呈现于墓志中。

启功先生在《古代字体论稿》中提道:

唐 大唐雍州长安县故宋君墓志拓片 选自文物出版社《长安新出墓志》

自真书通行以后,篆隶都已成为古体,在尊崇古体的思想支配下,在一些郑重用途上,出现了几种变态的字体。……第二种是杂搀(掺)各种字体的一种混合体。这自汉《夏承碑》在隶书中杂搀(掺)篆体,已开其端。[6]

启功先生又提及书体之间的整字或偏旁的杂掺。据此分析,“杂糅”即掺杂、融合,发生在两种字体之间,包括整字杂糅和单字部件组合或笔画杂糅,古人又有“破体”之称,即为杂糅书体现象的另一种称呼。墓志中一般出现的为隶楷杂糅、篆楷杂糅和行楷杂糅三种。长安新出唐代楷书墓志中约有25方出现杂糅现象,共占总数的18.4%,其中隶楷杂糅8方、篆楷杂糅1方、行楷杂糅16方,整体以楷行杂糅居多。

《长安新出墓志》唐代楷书墓志中字体杂糅统计表

隶书区别于其他书体的标志为结体扁方,笔画起伏,主笔多捺脚且上挑。楷隶杂糅如《大唐雍州长安县故宋君墓志》(651),其中多次出现长横末端波折上挑的情况。楷篆杂糅如《大唐故周旷野将军李茂妻王氏墓志铭》(639),其中“即”“以”“于”等字用笔以圆转为主,线条圆且匀净,明显是小篆意味。楷行杂糅则是根据点画的使转、点画间的牵丝连带以及行书字形特征来区分,如《大唐故忠武将军行左武卫郎将阿史那伽那墓志铭并序》(671)、《□唐右卫郎将秦公故夫人墓志铭并序》(723)等为楷书中掺杂行书的墓志,单字杂糅如“之”,字形与笔意均为行书;部件杂糅如“终”“于”的偏旁出现笔画与笔画间的连带关系。其杂糅可分为可取和不可取,可取之处如楷行杂糅,若其融合自然且具备一定的审美意义,随着历史推移,后人逐渐发现并接受,继而发扬,这对书风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影响。

唐 □唐右卫郎将秦公故夫人墓志铭拓片 选自文物出版社《长安新出墓志》

早在北魏后期就已经出现字体杂糅现象,有关此论述华人德在《六朝书法》中说道:

在同一碑刻中糅杂篆、隶、真甚至行草体的现象则出现在北魏后期,盛行于东西魏、北齐、北周及隋代。[7]

文字的发展有内在的连续性和时代性。在文字整体演变的过程中存在一些时期,这些时期的文字有悖于文字的发展过程,包括杂糅书写的特殊形式。字体杂糅现象的产生原因一方面受崇古思想影响。启功先生在《古代字体论稿》中还提道:

第一种是构造和笔画姿态都想学隶书,但书写技巧不纯,笔画无论方圆粗细,写得总不像汉碑那样地道,有的隶意多些,有的隶意少些。……不但其中大部分字是那种技巧不纯的汉隶或真与隶的化合体,并且一些整字或偏旁随便杂搀(掺)篆隶形体。[8]

唐 大唐故周旷野将军李茂妻王氏墓志铭拓片 选自文物出版社《长安新出墓志》

可见,产生字体杂糅现象还有“技巧不纯”的因素。由于墓志书写者以中下级官员和民间书人为主,不乏书人本身文化水平不高的情况存在。此外,学界还有书写者“有意为之”“技法不纯”并存的说法。前面提到杂糅的形式有整字杂糅和单字构件杂糅,有关整字杂糅的形成原因大抵有两种:一是技法不纯,二是书者有意为之。而构件杂糅的原因大抵是有意为之,书写者有意求新导致一个字里边包含两种及以上书体的笔画。

文字演变发展至唐代已接近尾声,在楷化成熟的唐代仍出现字体杂糅现象,与当时的文化背景、文字使用状况息息相关。唐代为写本时代,雕版印刷还未广泛实行,出现字体杂糅以及正字、俗字杂糅是较为普遍的现象。此外,杂糅现象还同政治环境有关,在特殊历史时期,政治导向、帝王喜好等因素能导致书法的畸形发展,书写者在有意或者无意中把杂糅字体书写出来,最终呈现在出土的墓志铭文上。

唐 大唐故忠武将军行左武卫郎将阿史那伽那墓志铭拓片 选自文物出版社《长安新出墓志》

注释:

[1]张桂光.汉字学简论[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210.

[2]顾逸,点校.宣和书谱[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4:7—8.

[3]武则天.武则天集[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123.

[4]郑樵.通志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170.

[5]施安昌.善本碑帖论集[M].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2:121.

[6]启功.古代字体论稿[M].北京:文物出版社,1964:39—40.

[7]华人德.六朝书法[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03:104.

[8]启功.古代字体论稿[M].北京:文物出版社,1964: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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